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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黑格爾精神哲學的獨特魅力..

(2011-11-21 09:19:14) 下一個

作者:鄧安慶  來源:拙風文化網


從前,在我國知識界幾乎無人不曉黑格爾,而如今, 有些受分析哲學影響和研究數理邏輯的人卻把他貶得一文不值: 所謂凡是黑格爾說得明白的,都是毫無創建的廢話,凡是他試圖有所創建的, 都是他無法說清楚的“黑話”。但在楊先生翻譯的《精神哲學》中, 我們既看不到“廢話”,也聽不到“黑話”,有的隻是流暢、嚴謹而思辨的哲學話語。


康德之被載入史冊,因其創立了“批判哲學”, 費希特之被載入史冊,因其創立了先驗“知識學”, 謝林之被載入史冊,因其創立了“自然哲學”,而黑格爾之被載入史冊,就是因其創立了“精神哲學”!



黑格爾的《精神哲學》這本書,對於學過西方哲學史的人而言,應該是不會陌生的。但是,大多數人恐怕會像我一樣,以前並沒有認真地讀過它。 1986年張世英先生出版了《論黑格爾的精神哲學》(上海人民出版社)一書,並給我們五位研究德國哲學的碩士生每人一本。對於張先生的這份寶貴禮物,我們 都不敢怠慢、抓緊學習,記了許多筆記並進行了幾次熱烈的爭論。但是,那時我們有的研究叔本華和尼采、有的研究海德格爾,而我則主要研究剛剛被介紹進來的伽 達默爾,所以,當時並沒有認真閱讀黑格爾的《精神哲學》原著。後來我考入楊祖陶先生門下,研究德國古典哲學,博士論文做的是謝林,依然沒有專門研究黑格 爾,好在無論謝林還是伽達默爾,都與黑格爾哲學關係緊密,才一直沒有遠離黑格爾。


一晃二十年的光陰過去了,我等當年的研究生現在已成為大學教授,張先生、楊先生卻早已成為白發蒼蒼的老人。以八十歲高齡,長期患有腰肌勞損等 病,又不會電腦打字的楊先生硬是一筆一劃地譯出了黑格爾的這本《精神哲學》,實在讓學生感動不已!當打開人民出版社張偉珍女士寄來的這本書時,讀到的卻是 如此深沉而又不失曉暢的文筆,真讓我激動得熱淚盈眶。這激動的淚同時也是悲愴的淚,純粹的學者畢其一生之力,可能就是為一本書、一句話、甚至一個詞語嘔心 瀝血,哪怕經曆了曲折複雜的“主奴鬥爭”,真學問卻往往難以被俗世“承認”;這激動的淚或許也是希望的淚,畢竟黑格爾在理念上闡明的“精神本身”在經曆了 不屈不撓的“沉浮”、“壓抑”、“瘋癲”、“抗爭”之後,將會超越主觀的“狹隘”、“偏見”、“任性”而得到“客觀的”“意識”、“認同”,開辟出 “法”、“道德”和“倫理”的世界,向著“世界曆史進程”邁進,會給予學者們某些內心的安慰。


對於這份沉甸甸的“禮物”,惟有認真的閱讀和理會,方可對得起筆耕者的“精神”。



黑格爾有生之年一共出版了五本著作:《論費希特和謝林哲學體係之間的差異》(簡稱《差異》)、《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哲學科學百科全 書》(簡稱《哲學全書》,包括《邏輯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三部分)、《法哲學原理》。表麵看來,《精神哲學》隻不過是《哲學科學百科全書》中 的一個部分,但究其實質,卻應是黑格爾被載入史冊的“符號”。


康德之被載入史冊,因其創立了“批判哲學”,費希特之被載入史冊,因其創立了先驗“知識學”,謝林之被載入史冊,因其創立了“自然哲學”,而黑格爾之被載入史冊,就是因其創立了“精神哲學”!


可能馬上有人會反駁說,這是以偏概全。把“精神哲學”作為黑格爾體係的標誌,那麽,將如何看待它與黑格爾其他著作之間的關係呢?


《差異》首先可以排除在黑格爾哲學的核心之外,這是沒有任何疑問的,因為出版這本書時,黑格爾在某種程度上還隻能算是一個“謝林主義者”。他這 本書表麵上是公正地分析費希特和謝林之間的差異,實際的結果卻是他幫助謝林建立起了“自我意識”,強化了謝林自然哲學的“客觀觀念論”與費希特“主觀觀念 論”的對立和分離。該書表明黑格爾當時是讚同謝林“客觀觀念論”的立場的。


有疑問的首先是《精神現象學》。這本書的確是黑格爾成為哲學家的標誌,也是黑格爾影響最大的兩本著作之一(另一本即《法哲學原理》),馬克思 說,這是黑格爾哲學全部秘密的發源地。從這個說法中,我們可以明確的是,《精神現象學》確實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但無法說明它與《精神哲學》究竟是何種關 係。按照黑格爾最初的想法,《精神現象學》是其整個“科學體係的第一部”,是整個哲學的“導言”,但同時,它又是一個“獨立的整體”;在他當時給謝林的信 和後來的《小邏輯》中都表達了這一定位。但是,在1808-1811年他為紐倫堡中學所編的《哲學入門》和1817年的《精神哲學》中,《精神現象學》卻 隻是“主觀精神”的一個環節,是“人類學”和“心理學”的中介。許多人由於《精神現象學》本身的影響大大超過《精神哲學》,而不願把前者作為一個部分納入 到後者之中。但隻要對照一下這兩部書的內容安排,我們就會發現,盡管作為“主觀精神”之中介環節的“精神現象學”,的確不能等同於獨立的《精神現象學》, 因為在這裏,“理性”的部分,非常簡短,沒有包含《精神現象學》中的“精神”部分,以及宗教和“絕對知識”等部分,但是這些部分卻在《精神哲學》的“客觀 精神”和“絕對精神”部分得到闡述,而《精神哲學》中的“人類學”(以“靈魂”為對象)部分是作為“科學體係”“第一部分”的《精神現象學》(“所描述的 是一般科學或知識的形成過程”)無法包容的,因為這個階段是“精神”的“潛意識”(靈魂)階段,處在“前科學”的水平上,是“精神”的時睡時醒,有時在 “夢”中呈現,有時表現為“精神”的“癡呆”、“渙散”、“傻”甚至“癲狂”。就此而言,《精神哲學》包容了《精神現象學》,盡管論述的角度有所不同,但 更全麵地闡述了整個“精神”的發生和發展。


同樣,盡管《法哲學原理》也像《精神現象學》一樣,作為一個“獨立的整體”,比《精神哲學》產生了更大的影響,但在黑格爾的哲學體係框架之內, 依然是《精神哲學》的一個部分:“客觀精神”,廣義上屬於《精神哲學》。《曆史哲學》、《宗教哲學》、《美學》和《哲學史》廣義上都是如此,即屬於《精神 哲學》的一個特殊部分。


餘下的就是《邏輯學》和《自然哲學》與《精神哲學》的關係。作為《哲學全書》的三個獨立的部分,它們不是包容的關係,這是肯定的。但是,根據黑 格爾辯證法“三段論”之間的內在關係,“邏輯學”是研究“純概念”(即“純理念”)的“科學”,是人人“最熟知”、但又最不知的一些概念,像“存在”、 “質”、“量”、“度”等等,隻要我們說話,隻要我們在生活中,就會遇到這些概念,所以“最熟知”;但它們又是最普遍的、最抽象的、最無規定性的概念,所 以我們實際上知之最少。但在黑格爾看來,一般人說對它們最不知是可以的,但對哲學而言,停留在這種“熟知卻不真知”的狀態是不允許的,因為哲學就是要把這 些最普遍的純概念帶入理解,不理解它們,就不理解事物的真正本質,哲學就不成其為哲學。黑格爾認為,純粹概念就是萬事萬物的根本和核心,“自然”和“精 神”都隻是這一“根本”和“核心”展示出來的“現實性”。在這個意義上,即從純粹理念上,“邏輯學”是“本質”、是“靈魂”,而“自然哲學”和“精神哲 學”是“應用邏輯學”。但從另一方麵說,要認識純概念,不能從概念到概念,從抽象到抽象,而要讓純概念“外化”為現實,把它內含的內容一一展示出來,比如 我們無法認識純“存在”,但要展示出“物理的存在”、“化學的存在”、人的存在、社會的存在、曆史的存在等等等等,然後,我們再從這些展示出來的“現象” 或“存在物”返回到它們的“存在概念”,經過這樣一個“外化”和一個“內化”的反複,我們才能知道“存在”究竟是什麽意義。因為在純概念的“外化”中,我 們得以直觀到它的“形態”,“存在的方式”;在“內化”中,事物在“反省”、“反思”中回到了自身本質的“具體”規定。在此意義上,“邏輯學”隻有經曆 “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才達到自身的“真理”;“精神哲學”是抽象“邏輯學”的“純粹概念”的展開,是經過了對外化為“自然”的“理念”的揚棄而回 到自身的“具體概念”。所以,精神雖然以自然為前提,卻又是自然的真理,“關於精神的知識是最具體的,因而是最高的和最困難的”(黑格爾)。精神哲學和邏 輯學的關係,不是兩種外在之物的關係,而是同一個人的童年和晚年的關係。精神哲學如同一個飽經滄桑的哲學老人,而邏輯學如同一個單純幼稚的少年,兩者說的 是同一個概念,但內涵的豐富性全然兩樣。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精神哲學”就是有豐富內涵的、“具體概念”的“邏輯學”。所以,說精神哲學是黑格爾整個 哲學的標誌,就是合理的了。不理解他的精神哲學,就不可能理解他的整個哲學。



“精神哲學”是黑格爾首次開辟的一個哲學領域。在古希臘,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研究了“靈魂”,但沒有提出過“精神”概念,羅馬時代提出了“自然 法”思想,也不知道“精神”為何物。“精神”(Geist)作為一個“術語”,最早出現在基督教中,但不是獨立出現的,而是和“神”的“位格”連在一起, 作為“聖靈”( Geist Gottes)而存在。“聖靈”在字麵上就是“神的精神”或“上帝的精神”,但我們從不說上帝的精神或神的精神,而隻說“神靈”、“聖靈”,原因在於“精 神”是一個屬人的概念。黑格爾之提出精神哲學,鮮明地體現出啟蒙之後西方哲學的世俗化轉向。他要研究的就是“人的精神”,要確立和引導“時代的精神”。哲 學作為在思想中所把握的時代,不僅僅是在對現時代精神的批判、匡正和治療中確立自身的合法性,而是要在對時代精神的理解、詮釋和引領中開辟新的未來。隻有 這樣的哲學,才能真正稱得上是“時代精神的精華”。


因此,黑格爾之所以提出“精神哲學”,就是要承擔現代性哲學的這一使命。自從啟蒙運動的宗教批判以來,上帝信仰已經失去了合法性,啟蒙哲學的世 俗化運動已經讓科學理性登上了精神的寶座。但是,啟蒙倫理在科學理性基礎上為人類精神奠基的嚐試,卻一再地遭受失敗。功利主義把精神的基礎放在世俗的快 樂、幸福和功利之上,道德最終隻能依賴於人的自然的同情心;而康德的道義論把道德的最終基礎放在人類實踐理性的正確使用之上,但道德義務的最終形成必須依 賴於對不可認識的靈魂和上帝存在的“懸設”,最終隻能是一種內在的主觀確信。黑格爾尖銳地批判了“批判哲學把這種對於永恒的、神聖的東西的無知當作良 知”,把精神“停留在宗教裏”,結果“世界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忙碌於現實,被拉向外部”,對日常生活的瑣碎興趣取代了精神的崇高教養,庸俗淺薄、輕浮任性的 外在追求使得精神無法返回自身,在其固有的家園怡然自得。這種批判僅僅作為對康德的批判,是不成立的,而作為對當時的精神狀況的批判,則不僅適合當時的德 國,對後世也有啟迪意義。黑格爾相信,這個時代應該結束了,保護、培育、留心人類精神的神聖偉大、崇高和光明的自我意識不被湮滅與淪落的使命,已經托付給 了德國哲學。


要完成這一使命,不是要對過去的一切采取全然批判和拒絕的態度,在一個所謂的全新基地上重起爐灶,而是要對人類的精神現象加以理性的理解和把 握,使每一種精神現象達到自我意識,明白自己的意義及其限度,可能的方向和可能的弊端,在精神自身的“經曆”中,把握到那個朝向崇高、絕對的精神邁進的堅 定不移的必然道路。這就是黑格爾整個哲學、特別是《精神哲學》所做的工作。



《精神哲學》分為“主觀精神”、“客觀精神”和“絕對精神”三個部分。但在篇幅上三個部分是完全不對等的,“主觀精神”占了三分之二還要多的篇 幅,原因在於,“客觀精神”在《法哲學原理》中得到了詳細闡發,而以“藝術”“宗教”和“哲學”為主題的“絕對精神”分別在《美學》《宗教哲學》和《哲學 史》得到了詳細的闡發,在這裏隻是為了體係完整的需要,點到為止就夠了。因此,《精神哲學》最具獨立價值的部分,就是關於“精神概念”的緒論和“主觀精 神”。


“精神”概念我們最為常見,但要說清楚究竟什麽是“精神”,卻很不容易。黑格爾在《精神哲學》的“緒論”中,用了將近三十頁的篇幅來解釋精神的 概念,確實非常漂亮。我們知道,精神是與“物質”相對的概念,是“觀念性”的東西。而“觀念性”在德語中和“理想性”是同一個概念。如果說,“觀念性”還 不好理解的話,從“理想性”來理解就容易多了。說一個人有“精神”,就是說這個人有“理想”,而且會執著地追求其“理想”的實現。但問題是,“理想”有 “崇高”和“低下”之別,大凡我們說“精神”的時候,總是和“崇高的理想”追求相聯係的,黑格爾的一個明確目的,也就是要擺脫當時的庸俗“卑微”的精神。 而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理想,不是外在於事物的東西,而是和事物的“理念”相聯係的。亞裏士多德曾把“理念”作為事物的“目的因”,就是說,理想、目的都是 自身理念的實現。隻有和自身的“理念”同一的“理想”,才是“自身的”理想,才是自身的“觀念性”。在此意義上,人的理想就是要成為真正的人,實現人之為 人的本性,就是人的“精神”。這種意義上的“精神”就是“內在的超越”,是一步步將自身從“自然”存在者向“精神”的提升,以及“精神”向“自然”的回 複,因而是“自我實現”,是不依賴於外物,從而是“自由”。但這種“自由”,黑格爾強調,不是逃避外物而遁入內心,相反,卻必須是經曆“理念”的“異化” 即首先要外化為自身的對立麵,從“反麵”表現自身給自己“看”,然後要經曆“千辛萬苦”的曲折鬥爭,“克服”並“保存”外化之物,再返回到自身,這才真正 認識了“自身”,才真正是不依賴於外物的自由,才真正是“精神”。“真正的精神”,需要有對自身、對理想、對理念的“真理”性認識,“真理使精神自由,自 由使精神真實”。


這樣的精神概念,是一個創造性的概念,是通過自己的活動開辟自己的“世界”、提升自己的境界、實現自身的本質的活動。因此,精神的高級形式無非就是要把生存的現實改造成為一個與精神的概念完全適合的現實,即倫理的現實,自由的現實。


這是黑格爾精神哲學最高的“理想”,最高頂峰。如果我們僅僅從這最高處去理解黑格爾的精神哲學,那麽顯然並不能夠領略它的魅力。黑格爾精神哲學 最獨特的魅力,在於它對各種精神現象、尤其是最低等的、病態的、無意識的、非科學的精神活動的深刻把握力和理解力,在這方麵,恐怕至今無人能與之比肩。在 《精神哲學》中占了二分之一篇幅的“人類學”部分,探究的就是“精神”的“靈魂”階段,從“自然靈魂”、“感覺靈魂”到“現實靈魂”,最後才過渡到“精神 現象學”的“意識”階段。從自然靈魂“質”的方麵,不僅探究了不同民族和人種的精神區別,而且從個體靈魂在天性、氣質和性格上的發展,得出“靈魂改造”的 教育思想。實際上,當一個人失去了對“靈魂”這些“低等”精神活動感知力的時候,又如何能夠成為一個具有豐富精神能力的人呢?如何能夠感受得到藝術的美、 宗教的善和哲學的真呢?人文主義教育的一個優秀傳統就是要造就具有豐富感性能力的人,隻有這樣的人才能全麵發展,才能有高尚的精神。



當然,黑格爾本身是一個令人愛恨交加的人,他讓人“愛”,確實是因為他的哲學對紛繁雜亂的世界給予了深刻的洞察,哪怕是“器官麵相學”和“頭蓋 骨相學”這些“迷信”和“非科學”的東西,都在他的所謂“科學的體係”中作為相應的“精神現象”獲得了合理的解釋;他讓人恨,在於他的說理要突破常識, “不合常識地”挖掘出“常識”的“真理”;他的語言哪怕是他的種種“講演錄”的“語言”,也不是通俗易懂的“口語”,而是充滿思辨色彩的“書麵語”;他的 論證需要“係統”,需要一個從“始”至“終”,又從“終”回歸於“始”的循環往複的“圓圈”,才覺得把一個“理”說“明”說“透”了。而且,這樣的 “理”,與其說是哲學家在“說”,不如說是哲學家讓“事物自身”在“說”。因此,他的整個哲學都具有“現象學”的特色。這樣的說理方式,既不合常識,也不 合“科學”,所以,他在西方一再地被打成“一條死狗”,但奇怪的是,這條“死狗”又一再地被“複活”和“複興”!現在,世界上愛黑格爾的人在增多,而在我 國,恨黑格爾的人也在增多。從前,黑格爾沾了“馬克思主義”的光,在我國知識界幾乎無人不曉,而如今,有些受分析哲學影響和研究數理邏輯的人卻把他貶得一 文不值:所謂凡是黑格爾說得明白的,都是毫無創建的廢話,凡是他試圖有所創建的,都是他無法說清楚的“黑話”。但在楊先生翻譯的《精神哲學》中,我們既看 不到“廢話”,也聽不到“黑話”,有的隻是流暢、嚴謹而思辨的哲學話語。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精神哲學》的翻譯出版,《哲學全書》以係統的形式呈現在了 我們的麵前,我們對黑格爾哲學體係的理解將會更加全麵和深刻,但願將會超越以情緒化的愛恨來對待黑格爾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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