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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5-25:雨夾雪:平疆十策

(2010-05-25 12:19:27) 下一個
轉貼:5-25:雨夾雪:平疆十策


作者:雨夾雪


(前幾天,騰訊,鳳凰兩個南方係的網站都統一用了《中央決定舉全國之力建設新疆設喀什經濟特區》的標題來發表相關新聞,筆者不知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實在令人悲憤莫名。下文是筆者半年前向新疆地區同誌提出的建議,可稱為《平疆十策》。現在看來,不禁讓人想起了辛棄疾的一句話:“卻將萬字平戎策,換的東家種樹書。”弄不好文章結尾那種結果快要出現了。)  

新疆地區的諸位同誌:  

你們好。  

近日來,新疆先後發生了“7· 5” 事件、針紮事件,作為一個關心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普通中國人,我想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就我個人看來,新疆當前局勢相當嚴峻。新疆和內地及新疆內部的貧富差距急劇拉大,新疆地區從工資水平在全國名列前茅跌到今天貧窮落後,社會上必然積累了大量不滿。在民族關係複雜的新疆,社會上的不滿必然導致民族矛盾加劇。而且新疆又是外國反華勢力滲透和分裂中國的重點地區,可謂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就我個人看來,新疆當前這種狀況和改革開放以來的問題是分不開的(見附文),在短期內從根本上解決新疆問題是不現實的,不適當調整現行方針、政策更難以做到。我知道調整現行方針、政策是有些強人所難,因此提出如下十點建議,可稱為《平疆十策》。這《平疆十策》是在不與現行方針、政策抵觸的基礎上的措施,雖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新疆問題,但是遏製分裂勢力,緩解這一問題還是有可能的。  

第一,抓好嚴查分裂勢力組織的工作。現在應該還有大量“7·5”事件、針紮事件人員在押,應該做好分裂分子的審訊工作,鼓勵其揭發未暴露的分裂分子。分裂分子如果死硬到底,應該從重處刑,以致判處死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免予刑事責任而釋放,但是釋放後應該秘密監視和保護。讓分裂分子切實感受到自首是唯一的出路,同時應該發動群眾揭發檢舉。以順藤摸瓜,破獲“疆獨”分子的組織和網絡。在這當中,尤其應該挖掘出政府內部暗中支持分裂勢力的人。當然,要講證據、。  

第二,抓好打黑除惡,整頓治安工作。中國近年來黑惡勢力猖獗,以致控製了部分基層政權。新疆之所以分裂勢力屢禁不止,一方麵是國外滲透,一方麵也有本地黑惡勢力的掩護。近年來出現了拐賣大批新疆兒童到內地的事件,維族群眾也對黑惡勢力極為不滿。打黑除惡,整頓治安,各族老百姓都高興。對於提高黨和政府的威信,促進新疆地區的民族團結有極大的意義。在打黑除惡,整頓治安工作也要積極發動群眾,可以組織一些誌願者,一方麵維持治安,另一方麵也監督分裂破壞活動。  

第三,加強對伊斯蘭教的管理工作。伊斯蘭教是分裂勢力的一大支柱,私辦經文學校培養出來的“塔利班”(學生)多在騷亂中充當打頭陣的角色。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壓製伊斯蘭教隻能激化矛盾,應該采取分化政策。對於接受外國扶植和宣傳分裂的伊斯蘭教團體堅決取締,對於愛國的宗教團體適度扶植。同時應該利用愛國的宗教團體進行宣講活動,宣講活動的重點應該放在西方國家對國內穆斯林的迫害和美國對穆斯林國家的侵略上,同時也可以談談土耳其和一些中亞國家對國內穆斯林的壓製。宣傳外國敵對勢力是我國各族人民共同的敵人,把分裂分子定位為背叛伊斯蘭教的“西方十字軍奸細”,可能會有比較好的效果。  

第四,安撫漢族群眾的民族情緒。例如,當前新疆地區漢族群眾對80年代中期以來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所謂兩少一寬政策,即對少數民族犯罪分子少捕少殺,處理上一般從寬,極其不滿,覺得“兩少一寬”的政策縱容了部分維族犯罪分子。在不改變兩少一寬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劃定一個實施範圍與程度,如涉及少數民族和漢族的械鬥,就不能“兩少一寬”,應該對雙方按同等標準處理;同樣,關於分裂勢力的恐怖犯罪活動,亦不能“兩少一寬”。  

第五,抓好對外出東部地區就業的群眾的組織管理工作。現在外出東部地區就業的新疆人,尤其是少數民族工作困難、生活困難十分嚴重,是新疆地區民族矛盾加劇的重要社會根源。政府應該負起這方麵的責任來,應該由政府出麵,把外出東部地區就業的新疆人組織起來,對他們進行職業培訓並進行語言、文化等方麵的短期培訓,至少要登記造冊並定期了解情況,並且旗幟鮮明的捍衛新疆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幫助他們解決困難。  

第六,抓好住房、醫療、養老等方麵的社會保障工作。社會保障工作是一個大難題,也新疆民族矛盾加劇“7·5”事件、針紮事件出現的重要原因。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普及對老年人醫療、養老保險和生活困難群體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可以暫時低一點,以後再逐步提高,但是一定要有,一定要能保障群眾的基本生活和大病醫療。一定要壓低房價,必要時政府和建設兵團參與,多建一些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並壓低商品房的價格。  

第七,在國有企業改革在中捍衛職工的合法權利。新疆地區是國企最集中的地區之一,當前國有企業改革主要是引進東部沿海地區的私人資本和外國資本,勢必造成大批職工下崗失業,這是分裂勢力猖獗的重要原因。應該把職工的合法權利,職工的願望和要求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首要問題,把就業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要求,國有企業改革以發展國企,做大做強為主要方向。同時,在私企落實《勞動法》,尤其應該防止民族歧視。同時鼓勵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吸納群眾就業。對外資企業要加強監管,防止以“投資”為名暗中支持分裂活動。  

第八,加強曆史教育,尤其是近現代曆史。應該承認舊中國存在民族壓迫,但是新中國讓新疆的各族人民得到了解放。可以和西藏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以紀念50年前在西藏進行的民主改革學習,大力宣傳紀念建國初期新疆地區減租反霸鬥爭、土地改革等一係列實現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鬥爭,通過和軍閥割據混戰、土匪橫行的舊新疆對比讓人民珍惜今天,同時可以用塔吉克等鄰國“獨立”後生活嚴重惡化,社會混亂,外國駐軍橫行霸道的事實教育人民。  

第九,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整頓工作作風工作。現在抓了漢族腐敗分子怕少數民族借此掀起對中央的不滿搞分裂,抓了少數民族腐敗分子又怕少數民族認為是民族歧視的現象不能再持續了。不要低估人民的覺悟,各族人民都是痛恨腐敗分子的,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對於提高黨和政府的威信,促進新疆地區的民族團結有極大的意義。在這方麵,尤其應該重點打擊和分裂勢力、外國敵對勢力密切聯係的,黑社會化的,民憤大的腐敗分子。做好以上工作的前提是必須整頓幹部工作作風。  

第十,應該信息公開透明。對於負麵新聞應該第一時間通報,提高群眾防範意識,不要掖著蓋著,不然就被動了,很容易造成更大的恐慌乃至引發混亂。“7·5”事件、針紮事件在這方麵做得都不好,這種錯誤絕不能犯第三次了。對於針紮事件等犯罪活動,以及甲型流感等疾病應該實現日申報,讓群眾在第一時間知情,保證群眾的知情權。  

以上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未必符合實際,僅供參考。如果當真實施,必須根據新疆地區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並具體化,畢竟我的資料、水平都很有限。但是,決不能再搞廉價拍賣國企,用超國民待遇吸引外資等拉大貧富差距的措施了。即使這些措施真使新疆經濟發展了,大多數沒有享受到發展成果的群眾隻會更加不滿,分裂勢力會更加猖獗。不要忘了,蘇聯解體前鬧獨立最凶的不是最落後的中亞地區,而是最發達的波羅的海沿岸。“7·5”之後新疆一直不穩,表明分裂勢力已經有常態化的苗頭,如果處理不好,分裂勢力坐大,進入準內戰甚至準獨立狀態不是不可能的。當然,短期內還走不到這一步。  

最後,祝新疆局勢早日平穩,祝新疆問題早日從根本上解決。  

此致

敬禮

   

一個普通中國人  

   

附:改革開放以來的問題和“疆獨”的關係  

(節選自拙文《暴亂的背後:淺談“疆獨”問題》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0907/93489.html)  

嚴格說起來,在新疆問題上出現嚴重的失誤始於改革開放前的1975年。當時,有些人打著“全麵整頓”的旗號,全盤否定建國以來的正確方針,在新疆問題上犯了兩個極為嚴重的錯誤。一是撤銷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975年3月25日 ,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決定撤銷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及各師建製,所屬企事業單位全部移交地方管理。二是幾乎釋放了全部分裂分子。根據中央1975年8月對“東突厥斯坦人民革命黨”分裂集團案的指示精神,經自治區黨委決定,對該案的處理重新做了認定。除在暴亂中被擊斃和做其他處理的要犯387人外,其餘1165人均不定為該黨成員,而以犯有政治錯誤結論。對部分罪惡輕、認罪服法的服刑人員也分別做了減刑或提前釋放處理。撤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使中央失去了一支最有效的震懾“疆獨”的力量,幾乎釋放了全部分裂分子更是使新中國成立以來反“疆獨”鬥爭的成果幾乎喪失殆盡。在當時的政治形勢下,“疆獨”分子不可能掀起大的分裂活動,但是一旦政治形勢發生變化,大的分裂活動就很難避免了。盡管後來鄧小平同誌指出撤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錯誤的,而且鑒於新疆農墾事業麵臨的實際狀況和兵團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1981年12月3日 ,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恢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決定》,恢複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但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元氣大傷,嚴重的損失已經無法挽回了。  

改革開放開始以後,問題變得更加嚴重。首先,在落實政策上,大力拉攏少數民族上層,如以前的貴族(農奴主、巴依)和他們的後代、宗教界的上層人士等,為共和國初期的反 “疆獨”鬥爭和一係列社會改革中的“擴大化”“平反”,卻把一批擁護中央的少數民族積極分子打成極左分子。僅僅在宗教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就為1500人 “平反”並恢複了教職。少數民族上層並未因落實政策對中央懷有感激之心,反而抱怨自己受到的“迫害”,甚至或明或暗的支持分裂勢力。另外,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對於共和國初期新疆違反民族宗教政策的漢族幹部也進行了“平反”,例如 1979年3月17日 ,中共中央宣布:“1952年新疆省第二屆黨代會對王震同誌和新疆分局的批判是不符合實際的,中央當時撤銷王震同誌的新疆分局書記、軍區政委及財委主任,是不公正的”。這種自相矛盾的政策既得罪了漢族幹部,又得罪了少數民族幹部,使雙方的矛盾迅速激化。到了1980年,新疆的區黨委擴大會議都開不下去了。胡耀邦把他們找到北京開會,搞了個紀要,其傾向是壓漢族幹部、抬民族幹部。這個紀要一傳達,雙方的矛盾更加激化。為了挽回“紀要”的不良影響,趙紫陽又讓鄧力群起草了一個複電,強調了一下漢族幹部、解放軍所起的作用,還講到新疆黨組織成立以後漢族幹部所起的作用,強調民族幹部和漢族幹部要互相尊重、互相團結。這樣就形成所謂民族幹部要 “紀要”,漢族幹部要“電報”。使雙方的對立進一步持續,新疆很長時間都沒有安定。  

其次,改革開放開始以後,新疆和內地及新疆內部的貧富差距急劇拉大。在毛主席時代,內地大力支援新疆,新疆地區的工資水平在全國名列前茅,維族人的生活質量和當地的漢人也差不多。改革開放開始以後,搞了一個“兩個大局”,優先發展沿海地區,新疆和內地特別是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差距急劇拉大。又大搞“容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少數民族中除了極少數人先富起來了,絕大多數和漢族人民一樣,生活質量的提高受到嚴重影響。而漢族由於在整體文化層次方麵還是要強於少數民族,又實行了計劃生育,人口的增長比少數民族慢得多,還有一些內地富人去新疆經商,這使得少數民族和當地漢族的貧富差距總體也在拉大。新疆的資源豐富,少數民族對生活的不滿必然高於其他地區。90年代以來又進行了國企改革,大批職工下崗失業,新疆地區是國企最集中的地區之一,受到的影響尤為嚴重。像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07年末總人口258.47萬人,在崗職工隻有66.06萬人。新疆大批“富餘”勞動力被迫外出東部地區就業,特別是廣東。從劉漢黃事件我們可以看出廣東的工作條件。而因生活所迫而背井離鄉外出謀生、奔波操勞在社會最低層的新疆少數民族,由於民族、文化等等方麵的原因,使得他們很難融入到客居地的社會中去,他們有著比漢族地區外出謀生的人更大的工作困難、生活困難。像在深圳很多新疆來打工人員受到歧視,找不到工作,為生活所迫轉而偷竊的事情比比皆是。深圳政府打擊偷竊治標不治本,導致民族矛盾日益深化。當地的老板為了防止工人團結反抗,更極力煽動民族矛盾,使民族矛盾日益加劇。  

改革開放以來,少數民族極少數先富起來的人也極力支持“疆獨”活動。和漢族一樣,極少數先富起來的人絕大多數不是靠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富起來的,而是靠種種卑劣手段從廣大人民身上掠奪來的。他們生怕廣大人民奪回自己的財富,像漢族極少數先富起來的人拚命前往海外一樣,他們力圖把新疆分裂出去,建立一個依附外國的附庸國,利用外國的刺刀保護自己掠奪來的巨額財富。最有代表性的是“世界維吾爾大會”主席熱比婭·卡德爾。熱比婭1951年出生於新疆阿爾泰山腳下的阿勒泰市。改革開放後,她在烏魯木齊商業區二道橋租下一個小攤位,正式投身商海,經過十年打拚,身家上億,成為當時新疆女首富。熱比婭曾曆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聯副主席、新疆女企業家協會副會長,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當時,熱比婭隻有40出頭,顯然是被重點培養的“新時期成功人士”。然而這位涉嫌經濟犯罪數千萬元的“新時期成功人士”並不領情,大搞分裂活動。1999年8月,熱比婭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批捕判處8年徒刑。在她服刑期間,“拉夫托人權獎”就授予了她。後於2005年3月赴美“保外就醫”。赴美後熱比婭即瘋狂進行攻擊祖國的分裂主義活動。2006年,熱比婭在美國成立“國際維吾爾人權與民主基金會”,並擔任美國維吾爾人協會主席。同年11月,熱比婭擔任“世維會”主席。2007年6月,美國總統布什在白宮親切接見熱比婭,稱讚熱比婭是維吾爾族的優秀代表,是一個民族鬥士。2006年,熱比婭因分裂新疆有功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但是因為影響不夠大被發明“現代高利貸”的孟加拉銀行家穆罕默德·尤納斯及其創立的格拉明銀行擠掉了。  

“非毛化”和伊斯蘭教的複興也使“疆獨”活動具備了有利條件。新疆各族人民由衷地感謝毛主席給他們帶來新的美好生活,他們熱愛毛主席,信仰共產主義。然而,70年代末以來對毛主席的瘋狂攻擊極大損害了中國共產黨在新疆各族人民心中的形象,動搖了共產主義信仰,促使伊斯蘭教的複興。這時,新疆伊斯蘭教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為大批1958年宗教製度的民主改革中肅清的宗教界內披著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 “平反”並恢複了教職。不少人複出後利用合法身份借宗教活動宣傳和鼓動分裂思想。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伊斯蘭教的“複興”決不是指新疆各族人民對伊斯蘭教的信仰有多麽虔誠,隻是指借宗教活動宣傳和鼓動分裂思想的情況加劇。我見過有的到內地打工的新疆維吾爾人,連伊斯蘭教最基本的“五功(念功、禮功、齋功、課功、朝功)”和“六信(信安拉、信先知、信經典、信天使、信末日、信前定)”的教義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伊斯蘭教的教規,隻知道“自己是穆斯林,和漢人不一樣”。  

嚴重的腐敗問題更是極大的引發了新疆各族人民的不滿。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以來,腐敗問題日益嚴重。由於新疆地區民族宗教問題複雜,抓了漢族腐敗分子怕少數民族借此掀起對中央的不滿搞分裂,抓了少數民族腐敗分子又怕少數民族認為是民族歧視,結果打擊腐敗很不得力,新疆地區成了腐敗的重災區。結果,“疆獨”分子一宣傳 “漢人和維奸貪汙腐敗,欺壓維吾爾人”就能引發少數民族的共鳴。  

另外,宣傳中的大漢族主義傾向也加劇了新疆地區少數民族人民的不滿。前麵已經說過,“疆獨”的出現是由於殘酷的民族壓迫和階級壓迫引發人民反抗,而人民的反抗鬥爭往往被民族上層和宗教首領利用,加上外國侵略者的挑唆,最終蛻變成了分裂活動。新疆人民的反抗鬥爭是有原因的,不能全盤否定,主要責任應該由反動統治者來負。然而改革開放以來,出現了妖魔化新疆人民針對舊中國反動政府的反抗鬥爭,無限拔高中央政府對新疆地區的管轄。把1864 年庫車的武裝起義,1930年的哈密農民起義甚至三區革命風暴都妖魔化為分裂活動,把楊增新、金樹仁、盛世才等新疆人民切齒痛恨的軍閥美化成維護國家統一的英雄。甚至有人宣稱從“公元前60年西域都護府的建立起,中央政府對新疆地區的管轄從未中斷過”,把突厥汗國、高昌回鶻王國、於闐王國、喀喇汗王朝、西遼王朝、察合台汗國、葉爾羌汗國的新疆地區的地方政權的曆史一筆抹煞。這種大漢族主義傾向加劇了新疆地區少數民族人民的不滿。  

總之,拉攏上層的路線構成了“疆獨”活動的組織基礎,新疆和內地及新疆內部貧富差距的拉大構成了“疆獨”活動的經濟基礎,少數民族新生資產階級的出現構成了“疆獨”活動的階級基礎,“非毛化”和伊斯蘭教的複興構成了“疆獨”活動的思想基礎,嚴重的腐敗問題和大漢族主義的複活構成了“疆獨”活動的群眾基礎。這一切清楚的表明,改革開放中的問題為“疆獨”的複活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當然,我們必須明確,改革開放以來,和中國其它地區一樣,新疆地區成就是第一位的,問題是局部性的、第二位的。今天,支持“疆獨”勢力的仍然是極少數。這裏隻是探討改革開放後“疆獨”重新凸現的原因,不是全麵分析改革開放以來新疆的情況,因此沒有介紹改革開放後新疆地區的成就,千萬不能因此以為改革開放以來在新疆沒有什麽成就,當前新疆一片漆黑。  

關鍵字 新疆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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