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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國空軍電子戰機真正的王者

(2009-10-14 09:30:37) 下一個
zt 中國空軍電子戰機真正的王者

【少校摘評】揭密:中國空軍電子戰機真正的王者


作為現代化空軍重要組成部分的電子戰飛機出現很早。二戰時期,在對納粹德國進行大規模戰略轟炸的過程中,盟軍轟炸機遭到當時納粹德國配備有機載雷達的夜航截擊機和裝備有炮瞄雷達的地麵防空高炮的強大攔截,盟軍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為了對抗德軍防空體係中最重要的雷達係統,盟軍專門選擇了一些轟炸機,在上麵裝備了一些當時最先進的雷達電子對抗設備。

包括早期的機載雷達幹擾發射機和錫箔條投撒器等。其中機載雷達幹擾發射機主要用來對抗納粹德國空軍配備有機載雷達的夜航截擊機,錫箔條投撒器則投撒大量錫箔條用來幹擾地麵防空雷達和高炮的炮瞄雷達。這些最早的空中電子戰手段極為有效的壓製了納粹德國的防空雷達係統,對盟軍取得大規模戰略轟炸的成功起到重要作用。

電子戰飛機在二戰以後的曆次局部戰爭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如在海灣戰爭中,美軍出動EA—6B“徘徊者”、EF—111A“烏鴉”和F—4G“野鼬鼠”三種電子戰機,對伊拉克的防空雷達預警探測網、通訊係統、地麵防空兵器的製導雷達係統等進行了強有力的全麵壓製,在美軍強大的電子幹擾下,伊拉克方麵的防空預警探測係統、通訊係統和防空武器的製導雷達係統陷入全麵癱瘓。預警探測雷達探測不到空中目標,地空導彈不能發射,喪失炮瞄雷達引導的高炮隻能盲目對空射擊,戰鬥機無法起飛應戰,通訊指揮係統全麵中斷,國內廣播、電視等也基本中斷,伊拉克的電磁環境完全陷入“黑夜”中......正是由於有電子戰飛機的強力支持,多國部隊的空中力才能在伊拉克上空肆無忌憚的任意往來。

後來的科索沃戰爭中,美軍這三種電子戰飛機再次登場,對前南斯拉夫聯盟進行了全麵的高強度電子壓製,為這場北約方麵完全依靠空中打擊取得勝利的侵略戰爭立下汗馬功勞。正是由於電子戰飛機在曆次戰爭中的卓越表現,美軍才下大本錢發展新一代電子戰飛機。於是就有了美國海軍目前最先進的EA—18G“咆哮者”電子戰機。EA—18G是美國海軍在新型F/A-18E-F戰鬥轟炸機基礎上改進而成的一種新型專用電子戰機,將用於取代現役的EA—6B“徘徊者”。與EA—6B相比,EA—18G除電子戰任務外還可以執行一些常規作戰任務,作戰效能有巨大提升。而美國空軍也計劃將開發F-35戰鬥攻擊機的電子戰型號用來取代EF—111A“烏鴉”。

作為世界主要軍事強國的中國對電子戰飛機的發展始終高度重視。在越南戰爭期間,中國援越抗美的防空高炮、雷達部隊與美軍電子戰飛機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激烈搏殺,對美軍強大的空中電子戰能力有切身感受。因此對發展電子戰飛機非常重視。到目前為止,通過公開資料已知的中國空軍裝備的電子戰飛機包括“轟幹-5”和“轟電-6”兩種。“轟幹-5”是在空軍曾經大量裝備的轟-5轟炸機基礎上加裝電子幹擾裝備改進而成的。“轟電-6”則是在目前中國空軍最大的轟炸機轟-6基礎上加裝電子幹擾裝備改進而成的。這兩種電子戰機中,轟幹-5已經開始逐步退役。轟電-6由於可以裝載近9噸重的電子戰裝備,具備強大的電子戰能力,而且航程遠、作戰半徑大。因此在新型電子戰機服役前是中國空軍最強大的電子戰飛機。此外,中國空軍還有一些用運輸機如運-8改進的電子戰飛機和電子戰直升機。總的來說,中國空軍的電子戰機實力有了很大進步,但靈雲認為這些電子戰機依然有很多不足。

電子(磁)戰,是現代化條件下高科技戰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否取得電子戰的勝利,掌控戰場的製電磁權,已經成為決定戰爭勝負的決定性因素。因此,電子戰尤其是電子戰用裝備的發展得到世界各主要軍事強國的高度重視,各國在這方麵都進行了大量研究。而在諸多種類的電子戰裝備中,電子戰飛機以其速度快、機動性強、用途靈活廣泛、幹擾強度大等優勢在曆次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各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軍用飛機中發展的重點。作為世界主要軍事強國的中國對電子戰飛機的發展始終高度重視,進行了大量相關研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

目前,電子戰飛機已經成為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諸兵器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重要作用。中國電子戰飛機的發展也始終是廣大軍事愛好者關注的對象。近來,在網上流傳著一條“殲-10改進性電子戰機即將服役”的消息。消息的大致意思是說中國空軍在新型國產殲-10“猛龍”戰鬥機基礎上改進的專用電子殲擊機已經裝備部隊。而且聲稱該機型的性能與美國海軍目前最先進的EA—18G“咆哮者”電子戰機相當。

而就在該消息出現前不久,中國官方媒體的權威軍事新聞節目以明確的視頻新聞方式向外界首度公開展示了中國空軍FBC-1A“飛豹”重型戰鬥轟炸機的電子戰型號,同時介紹了電子戰型“飛豹”配合空軍其他機型進行的多機種聯合作戰演練。
這兩條消息在廣大網友中引起熱烈討論。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很多網友都在爭論“猛龍”和“飛豹”這兩種戰機究竟哪種更適合改裝作為空軍電子戰機。爭論雙方似乎都有很充足的理由。那麽,“猛龍”和“飛豹”究竟誰更適合作為中國空軍專用電子戰機的改裝平台呢?

首先,轟幹-5是中國空軍最早的電子戰飛機,其原型機是早已退役多年的轟-5。轟-5是蘇聯伊爾-28輕型噴氣式轟炸機的中國仿製型,也是中國空軍的第一種國產噴氣式轟炸機。該型機已服役多年,機上電子設備等已經相對落後很多。而且該機使用的是渦噴發動機,油耗大。因此航程和作戰半徑都存在不足。而且該機還存在航速慢的問題,這在現代化戰爭中已經難以滿足需要。因此,轟幹-5已經開始退役。與轟幹-5相比,轟電-6的航程和作戰半徑要大得多。而且,由於原型機轟-6有巨大的載荷空間,因此可以裝載近9噸重的電子戰設備,所以轟電-6具備強悍的電子戰能力。但是,靈雲認為轟電-6的缺陷是非常明顯的。

首先就是它的速度依然很慢。轟電-6最快為高亞音速,這難以跟上現代化高速噴氣式戰鬥轟炸機,也就無法作到伴隨攻擊機群進行電磁壓製任務。而更重要的,與戰鬥攻擊機相比,轟電-6體積非常龐大,機動性也很差,更不可能作到和突擊機群一樣進行低空-超低空突防。如此體積加之速度慢,在沒有掌握絕對製空權的情況下很容易遭到對方空中力量的攔截,根本無法作到伴隨高速噴氣式戰鬥轟炸機進行遠程奔襲作戰。轟電-6最適合的戰場環境和作戰模式就是在己方已經取得絕對製空權或至少已經掌握有效製空權的情況下,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中對敵方進行電子戰。

這種方式非常類似俄國的伊爾-76改進性電子戰飛機和美國的EC-130電子戰飛機這兩種大型電子戰機。而且,與EA—6B“徘徊者”等相比,轟電-6的性能過於單一。根據目前已知的資料,轟電-6隻能進行包括電磁幹擾這樣的“軟殺傷”。無法使用攻擊性武器執行“硬摧毀”。而且不具備空中自衛能力,作戰時身邊必須有護航兵力掩護。而EA—6B“徘徊者”等即可以使用電子幹擾設備進行電磁幹擾這樣的“軟殺傷”,也可以使用反輻射導彈直接攻擊敵方雷達,實施“硬摧毀”。而且具備一定的空戰自衛能力。因此具備相當強的多用途性。隨著中國空軍以殲-11B重型遠程戰鬥轟炸機和空中加油機等為代表的遠程武器的陸續服役,中國空軍已經開始從原有的近程防守型空軍向遠程攻擊型空軍轉型。

在這種情況下,要求電子戰飛機必須能完成己方攻擊機群的伴隨性電子對抗護航任務。具體說就是做到能在己方攻擊機群作戰過程中執行攻擊和監視敵方雷達和通信裝置而保護己方安全。同時能夠使用反輻射導彈等武器直接殺傷敵方防空雷達等,而且要具備一定的空戰自衛能力。與此同時,由於現代化戰爭環境的變化,還要求電子戰飛機必須和攻擊機一樣具備高速性能,最好是具備超音速伴隨能力。因此,速度慢、體積大、用於單一的轟電-6已經無法滿足中國空軍的需要。這就需要一種新型電子戰飛機。這種飛機要求能滿足現代化進攻型空軍的需要,而且要具備多用途性。於是就有了目前已知的中國空軍FBC-1A“飛豹”重型戰鬥轟炸機的電子戰型號和網絡傳聞中的“殲-10改進性電子戰機”。那麽,這兩種飛機哪種更適合做中國空軍的新型電子戰機呢?


電子戰機的載機選擇非常重要。因為這直接關係到改型後的性能和作戰能力。前麵我已經提到過,中國空軍目前已經開始向遠程攻擊型空軍轉型。在這種情況下,要求配合遠程攻擊機群作戰的伴隨電子戰飛機必須具備遠航程、大作戰半徑。同時,由於要執行相當強度的電子戰任務,而且作戰任務還有多樣性,如即要執行電磁幹擾壓製,還要執行無線電監聽等。因此需要載機能攜帶一定數量的電子戰裝備。這就要求載機必須有相當大的載彈量以保證足以攜帶足夠的設備。同時,載機的速度必須足以跟上高速攻擊機群,這就要求載機必須有相當的速度,最好是具備超音速性能。同時,要求載機必須具備一定的空戰能力,在必要時可以進行自衛。那麽,殲-10和“飛豹”誰的性能更合適呢?



首先是航程和作戰半徑。這對任何一種現代化戰機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根據國外和國內)一些機構的分析,殲-10不帶副油箱時,作戰半徑800公裏,帶副油箱時為1100公裏。FBC-1A“飛豹”作戰半徑則可達1650公裏。因此,在遠程作戰能力上,作為典型的重型遠程戰鬥轟炸機的“飛豹”要遠強於輕型的殲-10。在載彈量方麵,殲-10的載彈量為約5.5噸,FBC-1A“飛豹”載彈量為6.5噸。在載彈量方麵重型的“飛豹”也要強於輕型的殲-10。在飛行速度方麵,FBC-1A“飛豹”最大為1.7馬赫,殲-10則為2.2馬赫。在飛行速度方麵,以對地攻擊為主的重型的“飛豹”與以製空為主的輕型的殲-10相比存在一定差距。這是由於兩者的體積、重量有很大不同,殲-10要比“飛豹”輕得多,推重比也大得多。在空戰自衛能力方麵,作為以對地攻擊為主兼顧空戰能力的重型的“飛豹”不如與以製空為主的輕型的殲-10。但靈雲認為,“飛豹”本身就具備相當的空戰能力,在空戰性能方麵,公開資料已經證實“飛豹”的空戰能力尤其是敏捷性遠強於日本改進後的F-4J重型戰鬥機。要知道日本的F-4J重型戰鬥機其是經過專門強化空戰性能的改進的,其空戰能力在同代戰機中是出類拔萃的。能夠擊敗它,說明作為一種以電磁壓製和使用反輻射導彈對地攻擊為主的電子戰飛機“飛豹”的空戰自衛能力是完全夠用的。加之可以使用新型國產遠程主動雷達製導空-空導彈和新型大離軸近程空-空導彈,輔以新型頭盔綜合顯示-瞄準係統,“飛豹”的空中自衛應該沒問題。而在對地攻擊能力方麵,這本身就是“飛豹”的本行,比以製空為主的輕型的殲-10要強得多。



通過上麵的性能對比我認為,在電子戰飛機選型上,中國空軍FBC-1A“飛豹”重型戰鬥轟炸機在作戰半徑、載彈量、對地攻擊能力方麵要遠強於輕型的殲-10戰鬥機。盡管殲-10在最大飛行速度和空戰能力上強於“飛豹”,但“飛豹”在這兩方麵上的性能完全可以滿足作為電子戰飛機的需求。他的速度已經可以保證他能有效配合高速攻擊機群進行伴隨性電子對抗護航任務。而他的空戰性能也足夠實現空中自衛。而且,由於未來的電子戰飛機將進行遠程作戰,因此要求要有較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這方麵作為雙發重型戰鬥轟炸機的“飛豹”比單發的輕型的殲-10更合適。而且“飛豹”體積大,內部改進的空間也大。在今後近一步改進的空間上也強於輕型的殲-10。因此,靈雲認為在電子戰飛機選型上“飛豹”要比殲-10更適合。



目前,FBC-1A“飛豹”的第一代電子戰改進型已經開始在空軍服役,這已經得到多種官方消息的明確正是。但那個所謂的“殲-10改進性電子戰機即將服役”卻始終不見任何蹤跡。唯一的“證據”就是殲-10可以掛載一些電子戰吊艙。但靈雲認為,真正意義上的電子戰機絕不是一給一架飛機掛上幾個電子戰吊艙就成的。最現實的,目前中國空軍包括強-5在內的多種飛機都可以掛載自衛用電子戰吊艙。戰機掛載電子戰吊艙早已經成為一種再普通不過的平常行為。那按“殲-10改進性電子戰機”的標準,這些飛機甚至連強-5就都可以算作是“電子戰機”了。電子戰飛機作為一種高尖端武器,是個由多個子係統組成的有機整體。FBC-1A“飛豹”的第一代電子戰改進型在外表上看好像隻是掛載了幾個電子戰吊艙,但靈雲認為,作為一種專門的電子戰飛機,其與原型相似的大概隻有這個外表,其內部為進行電子戰任務肯定進行了大幅修改,安裝了必要設備。可以預見,FBC-1A“飛豹”的電子戰改進型今後將繼續下去。這種改進後的電子戰型號“飛豹”將成為未來進攻型中國空軍中強悍的——電子鬥士!!(摘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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