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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蒙巴頓方案

(2009-07-03 22:16:10) 下一個
ZT:蒙巴頓方案
簡介
  蒙巴頓方案即“印巴分治”方案。

1947年6月由英國駐印度最後一任總督路易斯·蒙巴頓提出而得名。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帝國主義迫於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的強大壓力,

提出“分而治之”的方案。

  主要內容:根據居民宗教信仰,英屬印度分為印度聯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領,

分別建立自治政府;巴基斯坦由東巴基斯坦和西巴基斯坦構成;

王公土邦在“移交政權”後享有獨立地位,可分別談判加入印巴任何一個自治領。

這個方案為當時的主要政黨印度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所接受。

1947年8月15日,英國把在印度的政權分別移交給印度國大黨和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

英國在印度的殖民統治從此告終。英國在印度的經濟利益基本未受影響,

而印度獨立法規定的內容又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形成了一些爭端,

其中最嚴重的是克什米爾問題,為印巴日後的長期衝突埋下了伏筆。

前身
  1942年3月,英國政府曾派掌璽大臣、下院領袖克裏普斯前往印度,

許諾戰後給予印度自治領的地位。克裏普斯到達印度後,提出了英國對印提案,

也就是 “克裏普斯提案”。其內容是:英國與印度磋商後,

決定發表使印度在最短時期內成立自治政府的提案,提案的內容是建立新印度聯邦,

使之成為自治領,其地位與英國本國及其他自治領各國相等,不論在內政和外交上,

均不隸屬他國。但方案中又提出,英屬印度的土邦有權不加入新建立的印度聯邦,

這就使得有可能在印度原有土地上建立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政治實體,

從而為印度的分裂打開方便之門。同時也意味著,擬議中的東巴基斯坦—

孟加拉有可能單獨立國。“克裏普斯提案” 成為後來“蒙巴頓方案”的雛形。


後遺症——克什米爾問題
  根據“蒙巴頓方案”的規定,印度教徒居多數的地區劃歸印度,

穆斯林占多數的地區歸屬巴基斯坦。但對克什米爾的歸屬問題卻規定由各王公土邦

自己決定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或保持獨立。當時,

克什米爾地區77%的人口為穆斯林,他們傾向加入巴基斯坦;

克什米爾土邦王是印度教徒,他先是既不想加入印度,也不願加入巴基斯坦,

但最後又傾向加入印度。因此,印巴分治時,克什米爾的歸屬問題未能得到解決。

  印、巴分治後不久,雙方為爭奪克什米爾主權於1947年10月在克什米爾地區

發生大規模武裝衝突,即第一次印巴戰爭。

1947年12月,印度將克什米爾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

1948年8月和1949年1月,聯合國印巴委員會先後通過關於克什米爾停火和

公民投票的決議,印巴均表示接受。1949年1月雙方正式停火,7月劃定了停火線。

克什米爾分為印控區和巴控區,印巴分別在各自控製區內建立了地方政府。

  1953年8月,印巴兩國總理會談後發表聯合公報宣布,

克什米爾爭端應通過克什米爾公民投票來解決。然而,1965年6月,

印巴圍繞克什米爾問題爆發第二次戰爭。

1971年12月,在因東巴基斯坦脫離巴基斯坦而爆發的第三次印巴戰爭中,

印度又占了巴控克什米爾地區的部分土地。

  1972年7月,印巴簽署了《西姆拉協定》,

雙方同意在克什米爾地區尊重1971年雙方停火後形成的實際控製線。


  為了解決克什米爾問題,印巴兩國領導人和部長級官員數次舉行會談,

但一直沒能達成協議。1989年後,雙方在克什米爾地區不斷發生交火,

兩國均蒙受巨大損失。

  2003年11月23日,巴基斯坦總理賈邁利宣布,

巴軍隊將從穆斯林的重要節日開齋節(26 日)開始,

在克什米爾印巴實際控製線的巴方一側實現單方麵停火。

24日,印度對這一建議表示歡迎,並於25日作出了積極回應。

兩國軍方25日經磋商決定,自當天午夜起在克什米爾“國際邊境”、

“實際控製線”和“錫亞琴實際接觸線”(印方稱為“實際地麵位置線”)

一帶實現停火。雙方同時表示,希望停火永久持續下去。

  2004年1月7日,在印控克什米爾的查謨市西北30公裏靠近印巴實際控製線的

傑納布河上,民間團體“印度青年之聲”的一名成員在向河中投放裝有糖果的盒子,

希望這個盒子能漂到下遊的巴基斯坦,把他們支持印巴對話和解的美好願望帶給

巴基斯坦人民。

  2005年4月7日,載滿乘客的公交車分別從克什米爾的印控區和巴控區雙向對開,

這是近60年來印巴克什米爾地區之間的首次通車,開啟了印巴和平進程的新篇章。

  2005年10月29日上午至10月30日淩晨,經過長時間的談判,

巴印雙方在伊斯蘭堡達成協議,同意暫時開放克什米爾實控線5個檢查站,

以允許兩邊的居民共同展開震後救援行動。


蒙巴頓其人
  路易斯·蒙巴頓(1900—1979),英國海軍元帥。

1913年參軍,曾任威爾士親王副官。1927至1933從事無線電通信工作。

此後擔任過艦長、分艦隊司令等職。1942年任盟軍聯合作戰司令,

指揮英國海軍襲擊駐法國和挪威港口的德國海軍。1943年起任東南亞戰區盟軍總司令,

率部收複緬甸。1947年任印度總督,提出“蒙巴頓方案”,使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

1952至1954年任北太平洋公約組織地中海艦隊總司令。1955年任英國海軍參謀長。

1956年晉升元帥。1959年任國防參謀長和參謀長委員會主席。

1965年退役。1979 年8月27日在愛爾蘭因所乘遊艇被愛爾蘭共和軍放置的炸彈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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