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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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神 》第二部 看你的神 第十七章 嫉妒的神

(2010-02-17 11:26:59) 下一個


 

  

  “嫉妒的神”——驟聽之下不覺得討厭嗎?誰都知道嫉妒這“妒忌巨獸”的罪惡,是各種罪惡當中最狠毒、最殘害心靈之一。而我們又確知,神是完全良善的。那麽,人怎能想象在神裏麵找到嫉妒呢?

  回答這問題的第一步,要先說明這事不是幻想出來的。如果我們是在虛構一位神,自然就應該隻把我們欣賞的特性加諸他身上,嫉妒就不會出現了。沒有人會幻想一位嫉妒的神。但現在不是要用幻想構思一個神,卻是要聆聽聖經的話語,在其中神說明了關於他的真理。因為神我們的創造者(不是用任何幻想所能尋找的),已啟示了自己。他說了話。他藉很多代言人和仆人說話,其中最崇高的一位是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也沒有讓他的信息和人對他大能作為的記憶,容易受以訛傳訛的口傳過程歪曲和消滅。相反,他把這些都用永久性的文字形式記錄下來。在聖經〔加爾文(Calvin)所稱神的“公開記錄”〕中,可見神重複地提到他的嫉妒(譯注:中文聖經常譯作“忌邪”)。

  當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到西乃山,頒布他的律法和聖約,在他教導他們關於自已的頭幾件事中,嫉妒是其中之一。摩西親耳聽見,且被“神用指頭寫”在石版上(
出 31:18) 的第二條誡命是:“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20:5)。稍後,神向摩西更動人心弦地說:“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34:14)後麵這句話所出現的經文,其意義是最重大的。揭示神的名字——在聖經這常常等於揭示神的本性和位格——是《出埃及記》的基本主題 。在第3章,神已宣告他的名字是“自有永有”,或幹脆叫“我是”,在第6章則稱“耶和華”(“神”)。這些名字是指稱他的自存、自決和主權。然後,在 34:5等節,神向摩西宣告他名字的時候,說“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存留慈愛……赦免罪孽……追討他的罪……”。這是一個宣示他道德榮耀的“名字”。最後,再多七節後,在和摩西同一段談話的一部分,神總括並結束他名字的啟示,而宣告他名為“忌邪者”。很明顯,這意想不到的字眼,代表了神的一種特性,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前述神名字的闡述的精要,而絕非前後矛盾。既然這特性的確是他的“名字”,他子民應明白它,就顯然很重要了。

  事實上,聖經對神的嫉妒說得很多。摩西五經其他地方也有論及(民25:11;申4:24;6:15;29:20;32:16、21),在曆史書中(書 24:19;王上14:22),在先知書中(結8: 3-5;16:38、42;23:25;36:5;38:19;39:25等節;珥2:18;鴻1:2;番1:18;3:8;亞1:14;8:2),和詩篇中(78:58;79:5)都有。它出現的時候,往往是神的作為的動機,或在忿怒中,或在憐憫。“我要……為我的聖名發熱心”(
結 39:25) 〔譯注:英譯“嫉妒”(jealous])〕;“我為耶路撒冷,為錫安,心裏極其火熱”(亞一14;譯注同上);“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鴻 1:2)。在新約,保羅問自高自大的哥林多人說:“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林前10:22;譯注同上)我想英文聖經修訂標準本(RSV )把《雅各書》4:5那句難譯的話譯成“上帝愛他那安置在我們裏麵的靈,愛到嫉妒的地步”,是譯得對的(譯注:中文聖經新譯本亦如此譯,故抄錄新譯本經文)。

  二

  然而,這屬神的嫉妒,本質是什麽?嫉妒是人的罪惡,如何成為神的美德?神的完美是值得稱頌的事,但我們怎能稱頌神的嫉妒?

  隻要記住下麵兩個事實,就能找到答案了。

  第一,聖經說到神的嫉妒,都是擬人化的陳述——即是說,用人生經驗的語言去描繪神。聖經充滿擬人化的說法——神的膀臂、手、手指;他的聽覺、視覺、嗅覺;他的溫柔、忿怒、後悔、歡笑、喜樂等等。神用這些字眼來形容他自己,原因是從我們自己生活中常用的語言,才是人類所具備傳遍有關神的意念最準確的媒介。他有位格,我們也有,其他一切有形體的造物卻沒有。在一切有形體的造物中,隻有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既然我們比任何人類所知的造物更像神,神用人的語言來描述他自己,將比用其他語言更清楚,更不會誤導我們。這一點前兩章已申述了(參本書第15章第二大段)。

  然而,麵對神擬人化的說法的時候,很容易隻抓到錯誤的一端,本末倒置。要記得:人不是造物者的尺度;當人用自身生活的語言加諸神的身上,人的被造性的一切限製——有限的知識,或能力、或預知、或力量、或貫徹始終,類似的任何事——沒有一樣也可用於神的身上。我們必須緊記:人性中顯出罪惡敗壞的後果的那些原素,在神裏麵是找不到的。因此,舉例說,神的忿怒並不像人的怒氣一般,常常是卑鄙的脾氣,是驕傲和懦弱的記號;他的忿怒卻是對罪惡聖潔的反應,在道德上是正直而榮耀的。“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雅 1:20) ——但神的忿怒正是他的公義所采取的司法行動。同樣,神的嫉妒並不像人的一般,是挫敗、妒忌、憎恨的組合,而是神為保障某些無比可貴的事物而表現的、值得稱頌的熱忱。這就引入下一點:

  第二,人有兩種嫉妒,其中一種是惡性的。惡性的嫉妒所表現的心態是:“我想要你所得到的,因為我得不到,我就恨你。”這是一種幼稚的忌恨,源於未死透的貪婪,在妒忌、惡意和卑劣的行為上表現出來。它有可怕的潛力,它和驕傲共生共長,是墮落的人性的本根。人如被嫉妒瘋狂地迷住,不斷沉淪下去,堅強的個性也可撕成碎片。“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
箴 27:4) 常聽人說兩性之間的嫉妒——因對象被拒或被搶而引起的“無名火起三千丈”,屬於這一種。

  但有另一種嫉妒——保護某種愛的關係,或當這種關係遭破碎時要報複的熱忱。這嫉妒也在兩性之間活動;但表麵看來它卻不是驕傲受創的盲目反應,而是婚姻愛情的果實。如戴斯卡(Tasker )教授所說,已婚的人“有第三個愛人或奸夫淫婦介入他們的家庭而不覺得嫉妒的話,必然喪失了道德的觀點;因為婚姻的排拒性正是婚姻的精義”〔參戴氏著《雅各書注譯》(The Epistle of James)第106頁〕。這種嫉妒是正麵的美德,因它顯出人把握到夫妻關係的真正意義,同時有正當的熱忱要維護這關係。舊約的律法,承認這嫉妒是合宜的,才頒布一項“疑恨祭”和用咒詛的判罪方法,使懷疑妻子不貞而“生了疑恨的心”的丈夫,可以用這方法查個水落石出(民5:11-37)。在這一段經文中,以及《箴言》6:34論到這蒙害的丈夫的“嫉恨”,聖經完全沒有暗示到丈夫這態度是有道德問題的。相反,聖經認為他決心保護婚姻免受侵害,並向任何侵害者采取行動是自然、正常、而且對的,證明他對婚姻有應有的重視。

  聖經一貫都說,神的嫉妒屬於這後一種。即是說,是神對他子民盟約的愛的一部分。舊約把神的盟約,看為神和以色列的婚姻,附帶無條件的愛和忠貞的要求。敬拜偶像,以及和非以色列的偶像崇拜者一切妥協的關係,都構成逆命和不貞,神看此為屬靈的奸淫,激動他的嫉妒和報複。摩西所有論到神的嫉妒的經文,都或多或少與偶像崇拜有關;一切都回應前已引述的第二誡命的禁令。另外的《約書亞記》24:1 9、《列王紀上》14:22、《詩篇》78:58和新約《哥林多前書》10:22等經文也是如此。

《以西結書》8:3提到一個在耶路撒冷被敬拜的偶像,名叫“觸動主怒(的)偶像……就是惹動忌邪的。”在《以西結書》第16章,神形容以色列為他行淫的妻子與迦南、埃及及亞述的偶像和拜偶像者夾纏著不聖潔的關係,因此神宣布以下審判:“我也要審判你,好像官長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西16:38節,參42節;23:2 5)

  從這些經文明顯可見,神向摩西說他名是“忌邪的”是什麽意思。他的意思是:他要求他所愛和救贖的人完全、絕對的貞忠;如果他們不忠,出賣他的大愛,他會用嚴厲的行動申證他所說的。加爾文(Calvin)下麵解釋第二條誡命的禁令的一席話,可說一語中的:

  “主經常以丈夫的身分向我們說話……他既履行一位又真實又忠信的丈夫一切的職分,他也向我們要求愛和貞潔;即是說,我們不把靈魂失節給撒但……丈夫越純潔堅貞,當他看見妻子傾心情敵的時候,所受觸犯就越嚴重。因此,我們的主既已在真理上把我們許配給他自己,就宣告說,任何時候我們若忽視這神聖婚姻的純潔,用可恨的情欲染汙自己,尤其是當我們把應該最小心保持完璧的敬拜,轉移到另一位神,或用某些迷信汙辱這敬拜,這時候神最熾烈的妒火就焚燒起來。

  如果要對這件事有真知灼見,還要再看一點。前麵已說過,神對他子民的嫉妒,是先假定了盟約的愛;這愛不是短暫、意外、無目的的愛,卻是神最高目的的表現。神盟約的愛的目標,是要在地球上有一群子民,直到曆史終結,然後他要曆代一切相信他的人與他在榮耀裏。盟約的愛是神對這世界的計劃的中心。歸根結蒂,我們必須在神對他世界全盤計劃的亮光中,來明白他的嫉妒。因為如聖經所說,神最終的目的有三方麵——藉著顯示他審判罪的主權,申證他的管治和公義;買贖並拯救他的選民;因他所行榮耀的、慈愛的,和自我剖白的作為,受到人的敬愛和稱頌。神尋找我們所尋找的——神在人身上所得的榮耀,他是為達到這目的才嫉妒的。他的嫉妒的一切表現,正是“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賽9:7;37:3 2;參結5:13),為成就他自己公義和憐憫的目的。

  因此,神的嫉妒一方麵使他審判、毀滅他子民中那些沒有信心、陷入偶像崇拜和罪惡的人(申6:1 4等節;書24:1 9;番1:1 8),實在也審判各地敵對公義和憐憫的人(鴻1:2;結36:5等節;番3:8)。另一方麵,在全國性的審判中,他管教、降卑他的子民之後(被擄的審判:亞1:1 4;8:2;蝗災的審判:珥2:1 8),恢複他子民的國度。是什麽引動這一切的作為?很簡單,就是他為他的“聖名發熱心”(
結 39:25) 這個事實。他的“名”,就是他作為耶和華“神”、曆史的統治者的本性和位格,他的“名”要被認識、尊敬和稱頌。“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42: 8;48:11)神的嫉妒的精髓,盡在這些經文之中。

  三

  這一切對自命是神的子民的人,有什麽實際的意義?答案可在兩個分題下說明:

一、   神的嫉妒需要我們向神熱心

  神愛我們,我們正確的反應是愛他;同樣,神因我們而嫉妒,我們正確的反應是向他發熱心。他對我們的關心是偉大的;我們對他的心意也必須是偉大的。第二條誡命禁止偶像崇拜,含義是神的子民應該積極地、熱切地忠於神的位格、目的和尊榮。這樣的效忠,聖經用的字眼是熱心,其實有時叫做為神嫉妒。神自己彰顯了這熱心,屬神的人也要彰顯。

  賴爾主教(Bishop J.C.Ryle)對神的熱心的描寫,可算經典之作,長引如下:

  “宗教的熱忱是燃燒的欲望,要討神喜悅,遵行他的旨意,在世上用各種可行的方法促進他的榮耀。這欲望沒有人用天性感覺到——是聖靈在每個信徒重生悔改的時候放進他心裏的——但某些信徒,卻比其他信徒感覺得更強烈,故隻有他們才配稱為‘熱心’的人……

  “在宗教上,熱心的人主要是專一的人。說他熱切、有心、不妥協、徹底、全心全意、心靈熱烈是不夠的。他隻見一件事,隻顧一件事,隻為一件事而活,隻被一件事吞沒;這一件事就是討神喜悅。他或生或死,或健康或生病,或富足或貧窮,喜悅人或得罪人,被看為聰明或被看為愚蠢,被埋怨或得稱讚,得榮耀或蒙羞辱 ——熱心人一概不管。他隻為一件事而燃燒,這一件事是討神喜歡,促進神的榮耀。如果他被這燃燒所焚毀,他也不管——他為此滿足。他覺得如燈一樣,他是要焚燒的;如果焚掉了,他隻是完成了神命定他要做的工作而已。這樣的人,總會為自己的熱心找到活動的範疇。如果他不能夠講道、工作、捐贈金錢,他就會哭泣、歎氣、禱告……如果他不能和約書亞在山穀中作戰,他會在山上做摩西、亞倫、和戶珥所做的工作(出17:9-13)。如果他自己被斷絕工作的機會,他不會讓主休息,直到主在另一個地方興起幫手,完成工作為止。這是我所說宗教的‘熱心’真正的意思。”〔參賴氏著《實用宗教》(Practical Religion)1959年版第130頁)

   請注意,聖經對熱心既有命令也有稱讚。基督徒要“熱心為善”(
多 2:14)。哥林多人被責罵後,卻因“熱心”被稱許(林後 7:11)。以利亞“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王上19:10、14),而神報答這熱心的方法,是差派火車火馬接他到天上去,並選他代表“眾先知的美好團契”,和摩西同站在變像山上,與主耶穌談話。當以色列人用偶像和淫亂惹動神發怒時,摩西把犯罪的人判死,人民都在會幕前哭號,而有一個以色列人,竟在這時和一米甸女人大搖大擺在他們麵前走來;非尼哈看見了,就絕望透頂,拿槍把兩個人刺死。神稱讚非尼哈“為神有忌邪的心”,“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民25:11、13)。保羅是熱心的人,意誌專一,為主鞠躬盡瘁。麵對監獄和痛苦,他壯語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隻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 20:24) 主耶穌自己是熱心的最高榜樣。看他潔淨聖殿,“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約 2:17)

  我們又如何?為神的殿、神的目的而發的熱心會吞噬我們嗎?占有我們嗎?焚燒我們嗎?我們能像主一樣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
約 4:34) 嗎?我們是什麽樣的門徒?我們豈不需要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那又謙卑、又熱心、又狂熱的布道家———樣禱告說:“主,幫助我起步吧”?

  二、神的嫉妒警告不為神熱心的教會

  我們愛教會;它們有神聖的組織;我們不能想象這些教會不討神喜悅,總之不會太嚴重吧。但主耶穌有一次向一間和我們的教會差不多的教會——自滿自足的老底嘉——發出信息,他說老底嘉會眾沒有熱心的光景,成為極端觸犯他的一個根源。“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什麽都比自滿自足的冷漠好!“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所以你要熱心,也要悔改。”(啟3:15、16、19)今天多少教會是穩妥、可敬——卻如溫水?基督的話對它們又當如何?我們又能希冀什麽?——除非靠著在忿怒中發憐憫的神的憐憫,我們哪有悔改的熱忱?主啊,審判臨到之前,求你複興我們!

  問題討論

1.   我們怎樣知道神是嫉妒的?在以色列人的曆史中,神在什麽時候特別顯明這一點?
2.   作者分辨哪兩種嫉妒?為什麽第二種才是正麵的美德?
3.   神的嫉妒如何成為他盟約的愛的一部分?
4.   神對那些被他所愛並救贖的人,有什麽要求?
5.   神盟約的愛的目的是什麽?
6.   神對這世界的三重目的是什麽?為什麽作者說:“最後,他是為達到這目的才嫉妒的”?
7.   神對自稱是神子民的人的嫉妒,有哪兩種實際的結果?
8.   熱心是什麽?為什麽為神嫉妒會產生熱心?
9.   神對老底嘉教會說些什麽?他會這樣對我們的(你的)教會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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