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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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快樂秘訣》 信徒生活的難處 7.關於意誌的難處

(2010-01-30 14:46:50) 下一個




當神的兒女已經借著完全的奉獻和絕對的倚靠擺脫了自己而進入基督,開始嚐到一點與他一同藏在神裏麵的生命的新生活時,常常會在他的道路上碰到一種特別容易發生的難處。初信主時所感覺到的平安和喜樂漸漸消逝——有些人甚至始終也沒有嚐過,他就會開始覺得自己所經曆的事情是全然虛空的,當他口說或心想那些事情是真實的時候,自己會覺得好象是個假冒的人。他要懷疑自己的信心仍然是沒有根基的;以為那不過是口頭上的相信,沒有甚麽價值;或者以為他的奉獻不是出於誠意。所以不能蒙神悅納。他不敢說自己是完全屬主的人,因為他怕這樣說了是撒謊;然而他又不能說自己不是屬主的,因為他的確衷心羨慕做神的兒女。這種困難是實情,並且十分令人沮喪! 

但信徒若透澈明了這新生活的原則,並知道了如何才能把它活出來,便不見得有甚麽難於解決的問題了。普通的見解以為「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麵」的生命,是集情感的作用而維持著的,因而全心傾注於情緒方麵的感覺;覺得滿意了,心裏就有平安,不然便會煩惱。其實這生命完全不是寓於一個人的情緒,乃是在乎人的意誌;所以隻要能夠堅定地把意誌的中心保持在神的意旨裏,這新生活的現實便一點也不致因情緒的變化而受騷擾或影響。 

為要使讀者更容易了解起見,我不得不稍為擴大本章的篇幅。法國一位著作家甘勃來大主教曾說:「純粹的宗教隻是寓於意誌中。」他的意思是:意誌既然是支配人性格的權威,那末意誌若立得適當,性格的其它一切必會與它和諧一致。這意誌,不是指人的願望或目的,乃是指慎思的選擇、判斷的能力、支配人裏麵一切的中樞。簡而言之,即是那個「我」,我們所覺得的自己。 

有人以為支配我們性格的是情感。但我想我們大家由於實際的經驗都曉得我們裏麵還有別樣東西,在我們的情緒和願望的背後,有一個獨立的「己」,那就是實際上判斷一切,掌管一切的中心。情緒屬於我們,由我們忍受或享用,但卻不是我們的己;倘若神要接納我們,他必須進入這個意誌或個性的中心。他若借著他的靈在其中作王了,我們性格的其它一切就必受他支配;意誌既歸神所有,肉體自然也是他的。 

本章所論這個關於意誌問題的真理,它的實際意義是十分重大的。因為我們意誌的抉擇常常恰是與我們情感的抉擇相反;我們若慣常以我們情緒上的感覺作考驗那些隻由我們的意誌所判斷的事,在我們承認其真實性時,我們就會很容易地覺得自己好象是個假冒的人。但我們一看出了作主的應該是意誌,我們就能不顧任何事物的叫囂反對,而認定意誌的判斷是真實的,情緒方麵要怎樣反抗都可以不管。 

我明知這是一個難以對付的問題;然而它在信心生活上的意義卻是非常實際的。所以,我要請求親愛的讀者,在你尚未克服這個問題之前,千萬不要避開而把它輕易放過。 

有一個故事也許可以給你一點幫助。一個學問淵博的青年,追求進入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麵的生命的新經曆。他因為發覺自己有難以改變的懷疑怪癖,便完全灰心了。照他情緒上的感覺看,甚麽事情都似乎是假的,他越是掙紮,便越覺虛偽。後來有人將這意誌的秘訣告訴他:倘若他願意相信,隻要他把意誌保持在他的信心裏,簡單地憑他自己怪癖的性格堅持說:「我要相信!我真相信!」他便可以不管情緒如何了,因為情緒終歸是會依順意誌的。「甚麽?」他說:「你是不是說,在我看一切都是假的時候,我能那樣簡單地決意相信麽?那樣的相信能成為真實的麽?他所得的回答是:「不錯;一定能。非尼倫說,真的宗教是寓幹意誌中;他的意思是說,人的意誌既然確實是他的己,當然他的意誌所要作的,他就會照著去作。所以你的責任隻要把你對於信心的意誌交給神全權支配,立誌信神自己所說的話,一點也不要管情緒上的任何似乎是假的感覺。對於有這種信心的人,神遲早必要向他啟示,決不會落空。」 

這個青年停頓了一會兒,嚴肅地說:「我明白了,我要照著你所說的實行。我不能控製我的情緒,但我卻能控製我的意誌;倘若這件事隻要我能把意誌的問題解決得適當便算的話,那末我也許有進入這新生活的可能了。我能夠把意誌交托神的,我真的就這樣作。」 

從那時起,這個青年便不顧他情緒上的感覺如何叫囂可憐,怎樣不住地指責他是個假冒的壞家夥,他總是堅持著他意誌的判斷,始終確切地咬定他願相信、他要相信、他真相信;過了不久他就覺得打勝仗了,他已經把所有的情緒心思都歸服在神的靈的能力之下,他交托給神的意誌已經蒙神接納了。雖然他自己覺得對於真實的信心好象把握不著什麽,但他卻堅持他所表白的信心,毫不動搖。有時他得盡他所有的意誌力來說他是相信的,雖則他在感覺或情緒上的一切證據都好象極其矛盾。但他明白了他的意誌原來就是他的己,要是他把意誌交給神了,就算他已經盡了自己所能作的,並且隻有神才能改換他的情緒或是管理化的為人。結果這個青年成為我所認識的最偉大的基督徒之一;他那令人驚服的單純、坦白和勝罪的能力,是少有人能比得上的。 

秘訣就在這裏——那形成我們一切動作的意誌,過去都是由罪和己支配,這罪和己就按著它們所喜愛的在我們裏麵動工。但現在神既叫我們把我們的意誌交給他,讓他管理並在我們心裏運行,使我們立誌行事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我們若服從神的呼召,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他就必接納我們獻給他的意誌,而立刻在我們裏麵動工,「借著耶穌基督……行他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1),叫我們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變成主的形狀」(林後三18)(參羅十二1、2)。 

讓我們再看一個例證。有一位姊妹,她既然體驗到了這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麵的生活之後,就碰到一個預期的大試煉。她裏麵各樣的情緒都起來反抗;要是她讓情感作主的話,她定規會完全絕望的。幸虧她明白這個意誌的秘訣,知道她自己實在已經接受了神的意旨,就毫不顧到她自己情緒上的感覺。一想起她的苦惱時,她就堅決地用「願主的旨意成全!願主的旨意成全!」這句話來抵住一切反抗的情緒,並宣布她已經依順神的旨意了、她寧願順服、神的旨意就是她所喜悅的!結果在一個很短的期間,她一切的思想都就範了,連她各樣的情緒也都因神的旨意而歡樂了。 

還有一位姊妹,她被一件罪所纏累,她在情感上舍不得擺脫那件罪,但在意誌上卻是恨惡它,她自認不能不受情感的支配,因此她以為除非自己的感情能先改變,否則那件罪是無法克服的。但到她學得了這個意誌的秘訣之後,進去密室禱告說:「主啊!你知道我情感上喜愛這件罪,但我的心卻實在恨它。然而直到今日,我還是由我的情感作主;現在我將我的意誌交在你手中,我把它完全交托你運用。我立誌永遠不再順從這件罪。求你接管我的意誌,在我裏麵動工,叫我立誌行你所喜悅的事。」 

當時她立刻得著釋放。主接管了她這樣交托給他的意誌,用他自己的大能在她裏麵動工。對於那件罪,神的旨意勝過了她的情感,從此她便覺得自己得著釋放了。這並不是由於外來命令的效力,乃是借著神自己的靈的能力在她「心裏行他所喜悅的事」。 

親愛的信徒,現在讓我告訴你如何把這個原則應用到你自己的難處去。不要再顧慮你自己的情感,情感不過是你的用人;隻要尊重你的意誌,那才是你真實的主人。請問你把意誌交給神了沒有?是不是留在他手中?你的意誌決定要信嗎?你的意誌甘願順服嗎?倘若是這樣的話,那末「你」就是在主的手中了,是你立誌相信,是你願意順服;因為你的意誌就是你自己。事情這樣就算辦好了。隻要你的意誌能發生作用,你和神的往來就會象你覺得每樣情緒都相符合時一樣真。在你看來也許不太真;但在神那方麵卻是絕對真的。你若已經把握住這個秘訣,並發現了你隻須注意你的意誌,無需顧到你的情感,那末聖經所有的吩咐,如「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  1),「要住在主裏麵」(約壹二28),「在光明中行」(約壹一  7),「向罪……死」(羅六 ll)等等,在你都必成為可能的了;因你知道在這一切的事上,你的意誌都能發生作用,也能與神同心;但如果是必須由情感行事的話,你一旦發覺情感全然不是你所能控製的,你就會陷於絕望的地步中。 

所以,你若有不實際或假冒的感覺發生時,不要因此作難。那隻是情感的作用,毫不值得介意的。隻要注意你的意誌是在神手中,你內在的己是交托給他運用,你的選擇和立誌都是依順神的旨意;別樣事就無需再管了。你的情緒起伏無常,象拋了錨的船顛簸著一樣,雖然會逐漸移動,但借著你意誌的抉擇卻給神大能的錨纜拉住了,終必就範歸服的;你遲早必能證明聖經裏的一句真理:「人若立誌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約七  17) 

意誌好象是育嬰院裏的一個聰明的護士長;情緒好象是一班喧擾的小孩子。護士長規定了她所認為管教小孩子最好和最合適的方法。小孩子們雖然叫囂反對不受約束,但護士長卻明白責任是她自己的,而不在這班小孩子身上;所以不管他們怎樣叫囂,她隻安詳地用愛心執行她的方法;結果小孩子們不久都會就範而被納入她所規定的軌道中,大家都會和諧快樂地過活。可是護士長若一旦讓步給這斑小孩子去當家的話,那就一定要鬧出亂子來,甚至會鬧到無法收拾的地步。現在多少人心裏混亂,都不外是因他們讓情感代替意誌作主的緣故罷了。 

所以,請你記住,你的實際經曆是你意誌的決定,而不是你情感的裁判;你順從情感的主張,若超過了堅持你意誌的決定,你就越有傾向假冒和虛偽的危險。因此,倘若你的意誌是依順神的旨意了,你宣告你確實得著做神兒女的福分就不算為假冒,雖則你在情緒上的感覺可能是全然相反的。 

我確信整部聖經所有形容「心」的詞句,不是指責我們現在用這「心」字所描寫的情緒,乃是指著我們的意誌、我們的個性。我們自己的中心;而神對付人的目標是要這個「我」向他投降,將這個生命的中心完全放棄歸他掌管。神所要的不是人的情緒,乃是人的自己。 

但請你當心不要在這裏弄錯了。我說我們必須「放棄」我們的意誌,但我並不是叫大家做沒有意誌的人。我們不是要放棄意誌來做無神經質的柔弱生物。毫無意誌的東西。我們不過是要用神那崇高神聖的旨意,來代替我們這愚昧、誤用和幼稚的意誌罷了。我們若著重說「我們的」一詞。就可以看得更清楚。我們所要放棄的意誌,是「我們的」意誌;因為它是被誤用的,並且離神的旨意太遠了。我們並不是要放棄那與神的旨意相符合的意誌;因為我們的意誌若與神的旨意協調了,得著和神合一的印記,我們把它放棄便是錯誤的事。 

小孩子必須放棄他「做小孩子」所有的、會給他誤用的意誌,我們不能讓他說「我要」或「我不要」;但若是他的意誌和教導他的人的意誌相符合時,我們便要他隻管去說「我要」或「我不要」了。  當神要「我們立誌」而在我們「心裏運行」時,我們必須堅決地實行這意誌,對神一切「你要。的呼召,我們必須加重語氣說「我要」來答複他。因為神對我們的旨意,一定要我們肯同意並立誌與他和諧一致了,才能在我們身上實行。 

親愛的讀者,你是不是堅決地遵照神的旨意立誌呢?他要你完全奉獻給他,要你完全倚靠他。你願意這樣立誌麽? 

讓我再說一遍:一切都是意誌的問題;非尼倫說:「愛神的意誌就是宗教的整體。」所以你若在意誌上已經實行了奉獻和信心的步驟,你便有權利來相信你現在就是全然屬主的了,情緒上的感覺要怎樣叫囂反對是可以不管的;並且你當相信神已經開始在你「心裏運行」,叫你「立誌行事……成就他的美意」了。 

本章寫了幾年之後,我接到巴黎門諾牧師寄來一封信,是本章所論的問題一個值得注意的例證。這是一位長老會牧師所寫的個人經曆,門諾牧師保存了很多年的一封信: 

親愛的弟兄:

我寫這信是要將我奉獻事主的一些事情告訴你。我們能夠覺得自己是全然屬主的,並且已經蒙他悅納而稱為他的兒女了,真是再甜蜜不過的事。基督教就是要人在原則上放棄自己的所有權,並充分地采納一種不變的定見,承認「我不是自己的,乃是重價買回來的」。相別以來,我有向前奔跑,但經驗上並沒有甚麽特出的事足以奉告;其實我也不曉得追求特出的事是不是最好的;但我追求學習聖潔,象神是聖潔的一樣,向著得賞的標等直奔。 

我並不覺得自己有資格來教訓你;我隻能將我被帶領的道路告訴你。主對付各人有不同的方法,我們不可以模仿別人的經驗;但有些事卻是一切追求聖潔的人所必須留意的。 

我們個人必須把一切奉獻給神;與神立一個完全歸他的永約。這約我曾在知識上立過了,但在感覺上卻沒有甚麽變化,。心裏仍然充滿著頑梗、黑暗、不信、罪惡、冷淡。 

我立誌歸主時,跪下盡我所能的將一切擺在壇上當作活祭。當我站起來時,並不會意識到有甚麽不同的感覺;這叫我覺得十分痛苦。但仍然確信我已經盡我所能,誠意地把自己完全奉獻永遠歸主了。那時我無論如何不認為奉獻的事已經作完了,但我卻始終保持著完全奉獻給神作永遠活祭的態度。因此,我現在就得著了執行這任務的力量。 

我當時也知道神已經接納了我,並且已經住在我的心裏了。我雖然覺得自己不信這事,但我仍然願意相信。我用很多禱告的工夫來讀約翰壹書,勉力叫自己的心確信神對我個人的愛。我感覺到心裏充滿罪惡。我似乎無力勝過驕傲或棄絕我所痛恨的惡意。但基督的顯現是為要敗壞魔鬼的作為,而我心裏的罪分明就是魔鬼的工作。因此我得著力量來相信神在我心裏運行,叫我立誌行事;同時我自己也恐懼戰兢地作成我得救的工夫。 

我確切地認識不信就是以信實的神為說謊的。主把一切纏累我的罪擺在我麵前,那些罪曾作主支配我,特別是在講道時不傳基督倒傳自己,講究後又陶醉於自滿的思想中。我得著力量來謙卑虛己,隻求從神而來的尊貴。撒但出力攻擊,要迫我離開萬古的磐石;但感謝神,我終於發覺了時刻靠主生活的秘訣,以後就得著安息了。 

我覺得不能不時刻倚靠基督的恩典。我不讓敵人將過去或未來的事滋擾我,因此我得一時求一時的需要。我決意做亞伯拉罕的子孫,用單純的信心靠神的話而行,不憑裏麵的情感;我追求作個符合經訓的基督徒。從那時起,主就使我堅穩地勝過了先前奴役我的罪。我以主和他的話為樂。我喜歡我牧養的工作;與我相交的是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我是基督裏的嬰孩;我知道我的進步比不上許多別人的成就。我的情緒有變化;但當我有所感覺時,我就讚美神,並倚靠他的話;當我的情緒消除毫無思慮時,我也一樣地讚美、倚靠。我已經立約行事不憑感覺,隻靠信心。 

我看主正開始在我所牧養的人中間複興他的工作。「讚美主!」願主用他一切的豐富充滿你,把基督整個的心賜給你。盡忠吧!要行在神麵前作個完全的人。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主愛你;他與你同工。但願全心倚靠他的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在基督裏與你一同當兵的

希維廉

1842年9月  26日於紐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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