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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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曆神 -- 當憐恤!

(2009-06-24 20:06:11) 下一個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馬太福音十八章33節)



    憐恤是一項禮物,不是你應得的。受懲罰及承當自己行為的後果,是罪的公義代價,但憐恤人的人不應該向犯罪的人討公道。若不是神的憐憫,我們所有人早就麵臨祂可怕的審判。若不是祂的憐憫,我們早在第一次犯罪後就被定罪。若不是祂的憐憫,祂會在我們每次犯罪後懲罰我們。然而,神沒有讓我們承受應受的懲罰,祂以自己作為我們罪的贖價。你是否覺得自己很難懷有憐恤心?也許你並不理解神對你的憐恤心。耶穌命令自己的門徒,要以神憐恤自己的心來憐恤他人。當他們想到自己白白得來的憐恤,他們怎能拒絕將這無條件得來的憐恤,傳遞給其他人呢?比起神無罪之子所承受的謾罵、叫囂等不應得的待遇,任何對我們的冒犯,又算得了什麽呢?我們是多麽快地忘卻神仁慈賜予的憐憫,隻在意自己由他人身上所承受的不平待遇!如果你發現自己很難饒恕人,你可能需要默想神的恩典,以免你承受神公義的憤怒。聖經曾描述神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尼希米記九:17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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