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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磐石之上》13 罪勢的瓦解

(2009-06-16 10:08:12) 下一個






約翰一書對一個人從不信到相信這一過程,作了個很重要的見解,用約翰的話來說,就是「一個從上帝而生的過程」。約翰提出了被上帝所生的概念後,繼續發揮下去,他說:「凡是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為上帝的生命在他裏麵;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上帝生的。」(約一3:9)。這是一句非常令人震驚的話。但若我們能感受到約翰這話的份量,我們就會認識到,他想極力強調的就是這新生命在本質上的改變,這新生命對自己和對罪有了新的定位,有新生命的人是不會繼續不斷地犯罪的。的確如此,從某一個角度來講,他是不可能繼續犯罪的。

約翰這話是很難理解的,當代解經家也例舉出多種的詮釋,但種種解釋都有一個共同的重點:新生命使人徹底切斷與罪的牽連。雖然罪的性質在人信主前和信主後沒有什麽分別,但罪的地位則大大改變了。這話到底是什麽意思,而這改變又有什麽象征呢?我們在本章後麵會詳細討論,目前我們先來探討一下大家思想裏回懸著的問題:「新約聖經所要強調的,當然就是那在信徒生命中持久的、與罪爭戰的重要性,還會有別的嗎?」

有關信徒靈命成長,傳統的教導的確是很正確的:成功是沒有捷徑、要付出代價的。但每個時代,總是會有些人出來建議什麽特別的途徑,新的經驗,新的公式或新的教導,叫人可以馬上達到某些成果,或把人提升到某種屬靈新境界裏去。萊爾(J.C.Ryle)正因為鑒於這種現象,才促使他寫下他那本膾炙人口的名著《聖潔》(Holiness)。在書中他寫道:

當有人聽到別人言之鑿鑿地提出「因信或因舍己委身可以成聖」時,自己也宣稱領受到了「這樣的祝福」,或找到了「更高境界的生命」,然而他的家人或朋友則看不出他日常言行脾性有什麽更聖潔的表現,這對於基督的名會造成極大損害。我們必須緊記,真正的聖潔不僅停留於內在的感官和表麵的印象層麵,成聖不隻是眼淚、悲歎、身體的興奮、加速的心跳、對某傳道人的狂熱擁戴,或對所屬宗派大發熱心,或隨時作好作好準備與異見份子針鋒相對等外在的表現。聖潔是「基督形象」的表彰,是別人能從我們私下的生活,日常的習慣,我們的品格,我們的言行中觀察得到的。

我們不能不同意萊爾的這番話,並且要為一切成聖生命的速成法大大哀歎。然而,與此同時,如果我們就此認為成聖隻能是一個漫長的、艱難的、與罪搏鬥的苦戰,好像鮮有基督徒可以在世成功地活出信仰的生命,(或就算有,也不過是早些世紀的聖徒罷了),那麽我們對新約的理解也是有偏差的。我們指出一種錯謬的危險性時,卻不可讓自己掉進另一個極端裏。其實,聖經有關成聖的教導是,這是一個過程,而在這過程前後有兩個危機。到了我們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我們改變形象時,還會有一個危機(林前15:51,52)。這危機現在還未到來,但根據新約聖經,我們有一個最基本的危機,這危機在基督徒踏入天國之門的那一刻就已經曆到了。如果說對明白成聖之道或聖潔生活有什麽「秘訣」的話,這想法就是了。保羅教訓中有幾點都支持這種說法:

(i)  在新約聖經裏,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聖徒」,是「聖潔的族類」。這話不是漸進式,邁向聖潔的意思,相反,它指的是一個現今已經享有的地位。

(ii)  新約聖經中有某些經文,除非把成聖看作是過去已成就的經驗,否則是很難理解的。哥林多前書6:11保羅對信徒的評語是這樣的:「但現在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靠著我們上帝的靈,都已經潔淨了,聖潔了,稱義了!」所有的動詞都是過去時態的,並且所講的秩序跟平常我們所想的也剛好倒置過來。我們以為保羅大致會說:「稱義了,聖潔了」為什麽秩序會倒置了呢?這個秩序反映出保羅神學中的一個重要真理,也就是說,成聖並非在稱義之後,而是在此之前。保羅在使徒行傳20:32中,也作了類似的用法,他稱信徒為:「所有成聖的人」。彼得在彼得前書中也用了同樣叫人訝異的倒置秩序,他說他們是:「照著父上帝的預知蒙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因而順服,並且被耶穌基督的血灑過的人。」(彼前1:2)。對基督的順服總不會先於聖靈使人成聖吧!一般來說,是的。但彼得在此所暗指的是基督徒信仰曆程一開始那一刻的成聖。

彼得的這個思想隻停留在萌芽階段,保羅則在探討信徒與主聯合、與罪脫鉤的重要性上,將這個思想全麵發揮。每當新約聖經提到與基督的死聯合時,總會指出他的死對於他與罪之間的關係,以及我們與罪之間的關係的重要性,在我們以下要詳細查看的歌羅西書2:20-3:14;加拉太書2:20,特別是羅馬書6:1-14,所講的就是這個中心思想,這思想乃為信徒的新地位與罪之間的關係,作了最明顯、最詳細的描述。

向罪死

這樣,我們可以說什麽呢?我們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麽?絕對不可!我們向罪死了的人,怎麽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羅馬書6:1-2)

保羅寫羅馬書寫到這裏,主要是在講稱義這個主題。他提出這樣的質問,是要反駁那些人的指控,說稱義的教導在鼓勵人隨便過信徒生活,他們以為反正不敬虔的人也能稱義嘛,況且保羅在羅5:20甚至把上帝的恩典擴大到一個地步,說過犯在哪裏越顯多(即先是亞當,繼而擴至全人類),恩典就更加增多了。但是,這樣的教導招來強烈的評擊:如果真是如此的話,豈不表示我們犯的罪越多,上帝的恩典就彰顯得越大嗎?既然如此,那麽我們盡管隨心所欲讓上帝有更多機會施恩好了,怎麽還會是惹他的怒氣了。

保羅以上的辯駁就是針對這種質疑所作出的回應。他對這種思想竭力作出反駁,因為這種思想是對真理極為嚴重的曲解。他辯解道,叫我們稱義的恩,同樣是叫我們成聖的恩,也就是說,藉稱義把我們帶到基督裏與他契合的恩,也就是叫我們與基督聯合、「向罪死」(第2節)的恩。我們既然向罪死了,我們就不能仍然活在罪中。

保羅這個論證的焦點就在這幾個字上:「我們向罪死了的人」(羅6:2)。保羅在原文所用的這個代名詞有這樣的意味,即「我們這些已經屬.....類別的人」,它要強調的是這個主體的某項主要特性(譯者注:英文翻譯隻作“We died to sin”。中文翻譯也許較英文翻得更接近保羅原文的語氣)。有時在英文裏,當我們對某人極度驚訝時,我們會說:“How could you, you of all people; you, the last person I would have expected to do such a thing—how could you.....?"(怎麽會是你呢?怎麽誰都不是,偏偏會是你呢?我怎麽也料不到會是你呀--怎麽會是你嘛......?)我們這樣說就跟保羅在這裏用這個代名詞的用法一樣的。這種表述就是要點出一種不協調的現象:這人的人格、身份、與他人的關係……和他所幹出來的事,是不相稱的。正因為基督徒是基督徒,有基督徒的身份和性情,因此不能繼續不斷地犯罪。若繼續以罪為伍,就有違他的身份。約翰講的也是同樣的道理:我們不能犯罪,因為我們身份已不同了,我們是有上帝性情之種籽內植於心中的人。而在羅馬書6章,保羅的論點則是:我們不能繼續犯罪,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是屬於那種已經向罪死了的族群。

保羅在往後幾節經文中,就談到我們「在他(基督)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羅6:5),更詳盡地演繹了這方麵的論點。他在那裏所用的字,其字麵意思就是:「與生俱來的」,「生來固有的」,「先天性」。即表示基督的死已經在我們重生的那一刻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份了,因此在我們裏麵有這死的本質。當上帝的大能將屬天的生命賜給我們的那一天,我們和罪的關係就頓時徹底調整了。但可悲的是,我們卻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也沒有根據這一事實度過每日的生活。

保羅的論證

來到這裏,我們必須詳細分析保羅在羅馬書六章中提到基督徒「向罪死」的概念。這是一個偉大的真理,是極具釋放力的。這也是為什麽多年來有關這方麵的著作已經堆積如山了。我還記得在我年青的時候,當讀到一些這方麵的傳記和喻道故事,心裏非常激動。但是,在讀完之後常常覺得,興奮過後,自己好像走進了十裏雲霧,因為這些故事和經曆,並不是建基在對聖經努力鑽研後所得的知識上,因此,我找不到穩固的基礎來衡量或支持我個人的經驗。或許要完全了解真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掌握保羅有關的教導,當我們對真理充份掌握之後,真理就自然會掌管我們的心了。

保羅教導的中心思想是,基督徒在基督裏向罪死了,並且向上帝複生出一個新的生命。保羅在以下的各段經文中,提出了這新生命的三個階段:

(i) 我們向罪的死是藉著與基督聯合而達成的

難道你們不曉得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麽?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與他同葬,為的是要我們過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複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複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羅馬書6:3-5)

保羅把論點放在信徒的受洗之上,他們是受洗歸入基督的(第3節,無論所指的是聖靈的洗或是象征性的水禮,結論都一樣。)他們既然是受洗歸入基督,他們就歸入了一個死而複活的基督,因此,他們也就等於受洗歸入了他的死和他的複活。正如基督的死為他贏來了一個嶄新的、複活的、向上帝而活的生命,與他聯合的信徒,他們的生命也是如此。

保羅論述的第一點乃是:那些與基督一同死、一同複活、有新生命樣式的人,不能仍舊不斷地活在罪中,若仍舊活在罪中,就等於否定了他的新生命(我們是那種已經向罪死了的族群)。

(ii) 我們與基督聯合牽涉到對「舊人」的治死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喪失機能,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因為死了的人已經脫離罪了。(羅馬書6:6-7)

保羅在這裏所持的論點是羅馬基督徒早已知道的。要是所有屬主的都是羅馬信徒該多好!但他所說的主題思想並不能領會,我們可以先把他的論點提出來,然後再詳細分析:

保羅論述的第二點乃是:我們既然從罪中獲得釋放,我們就不能繼續活得像似仍舊受製於罪的權勢之下。

但保羅闡述這一點的方式並且欲藉此帶出的要點,是值得我們仔細查究的。因為我們注意到保羅用了多種不尋常的表達方式,接著就告訴我們,我們已是從罪中得釋放的人了。他的這番話實在需要好好解釋。

「舊人」指的是我們與基督聯合之前的那個「己」,英文New English Bible用的詞是:「那從前的我」(the man we once were)。不但如此,保羅的意思很可能是「從前在亞當裏的我」。他在前麵已經詳述過這個論點了(羅5:12-21)。當我們來到基督這裏,我們被接納與他合一了,那個「舊人」也就與基督一同被釘、死去了。

「罪身」應該被理解成我們現時居住其中的這個身體,而這身體猶如被罪用來驅使奴役的一輛汽車,它具有罪惡權勢的特征。這「罪身」已經「喪失機能」,或作已經「滅絕」(新譯本,和合本)。保羅不是說內心的罪意已經滅絕,而是說罪的地位和權勢已經因基督的緣故完全摧毀了。從前罪是坐在寶座上掌王權的(參羅5:21),如今,雖然它仍然會出現,但它已經從寶座上被拉下來了,對我們的生命再沒有任何控訴權和支配權了。基於這個理由,保羅在後麵才會激勵我們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肉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肉身的私欲。」(羅6:12)

舊人的被釘死和罪身的被治死則會使我們的生命產生巨大的改變。我們已經不是從前的自己了;我們與罪之間的關係也跟從前大不相同了。我們現在要仔細查究的就是這個新關係。釘死舊人、滅絕罪身的結果,就是不再成為罪的奴仆。這裏頭的原因是很明顯的:任何已死的人即從罪中得了釋放。當然,更基本要問的問題就是:從罪中得釋放是什麽意思?

很明顯,這話不可能有以下這些方麵的意思:保羅的想像力怎麽豐富,也不會誇張到要暗示信徒從此不必再與罪爭戰了;保羅也不可能在此隻是指著某一部份「已經得勝了」的少數信徒而言(正如某些人對這段經文理解的那樣),他在此是指著所有信徒說的;保羅的意思也不可能是指基督徒從此不再犯罪了,因為從他接下來的論證我們可以看到,基督徒對罪的自由正是我們足以與罪交戰的基礎:

所以,不要容罪.....掌權,.....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

常有人認為,從保羅的措詞和表達方式看來,基督徒是「從罪中被稱義」的(Justified from sin)。保羅自己所用的詞隻是「被稱義」(to be justified)。把「被稱義」理解成「從罪中被稱義」是值得我們細心分析的。持這種解釋的人乃是持著一種立場,他們反對任何宣稱基督徒是無罪、免受引誘、心中沒有罪念的論說。從這一個角度來說,我是很同意的。但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當保羅說我們被「宣稱為義」時,所指的不隻是在罪中稱義那麽簡單。

保羅的這番話是在提到成聖而不是稱義時講的。況且,保羅一直所講的是人如何作了罪的奴仆,因此,從上下文來看,救恩在這裏所指的一定不隻是稱義而已。再者,保羅在後麵幾段經文中實實在在講到我們是從罪中得釋放了,他在18節和22節那裏,原文所用的就是「使之得自由」(eleutheroo)這個一般性的動詞。這就表示保羅在這裏用的「稱義」一詞是指我們從前與罪之間的關係終止了。

那麽,保羅說由於我們已經從罪中得釋放,所以我們不再是罪的奴仆,這話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有兩點可以幫助我們找出答案。首先,在羅馬書5:12-6:23中,保羅把罪視為一個奴役我們的主人和暴君,這也就是為什麽在希臘文原文中,保羅講到「罪」用的是大寫的專有名詞,當他講到罪在人的生命中作王,人受罪的奴役和束縛時,把罪的權勢完全擬人化了。其次,保羅也的的確確用到了奴仆這樣的字眼,來形容我們從前與罪的關係。從這兩點看來,保羅所講的,是罪在信徒身上的管治、權勢或掌權。這種的管治權在基督裏已經被瓦解了,罪從此之後再沒有同樣的權柄了,縱使罪的性質還是一樣的。也正因如此,我們才有可能活出一個向罪誇勝的生命才是可能的。

(ii) 我們與基督聯合帶出新的生命來

我們既然與基督同死,就信也必與他同活。我們知道,基督既然從死人中複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轄製他了。他死,是向罪死了,隻有這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羅馬書6:8-10)

保羅進一步辯解道,我們既是與基督聯合,因此就與他的死聯合。但由於基督的死和他的複活是分不開的,因此我們可以肯定與那位死過一次的基督聯合,(基督親自來到罪的權勢之下,為了能夠為我們的過犯死),我們就必然能夠與那位複活、有新生命樣式、在上帝麵前永存的基督聯合。在基督身上所成就的一切,在我們身上也要成就。我們不但對罪的關係調整了,而且更擁有他的新生命!

保羅論述的第三點乃是:我們不繼續活在罪中,不僅是由於我們已經向罪死了,更是因為我們身為基督徒這一本質,乃是叫我們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來榮耀上帝。

罪勢瓦解對信徒實際生活的意義

保羅講完了理論之後,也把我們帶到實際生活中去。如果這一切所講的都是真實的話,那麽對我們的生命應該有重大的意義。罪對我們已經失去了管治權了!正因這緣故,我們必須認識清楚,我們應當時時刻刻與罪交戰,不容罪肆意侵入我們心中,像它以前那樣在我們身上掌權。保羅辯解說,如果我們真正知道我們現今的身份--在基督裏死而複活的人;如果我們把信仰建立在這種確信上,拒絕把自己的身體獻給罪作奴仆,那麽,我們就會發現保羅給我們的確信:「罪必不能管轄你們」這話,在我們每日生活中是千真萬確的事了。

這對基督徒實際的生活能帶來什麽分別呢?也許我們可以舉個例子來加深這個教導的重要性。當我小的時候,英國廣播電台有一個兒童點唱節目。有一首歌在節目結束之前老是會播送的,因為太受歡迎了,就是蓋丹尼(Danny Kaye)唱的「醜小鴨」(The Ugly Duckling)。那首歌是說一個自我意識較重的小鴨子,它和其他小鳥兒在一起的時候感到很自卑,因為它的羽毛又粗又短又不鮮豔。它也被其他的同伴瞧不起,並且覺得自己什麽都不及別人,尤其是當它看見其他鳥兒都比自己長得美麗。但有一天,「醜小鴨」低頭往湖裏一看,竟看見了一件極其叫人不可思的事。它不再是一隻擁有棕色醜陋羽毛的小鴨子,而是成為絕頂美麗的白天鵝中的一份子。於是它驚喜地到處叫嚷說:「我是一隻天鵝!」「我是一隻天鵝!」雖然它曾經以為自己是一隻小鴨子,但它從來就不是小鴨子,它向來就是一隻天鵝。但隻有等到它看清楚它到底是什麽的時候,一切才都改變了。它對自己真正身份的認知是新喜樂的開始。

我們在這一章所教導的目的也是如此。許多信徒最大的毛病,就是隻看見自己的罪過和失敗,然後灰心絕望地問:「我該怎麽辦呢?」我們所要做的是不要這樣想,而是先去明白上帝為我們所作的,認識到原來他已經把我們造成與基督一同向罪死,並且與他一同複活,有新生命的人。我們已經不再是那些罪可以肆意管轄的人了。我們要像醜小鴨一樣,大聲叫道:「我不再受罪管轄!我是新造的人!我不再是從前想像中的自己!我不再是一隻『醜小鴨』基督徒,我是上帝的兒女!」

 
我們是一群與基督一同向罪死的人,
我們是一群與基督一同複活的人,
像我們這種人,豈能讓罪繼續在我們身上掌權?
我們豈能仍在罪中
叫神恩典造極登峰?
若我心中有此惡念,
懇求我主嚴懲毋縱。
與主一同向罪死去,
與主同將新生命取,
這新生命今天譜序,
天家再續全聖詩句。
撒但奴役去日苦多,
今得釋放鎖練脫落,
我主已勝死亡罪惡,
自由新生重新屬我。
 

但這種從罪惡權勢中獲得的自由,並不表示我們與罪的爭戰已經結束了,反之,此乃一種新交戰的開始。因為在我們向罪死的時候,罪並沒有向我們死。我們在下一章就要來仔細探討這種新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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