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文章分類
正文

《亞伯拉罕》 13. 『作完全人!』

(2009-02-16 10:03:07) 下一個



『作完全人!』--創世記十七1


   夏甲回到亞伯拉罕的帳棚後,漫長的十三年緩緩流逝。以實瑪利誕生了,成長在這位先祖的家中,是公認的繼承人,這時,他已初露天使所預言的野驢脾氣(創十六12)。對這現象,亞伯拉罕必定深覺困惑;但是老人家心疼這孩子,經常禱告,希望以實瑪利能活在神麵前。

  在這漫長的期間,神沒有再出現過,或作任何新的宣告。自從他在哈蘭對亞伯拉罕說話迄今,從未有一段時期是這般沉寂,這必使亞伯拉罕痛苦萬分,進而催逼他回到應許上,察看自己的內心,確定原因是否根源於此。神的沉默自古以來都在磨練著聖徒們的心,使他們發出詩篇作者一般的哀告:「不要向我緘默!倘若你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詩二十八1)。然而,神的沉默之對於聖徒的心,就像漫漫長冬之對於大自然,是為了預備春天的到來。

  有些人成天盼望神的顯現,希望看見特別的異象或聽見從天上來的聲音。如果希望落空,就傷心欲絕。因此在他們的生活中經常緊張的追求神的愛和神同在之顯明可見的證據。這種狂熱是不健康且錯誤的。神同在的明證誠然愉悅人心,但這也隻是偶爾帶給人驚喜,而不是每個基督徒生活中都應該有的規則:在我們生活中的這些經曆,原像假期突然出現在學童固定的上課日程中,為要調適他們的身心。的確,當我們遠離,或恣意犯罪時,神就無法向我們顯現。但並非總是如此。神的兒女若長時間沒有體驗到神同在的明證,但他心中又找不出自己有何不忠之罪,那麽他就需相信這並非犯罪的結果,而是對他內在生活的考驗,為了要教導他,靈命必須建立在信心上,而非感覺或經驗之上,不管這感覺有多愉快,或這經驗有多神聖。

  最後,「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再次向他顯現,賜給他新的啟示,揭露約的內容,曉諭他那值得記念的命令:「你當在我麵前作完全人。」這命令至今猶回響在每一位信徒的耳中。



一、神聖的命令。

  [你當在我麵前作完全人。」可悲的是,有些人為這句話而跌倒了。他們認為這句話表示「完全」的境界是人可企及的。這樣的了解本身並沒有錯。錯的是,他們強調這句話,認定每一個人都必須達到這種境界,或宣稱他們已經靠著自己的力量達到了這境界。

  「完全」經常被解釋成在道德人格上沒有罪汙,這種解釋至多隻是一種消極的認識,並未闡明這字眼的積極含義。「完全」比沒有罪汙猶深一層。如果這點被接受,並進一步承認「完全」原包括了道德的完美,那麽,人若堅持自己可以達到這境界,就顯得無比荒謬了。其實如此堅持恰足以顯示他並不「完全」,與他對人內心世界和罪性的認識淺薄。對人和罪性沒有完全的認識,就不可能達到「絕對無罪」的境界。因為我們所得的亮光逐日增加,我們便會發現我們從前安之若素的事裏,也有邪惡的存在。那些堅持自己「完全」的人若多活幾年,隻要他們誠實麵對自己,就不得不承認,那些他們原來認為無害的事,其實曾經沾染過邪惡。不管他們承認與否、他們的缺點在聖潔神的眼中並不顯得較無罪,雖然他們按自己不可靠的判斷力未曾察覺罪的存在。至於道德的完美,隻要拿我們所曾知道的道德最高超的人和道成肉身的神那無瑕疵的完美相比,就可以感受到這論調的無稽。的確,我們最好象使徒保羅那樣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三12)。也許在永世的白晝中,這句話仍最適合用來刻劃我們的光景。

  此外,「完全」這字的意義,用於不同地方就有不同的含義。譬如當聖經告訴我們「屬神的人得以完全」(提後三17)時,任何學過原文者都可以肯定地告訴我們,它的基本意思是:「裝備完全,以備工作。」就如木匠上工時,手中已有了一個裝滿一切所需工具的袋子。另一方麵,當我們禱告說:願平安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他的旨意,我們所祈求的「成全」事實上意思是求與恩主「聯結」,好讓榮耀的元首能藉著我們暢行神的旨意(來十三20一21)。再者,當主命令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時,他是激勵我們效法那「不偏待人的憐憫」,他不論善或惡,義或不義,一概以豐富和公平的手施舍他的愛(太五48)。

  那麽,「在我麵前作完全人」這激勵人心的命令中所指的「完全」,到底真義何在?將它與其它有關經節加以比較,我們可以相當肯定說,它具有「全心」的意思,亦即生命完全的降服;這正可用一首著名詩歌甜美的歌詞來表達:

  「生命的主,因著你的恩典,我們便能真心、全心、信實而忠誠。」

  這種全心的忠誠一直是神所寶貴的。這是使他所以體恤約伯,喜愛大衛的原因。正因為喜悅這種美德,他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他的大能(代下十六9)。也因為在亞伯拉罕的性情和順服中遇見這種美德深邃的發揮,他便與他和他的後裔立下了永約。

  親愛的讀者,請暫時將這本書合上,轉而思想你那隻有對神才全然敞開的內心生活記錄,然後捫心自問:「我的心在神麵前是否完全?我是否全心向著他?在我的計劃、享受、友誼、思想和行動中,他是否居首位?他的旨意可是我的律法?他的愛情是我的亮光嗎?他的事工是我的目標嗎?他的讚賞可是我最大的報償?有人與我分享他嗎?」

  全心全意以他為中心,為他而活,這樣的生活是好得無比的。為何不馬上追求它呢?晝夜思想他,祈求他管理你全部的內心,讓他永遠擁有你的全人。「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或作單一),全身就光明」(太六22)。

  若要維持這種單一以神為中心的生活型態,惟一的方法是謹慎自己的言行。「在我麵前作完全人。」我們必須不斷追求神的同在之實際,每當他的臉麵被最微細的雲絲如麵紗遮蔽時,就能立刻察覺,並應尋問這絲雲彩是否源於某項未被注意的罪。我們必須培養一個習慣隨時感覺它就在近旁,彷佛它就是那位我們不忍在工作中、禱告中、娛樂中或休息時與之分離片刻的朋友。我們必須防備焦慮和衝動、過度的熱切和煩躁,免得它安靜、細微的聲音被淹蓋。我們必須棄絕一切未經他發起的權宜舉措,及一切它不讚許的行動。必須經常透過友誼、詩歌、風景或手邊的工作,以似曾相識的笑容瞻仰他的榮臉。我們生活作息的時間表必須經常與他永恒的行動配合。這一切都必須作到,但生活卻不因此落於勉強或不自然,應當無人能像我們一樣輕鬆或快活。我們的日常生活應當在規律中,保持優雅、自然,恰似皎潔的月亮繞著它的行星運轉,而這顆行星又按著重力定律繞著太陽運轉。你願行走在神麵前嗎?那麽,讓你心中或生活中的一切都敞開在他聖潔又有憐憫的鑒察下。



二、這個命令所根據的啟示。

  「我是全能的神」(EL sHADDAI),這是何等的名!在亞伯拉罕雀躍的心中這名激起何等莊嚴的情愫!他曾以其它的名認識神,但這名卻是新的。從此之後展開一係列的啟示,層層揭顯神的聖名那無可測度的深邃含義,每一揭顯便為這一民族劃出一個新的曆史紀元

  在神對待人的方式中,你將發現一個不變的定律。他命令人完成一個新而艱難的任務之前,總先賜下某種超越的啟示。他總是以應許為律例開門。它總是先賜下他所要命令的,然後才照他的心意下命令。在這裏,神便按著這原則作工。他呼召他的仆人去行的,並非兒戲:即使心中軟弱,力量單薄,而誘惑大到令人左右搖擺,也要常常在它麵前「行」;即使許多錯綜複雜的選擇使人分心、困惑、迷亂,在盡忠和順服的事上也要「完全」;放棄一切自助的方法——一不管它們多麽誘人;要與他人默許或追隨的生活方式有分別。除非藉著全能者的力量,這些實在不容易作到,就像使徒保羅後來所堅持的——神必須賜給他力量。因此,同樣的保證便臨到亞伯拉罕:「我是全能的神。」神彷佛說:「天上地上一切的權能都是我的。從前,我立了地的根基,諸天是我手中的工作。我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象蝗蟲。我創造天上的萬象,按數目領出,——稱其名。因我的權能,又因我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你難道不知道—一未曾聽過,永生的神,主耶和華,大地的創造者,既不打盹,也不睡覺?」

  這一切今天仍然不變。任何人若敢於踏上與世人有分別的生活之路,截斷一切從受造物來的幫助和一切自我發動的努力,滿足於與神同行,隻尋求他的幫助——這個人將發現全能的神一切的供應均可由他支取;來自這全能者的供應絕無被耗盡的一日,所以他的工作絕不會因缺乏幫助而失敗。神的兒女們!為何我們來回奔波尋求人的幫助?神的能力是對他存[完全」之心的人伸手可得的?是的,若要神的能力運行在我們身上,必須有一個條件:我們全心跟隨他。「得勝的人,我要賜給他一塊白色的石頭,石頭上為著新的名字。」對亞伯拉罕而言,那鐫刻在閃爍的寶石上的是「我是全能的神」;給摩西的是「我是自有永有的神」;給我們的是「主耶穌基督的神和父」



三、神所擬議的約。

  「我就與你立約。」約是在最嚴肅的認可下所作的承諾,立約的雙方須責無旁貸地接受約的束縛。當全能的神擬議與他所創造的人立定永遠的約時,誰會不願意呢?他比山嶽還牢靠。

  這約與後裔有關:這個約有一顯著的進展。在哈蘭時,神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在伯特利:「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在幔利:「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在這約裏,先祖被告知他要「作多國的父」,根據使徒的解釋,這意味著他的後裔將包括散處各地卻同有亞伯拉罕信心的人,即使不全是從他而生的(加三7一29)。為了記念這個應許,他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意思是「多國的父」。「國度從你而立,君主從你而出」(創十七6),這兩句話的榮耀範圍包括了你我,隻要我們相信;而我們至少可以承受這約屬靈的部分,因為這是亞伯拉罕未受割禮之前,神與他立的約。

  這約與土地有關:「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這約還有待實現。「永遠」這字必指著比少數幾世紀斷續、間歇的統治更長。近來猶太人移民到巴勒斯坦的行動也許是實現的第一階段。無疑地,不久守約的神將重建已崩圯的大衛聖殿;而那正在異教徒殘暴統治下歎息的土地,將再次成為神的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居住的所在。

  這約與將要誕生的男孩有關:至此,亞伯闌仍然以為以實瑪利是他的繼承人。但這是不可能的:第一,因為他是奴隸所生的,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裏。第二,因為他是肉體所生的,不是直接來自神的賞賜。由於多年的等待,加上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已絕了生育的能力,所以,這個繼承人必定是全能的神所創造的。這也就是為何我們常需等待到一切人的和天然的希望都從心中消失;這時,神便成為我們一切的一切。「神說……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創十七19)。

  對我們而言,神的應許一「我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一尚有一層極甘美的意義,希伯來書第八章第十節重複提出這句話,明確指出隻要我們信,這應許便也包括了我們。誰能完全披露這句話的豐富含意呢?一切是光,沒有黑暗。一切是愛,沒有轉動的影兒。一切是剛強,沒有輕弱的痕跡。美麗、甘甜、榮耀、莊嚴,一切都在神的裏麵,也將屬於你屬於我,隻要神對我們說:「我要作你的神。」

  倘若我們操練亞伯拉罕的信心,這基業必不單單屬於我們,它也將屬於我們的後代。神許諾成為我們後裔的神,這諾言的實現卻有待我們去爭取。不必捶胸呼求,隻要以安靜、堅決的信心,懇求他照著自己所說的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