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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兼具神性與人性

(2008-12-17 07:49:01) 下一個





作者:諾曼‥賈詩勒(Norman Geisler)



耶穌有個在天上的父,也有個地上的母親。祂由人所生,過著人的生活——成長、飲食、睡眠、死亡,所以祂是個不折不扣的人。但祂同時具有神性,且與昔在永在的聖父及聖靈同為一體,故祂也是個完完全全的神。因此,基督雖是一人,卻同時具有神性與人性;神則合聖父、聖子、聖靈三位格於一體。
亞他那修(Athanasius)是一位偉大的教父,他說,當耶穌道成肉身,祂並不是減少神性,而是增加人性。所以耶穌並不比神小,而是比神多了一個稱號,人。祂肩承了一種新的天性,一種在祂自有永有中並不存在的人性。

這是一個永恒的奧秘。我采用了我所謂的福音派阿伯特(Abbot)及柯斯特洛(Costello)的說法,來解釋這個奧秘:在三位一體(Trinity)中存有一個“本質”(What)及三個“位格”(Whos),而基督身上便是存有一個位格與兩個本質(one Who and two Whats)。當耶穌肩承人的形像時,從未失去神的本質,而是同時兼具兩種“本質”(Whats)。

我們不妨將神的本質視為一個三角形。最頂的角代表聖父,左角代表聖子,右角為聖靈,而基督的人性就好像一個附在左角的圓圈。因耶穌是神,祂有一個三角形的特形,也因祂是人,也具有圓形的特點,祂同時居住在人性的圈圈中及神性的三角形裏。

聖經上的記載都證明耶穌是“人”,所有記載祂的出生經文都證明祂人性的存在。從加拉太書第四章4節我們得知祂是“由女子所生”,路加福音第二草52節則記載祂的成長,在約翰福音第十一章35節,我們看到“耶穌哭了”。祂會感覺饑餓,也受過試探,且死在十字架上。從整個福音書的記載我們都可看出,祂是有情感的。

同時,聖經也向我們顯明,祂的確是神。約翰福音第一章1至2節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耶穌也是舊約的主。以賽亞書第四十章3節的預言:“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是由施洗約翰來實現的。(太三1-17:可一l-8;路三1-18:約一19-28)
大衛提到神的時候,他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詩二十三1)。耶穌自己也說:“我是好牧人”(約十14)。在撒迦利亞書第十二章10節,主說:“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紮的。”而從約翰福音第十九章37節我們得知,這經文指的就是主耶穌。

在以賽亞書第四十四章6節記得:“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在啟示錄第一章17節,耶穌則對約翰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

此外尚有許多經節提到耶穌說祂是創造宇宙的主(如約一3;西一16)。馬可福音第二章1至12節裏,耶穌宣告祂有赦罪的大能。約翰福音第五章21節裏耶穌說,祂能叫死人複活。在新約裏,耶穌好幾次接受人對祂的敬拜(約二十24-29,多馬呼叫祂是:“我的主,我的神”)。

我們由此得知耶穌宣稱祂具有神的屬性,且行出神的作為。就因如此,祂接受那隻配歸給神的敬拜。雖然祂從不親口說:“我是神”,但祂的言語行為卻使人深信祂就是神。

耶穌這種神性、人性的雙重本質十分重要,因為事實若非如此,我們就不能得救。若祂不是神,則祂不能為我們到神的麵前;若祂不是人,則祂不能與人感同身受。提摩太前書第二章5節說:“因為隻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隻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基督必須同時具有人性及神性,才能將神與人聯合在一起。

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9節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耶穌便是神成人的形像。

我們常說:“有其父必有其子”,也就是說兒子在外貌與行動上都與父親神似。基督耶穌便是神的形像。希伯來書第一章3節說:“祂真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一章15節裏說:“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

耶穌既是神亦是人。祂與我們一樣活在地上,飲食、睡眠、死亡,但同時我們也可以從祂身上看見神的屬性。祂是神,卻降卑為人,使我們能與祂認同。因著主耶穌的緣故,神不再遙不可及了。祂真的確配稱為“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太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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