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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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 見證主,榮耀主

(2008-10-07 17:35:17) 下一個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

你們不可忘記一件事, 就是我們的好行為所起的作用, 僅有:
一、為人預備悔改、信主的路。
二、是榮耀主,見證主。

我們決不能用自己的好行為,去引一個人歸主,使他得生命;使人蒙恩得生命乃是聖靈的工作。祂來了,才能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我們活在世人中的責任,就是要見證神、榮耀神。但我們隻要能真實的見證並榮耀神,神的聖靈就必與我們同在,證實我我們的見證,叫人因此悔改信主。使“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25)

一個愛神、遵守主道的人, 當然是在各方麵聽主話語的人,他不但在生活,而且工作,因為他愛神多,生命就豐富,他的生命和工作自然結果子多榮耀神。

他不但遵守主道,而且也不棄絕主名;他不但有膽量在人麵前承認主名,而且在凡事上高舉主名。這樣的生活與工作,完全不是外表,乃是實際。他的一切生活,工作與追求,都不是為著自己,還是為著愛他的主,是主在激勵他、推動他,他也把一切歸於那為他們舍命的主,這是真正為主而活;也是活在主裏麵,榮耀是主的,他不再未自己活,也不為工作而活,不為團體而活,不為人而活,凡事為主而活。唯有死而複活的主是他的標杆,是他的冠冕,是他的滿足,是他的榮耀。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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