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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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神兒子所釋放的人,是有自由的人

(2008-09-29 19:01:33) 下一個





主耶穌死而複活之先,世上一切求「好」的人,都走在律法之下。因為那條又新又活的路還未開通,律法的道路就是全人類求「好」的唯一道路;直到今天,社會的秩序仍舊是靠律法來維持;連古時以色列人雖然他們比世上的一切人更認識神,也是在律法之下來對付罪,靠著律法積存善行;不過以色列人的律法是神所頒布的;外邦人的律法,是從是非之心所產生的。
    
    人的罪性原來隱伏在肉體中,因此律法隻作了洪堤,作些防堵泛濫的工作,當心中犯罪的能力大過律法規條束縛的時候,律法的堤防就潰決了。罪如洪水漲溢泛濫,直到完全敗壞。
    
    所以在律法之下的人不犯罪,不是從心裏不知罪,是因懼怕律法而不敢犯罪,但在神的眼中是已經犯了罪。行善也不是甘心行的,是因有所懼怕而行善,有所企圖而行善,不是為名譽就是為積功累德,一切都是出自律法的壓力,而不是出自沒有律法的本性。
    
    但那有了基督生命的人,又行在基督所成功之道路中的人,乃是從基督之生命的本性中來好善惡惡。好善惡惡是自然的趨向,不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也不用規條的約束,是被神兒子所釋放的人,是有自由的人。這是神用祂百般的智慧和大能為我們所成全的奇妙的救恩。神把自己的生命賜給世人,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世人。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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