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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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 活出神的義

(2008-09-17 20:06:15) 下一個





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三25)


論到我們的義行,應當有兩種:

一、當我們信主時就以主耶穌未我們的義。我們一重生,祂就為我們的義。這是指我們在神麵前說的,我們在神麵前一點也沒有義,隻能靠著主才站立得住。誰也不能向神誇口以自己為義,隻能靠著主誇口;靠著祂進到神麵前的人,才能蒙神悅納,才能蒙拯救。

二、當我們在人前生活時,卻必須得有自己的義,且要表現出自己的義,並且主將來審判人時,也多是根據這義。這是指我們因順服主而有的生活改變,這是非常重要的,這也就是所說信徒的得勝問題--我們的改變。

得勝的標準是外麵有聖經的話來衡量我們的生命、生活、裏麵是靠著聖靈、順服聖靈遵行真理。

由於人性的軟弱,當我們去遵行主話時,常現出愚昧的虛弱無力,這就引我們進入禱告的裏麵,藉著不住的迫切祈求,得著聖靈的幫助,使我們能遵行主的話,得著聖靈的啟迪,能以明白主的話,這樣能使自己的生活漸漸改變、潔淨,脫去舊的,穿上新的;這種改變就叫作生命長進,當然還有裏麵對主的認識、愛慕等。但這都是相應的,裏麵越明白,外麵越改變;外麵越改變,裏麵必明亮。

所以我們應當追求在兩種義上有所認識、有所進入,這才是走完全遵守的法則。

主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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