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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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虔的操練 3 獻身於神

(2008-05-24 10:02:13) 下一個




主啊,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為獨有你是聖的;萬民都要來到你麵前敬拜,因你公義的作為已經顯出來了。  (啟一五4)


    以諾與神同行,並蒙神喜悅。與神同行涉及他與神的關係,或者他向神的獻身;而蒙神喜悅則指因這種關係而產生的行為。沒有以獻身給神作為基礎,就不可能建立一套基督徒行為模式。實踐敬虔的首要步驟,是培養我們與神的關係,從而培育出討神喜悅的生命。我們對神的觀念和我們與他的關係決定了我們的品行。

我們已知道獻身於神包含三個主要元素:敬畏神,神的愛,以及渴慕神。現嚐試以一個三角形去代表獻身於神,而這三個元素分別占據三個頂端:

敬畏神及神的愛連起來形成三角形的底線,而渴慕神則在頂端。當我們個別研究這三個元素時,會發現敬畏神及神的愛就是誠心獻身於神的基礎,而渴慕神就是獻身的至高表現。

敬畏神的基督徒

    已故的約翰.慕理(John Murray)教授曾說:「敬畏神就是敬虔的靈魂。」然而對許多現代基督徒來說,敬畏神的觀念似乎已經老一套過時。在過去,熱心的信徒往往被視為「敬畏神的人」;今日我們大概會為這種稱謂感到尷尬。有人甚至以為敬畏神僅是舊約的觀念,隨著神的愛透過基督彰顯出來後,這觀念已不複存在了。他們會說,完全的愛豈不是已經驅走了懼怕嗎?約翰在約翰壹書四章十八節是這樣宣告的。

    雖然舊約聖經對敬畏神的觀念有較廣泛詳盡的討論,但是這並不等於這觀念在新約中已不再重要。新約其中一個祝福就是把敬畏主的心賜給人。在耶利米書三十二章四十節,神說:「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約翰?慕理說:「敬畏神與聖靈的安慰應當同是新約教會的特色,再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了:『那時……各處的教會……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徒九31)」保羅和彼得都以敬畏主為聖潔公義生活的動力。以賽亞曾這樣描述耶穌說:「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賽一一3)主耶穌自己的榜樣就是最好的答案了,既然他成為人的時候以敬畏神為樂,我們當然要在自己的生命中認真培養這種態度。

    一些人厭惡「敬畏神」這個字眼,也許是由於他們誤會其中的意思。聖經中「敬畏神」一詞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用法:一是焦燥不安的恐懼,一是尊敬、崇敬及肅然敬畏。人知道神即將審判自己的罪,就會產生焦燥不安的恐懼。亞當犯罪後因畏懼而躲避神。雖然這種恐懼應該屬於未得救的人,因為他們每天活在神的憤怒之下,但事實往往並非如此。保羅總結他對不虔不敬的人類的控訴說:「他們眼中不怕神。」(羅三18  )

    基督徒已被拯救脫離神的憤怒,再不用懼怕了(見約壹四18)。但對於罪性的品行,基督徒仍要麵對神的管教,在這意義上來說,他仍然是懼怕神的。他要在恐懼戰兢中作成得救的工夫(腓二12);並存敬畏的心,度其在世的日子(彼前一17)。

    對神的兒女來說,敬畏神的主要意義是尊敬、崇敬及肅然敬畏。慕理說這種敬畏是敬虔的靈魂;這種態度使我們從心底發出敬慕、愛與尊崇。敬畏神不是因為害怕神的憤怒臨到,而是基於神的威嚴、聖潔和超然的榮耀。這可比擬於一個忠心的臣民覲見人君時所表現出的崇敬之情,然而與朝見神比較,這種心境尚差一段距離,因為這位神是萬福泉源、唯一主宰、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那種感受將更加莊嚴肅穆。

    在以賽亞書第六章,以賽亞於異象中所見的撒拉弗,展示了這種對神威嚴的戰兢;在至高之主麵前,他們要用兩個翅膀遮臉。當以賽亞和彼得發現自己正麵對聖潔的神時,也表現出同樣的敬畏和懼怕之情。這種敬畏的表現,我們可在啟示錄一章十六節中,主所愛的門徒約翰的反應中看得最清楚。約翰看見他的主在天上的榮耀與威嚴之中就仆倒在他腳前,象死了一樣。

    一個人若不是充滿敬畏神的心,根本不可能獻身於神。惟有這種深厚的崇敬及敬畏之情能驅使我們從心底裏向神獻上崇拜和敬慕;這才是真正的獻身於神。敬虔的基督徒必首先看見神超然的榮耀、威嚴和聖潔,然後才體驗到他的愛、憐憫及恩典。

    敬虔人心裏存著一種健康的雙重心態,一方麵他對榮耀的神恭敬畏懼,另一方麵則對這位天父投以小孩般的信靠。如果沒有這種雙重心態,基督徒的順服信靠很容易會變成傲慢自恃。

    今日基督徒一種比較嚴重的罪,就是禱告神時往往輕率隨便。聖經中從來沒有一個敬虔人是象我們這樣漫不經心的,他們總是恭敬地向神祈求。那告訴我們可坦然進入至聖所(神的寶座所在)的聖經作者,也吩咐我們當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一○19,一二28~29)。保羅既告訴我們那居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又說同一位神居於「人不能靠近的光裏」(羅八15,提前六16)。

    今天,我們必須重新開始敬畏神,深深地尊崇他。我們必須開始認識那唯一屬於這位宇宙至高統帥及創造主的無限威榮。雖然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成的,但在價值及尊嚴上,創造主、神與受造的人類之間有極大的差距。敬畏神就是衷心承認這個差距——不是貶低人,而是高舉神。

    就是天上那些得贖的人都敬畏神,在啟示錄十五章三至四節,他們抱著歡迎的心高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

    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為大哉!奇哉!
    萬世之王啊,
    你的道途義哉!誠哉!
    主啊,誰敢不敬畏你,
    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
    因為獨有你是聖的;
    萬民都要來在你麵前敬拜,
    因你公義的作為已經顯出來了。

    留意他們歌頌的焦點集中在神的能力、公義及聖潔等屬性上。這些屬性彰顯神的威嚴,並激起我們從心底向神表達崇敬的心。以色列子民看見神對付埃及人所施展的大能,也表現出同樣的崇敬。出埃及記十四章三十一節說:「以色列人……就敬畏耶和華,又信服他和他的仆人摩西。」他們又與摩西同唱一首敬拜感恩的歌。這首讚歌的中心是在十五章十一節:「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象你?誰能象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敬畏神就是承認他是無可比擬的——承認他的威嚴、聖潔、可畏之處、榮耀及能力。

    聖經中所描繪神無限的榮耀,實非筆墨所能形容。即使聖經本身的描繪也是模糊不清的,因為我們現在隻能看見朦朧的影象。不過有一日我們會與他麵對麵,那時就能完全體會到敬畏神的全部意義。既可指望那一天,無怪乎彼得告訴我們現在就要過聖潔敬虔的生活。神正預備我們進入天堂與他永遠同住。因此,他渴望我們在聖潔及敬虔上長進。他希望我們象他,並且要永遠崇敬他、愛慕他。我們必須現在就學習這功課。

    今天我們似乎隻顧大談神的愛,以致幾乎漠視對神的敬畏。因著這種成見,我們沒有把神當受的尊敬獻給他。我們固然要強調神的愛;不過,即使我們為著神的愛與憐憫而高興不已,也絕不可忽略他的威嚴與聖潔。

    純正的敬畏神的觀念不獨能使我們正確地敬拜神,更能校正我們的行為。正如約翰.慕理所說:「我們敬拜什麽或敬拜誰決定了我們的行為。」馬田牧師(Rev. Albert N. Martin)曾說,敬畏神的主要成分有:
(1)對神的性情持有正確觀念;
(2)感受到神無所不在;
(3)時刻醒覺到我們在神麵前的責任。我們若對神的無限聖潔以及他對罪的憎惡有些領會,並且在我們的一切活動上,連帶思想上,都感受到神無所不在,那麽這種對神的敬畏必會影響及校正我們的行為。順服主表明我們對神的愛,同樣,也是我們敬畏神的明證。「(你們要)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申六2)

    利未記十九章記載著一係列供以色列民在應許之地遵守的律例。主耶穌從這章經文中引用了著名的第二條愛的誡命,「要愛人如已」(見18節,並參閱太二二39)。「我是耶和華」或「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利未記十九章中共出現了十六次。神透過這樣不斷重複他的聖名去提醒以色列民,遵守他的律例典章就是敬畏他。

    敬畏神應該是順服神的主要動機和原因。如果我們真的尊敬神,我們會順服他,因為任何叛逆的行為都侮辱了他的尊貴與威嚴。

被神的愛抓住

    惟獨敬畏神的基督徒才能真正體會神的愛。他看見聖潔的神與犯罪的受造物之間隔著一條極大的鴻溝,又看見神的愛借著主耶穌基督彰顯出來,跨越鴻溝之上。神對我們的愛是多方麵的,而這愛的最高表達是透過差遣他的獨生子為我們的罪受死。神的愛的其他各方麵都是次要的,而且事實上必須透過基督的死,我們才可能享受神多方的愛。

    使徒約翰說:「神就是愛。」(約壹四8)他隨即解釋說:「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9~10)新國際譯本(NIV)在附注上給「挽回祭」提供另一種譯法:「那止住怒氣,除去(我們的罪〕的一位」。

    一個真正敬虔的人絕不會忘記他曾經是神義怒的對象,他永不會忘記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拯救罪人——更體驗到自己正如保羅所說在罪人中是個罪魁。但他一旦仰望十字架,就見到耶穌作了他的挽回祭,擔當了他的罪,以致神的憤怒——這憤怒是他這個罪人應該承受的——給完全轉嫁到神聖潔的兒子身上。從這角度去看加略山上耶穌的犧牲,他就能體會神的愛。

    若不是加略山上的犧牲,神的愛就沒有意義。若不是基於神聖潔公義的憤怒,加略山上的犧牲也沒有意義。耶穌的死,不是僅為賜給我們平安及人生目標;他的死是為拯救我們脫離神的憤怒。我們因犯罪與聖潔的神隔絕,耶穌的犧牲讓我們能與神複和。他舍命作我們的贖價,使我們免受罪的刑罰——這刑罰本來應該是永遠滅亡,永不能進到神的麵前。由於基督的死,我們這些本為神憤怒的對象,竟然靠著他的恩典,得以成為神的後嗣,並與基督同為後嗣。

    我們能夠體會神的愛有多少,取決於我們對他的敬畏有多深。我們愈是體驗神的無限威嚴、聖潔及超越的榮耀,就愈會驚訝於那從各各他傾倒出來的愛。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我們對神在基督裏的愛的體驗愈深,我們對他的尊崇及敬畏也愈深厚。我們若要將神配受的榮耀、尊貴及崇敬歸給他,就必須在神所有屬性的榮耀中認識他——這些屬性包括他的良善和聖潔。詩篇作者已經掌握這個真理,因此他對神說:「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一三○3~4)他能以尊崇及敬畏的心敬拜神,是因為神有赦免之恩。在敬虔的操練上,我們必須同時在敬畏神和認識神的愛這兩方麵不斷前進。這兩個要素正構成獻身於神的基礎。

    在前文提及的「獻身於神」的三角形裏,要使神的愛在其中一角占據穩固的地位,我們必須對神在基督裏的愛有個人的體會。因為單單知道神愛世人是不足夠的,我必須深深感受到神愛我——他愛我這一個人。我們全心全意獻身於神,就是因為認識到神這樣個別地愛我們。

    在我信主初期,曾經有一段時期我心目中的神的愛,差不多是一種邏輯推論:神愛世人,而我是世人的一分子;因此神愛我。神的愛好比一把巨型雨傘,能夠保護我們脫離罪的審判,而我正與無數人一起在這把兩傘的蔭庇之下。當時,神的愛對我來說是毫無親切感的,及至後來有一天我才領悟:「神愛我!基督為我而死。」

    我們對神的愛的認識也必須日益加增。隨著我們的基督徒生命漸趨成熟,我們會愈來愈深入體會神的聖潔和自己的罪性。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中提到神如何憐憫他,差派他作福音的使者。回顧過往,他曾經是個褻讀神、迫害神仆和行為粗暴的人;現在這些描述都不適用於保羅了,一切已成為過去。保羅在這段經文中繼續談論到神的恩典,他幾乎不自覺地轉用了現在時態去講述自己的經曆:「『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Christ Jesus came  into the world to save sinners—of whom I am  the worst”)(提前一15)。他所想到的不是自己過去曾經逼迫基督,而是現在作為一個信徒,在日常經曆中卻辜負神對他的期望。至於其他基督徒,我們知道他們在委身及敬虔品格操守上都遠遠不及保羅,但保羅沒有拿自己跟他們比較;他絕不會浪費時間去跟較不成熟的信徒相比來使自己感到優越。他隻跟神的標準比較,於是看到自己是個罪魁。

    保羅因認識自己的罪而體驗到神的愛。他對神的完全旨意認識愈深,就愈加發現自己裏麵的罪,也就愈發明白神差遣基督為他舍命的大愛。同時,他愈是體會神的愛,就愈願意獻出自己去服事那位如此深愛他的神。

    如果要以神的愛作我們獻身的穩固基石,我們必須認識到他的愛是完全出於恩典,完全建立在基督耶穌的工作上,並透過與基督相連我們才能領受到的。因著這個基礎,不論我們做了什麽,他的愛永不改變。在我們每天的經曆裏,我們的靈性時常會起伏不定——罪惡、失敗、沮喪等等,這一切都使我們懷疑神的愛。這是因為我們總以為神的愛是有條件的。我們不敢相信他的愛是完全建立在基督已為我們完成的工作之上。

    我們靈性上的軟弱,絲毫不會影響神對我們的愛——這份愛不會困我們的經曆而動搖;我們必須讓這奇妙的真理在我們心靈裏深深紮根。神愛我們、接納我們的唯一理由是我們已經與他的愛子相連;這是我們必須抓緊的真理。正如以弗所書一章六節所說:「在愛子裏,他接納我們。」(譯自飲定本「KJV」)

    這就是保羅能夠在神的愛中大大喜樂的原因。他在羅馬書第八章裏發出下列問題,請聽這些話流露的勝利之音: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然後請聽他歡欣地總結:「因為我深信無論是(什麽)……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是否我們一旦領悟神在基督裏這樣個別而無條件地愛我們,就會漫不經心地過活呢?絕對不會。我們反而會因為體會神這份愛而得到激勵,更多的獻出自己。這奉獻是有行動配合的;不是僅僅對神產生一種溫暖親切的情愫。

    保羅見證基督的愛激勵他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為那替我們死而複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激勵」(編者按:英文新國際譯本聖經譯為compels)一詞在原文裏保羅所采用的詞語是個語氣極強的動詞,意指從各方施加壓迫使一個人作出某些行動。能夠認同保羅這個至深動機的基督徒大概不多,但是這肯定應該是我們的目標。這就是神的愛要在我們身上發揮的催逼力量。

    約翰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同樣表達出神的愛的催逼力量。無論約翰心目中所指的是愛神還是愛人,兩者都源於我們對神的愛的體會。

    因此,我們認識到獻身於神是以敬畏神起始——我們從聖經的觀點認識到神的威嚴和聖潔,從而對他產生崇敬和畏懼,並且因著我們敬畏神,就能領悟神的愛;這愛是借著耶穌基督救贖之死彰顯出來的。隻要我們多思想神的威嚴、聖潔和慈愛,就能逐步邁向那象征獻身於神的三角形的頂點——渴慕神。

渴慕神

    真正的敬虔是涉及情感的,能喚醒我們心靈的渴求,渴望能享受神的同在,並與他相交。敬虔令我們渴想神。詩篇四十二篇的作者把這種渴慕的情懷生動地表達出來:「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有什麽可以比一隻幹渴的鹿渴慕溪水更能貼切地形容這種強烈的情感呢?作者毫不猶疑地使用這幅圖畫來表明他熱切渴求神的同在,深盼與他相交。

    大衛也曾表達這種對神的強烈渴求:「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裏求問。」(詩二七4)大衛熱切地渴慕神,盼望得享他的同在,瞻仰他的榮美。神是個靈,他的榮美當然不是指外貌,而是他的屬性。大衛喜歡思想神的威嚴、偉大、聖潔和良善;但他除了默想神各種屬性的榮美外,還尋求神自己。在另一處經文中,他說:「……我要切切的尋求你;在幹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詩六三1)

    使徒保羅也有這種渴想神的經曆:「使我認識基督……」(腓三10,NIV:“I want to know Christ……”)Amplified Bible在以下這段文字裏有力地表達出保羅的強烈渴望:「(因為我決意〕要認識他——我盼望能逐漸深入認識他,與他有日益親密的交往,(對於有關他的奧秘〕有更強,更清楚的領悟、認識和了解。」這是敬虔人的動力。敬虔人默想神的無限威嚴、能力和聖潔,對地肅然敬畏,再思想神從加略山湧流出來的豐盛憐憫與恩典,他的心就被這位愛他的神所全然占據。他單單以神為滿足,但從不滿足於目前所經曆到的,而是不住渴求能更多更深入地與神相通。

    或許這種渴慕神的觀念對今日許多基督徒來說頗為陌生。我們所對事奉神的理解,就是忙於事工。我們也許會在讀經禱告時,有片刻安靜。但是渴求神的觀念——渴望深入地與他相交,享受他的同在——似乎有點兒過於神秘莫測,而且近乎狂熱。我們情願基督教信仰是比較實際的。

    可是,還有誰比保羅更實事求是呢?誰比大衛更深受日常生活的掙紮所纏繞呢?縱然保羅與大衛要肩負種種責任,他們還是渴求有更多與這位永活真神相交的體驗。聖經自始至終都指出這正是神為我們安排的計劃。根據創世記第三章的記載,神在園中行走,呼喚亞當,盼望與他交談。在啟示錄二十一章,約翰在異象中見到新耶路撒冷城從天而降,又聽到神的聲音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3節)神計劃與他的子民相交,直到永永遠遠。

    今日主耶穌仍然對我們說他昔日對老底嘉教會所說的話:「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三20)依約翰時代的文化,與人共膳表示彼此有進一步的溝通,因此耶穌是邀請我們向他敞開心門,與他相交。他願意我們能認識他更多;如此說來,我們對神的渴慕是主親自播種在我們心田裏的。

    這種渴慕神的心令敬虔人的生命散發溫暖。敬虔的氣質絕對不是嚴峻冰冷的。人有這種想法是因為他們誤把一套律法主義的道德觀念視為敬虔。願意花時間與神在一起的人必能照射出神的榮光,散發溫暖,令人喜歡與他接近,而絕不會是冷冰冰又令人生畏的。

    渴慕神也帶來榮耀神和討神喜悅的意願。保羅同時表示渴望認識基督和願意效法他。這是神為我們生命預備的至終目標,也是聖靈在我們裏麵工作的目的。在以賽亞書二十六章九節,先知表達自己對主的渴慕,他的用詞跟詩篇作者的十分相似:「夜間我心中羨慕你,我裏麵的靈切切尋求你。」請留意他作出這表示之前,剛剛表達了對神的榮耀的思慕:「我們心裏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記念的名。」(8節)可記念的名(譯者按:新國際譯木「NIV」作renown)與聲譽、名譽和顯赫地位有關,在神來說,這關乎他的榮耀。在先知心裏,渴求神的榮耀和渴慕神是不可分割的;這兩種思慕是並行的。

這就是獻身於神——敬畏神,也就是對神產生尊崇敬畏的態度,同時在心靈裏深深領會神對我們的愛,這愛是透過基督代贖之死彰顯出來的。上述兩種態度互相補足,相輔相成,令我們自心靈裏產生強烈渴求,渴慕這位在榮耀和威嚴中如此可敬可畏,又甘願纖尊降貴去愛和憐憫我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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