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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 基督徒生活的三個原則

(2008-04-21 19:48:31) 下一個




(創十二7~9,十三2~4,十八2;啟十七1~6;路二一34~36;太二六41;弗六18)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從那裏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篷;……。(創十二7~8)

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啟十七3)

基督徒的生活、工作(事奉)與道路都有一定的準則,反之就永也無法達到美好的地步,甚至是無法站得住腳。我們的生活不離開帳棚的準則。帳棚的意思,就是寄居(彼前二11),又是臨時的(彼後一13)。我們在世上不要有所長期依靠或留戀的,否則就要被累住了心(路二一35)。所以說這才是我們的生活原則。

像使徒保羅說,“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賣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事物的,要像不用事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林前七29~31)。

我們若不存著寄居的態度,就很難以在這末世被保守、清心持守在主麵前。許多人都要被世上的物質摸著,如同羅網被纏在其中,因而成了撒旦、惡者的俘虜。

我們的工作就是祭壇,以事奉神、尋求神,與神交通為念。隻要能保持有帳棚的生活,則必可有禱告的事奉;另一麵要常有祭壇,才會使我們的生活不遷往所多瑪。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失去了祭壇,也要改變帳棚;失了帳棚的,就要停止祭壇;若得著地上的一切產業之後,他的事奉必要出問題,就不可能有與神美好的交通,更不可能有屬靈的分量或亮光。

一個離棄祭壇的人,怎能不戀慕地上的福分呢?沒有了祭壇的事奉,要想不受世界的迷惑、吸引、纏累,那就不容易了。我們的道路,今世總歸是走在曠野;曠野是沒有物質享受的,是沒有人聲嘈雜的,是不與人相爭、不與人吵的,是隻顧與神交通的,是不慕肉體、人情、享樂的,隻能與主交通,極渴慕明白主心,得主啟示的。曠野就是打到肉體,成全心靈,舍棄世界,追求屬靈,向己死而向主活。

過帳棚生活,做祭壇工作,走曠野道路,這是基督徒過得勝人生的三個準則、三大要素。失去這些,就很難保持自己正確的、美好的活在主的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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