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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操練禮讚》第二部 外表的操練捌 · 順服的操練

(2008-02-01 11:30:55) 下一個



傅士德


   "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主人,為眾人之主,不受任何人束縛;基督徒又是最盡忠的仆人,為眾人之仆,受每一個人管轄。"

   --馬丁路德
  
  在所有屬靈的操練中,沒有比順服的操練更多給人濫用的了。人類似乎有一種特別的技巧,把最好的教訓轉變為最壞的結果。沒有什麽東西能夠像宗教那樣把人束縛,而在宗教裏麵,沒有什麽比不健全的關於順服的教訓,更厲害地支配毀滅人類。所以,我們必須十分小心而滿有洞察力地仔細討論這種操練,好叫我們確實是生命的執事,而不是死亡的執事。

  每一種操練都有其相應的自由。如果我曾在修辭學的藝術上訓練自己,那麽當必要時,我便能自由地發表一篇動人的演講。狄摩西尼斯(Demosthenes)有自由作個演說家,隻因為他曾經在口中銜著小圓石,麵對海浪的咆哮練習演講。操練的目的是自由。我們的目的是自由,不是操練本身。一旦我們把操練當作我們的中心點,我們便會把它變為律法,結果也便失去了相應的自由。

  操練的目的是要實現一種更大的善。操練本身並無價值。隻有把它當作一種媒介,把我們安置在上帝麵前,好叫他能夠賜給我們所尋求的自由時,它才有價值。自由是目的;操練隻是媒介。它們本身不是答案;它們隻是引導我們到答案去。如果我們要避免受捆綁,我們必須清楚了解操練的這種限製。我們不單要了解,並且需要一再對自己強調,因為集中於操練的試探是那麽強烈。讓我們永遠以基督為中心,並且看各種屬靈的操練為一種途徑,吸引我們更貼近他的胸懷。


〖 順服的自由 〗

  我曾說,每一項操練都有其相應的自由。與順服相應的自由是什麽呢?是一種能力,叫我們能夠放下那可怕的重擔,就是永遠都要照我的意思而行的重擔。今天人類社會最大的束縛之一是一種欲望,就是要求一切都要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而行。人們會一連幾個禮拜、幾個月,甚至幾年,滿懷憤怒,鬱鬱不樂,隻因為一件小小的事沒有按照他們的意思成就。他們會小題大做,大發雷霆。他們會因此大大生氣。他們會有所行動,好像這是他們生死攸關的大事。他們甚至可能因此而引起胃潰瘍。

  在順服的操練中,我們得到釋放,放下這件事,忘記這件事。坦白地說,人生各種事務多半都不像我們所想象的那麽重要。如果這件或那件事沒有發生,我們的生命不會因此完蛋。

  如果你留心觀察這些事,你會看到:例如,教會一切的爭端和分裂之發生,幾乎都是因為人們沒有自由彼此讓步。我們堅持說,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非解決不可;我們是為一條神聖的原則鬥爭。也許那是真的。但通常不是這樣。多半時候我們不肯讓步,隻因為那意味著,我們不能使事情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而行。隻有在順服中我們才能把那種精神帶到一個地步,叫它不再控製我們。隻有順服才能使我們有足夠的自由去分辨,何為真正的問題之爭,何為固執的自我意誌。

  隻有我們能看出,生命中的各種事務,多半都不是主要的問題,那時我們便能不過於固執。我們發覺它們原來不是那麽嚴重的一回事。我們時常說:"我無所謂",然而事實上,我們的意思(以及傳達給人的意思)是:我們大有所謂。就在這兒,緘默的操練與其他各種操練十分配合。通常,處理要順服的多數事件最好的方法是:不說什麽。在任何一種言辭或行動之外,我們需要一種包涵一切的恩典精神。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便釋放了別人,也釋放了自己。

  聖經關於順服的教訓主要是集中在我們用以看待別人的那種精神上。聖經並非企圖宣布一連串階級組織的關係,而是給我們傳達一種互相順服的態度。例如,彼得呼召他那時代的奴隸順服他們的主人(彼前 2:18)。這種勸告似乎是不必要的,直到我們認識,一個奴隸在日常生活中很可能服從主人的命令,可是對他沒有一顆順服的心。對別人要有一顆體諒的心,這種關懷充滿了全部新約。舊約規定我們不可殺人。但耶穌強調,真正的問題在於內在的殺機,就是我們用以看待別人的那種可怕心態。順服的事也如此;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與別人相處時,我們所具有的體諒和尊重精神。

  在順服中我們終於有自由去看重別人。他們的夢想和計劃,對我們而言變得重要。我們已經進入一種新的、奇妙的、光榮的自由境地,可以自由地為了別人的好處而放棄自己的權利。我們第一次能夠毫無條件地愛人。我們已經放棄了要他們報答我們的愛之權利。我們不再覺得必須受到某種的待遇。我們能夠因他們的成功而快樂。當他們失敗時,我們真正覺得憂傷。如果他們的計劃成功,我們的失敗也算不得什麽。我們發覺,服侍我們的鄰舍比按照自己的心意而行要好得多。

  你曉得放棄你的權利是何等自由嗎?那意味著你已從那沸騰的忿怒與怨恨獲得釋放;你不再因別人沒有按照你認為他們應當待你的態度對待你,而覺得忿怒和怨恨。那意味著,你終於能夠打破那條邪惡的貿易法則:"半斤對八兩";"你替我抓癢,我也替你抓癢;你打破我的鼻子,我也打破你的鼻子。"那意味著你能夠有自由遵守耶穌的命令:"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 5:44)那意味著,我們第一次了解,放棄報複的權利為什麽是有可能的:"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 5:39)。


〖 試金石 〗

  也許你已經注意到,我從後門進入順服這問題。在未曾說明何謂順服之前,我已經解釋它為我們作什麽。我故意這樣做。我們中多數的人都曾聽過一些支離破碎的有關順服的聖經教訓,以致我們不是接納這種殘缺不全的教訓,便是完全棄絕這種操練。前者把我們導致自我憎恨,後者叫我們驕傲狂妄。在我們陷於這進退維穀的地步之前,讓我們考慮第三個變通辦法。

  聖經有關順服的教訓之試金石是《馬可福音》第8章3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我們幾乎本能地對這些話退縮。我們對於"自我完成"和"自我實現"等術語比較"自我否定"或"舍己"感到舒服得多(事實上,耶穌論舍己的教訓是惟一真正能夠帶來自我完成和自我實現的東西)。自我否定這意念在我們心中萌起各種卑躬屈節和自我憎恨的形象。我們想象它必然意味著棄絕我們的個性,而且也許會導致各種形式的自我折辱。

  與此相反,耶穌呼召我們否定而不是自我憎恨。自我否定隻是一種方法,叫我們了解,一切的事不一定要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而行。我們的快樂不係於得到我們想要得到的東西。

  自我否定的意思不是像有些人所認為的喪失我們自己的身分。沒有我們自己的身分我們甚至不能彼此順服。當耶穌麵向各各他時,他是否失去了他本人的身分呢?當彼得回應耶穌的呼召,要他背起十字架跟從他時(約 21:19),他是否喪失了他本人的身分呢?當保羅把自己交托給那位曾論到他說:"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的主時(徒 9:16),他是否喪失了他本人的身分呢?當然不是。我們曉得事實恰巧相反。他們在自我否定中找到他們自己。

  自我否定與自我輕視不是同一件事。自我輕視聲言我們不值得什麽,而且即使我們有價值,我們也要棄絕它。自我否定卻宣布說,我們有無窮的價值,並向我們顯明怎樣去認識這一點。自我輕視否認創造的善良;自我否定肯定說創造實在是美好的。耶穌使愛我們自己的本能成為我們向外伸展、去愛他人的先決條件(太 22:39)。自愛和舍己不是相互衝突的。耶穌不止一次清楚顯明,舍己(自我否定)乃是惟一可靠的方法去愛我們自己。"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 10:39)

  然而,我們要再次向自己強調,自我否定意味著有自由對別人退讓。它意味著關懷別人的利益過於自己的利益。這麽一來,自我否定釋放我們脫離自憐。當我們在自我否定之外生活時,我們要求事情按我們自己的意思而行。當事情不如意時,我們返回到自憐的境地。"我多麽可憐啊!"外表上我們可能降服,但我們用一種殉道者的精神這樣做。自憐的心意和殉道的精神確實表明,順服的操練已經衰頹了。那就是為何自我否定是這種操練的基礎;它拯救我們脫離自憐。

  現代的男女發覺極難閱讀偉大靈修名家的著作,因為這些名家極喜歡采用自我否定的說法。我們對金碧士的話很難接受。他說:"沒有我們自己的意見,對別人常有極好和極高的評價,乃是偉大的智慧和完全。"(注1)我們掙紮著去聆聽耶穌的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 8:34)這一切都因為我們不了解耶穌的教訓說,達到自我完成的道路是藉著自我否定。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基督的緣故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 8:35)。馬德遜(George Matheson)寫了一首聖詩去表明這種藉自我否定而達到自我完全的矛盾真理:

  但願做主的囚,
  因此真得自由;
  但願放下手中的劍,
  因此戰功能收;
  當我自仗英豪,
  一生常聞警報;
  當我被囚於主臂間,
  反得堅強倚靠(注2)。

  也許空氣已夠清新,叫我們能夠看出,自我否定其實就是真正的自由。我們必須深信這一點,因為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自我否定乃是順服的操練之試金石。


〖 耶穌所教導的革命性的服從(注3) 〗

  耶穌最激烈的有關社會的教訓,乃是他把當時對偉大的看法完全倒轉過來。領導地位在成為眾人的仆人中找到。權力在順服中發現。這種極端的仆役地位之首要記號乃是十字架。"(耶穌)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 2:8) 但注意這一點:基督不僅釘十字架死,他也過一種十字架的生活。十字架之道,受苦仆人之道,對他的事工是必要的。耶穌過十字架的生活,對人順服。他是眾人之仆。當他說:"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 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太廿23:8-10)時,他斷然拒絕當日文化對地位和權力的癖好。當他活出十字架的生活,以認真的態度對待婦女,願意去接待兒童的時候,他粉碎了當日的習俗。當他拿一條毛巾洗門徒的腳時,他活出十字架的生活。這位耶穌,本來可以很容易地號召大隊的天使下來幫助他,卻揀選在各各他山釘十字架而死。耶穌的生活乃是順服和服役的十字架生活。耶穌的死乃是藉受死而得勝的十字架的死。

  談及這一點 ,我們必須大大強調耶穌生活和教訓的革命性。它完全否定了一切對特權和地位的要求。它呼召一種全新的領導製度。耶穌的十字架生活,把一切基於權力和自我利益的社會製度拆毀(注4)。

  正如我在前麵所說過的,耶穌號召跟從他的人過十字架的生活。"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 8:34)他坦率地告訴他的門徒:"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可 9:35)當耶穌藉著洗門徒的腳而使十字架生活的原則永垂不朽時,他加上這句話:"我給你們作了 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 13:15)

  十字架的生活是自願順服的生活。十字架的生活是自由地接納仆人身分的生活。


〖 書信中所教導的革命性的順服 〗

  耶穌的榜樣以及號召人在一切人事關係上跟隨十字架的道路,形成了書信中有關順服的教訓之基礎。使徒保羅吩咐教會信徒"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這種命令是建立在主為了拯救我們而作的順服和舍己的行為上。"他……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2:4-7)。使徒彼得在討論有關順服的訓勉中,直接訴諸耶穌的榜樣作為順服的理由。"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隻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21-23)作為對以弗所人的"家規"(Haustafel)(注5)之序言,我們讀到這樣的話:"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 5:21)號召基督徒過十字架的生活,這種號召是以耶穌自己的十字架生活為根本。

  順服的操練曾經給人嚴重的誤解,嚴重濫用,就是由於不懂得在這較廣的含義中理解它。順服是一個倫理的主題,這主題遍及全部新約。它是所有基督徒都必須有的一種狀態:男人和女人,父親和孩子,主人和仆人。我們都受吩咐要過順服的生活,因為耶穌過一種順服的生活,不是因為我們在人生中居於一個特別的地方或位置。自我否定是一種狀態,適合於那些跟從釘十架之主的人。在"家規"裏麵,無論任何一部分都說明,順服的惟一強製理由是耶穌所立的榜樣。

  當我們把這個惟一的順服理由與第一世紀其他著作比較時,不禁驚愕。在其他著作裏麵,作者呼籲順服的理由是,因為這一切都是眾神所創造所安排的;那是一個人在生活中的位置。然而新約的作者沒有一個是根據這樣的理由去呼籲順服的。這教訓是革命性的。他們完全忽視了所有同時代的習俗,即將人分為超乎常人的,以及附屬的那些習俗而號召每一個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 2:3)。

  書信首先號召那些依照當時習俗已經是下級的、附屬的要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你們作仆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西3:18-22,以及平行的經文)。這種教訓之革命性在於這些人,按照第一世紀的文化,本無選擇的自由,然而保羅卻把他們當作自由人去講說。保羅給那些在他們的文化中沒有律法上或道德上的地位的人,賦予個人的道德責任。他把那些不準有所決斷的人變為自行決斷的人。

  奇怪的是保羅號召他們要順服,因為他們在第一世紀的文化中,依照他們的地位,已經是順服的。這樣的吩咐惟一有意義的理由是一項事實,就是由於福音信息,他們已經看見自己是脫離了社會中次等身分的人。福音已經向次等公民的身分提出異議,而他們曉得這一點。保羅催促他們自願順服,不是因為他們在生命中的地位,乃是因為"這在主裏麵是相宜的。"(西 3:18)

  對文化上居於下屬地位的人說出道德的教訓,這種特色若與同時代的文學作品比較,也是劇烈相對的。例如,斯多亞派隻向社會製度中的上層人士說話,勉勵他們在他們已經看作屬乎他們的超越地位中做得好。然而保羅首先對那些按照當時的文化而言,甚至不應該對他們說話的人說話,號召他們過耶穌的十字架生活。

  其次,書信轉向文化上屬乎統治階層的人說話,同樣號召他們過耶穌的十字架生活。順服的命令是交互性的。"你們作丈夫的人要愛你們的妻子。……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仆人……"(西3:19-4:1,以及平行的經文)。可能有人會反對說,為什麽對統治一方的吩咐沒有采用順服的字句。然而我們沒有看到,以當時的文化背景而言,這些吩咐對統治一方所要求的順服其實是多麽厲害。對第一世紀的丈夫、父親和主人而言,順從保羅的命令,會使他們在行為上有劇烈的改變。第一世紀的妻子、孩子和奴仆,一點都不需要改變便能順從保羅的吩咐。如果說這教訓有何刺痛的話,那刺痛落在統治一方(注6)。

  抑有進者,我們必須看出,那些對丈夫、父親和主人的命令構成了另一形式的自我否定。他們隻是用另一種說法傳達同樣的真理,就是我們能夠從凡事都必須按己意而行的意念中獲得釋放。如果一位丈夫愛他的的妻子,他會凡事顧及妻子的需要。他會願意對她讓步,對她服從。他有自由看她比他自己的需要更重要。他能夠看重他兒女的需要,比他自己的需要更重要(腓 2:3)。

  在《以弗所書》中保羅勉勵奴仆以一種快樂的、自願的、甘心樂意服侍他們世上主人的精神去過活。然後他勸告作主人的,"你們作主人的對待仆人也是一理"(弗 6:9)。這種話聽在第一世紀人的耳中真是令人難以置信的。奴隸被認為是動產之一,而不是人類。然而保羅以屬神的權威勸告主人,對他們的奴仆需要讓步。

  也許這種革命性的順服最完全的例證,乃是保羅致腓利門的短信。腓利門出走的奴仆阿尼西母成了基督徒。他自願回到腓利門那裏去,作為他成為基督門徒的部分意義。保羅力勸腓利門歡迎阿尼西母,不再把他當作奴仆,"乃是高過奴仆,是親愛的兄弟。"(門16節)尤達(John Yoder)評論說:"這等於保羅用一種適合於基督徒弟兄的、非強迫性的指示,勸告腓利門……要把阿尼西母釋放。"(注7)阿尼西母要藉著歸回向腓利門順服。腓利門則要藉著釋放他而向阿尼西母順服。雙方都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 5:21)。

  書信沒有把當時存在的階級社會架構尊為神聖。藉著普遍性的順服之吩咐,反而把這架構變為相對性的,並且從基本上去切除它。書信號召基督徒在新製度下過公民生活--而這新製度的最基本特色,乃是普遍性的順服。


〖 順服的限度 〗

  當順服的操練發展為破壞性時便當止步。因為那時順服變為否定耶穌所教導的愛的律法,並且是對真正的聖經的順服公然侮辱(太5、6、7章,特別是22:37-39)。

  當彼得寫出下麵的話時,他是號召基督徒對國家作徹底的順服,他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製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4)然而,當他那時代具有正式權柄的政府吩咐尚屬嬰孩時代的教會停止宣講基督時,彼得回答說:"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在上帝麵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的、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4:19-20)在一個類似的場合中彼得直截了當地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 5:29)

  保羅了解耶穌的十字架生活,他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 13:1)。然而當保羅看見國家沒有完成上帝所命定給它的任務,給所有的人提供公義時,他提醒它的責任,並且堅持要把錯誤矯正過來(徒 16:37)。

  這些人是否違反他們自己的自我否定和順服的原則呢?不是。他們隻是明白到當順服成為破壞性時,順服便到達了終極的限度。事實上,他們以行動闡明何為革命性的順服,即溫和地拒絕一個破壞性的命令,並且願意承擔其後果。德國的思想家韓沐(Johannes Hamel)曾說,順服包含"一種由心靈所催促的反抗,一種適當的否認,以及一種拒絕的可能,願意在這一點或那一點上承受苦難。"(注8)

  有時順服的限度很容易看出。丈夫要求妻子無理地鞭打孩子。成人要求孩子幫他做不合法的事。國家要求公民為國家的緣故違反聖經和良心的明確指示。在每一件這樣的事上,基督徒都加以拒絕,不是以傲慢的態度去拒絕,乃是以一種溫柔和順服的精神去拒絕。

  然而許多時候,順服的限度極難確定。在婚姻關係上,其中一方因對方的事業的緣故,而覺沉悶得透不過氣來,並且得不到個人需要的滿足,這該怎麽樣呢?這是一種合理的自我否定的形式或是破壞性的順服呢?教師不公平地給學生評分又如何?學生要順服呢還是反抗?雇主根據個人的好惡,並且為了本身合法的利益,而提升自己所喜歡的雇員又怎樣?那位被剝奪了應得權利的人要怎樣做呢?特別是如果那提升對他或她的家庭需要有重大的影響則如何?

  這些都是極端複雜的問題,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原是十分複雜的。這些問題不能有簡單的答案。沒有可以包含每一情勢的順服的律法這回事。我們對所有聲言能夠處理每一情況的律法都必須存疑。似是而非的詭辯倫理時常都靠不住。

  我們隻能說,在決定何為順服的限度時,我們無法不深深倚賴聖靈的指示。這種說法不是對問題的逃避。畢竟說來,如果我們有一本法規,可以適用於生活中的每一種情勢,那麽我們便毋須倚賴什麽了。聖靈對別人和我們自己心中的思想和動機都能準確辨認。他是我們隨時的教師和先知,教導我們在每一情勢中怎樣去做。


〖 順服的行動 〗

  順服和服侍是同時發生作用的。因此有關順服的許多實際措施會在下一章裏麵討論。然而有七種順服的行動應當在此簡單評述。

  順服的第一行動是對三位合一之上帝。在一天開始時我們在父、子、聖靈麵前等候,用聖詩作者的話是"降服和安靜"。我們用金碧士的禱文作我們一天最初的話語:"無論什麽,無論何時,都照你的旨意成就。"(注9)我們為成就他的使命,交付我們的身體、思想和心靈。照樣,在順服的行為中過一天的生活,夾雜著不停地發射出來的內在降服。正如早上最初的話語是順服,照樣晚上最後的話語也是順服。我們把我們的身體、思想和心靈交在上帝手中,任由他在漫漫長夜中怎樣對待我們。

  順服的第二行動是對聖經。正如我們對活的上帝的話語(耶穌)順服,照樣我們對寫成文字的上帝話語(聖經)也順服。我們首先把我們自己交出來,聆聽這話,其次接受這話。然後,遵行這話。我們仰望那賜靈感給聖經的聖靈去解釋聖經,把它應用到我們的情況中。聖經的話,藉著聖靈變得生動活潑,整天都與我們活在一起。

  順服的第三行動是對我們的家人。一家的格言應該是:"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 2:4)家中各分子自由地並且親切地彼此寬容。順服的主要行動是誠心誠意地聆聽家中其他分子的意見。它的自然結果是願意與人分享,這也是順服的工作之一。

  順服的第四行動是對我們的鄰舍以及我們日常生活中所遇見的人。在他們麵前我們過一種簡單的善良的生活。如果他們有需要,我們便加以援助。我們實行微小的仁慈行動以及普通的睦鄰表現:分享我們的食物,給他們看孩子,給他們鏟草,抽時間作簡短的探訪,借出我們的工具。沒有什麽事太微小、太瑣屑,因為每一件事都是過順服生活的一個機會。

  順服的第五行動是對信主的團體,即基督的身體。如果其中有職位空缺,有任務要完成,我們仔細地檢視,看看是否有上帝的邀請,要我們過十字架的生活。我們不能做所有的事,但我們能做一些事。有時這些事可能是機構性質的,但最常有的情形是,它們是自然的機會,給我們做一些微小的服役。有時可能有侍奉普世教會的呼召,如果這種事工在我們心中有肯定的感受,那麽我們可以存確信和敬畏的心去順從。

  順服的第六行動是對心靈破碎和受人歧視者。在每一種文化中都有"孤兒寡婦":即無人幫助、無人保護的人(雅 1:27)。我們首先的責任是到他們中間去。像十三世紀的聖法蘭西斯和二十世紀的賀川豐彥一樣,我們必須找出方法,真正地與受欺壓被棄絕之人認同。在那兒我們必須過十字架的生活。

  順服的第七行動是對世界。我們處於一個互相倚賴的國際團體中。我們不能孤獨地生存。我們對環境負責,或者對環境不負責,不僅影響世上各地的人,並且會影響未出生的後代。饑餓的國家影響我們。我們順服的行動,乃是決心在一個越來越不負責任的世界中,過一個作為責任的分子之生活。


〖 末了的話 〗

  在我們的時代,關於順服與權威的關係,產生了一個特別的問題。我將要描述的現象是我一再觀察到的。當人們開始進到屬靈境界時,他們看到,耶穌教導一種與這個世界的思想體製完全相反的權威觀念。他們感悟到,權威不在於地位、學位、名銜、永久任期,或者任何外表的象征。基督的道路完全在另一方麵:是屬靈權威的道路。屬靈的權威是上帝所製定、上帝所維護的權威。屬人的機構和法規可能承認這種權威,也可能不承認;但這都無關緊要。一位有屬靈權威的人可能有一個外表的權威地位,也可能沒有;這也無關緊要。屬靈權威的記號是同情與權力合在一起。那些行在屬靈中的人能夠立即認出來。他們毫無疑問地曉得,對那在屬靈權威中所說的話必須順服。

  然而,難處就在這裏。那些居於"權威地位"而沒有屬靈權威的人怎麽辦呢?既然耶穌清楚說明,地位本身不賦予權威,那麽應該順服這人嗎?我們是否能夠忽視所有人所製定的權威,而隻尋求和順服屬靈的權威呢?這些問題都是誠懇地想要順著聖靈行事之人所發出的問題。這些問題都是合乎情理的,應該留心解答。

  答案並不簡單但也並非不可能。革命性的順服會吩咐我們過順服人的權威的生活,直到它成為破壞性為止(注10)。彼得和保羅都號召基督徒順服異教的政權,因為他們了解這種人為的製度所產生的極大好處。我發覺,人的"權威"常有極多的智慧,如果我們忽視它們,到頭來隻有自己吃虧。

  除此以外,我還想加上一點我自己的理由,為什麽我們應當附從那些不懂得屬靈權威,但居於權威地位的人。我們應當這樣做,一方麵是出於普通的禮貌,另方麵又出於同情處於那種困難境地中的人。我對處於那種困境中的人有極深的同情,因為我自己就曾經不止一次處於那樣的境地。那真是令人沮喪、幾乎絕望、陷於泥沼的境地,一方麵處於權威的地位,另一方麵又明知你的根在屬神的生命中不夠深入去發揮屬靈的權威。我知道那種瘋狂的感受會令人裝模作樣,趾高氣揚,並且會設計一些巧妙的花樣去支配人,使他們順服。有些人可能覺得很容易去譏笑這些人,並且不理他們的"權威"。我不能這樣。我為他們流淚,因為我曉得,生活在這樣一種矛盾中的人,內心必須忍受的痛苦和艱難。

  尤有進者,我們可以為這樣的人禱告,求主使他們得到新的力量和權威。我們也可能成為他們的朋友,盡所能幫助他們。如果我們在他們麵前活出十字架的生活,我們可能很快便發現,他們在屬靈的權威上日益加增,我們自己也如此。

  進一步研究

  在順服中我們承認別人有合法的權威約束我們。它的意思隻是表明,"沒有人是一個孤島"。在群體中的生活是我們合法的家;與其他人類的關係是我們所承受的產業。承認我們對群體的承擔,意味著我們承認有彼此服從的承諾。彼得把這條原則用一個簡單的句子具體說明:"務要尊敬眾人"(彼前 2:17)。而保羅則用一句有關這問題的最值得紀念的句子把這觀念表達出來:"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 5:21)

  順服是一個像生命本身那麽寬廣的概念,又是在全部聖經中都能找到的操練。它挑起了深刻而困難的問題:對上帝的道路順服的問題,對國家順服的問題,對基督徒團契順服的問題,在基督教家庭中順服的問題不勝枚舉。當我們煞費苦心去思想我們對這些問題的理解時,我們時常都要把基督的生平和死亡放在我們眼前,作為神聖的模範,讓基督教的順服據此演繹出來。

  論到基督徒家庭,新約聖經大膽地把順服的意義栩栩如生地描述出來。它列出全套的指示,馬丁路德稱它為:"Haustafeln",意思是,"基督徒家庭訓導表"(弗5:21以下;西3:18以下;多2:4以下;彼前2:1以下)。這種教導乃是用一種雅致的方式,把第一世紀文化中,家庭裏麵順服的功能說明出來。然而,在今天,這套訓示已經可怕地加以曲解和誤用了。下麵所述順服的曲解,稍微顯示我們現代人的手腕多麽巧妙,竟把最好的教訓加以扭曲,用以達到最壞的目的。

  ·乖乖忍受虐待者--這種人容許別人濫用和虐待到一種程度,以致人們對待他像一件東西而不是一個人。他接納一種錯謬的以及不健康的順服,容許別人踐踏他,像人在門前的墊子擦去鞋底汙泥一樣。人們不問他的意見,也不想征詢他的意見,日積月累,他甚至喪失了提出意見的能力。這樣的一個人很快便變成一個客體而不是一個主體--一位管家而不是一位妻子,一位賺錢養家者,而不是一位丈夫。人們按他所能出產的去判斷他,而不是按他是怎樣的人而判斷他。最終他變為一件事物(thing-a-fied),而不是一個有血有肉,有個性的人。

  ·討好者--這種人最想要的是避免衝突。他遠遠看見衝突前來,會不惜任何代價防止衝突發生。發現兩個"討好者"結婚,是一件有趣的事(也是一個悲劇)。

  "甜心,今晚你想做什麽!"
  "愛人,隻要你喜歡,什麽都可以。"
  "唔,我隻想令你快樂。"
  "那正是我想為你做的。隻要你能快樂,我願做任何事。"
  "如果你喜歡,我會高興出外吃晚飯。"
  "如果那樣做能令你快樂,我高興出去。"
  "很好,你喜歡吃什麽?"
  "親愛的,你喜歡什麽便吃什麽!"
  ……這樣一直下去,簡直令人作嘔。

  ·倚賴者--這種人怕做決定,看它像瘟疫一樣。他不願爽爽快快地承認自己不懂成熟的選擇過程,倒喜歡躲在假的順服後麵,讓別人為他做一切的決定。懼怕是這樣的順服之根--擔心把人帶到錯誤的道路上,誠恐做了一個不合時宜的決定,萬一計劃失敗,怕受責備。因此他從來都不會興風作浪,從來不會得罪人,也從未完成任何有永久價值的東西。

  ·操縱者--這種人依從順服的一切外表規則,但采用一切巧妙的詭計去達成自己的意思。他有憐憫的行為,但使我們覺得欠他什麽。他也說仁慈的好話,但其目的是要贏得我們站在他一邊。雖然他完全同意我們的決定,但藉著一種眼神或者一種手勢,又或略為顫抖的聲調,表示還有一點懷疑。很常這種行動那麽習以為然,以致那人本身並不覺得他在控製每一情況。

  我所分享的曲解,多數都是宗教上批準的使人失掉人性的方法,而且會產生破壞性的結果。但耶穌基督號召我們采取另一種美好得多的辦法--一種愛和同情的辦法,一條順服和服務的道路。


〖 讀經日程表 〗

  星期日--號召順服。可8:34;約12:24-26
  星期一--基督的榜樣。腓2:1-11
  星期二--亞伯拉罕的榜樣。創22:1-19
  星期三--保羅的榜樣。加2:19-21
  星期四--市場上的順服。太5:38-48
  星期五--家庭中的順服。弗5:21-6:9;彼前3:1-9
  星期六--關於順服國家。羅13:1-10;徒4:13-20,5:27-29,16:35-39


〖 研討題目 〗

  1.你曾看見順服的操練怎樣被人濫用?
  2.順服的自由是什麽?你有過這樣的經驗嗎?
  3.我曾寫道:"在順服中我們終於有自由去衡量他人。"順服中什麽東西容許這事發生?
  4.我為什麽在本章開始時,先討論順服所做的事,然後才說明順服是什麽?
  5.當你思想"舍己"這個詞語時,你腦中浮現什麽形象?
  6.耶穌有關順服的教訓為什麽那麽富有革命性?
  7.用簡單的一段話,試行總結你覺得書信中關於順服的教訓。
  8.順服的限度是什麽?為什麽那很重要?
  9.在七種順服的行動中,你覺得哪一種是你要最下工夫去做的?
  10.你認為順服上帝的道路會有什麽結果?(仔細思想這問題,因為它不歡迎一個淺薄的答案)


〖 進一步閱讀資料 〗

  下麵沒有列出許多書目,這並不反映我對現代作品沒有認識,隻表明我不願意推薦它們。"服從"的觀念彌漫在舊日作者的世界觀中(試思想金碧士所著《效法基督》),但對現代作家來說,則是一種奇異的變形。現代的討論多限於操練的一個小角落--男/女的問題,以及在某些靈恩派的圈子中牧養和訓誡的觀念。按我所知,沒有人對這個問題給我們提供一種成熟的,有才智的討論。

  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著:Absolute Surrender,Basingstoke:Marshall Pickering,March,1989。這是一本偉大的研究作品,鼓勵上帝每一位兒女向父完全降服。

  施寧(Basilea Schlink)著:Those Who Love Him,Basingstoke:Marshall Pickering 1988。本書清楚而實際地顯明,我們何等迫切地需要對耶穌具有一種決定性的、降服的,以及無私的愛。

  華理斯(Jim Wallis )著:Agenda for Biblical People London:Triangle/SPCK,1986。本書斷然號召人在政治和社會關懷的界域中,對耶穌工督的主權徹底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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