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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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信心就是接受

(2008-01-15 14:34:35) 下一個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約一:12)

  “信”這個字在約翰福音裏出現過五十次,而且每一次都可以用“接待”這兩個字來代替。接待就是據為己有。整本詩篇的中心經節----詩篇八十一:10 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這是好象一窩嗷嗷待哺的雛鳥張著小咀等侯母鳥的喂食,這表示他們對母鳥信心的期望與接受。而母鳥也不會令他們失望。此時小鳥的責任就是接受母親的照顧。

  最偉大的聖徒並非比我們多領受什麽屬靈的智慧,而是他比我們更懂得接受神的賜予。他們握住神的真理,並且使真理在經驗裏轉為原動力。路加福音十五章裏浪子的父親把財產分給兩個兒子,“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12節),不管那浪子後來的遭遇如何,至少他重視他所分得的產業,並且據為己有。而那長子卻不,他甚至責怪父親不曾給他一隻山羊羔。傷心的父親回答說:“兒啊,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是的,那長子連一隻山羊羔也沒有,這區別不在於贈予者而在於接受者。

  握住有形的事物似乎比屬靈的祝福容易多了,但我們是不是常常擁有一些無形的事物呢?譬如說“愛。”然而除非有接受同時有付出,才能算為享受愛,否則隻是單方的愛是無意義。又如寬恕可以白白地獲得,但是隻有相信與接受的人才能感覺到被釋放。那不變的屬靈原則是“照著你們這信(接受),給你們成全了吧” (太九: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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