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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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信心的可靠對象

(2007-12-07 14:26:23) 下一個




  
“信就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

  信心是必然有效的功課。信賴永生神的這種信絕不致落空。信心在三件事上顯出它的有效:第一、我們所信靠的那一位,是真實可靠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 (帖前一:9)並且“神決不能說慌”(來六:18)。神的真實可靠由他的話語、行事與意念的一致就可看出。自然界和聖經都表明了真理。科學上的各種發現,不過更揭示了這位造物者的真實可靠罷了。他和撒但完全相反,撒但在本質上是一個欺騙者和撒慌之父。

  神的話語真實可靠,成為第二個證據,證明信心是有效的。神的話永不辜負那相信它的。”我的話語永不廢棄“它與那些散布謊言、惑人眼目的偽先知正好成對比(耶二十八:15)。”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5)聖經不是用聰明詭計所虛構編成的故事,而是神所啟示的信息。這信息經過千百年代極詳細的審查、細究的結果,更證明其作者的真實可靠,和聖經本身是值得信靠的。

  最後,有一些已被證實的曆史事實也是真實可靠的,就是:神的兒子來到世上,他為我們的罪而死,他從死裏複活(林前十五:3--4)。這些事實都屬於 “那不被震動的”(來十二:27)。“現在基督已經複活”(林前十五:20)。近二千年來,這件事實已足以抵禦批評之風。我們的信不是無效的,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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