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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十架真義 第四章 十字架的意義

(2007-11-28 16:20:06) 下一個




 麥葛福



十字架的意義:拯救的意象

  一九八八年晚秋的一個明朗早晨,我前往佛羅倫斯(Florence)搜集十五世紀未出版的原稿,這些文件保存於此地的一座圖書館中,為文藝複興時期最大的圖書館之一,其曆史可追溯至麥第奇(Medi-cis,十五至十六世紀中義大利佛羅倫斯的望族)時期。圖書館座落於一小庭院中,有石板的人行步道,四周的建築物上覆蓋著佛羅倫斯著名的紅色瓦片,像個隱士所住的修道院。大門對著一座小花園,園中植物繁茂,連石造建築物上也長滿植物。

  懷著一份學者遠赴海外進修的熱情,我一大早便抵達圖書館,隻好在庭院外圍四處走走,等待圖書館開門。當我漫步時,注意到花園的不同風貌:從某一個角度看,它是以玫瑰花為主;從另一個角度看,又彷佛到處長滿柑橘屬的植物;若想窺其全貌,則必須顧及每一個方向。這個天井的每一扇透空的拱形巨窗正好為這座花園提供了不同角度的視野,將每一個視野當作一幅快照,全部統合在一起,才能拚湊出花園的全貌。

  當圖書館人員到達之後,我將資料收拾好,準備開始一天的工作。然而我的期待之情驟然消失;他向我說明,由於是星期—,所以圖書館要比平常晚些才開門。我無精打彩的離開,漫無目的地走到附近的廣場,那兒有許多露天餐館,我點了一杯咖啡,想到那些手稿在圖書館裏已經保存了五百年之久,當然也可以再多保存兩個鍾頭。這廣場的中心是第俄蒙(Duomo,文藝複興時期的大教堂),從我的位置可以看到那偉大的景觀——至少一部分景觀。喝完咖啡再看看手表,我決定用剩餘的時間到大教堂附近去逛逛,探索其豐富的內涵,並且假想自己是福斯特(E.M.Forster)的小說《窗外有藍天》(A Room wilh a View)中的露西,最後我回到已經開門的圖書館,將自己投入研究中。經過三日之後,我才明白為何經過五百年之久,這些手稿都沒有出版——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

  然而那天早上所發生的事情仍在我記憶中,似乎是某一件更大、更複雜,也是更困難的事,就是:一瞥中得其全貌。花園以簡單明白的方式顯出這個道理,大教堂則以更生動的方式呈現出來,無論到多麽偉大的建築物——如巴黎的聖母院大教堂、華盛頓國家大教堂,或倫敦的西敏寺皇宮——你都必須花時間和精神去欣賞它,若隻是路過時從窗外、或從露天咖啡座上匆匆一瞥是無益的。你必須動身,不厭其煩地從各角度、各方向去加以觀察,否則就看不到它豐富而奇妙壯觀的寶藏,它也許被「看過」了,但是卻沒有真正的被了解或欣賞。

  那些想法在我心中停留了一段時間。那個星期一的早晨,當我步行到圖書館時,我想到基督徒在充分思索基督的十字架時會遇到的難處,有關於基督十字架意義的那點理論有時似乎毫不適用。我曾經默想奧古斯丁(Augustine,早期的基督教思想家,對三一神論有重要的著作)的故事;據說有一天當他在海邊散步,想必正深深的陷入沉思冥想時,看到一個男孩將海水倒入沙灘上的一個洞穴裏,男孩在海邊用雙手將海水舀起,走回洞穴旁,讓手中的水流掉之後,又走到海邊去舀水;奧古斯丁看了他一會兒之後,就問男孩在做什麽,男孩回答說:「我要將地中海的海水倒入這個洞裏。」奧古斯丁大概忍住著笑說:「你是在浪費時間!你不可能做到的!你絕不可能將海水注入一個小洞裏而。」那男孩意味深長地回答說:「那麽你用筆來描述神不也是在浪費時間嗎?你絕不可能將他寫入一本書裏麵的。」

  十字架彷佛是建築物的一個重要部分,有的人從遠處看一座大教堂,看到建築物的全部,有的人則注意到尖塔和拱壁、壁畫、祭壇飾物,或密室的特寫等;這些都是同一座建築物的一部分,外形不同且功能有別,就像是人體的不同部位,卻都屬於同一個整體。它們各有不同的功能,如果將某些部分拿開,就會給人不同的印象。許多探討十字架的方法,與其說是錯誤的,倒不如說是不適宜的。有些人似乎以為隻要用一個公式、一句話,或一個比喻,就能將有關基督十字架的一切——所要表達的與所能表達的——都包括在內,「這就是我從十字架所得到的一切。」接著則獨斷地宣告:「這也就是一切了。」然而十字架的意義遠比我們所能想像的還多,它是取之不盡的,我們應該思想曆世曆代以來,教會為十字架所作的見證,而不是隻聽信一兩個人的看法——甚至更糟糕的是,隻有自己的看法——就以為是進入基督信仰核心的最佳指標。有些人早就對相同的問題下功夫探討過,我們需要傾聽他們的言論,或許能從中有所學習。

  在這一部分,我們將要看新約福音書中所能找到的五類比喻,以及新約福音書的作者在每個比喻中,必須回答的三個有關十字架的奇妙問題:

  1.這個比喻有何意義?

  2.這在我們和基督之間有何關聯?

  3.我們如何能得著它所給予的恩惠?

  由於第三個問題特別重要,因此我們稍後專章討論。本章則探討前兩個問題。

A.戰場的比喻

  「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得勝。」(林前十五57)這一句話對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與複活作了簡單而莊嚴的解釋。複活所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正是勝利的象徵,這項勝利似乎隻屬於基督,與我們並無關聯。然而,隨著對複活的信心而增長的能力,愈來愈清楚的顯出,基督的得勝有能力改變人類的死亡,因著神的恩典,基督的勝利成為我們的勝利。

  然而我們所談論的得勝究竟是怎樣的得勝?複活節是否僅是星期五事件的相反?是否為神的還擊、為了將原先的情況複原?不!新約聖經中得勝的主題並非廉價的凱旋,像是慶賀某個入侵者暫時占領某個地區。我們必須徹底弄清楚,有一個人脫離了死亡的枷鎖,這件事的重要性為何非比尋常?——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死去,卻沒有帶來同樣的盼望。

  對於這個問題的部分解答,有賴於我們透過此事了解耶穌的身分。不過,更重要的關鍵或許在於對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得的勝利,作更透徹、更深入的解釋,有一個比喻可以將我內心的想法呈現出來。

  讓我們想像有個國家正陷於可怕的災難中,假設非洲地區正受到饑荒幹旱的威脅,經濟措施的失當摧毀了這個國家自給的能力。西方媒體不斷向民眾報導有關這項災難的情況,北美地區具影響力的一家電視網也派出一架私人噴射機前往該區,並載出一名年輕人,以表達支持與同情;此外還有無數大眾的關心。據說這名年輕人將會在西方的安定與繁榮中成長、茁壯,他將成為他們同胞希望的象征。

  這項行動很直接、很富戲劇性,也很具新聞報導的價值,然而對於改善非洲本地的情況,卻毫無幫助。這整件事不過就是某個人得以脫離本國人的困境,留在家鄉者卻無人受益;他們隻能眼睜睜的看著這名年輕人被遷移到安全地區,而自己卻仍然被留在困境,無助而絕望。總之,將這名年輕人撤離,與其說是團結一致的象征,倒不如說是放棄的象徵。

  與此同時,大眾媒體所忽略的救援隊,則正在默默地辛勞工作;他們所關心的並非媒體為滿足大眾而耍的廉價噱頭,而是關心如何解決該地盤根錯節的問題,那些問題才是造成眼前危機的真正原因。透過一項種植計劃,砍伐森林的行動必須遏止,整個國家的經濟體係必須重建,人們必須獲得勇氣去麵對困難,並獲得器具去整頓已瓦解的農業。由於問題盤根錯節、困難重重,解決問題絕非一蹴而幾。眼前是漫長的崎嶇路,貧窮與饑餓還會在這個國家蔓延好些年;然而救援隊的工作人員卻緊緊握住鑰匙,好為這個受困的國家開啟美好的未來。雖然沒有受到媒體的關注,但他們會在那塊土地上,不辭勞苦地引導並幫助這個國家做重建的工作。

  未經思索地談論耶穌勝過死亡之事,是很不妥當的,雖然看到此事輝煌的一麵,卻往往流於皮毛與膚淺。就如上述的例子,隻對某一個人而言是好消息,對我們其餘的人卻仍一籌莫展。我要一再強調的是,新約聖經並非如此看待複活,它乃將複活看作是神立下承諾的記號與保證,為了使他所造的人類歸正。神就像是那批獻身於國家重建的救援隊工作人員,一點也不在乎眼前的困難重重,神的目的是要拯救人類脫離困境,而複活正是神榮耀與能力的象徵,它告訴我們:神願意、也有能力重整我們破碎的生命。它向我們宣告,神正在解決人類憂愁與痛苦的根源。

  然而複活並非僅止於象征,它確實發生,複活可能是整個救贖曆史上,最震撼、最令人歡欣鼓舞、最引人注目的一件事。不過我們不能以為神的救贖始於複活,我們應該采取這樣的看法:在神將偏行己路的人類挽回的漫長曆程中,複活是神施恩的最高峰,這個曆程始於亞伯拉罕和以色列百姓的曆史,並且一直持續到我們的時代與我們的歲月。耶穌的複活顯明,神要將他所造之物作完全且完整救贖的旨意與能力。正如死亡可以被看成世界遭受破壞的極致,複活則可以看作是神全然得勝的保證;勝過人類因墮落而造成的混亂和敗壞。死亡是最強悍的敵人,然而神藉著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因此我們就有希望,我們所麵臨的其餘惡勢力,同樣也會被擊敗而瓦解。

  十字架帶來自由,它使我們從對神的誤解中得著釋放。它告訴我們神就在那裏——無論別人怎麽說。受難日似乎是肯定「神已經死亡、睡著、漠不關心」的想法,而複活日卻顯明神是活著、是美善的、是關愛我們的。十字架將我們從「人性充滿罪惡」、「人類何去何從的複雜問題」、「神已無能為力」的想法中釋放出來,那些理所當然捆綁著我們的悲觀且苦悶的思想,都被十字架粉碎了。我們看到神以慈愛施行拯救,完全為了使我們得益處——而事實上,他已準備好進入受造者中間,從中拯救他們。為了拯救,造物者成了他所創造的世界萬物中的一個人類。在客西馬尼園之後,我們嗅到伊甸園的芬芳,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被出賣,好將人類在伊甸園中悖逆神的行為抵銷,複活正如再造的第一日。

  那麽,「神透過十字架為我們成就的一切」這個意象如何幫助我們了解罪?有關我們與基督分隔的現況,它向我們透露什麽訊息?它使我們不再把罪看成奴役與壓製;奴役是政治、軍事或經濟的,就像是以色列人在埃及飽受的壓榨。今日在一些貧窮的國家,也有許多人受到同樣的痛苦。這叫我們想起當歐陸在納粹占領之下,那些黑暗的日子裏,人們深沉的絕望與無助,它宣告:「罪惡就像這樣!」它提醒我們,壓迫的客觀形勢會演變成主觀的感受,最先帶來的就是絕望的感覺;而主觀的感受不能改變實際的狀況,除非我們的情況的確有所改變,否則不可能有真正的平安。

  罪惡是一種勢力,使我們受到捆綁,製造分裂;它使我們遠離神,被淹沒於罪惡過犯中。我們無法控製這個情況,就像是被一個強壯的人所擄獲。惟有透過一個比他更強大的人,我們才能得到自由;耶穌的十字架與複活即粉碎了罪惡的勢力!

  但是,果真罪、死亡與邪惡的勢力已被瓦解,則我們如何解釋它仍然折磨著我們的事實?人類曆史與基督徒的經驗都告訴我們,我們一生中總是不停的與罪惡纏鬥,即使基督徒亦不能幸免。這導致一種危機,那就是談論所謂「信心的勝利」,到頭來隻剩下空洞的言詞,凸顯出信仰與經驗之間的矛盾,我們要如何處理這個難題?

  包括英國的魯益師(C.S.Lewis)和瑞士的虞格仁(Antlers Nygern)在內的一群優秀作家們,發展出一個方法,有助於我們了解這個問題。他們發現新約聖經與二次大戰期間的情形,有相當重要的平行關係,藉著基督的死而勝過罪惡,就像納粹占領區的某個國家得到解放。我們必須揣摩威權統治的窮凶極惡與脅迫,人們在入侵者統治的陰影下討生活;在此情況下所產生的痛楚,部分是由於全然的絕望。大夥皆束手無策,因為無人能與之對抗。

  接著傳來令人振奮的消息,在遠方的戰場上,由於形勢扭轉而發展出新的局麵,入侵者正陷於一片混亂,主力也已瓦解。總有一天,納粹政權會被徹底的趕出歐洲,隻不過現在他們仍盤據在這塊土地上。

  就某種意義而言,情形並沒有改變;然而就某種更重要的意義而言,形勢卻已全然改變。空氣中彌漫著勝利與得救的氣息,帶來截然不同的心境。我記得有一次我遇見一個人,他曾經被關在新加坡的日本戰俘營中。他告訴我,在一九四五年中,當其中的一名俘虜得知(他擁有一台短波收音機)日本戰敗的消息時,俘虜營中的氣氛有多麽驚人的改變。雖然營中的俘虜仍在囚禁中,不過他們知道他們的敵人已被擊垮,他們的獲釋隻是早晚的問題,據說那些俘虜開始又笑又叫,彷佛他們已得自由。

  一九四四年六月,諾曼第橋頭堡完成後一年,歐洲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才告結束,然而在此之前的戰區卻已有了客觀的改變——由於被虜者的心裏和思想上皆產生了主觀的改變。我們目前也是一樣,就某一方麵來看,勝利並未來到;就另方麵來看,勝利已然來臨。複活提前宣告神的全麵得勝,勝過邪惡和壓迫的勢力——如死亡、罪惡和過犯。它們的橋頭堡已被拆毀,我們知道自己受壓迫的漫漫長夜將要結束,現在就可以開始生活在得勝的光明中。

B.法庭判決的比喻

  當基督徒談論救贖時,始終離不開的主題之—,就是神的公平與公義。神並非隨隨便便地救贖我們,乃是以一種能符合並表明他的公義之方式。因此,當基督徒談論十字架的意義時,自然會用到法庭上的措辭。

  以此種方式來探討十字架的意義,不容忽視的一點是關於罪的。我們可以從法律或刑事上的用語來了解犯罪的意思,它是對神的悖逆。千萬不要將它與一般的輕率無禮混為一談,而誤以為犯罪隻不過是冒犯了某人。犯罪相當於違反了宇宙萬物的道德秩序,而這道德秩序是神自己在創世時所設立的。罪破壞宇宙萬物的道德結構,並不僅僅是個人對神的冒犯而已。

  用一個比喻或許能說得更明白些。假設我打算要綁架某人,藉此索取贖金,我就犯了個人傷害罪;然而我還犯了更大的罪,我破壞了社會的完整,很快就會有人有樣學樣。在這個例子中,個人的品德與公眾的法律是分不開的。同樣的,犯罪也絕非純屬個人私事,必須公開處理,因為它對宇宙萬物道德律的維護造成威脅,而這道德律正是世界美好的保證。

  所以,除非神自己違背道德律,否則神如何能寬恕人類的罪行?為什麽神不能說饒恕人的罪就饒恕人的罪?為何不能幹脆就宣告一切的罪——過去的、現在的與將來的——都被取消並赦免?因為那樣做就完全忽視了罪的嚴重性,也無法保護被造物免受敗壞與汙染,公義的觀念會變成隻是一種虛假的形式,將罪惡偽裝成純屬私事,與群體無關。

  罪帶來悖逆,必須要加以處理。很可悲的,在人與人的關係上,悖逆通常是指別人。事情發生時,假裝悖逆不存在是沒有用的,那就像是生活在一個完全不涉及人情冷暖的世界。當悖逆發生了,就必須去處理並療傷(有關這一方麵,當我們討論人際關係的比喻時,將會作進一步的說明)。

    這時候,十字架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判決罪惡,徹底揭發其嚴重性;看來或許是無足輕重的罪,卻發展到一個情勢,神自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由於人類犯罪而造成宇宙萬物的道德律被曲解、被混淆,最後就是被造物企圖毀滅其創造者。必須從根本著手才能回複這世界的和諧,必須徹底根除罪惡,將其破裂性的權勢予以粉碎。然而被造物深陷罪中,人性已然墮落到無法自拔的地步,無法擺脫重重的罪性、罪行,以及接踵而來的刑罰,就像是背負重債,債務愈來愈沉重,再也無法清償而重新開始。若我們想要從自我的捆綁中得到釋放,則必須有外來的行動。

  十字架為我們的處境指示一個轉機,我們與神的決裂在十字架上終止,神與我們的關係改變了——因而使我們與他的關係也得以改變。罪所造成攔阻我們與神和好的障礙,基督已為我們除去了。在耶路撒冷聖殿內的幔子,通常被視為一種象征,一般人不得進到神的跟前;當基督被釘死時,幔子裂開,基督的死將罪的阻礙除去,為我們開啟了一條道路,使我們能回轉歸向神。

  神道成肉身,親自背負人類罪惡的重擔,基督在加略山上獨自承擔人類的過犯,「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基督為了拯救罪人,情願讓自己被列在罪犯中,「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十字架顯明了罪的嚴重性,也顯明了神有能力也有決心對付罪,至終將其摧毀。在十字架上,我們看到確實的罪——我們的罪——得到確實的赦免;這是由神率先發起的,我們應該有所回應。神采取行動,因此我們也能有所行動。神已經愛我們,使我們也能愛他。

  神完成了惟有神才能做的事,他將人類所犯的罪和罪的權勢都除去了;他並沒有任何義務要這麽做,然而他選擇了這條道路,是出於他的憐憫與慈愛。神的公義並未打折扣,他因為愛我們的緣故,親自承擔了原本是我們所應該受的痛苦與磨難。正如保羅所寫下的:「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二20)直到最後,我們還是無法完整地說明這驚人的改變是如何發生的。我們所應做的是雙膝下跪敬拜、讚美,而非無窮無盡地推測神學的幕後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最優秀的神學家永遠是那些懂得敬拜、尊崇被釘十架之基督的人,而非那些想將他納入某個理論中的人。

  然而,人類就是喜歡作神學性的思考,而在此課題上同時使用我們的理性與信心也是重要的。在此,就以三個主要的方式說明,十字架如何使我們能得著赦免:

(1)代表:在此基督被看成人類的立約代表,透過信心,我們成為神與人之間盟約的一部分。根據此約,基督透過十字架為我們所贏得的一切都是有效的,神如何與他的百姓以色列立約,他也和他的教會立約。基督代表他的立約子民,因著他在十字架上的順服,為他所代表的人類贏得恩惠,包括使我們的罪得到完全而自由的赦免。

(2)分享:用保羅的話來說,藉著信心,相信的人是「在基督裏」了。他們都在他裏麵,分享他複活的生命。結果是:他們有分於基督因順服在十字架上而嬴得的一切恩惠,這些恩惠之一就是罪得赦免,我們透過信心而得以分享。有分於基督,就使我們罪得赦免,並有分於神的公義。

(3)代替:基督是我們的代替者,他代替我們上十字架,基督毫無設限地向我們人類認同。我們因犯罪的緣故,理當受刑罰,神允許基督取代我們的身分,將我們的罪加在他身上,使得他的義——因順服在十字架上而得的——可以成為我們的義。基督來到我們人類的處境中,體驗人世的憂愁、痛苦和罪惡,而這一切都被帶到十字架上,伴隨著為我們承擔這一切的那   位,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因著他所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以上三方麵,無論哪一方麵來看,都顯出無比的光芒。它向我們指出:我們如何藉著基督的死與複活而蒙受恩惠,我們的罪惡過犯如何被他的義所替代。關於何謂有分於基督與他的恩惠,我們將在下一章作進一步說明。現在則請將注意力稍作轉移,從法律的用語——稱義——來思索十字架與複活的意義。

  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複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保羅特別喜歡使用的名詞「稱義」,具有希伯來律法上的淵源,它原本是指(但並非僅限於此)法庭上判決一方勝過另一方的動作,由法庭宣布理由正當的個人為勝訴。由於這個名詞與希伯來文有極深的淵源,因此很難用英文表達。想一想這些觀念,如:「被當成義」、「被宣告為義」、「贖回」、「被證實無罪」,當我們思想神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中間,所為我們成就的一切時,這些詞匯多少能豐富我們的思想。而新約聖經就是以稱義的事實(而非某種稱義的教義)為主,新約聖經的作者(尤其是保羅和雅各)可能更熱衷於探討稱義的過程,甚於稱義的先決條件。

  然而,我們在此所關心的是,從十字架和耶穌基督的複活得到亮光。在現代英文中相當不尋常的「稱義」(justification)一詞,到底對我們有何屬靈的意義?會不會有一種危險,那就是使「稱義」和「救贖」一樣,變成狹隘的基督教術語,而在基督徒的處境之外就不具真實的意義?如果是這樣的話,會不會在我們表達福音真理時,造成種種的困難?畢竟保羅極力地使用「稱義」,來說明十字架與複活的意義;而這個詞在基督徒的圈子外則甚少使用,如此就形成溝通上的一大難題!到底,在現今的日常生活中,「稱義」是什麽意思?它可能是指在一場辯論中,或一樁法律事件中,對於個人立場所作的辯護,也可以是指沿著印刷品右緣對齊的過程。因此,這樣一個經常使用於辯論或印刷品處理的名詞,要如何使它與基督徒所尋求的十字架意義產生實際的關聯?

  眼前基本的觀念是「使成為義」。英文的[稱義」一詞所要表達的,是舊約聖經中「在神麵前得稱為義」的觀念,對神有信心就是與神和好——也就是以一種信靠神的態度生活。在神的眼中,信心就是正確的生活方式。這對於了解「稱義」的意思可能會有幫助。同樣的,「被稱為無罪」可以解釋為「與神和好的關係」。

  然而「因信稱義」一詞,很容易被誤解為:我們由於信心而被當作無罪;換句話說,把人類信心的行為,當作神決定使我們在他眼中得稱為義的依據。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相當於因行為稱義的教義,而信心隻是某一種好行為而已。

  事實上,「因信稱義」一詞的意義絕非如此。我們與神和好完全是因著耶穌基督,而不是因著我們所做的,或必須做的任何事;但我們得以被稱為無罪是透過信心:信心彷佛一條通道,讓基督的恩典得以流向我們。信心是個方法,使基督的救贖之功得以成就在我們生命中。因信稱義的教義不是依靠人類的功勞,而是依賴基督所為我們成就的一切。

  然而「因信稱義」的教義還不止於此,那使我們得稱為義的信心本身依然是神的恩賜,信心不是我們自己所能獲致的;它是神在我們裏麵所成就的。得救所需的一切,神都已經為我們預備了。信心是神在我們裏麵的工作,是神所賜給我們的通道,好叫「基督的恩惠」能傳遞給相信的人,或許用較長的詞句——「透過恩典的信心而稱義」可以說明得更清楚。

  這個因信稱義的教義,並不會削減人類道德行為的重要性,這個教義是告訴我們,我們並非靠自己的好行為稱義,我們並非因著好行為而在神的眼中被接納,我們乃是因著被神接納,所以才渴望行善。因此好行為是我們得被稱為義之後,適切而自然的反應;它們是稱義的結果,而不是稱義的原因。馬丁路德用果樹的比喻來說明這個道理,稱義代表靠著神的恩典而建立起穩固的根部係統(信心),接著自然會長出好果子(好行為)。「我們必須有極好的表現才能進神的國」的說法,會把人壓得透不過氣來,因信稱義的教義則使我們得著釋放,但這絕非表示我們稱義之後,就不需要為神而有好行為。

  就算是對這個觀念相當陌生吧!稱義具有很可貴的潛能,可以將「十字架」的關鍵要素表達出來。假設我們決定將稱義解釋成「使之為正」(puttingright),或者譯為「歸正」(rectification),這意味著什麽?這個具影響力的觀念傳達出萬物內在本質的瓦解,包括人性本身。它表示對萬物根深蒂固錯誤的認知——最糟糕的情況就是釘十字架。這個世界變得多麽混亂!偏離了造物者的旨意有多遠!以至於當神決定要造訪並救贖他的子民時30,那些人竟然將他釘十字架。你幾乎找不到比這更有力、更有效的起訴方式。罪惡是個人的,也是團體的,它反映出個人與社會是如何的分裂、瓦解與敗壞,人類再也不能幸福而有效率地生活。談到神對這種情況的改變調整,也是透過瓦解、崩潰來描述問題。事物皆已偏離了正軌,必須要有人著手將我們破碎瓦解的世界予以重新組合——包括道德上與靈性上。稱義的教義告訴我們,神正從事該項工作,複活正如再造的第一天,老亞當的工作與世界皆已崩潰而被重新整合,一切皆因新亞當——耶穌基督——獨有的、徹底的順服。

  當我們思索「稱義」一詞的意義時,所遇到的困難正凸顯出一個問題:有很多被我們認為是想當然爾的專門用語,對於我們的聽眾而言雖不陌生,卻不表示他們能夠理解。例如:一般人對「拯救」一詞都相當熟悉,然而要使人明白它對基督徒的特殊意義,卻需要費一番口舌加以解釋。魯益師曾言:

  我們必須學習聽眾所使用的語言,我一開始就要指出,預設「平常人」了解什麽或不了解什麽是無益的,你必須透過經驗去發掘……你必須將你的神學理論一點一滴地轉成日常用語,這是非常煩瑣的工作……然而卻是很重要的,對你自己的思想也很有幫助。我的結論是:如果你不能將你的思想轉換為市井小民的語言,那就表示你的思路不清;語言表達的能力可以考驗出你是否確實了解自己的想法。

  或許應該有個好方法,強迫我們將基督徒詞匯中的每一個專有名詞都思想過,好確定我們能說給非基督徒聽,使他們明白。身為基督徒,我們最大的失敗之—,是對「拯救」、「救贖」、「恩典」之類的名詞爭議不休,卻很少費心思去弄清楚:那些名詞對於聽我們說話的人是否有意義?我們自己是否確實了解?

  我們所要思考的第二個法律上的用語就比較容易了解——收養。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為我們成就的,我們被接納為神的兒女(羅八23,九4;弗一5)。這個觀念在法律上的意義不難理解,原本不屬於某個家庭的個體,經過收養而取得這個家庭的合法身分,被收養意即個人在法律地位上根本的改變。一個窮苦的孩子被富裕的家庭收養之後,就有分於這個家庭的一切地位與財富,被收養同時也就是接受了與親生子女相同的繼承權。

  我們看保羅在羅馬書八章15一17節的極力呼籲,就可以明白為何需要以此種方式來思想十字架的意義。我們可加以闡釋如下:想一想,從加略山開始、經過複活、到五旬節的聖靈澆灌,這一連串令人驚奇的事件,因著這些事,信者被接納,獲得神的兒女之身分;如果耶穌基督是神的嗣子,那我們就是被神所收養的子女。無論我們的身分是得自先天或法律,我們同為神的兒女,這表示我們都有相同的繼承權,我們因此「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

  那是些什麽權利?我們如何確定自己有分?保羅指出耶穌基督所擁有的,正是我們所能得的;神賜給耶穌基督——他的親兒子——的,他也照樣賜給我們。我們憑信心而有分於這些繼承權,這項繼承是受苦而榮耀的,正如基督在加略山受苦而帶來榮耀,我們得榮耀之前也必須同受苦難。保羅認為通往榮耀之路不可能是廉價的,惟有透過苦難,才能得著榮耀。而他全麵性的觀點是肯定的:那些與基督同受苦難的人,將來必要承受基業、與基督同得榮耀。因此,就屬靈方麵而言,苦難並非可恥或有損顏麵的訊號;反之,它是有分於信心基業的信號,「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17)。

  當我們與基督隔離時的身分是如何呢?以此種方式思索十字架和複活的意義,對罪有什麽提示作用?有一個非常有力的基本觀念,那就是:我們在神的眼中已失去合法的地位。罪惡具有法律的層麵,它可以被當作是道德上的過失,藉著基督的死而除去;它可以被看作是判決有「罪」,是神根據我們所犯的罪而作的宣告;它可以被看作是「得罪神」,藉著十字架而轉變為「與神和好」;它可以被看作無權承受基業,因著神的恩典,藉著基督在加略山上所成就的,使我們的情況和身分得以改變。

  最後,有一項誤解必須加以澄清。有些學者論及這種探討十字架意義的方式,稱之為「法律上的假設」,認為神以完全相反的情況來對待我們——這等於是欺騙他自己、也欺騙世人。當我們的確犯了罪,神如何能將我們當作無罪的?這是無法容忍的事,是法律上的假設。然而上述的看法是基於某種誤解,讓我們從一個相關的主題來加以探討吧!

  舊約聖經中有許多卷書皆使用所謂的「完美預言性」;當先知在異象中看到神將要為他的百姓做什麽事,他的言語就開始改變了,明明是未來的事,卻變成現在式,並且他視未來的動作為已經成就的。神已經應許——所以就被當作是已經完成的。由於神忠於他自己的承諾,那空中樓閣般的未來事件便能曆曆在目。

  用法律來比喻救恩,是依據神救贖行動的一個類似比喻,神已應許要藉著基督所作之工救贖我們,他應許要將罪人從罪的權勢與刑罰中拯救出來,這救贖的異象是發生於未來的,此刻,尚未完全實現;然而神的應許是信實的,也是真實的,在被贖之民的異象的亮光下,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一切,眼前犯罪的事實,皆被洗刷了。

  奇妙的是,雖然我們現在仍是罪人,但我們能確定那異象必然成為事實——可靠而完全的。因著這樣的認識,我們現在就能喜樂;我們現在所知的罪人,終有一日必成為基督裏的義人。神並非將我們當作無罪之人;他乃是宣告我們將成為義,我們現在就可以肯定這個事實,將要稱義的罪人,因著有此盼望而歡樂,就如病人得著自己將要痊愈的保證,就大感安慰。這不是假設,而是神信實的應許,這位神差遣他的兒子為我們死,以表明他的信實。

C.關係的比喻

  第三組比喻是由人際關係的領域推論而來,並且在整本新約聖經中皆被使用,尤其是在耶穌所說的比喻中。人際關係能幫助我們領悟我們與神的關係,以及透過十字架而帶來的改變,其中有兩則比喻特別重要。

  第一則是保羅「和好」的觀念。「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閱讀保羅書信的人,對於「和好」的觀念必然十分熟悉;正如我們今天一樣,「和好」的意思是指將兩個關係破裂的人重新拉攏,當保羅在另一處談到曾經分開的丈夫與妻子和好時(參林前七11),再次使用這兩個字,結局是兩人的關係得著醫治、複原與更新。十字架帶來和好,它使我們與神破裂的關係得以複原及更新。因此,十字架在同一時間對我們加以非難並肯定,它的非難是告訴我們,我們與神的關係不對;而它的肯定是向我們指出:神為了使我們回轉向他,而願意付出何等大的代價。假若他是為了帶領我們回家而經曆加略山的痛楚,那就和我們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了。

  第二個比喻是有關饒恕。如果破裂的關係要完全複原,饒恕是必要的;當敵對產生,造成傷害時,除非我們注意到這份傷害與痛苦,並加以處理,否則是不可能複原的。惟有當被傷害者能向傷害者坦承所受的傷害與內心的痛苦,才會有饒恕;這是一項痛苦的率先行動——麵對傷害者,允許一切的難過與傷痛,盡釋前嫌。那正是神所采取的率先行動:差遣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

  十字架全然顯出神對我們的大愛,耶穌基督在加略山上所忍受的一切——並且明白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可以反映出此愛的深長,加略山上的行動顯出神的大愛。他同時帶領我們歸家,這顯示我們對神有何等大的關係——我們曾何等的悖逆他。透過十字架所帶來的饒恕,其代價是何等的大,這也表示加略山的受難是因我們犯罪的緣故。我們所得到的是對確實的罪真實的赦免,而不是雲霧般虛幻吹擂的赦免。問題被解決了,而非被忽視,十字架是麵對實際的難題。因著人的悔改和神的赦免,當人們流下喜樂的淚水時,人與神的關係就改變了,也許會有痛苦,但卻很真實。

  這個比喻同時會帶來某種膚淺的說詞:「何必那麽麻煩?既然最終神會赦免你的罪,你就盡管放輕鬆。」這種惡劣的態度即使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尚且令人無法接受,更遑論人與神的關係了。那好像是說,我們不需要對饒恕有任何回應,對於神的赦免,我們連一個「好!」都不必說,因此忽略了罪得赦免、蒙悅納的喜樂所帶來的轉變力量。一項關係的重建,必須要雙方麵都樂意情況才能有所改變,如果隻有單方麵的赦免,而沒有另一方的接受,是不會有什麽改變的。透過基督的十字架所賜給我們的慈愛赦免,要求我們有所回應,然而想到神的溫柔慈愛,自己降卑來饒恕我們,對如此的愛我們怎能拒絕。

  以這種方式探討十字架的意義,使我們能體會另一個重要的主題。在耶穌的傳道生涯中,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接納那些被社會所棄絕的人,一次又一次的,耶穌與那些被社會所唾棄的人們坐席,或服事他們。這並不是人際關係或社會關係的抽象理論,耶穌實際地與人們建立關係,而非僅僅和他們談話而已,對於那些被大眾所排斥的人,他能夠也願意與他們為友;如果神願意與我們這樣的罪人為友,我們也應該願意與那些被排斥的人們為友。雖然我們犯罪,神仍看重我們,所以我們也應該學習看重別人。即使我們仍無法完全理解,神的愛已將我們緊緊包圍。

  有關被神所看為寶貴的觀點,需要進一步的解釋。我的妻子在牛津的一個複健單位工作,他們專門幫助那些頭部受傷的病人。腦傷可能對病人造成十分悲慘的影響,這個單位所關心的對象,就是那些必須坐在輪椅上接受照顧的病人。他們原本能夠自己照顧自己、盡情地享受人生,卻因為腦部受傷而改變了一切。可悲的是,腦傷幾乎是無法痊愈的。當他們的親人看到這樣的改變,震驚之餘,通常會提出一個很具殺傷力的問題:「他們要多久才會好起來?」答案會令人感到心寒,因為他們很可能再也無法複原。親人們的悲劇部分來自:他們所認識的是過去那個身體健康、行動自如的人,而非眼前這個軟弱無助的人。想到這些病人,不禁令人感到同情,由於他們所受的傷,使他們的整個人生破滅了。

  現在你所看到的是遭受打擊、希望破滅的生命,雖然一般人已將這些病人列入殘廢,但是病人們仍然受到複健中心人員的重視與關懷,他們花時間不厭其煩地照顧這些病人,即使最微小的進步跡象都能令他們欣喜。這是一般少見的的奉獻,在這個團體中病人是有價值且被尊重的,他們在世人眼中是沒有價值的,在此處卻是被珍惜的。而我們,是生命支離破碎、失去價值的罪人,十字架向我們宣布一項驚人的信息:我們是關係重大的!雖然事實上我們並沒有什麽值得如此被關心、關愛之處,但在神眼中我們確是關係重大。神愛我們,這並非表示我們多有價值——重點不在此,而是反映出他的慈愛與寬大,神愛我們到一個地步,以致基督為我們而死。

  像我們這般已然敗壞的生命,十字架使我們重新得著神的大愛,在世人眼中看為輕賤的,在神眼中卻看為寶貴;在世人看來不值得費心的,神卻不厭其煩地看顧。神拯救了世上軟弱的和愚拙的,福音邀請我們為這項事實歡喜快樂:無論我們多麽的失敗與軟弱,神仍然重視我們、肯定我們。福音也要求我們,將這份肯定的愛推廣到世上卑賤的人身上;否則,在黑暗角落裏的人,如何能知道神的愛呢?

  這些個人關係與社會關係轉變的比喻,對於我們與基督分離的狀況,有怎樣的說明?如果我們想要透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而得到神的赦免並與神和好,它對我們目前的情況有怎樣的說明?調解的使者向我們指出一項必經的事實。它告訴我們:我們和神的關係破裂;它告訴我們:我們與神遠離,如同浪子離開父親到遠處去流浪;它告訴我們:我們與神的關係完全不如所預期的、所應當的,在名義上我們是神的兒女——而事實上,我們卻是背離的兒女,我們並非生來就與神有和好的關係,這關係有待建立。我們的天然狀態是與造我們的神遠離,而他為我們安排了救贖。

  讓我們回到病人的比喻,它能幫助我們體會神對他的創造物的感受。這些病人的親屬都為病人的狀況感到可悲,他們原本是健康而順遂的,而今卻是破碎而無助;神對他所造的兒女豈不也有相同的感受?從亞當的純真到客西馬尼園的背叛,神所造美好而健康的人類,如今卻已變成支離破碎、軟弱無力;此種處境下的極端悲劇,惟有以我們所經曆的事實——我們擁有的——以及事情有何光明的展望來作比較,才會受到應有的重視。

  長久以來,基督徒習慣以一則頗有幫助的概念,來表達這種疏離與敗壞的情形,即「人類的墮落」。這個概念將聖經中有關人類的困境作個統合,它所表達的是:當我們仔細思考自己的處境時,將無可避免苦惱與悲劇的存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正是向我們指出,我們墮落得多麽嚴重。我們會認為,如果神要造訪他所造的人類,我們當張開雙臂歡迎他,為他安排好住宿;如果政府會為來訪的國家元首舉行宴會,當然我們也應如此對待神。若以此作為衡量的標準,則事實的差距是大得令人感到可悲的。當神造訪他所創造的世界時,他被自己的人所囚禁、被自己的人所殺害,這叫我們看到人性是多麽的墮落——多麽需要被修複。這使我們豁然領悟到十字架與我們的需要有怎樣的關係。

D.囚犯的比喻

  以被囚禁的俘虜來比喻絕望的情形,應是最恰當不過了。約瑟在埃及被囚於監牢、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耶路撒冷的居民被放逐到巴比倫——這些都使人對於自己的處境感到絕望而悲哀,連帶著有對自由的憧憬。被看不見的邪惡勢力所掌控的情緒,漸漸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促使人思考罪惡的問題,以色列人民受到埃及或巴比倫等外族政權的統治,即為一例。另外一個例子是在耶穌時代,加利利附近有被汙鬼所附的人。罪有支配人的能力,它就像一股隱藏的勢力,能轄製我們的生命;當我們發現自己對此完全無能為力時,那份無力感就變

得難以忍受。

  這一類的例子,能使我們強烈地感受到人類處境的絕望。人類沒有能力改變自己的處境,這個主題在整部舊約全書中回響,強調我們需要仰賴上主的救贖、釋放與更新。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與複活,正是代表長久以來所期待與渴望的救贖行動。

  那麽,這項救贖的行動要如何解釋?新約聖經所依據並加以延伸的,就是我們在舊約全書中發現一長串與屬天救贖有關的行動:神的選民曾經在埃及為奴,他使他們得釋放;神的選民曾經被放逐於巴比倫,他帶領他們歸家;而現在,他再次采取行動——透過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與複活。總之,同一類型的救贖一再重複。十九世紀時,美國南方的黑奴從出埃及記的故事中得到許多的安慰與盼望,他們心裏想著,總有一天自己也會從奴隸製度下得著釋放。而從另一方麵來看,還有更重要的意義:耶穌的十字架與複活,將我們從受壓製與捆綁的網羅中釋放出來,人類的苦境就是來自這個捆綁的勢力。

  當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解救出來時,它是將他們從極大的壓迫勢力下釋放出來。今天,並非每一個人都在埃及為奴,或許我們可以把出埃及記,看作被捆綁者從壓迫下(比如美國南方的黑奴,或拉丁美洲的貧困)得解脫的一個模式。然而我們不要隻想到政治或社會方麵的救贖,那隻是幫助我們了解救贖的意義;更重要的是,除了政權的自由之外,還有真正的救贖。

  十字架與複活,更深入地反映出人類的許多問題,這些問題遠遠超過在埃及或巴比倫的處境。人類的困境是由一些主要的勢力所造成的,像是追逐權勢、背離神;也包括不情願完全信靠神,以及普遍對死亡的恐懼。這並不是在曆史上某個特定情形下才發生的,而是人類墮落之後根深蒂固的特性。

  如果你對人性存著天真的看法,很可能會以為:一旦以色列脫離埃及而在應許之地定居之後,一切都會變得甜美而光明,以色列人民的曆史必會綻放出金色的光芒。其實一點也不是這樣,正如舊約聖經中的先知——尤其是阿摩司和何西阿——清楚地指出:以色列很快就在自我中心的安逸生活中墮落犯罪,完全忘記它對神的責任。至少有一段時間,以色列脫離了外族的壓製而得到自由——但他很快就成為其他權勢下的俘虜。正如阿摩司所明明白白指出的,罪惡並不隻是在以色列的境外蔓延,更是長期地侵蝕著神的選民。

  因此,我們不免會想到一個問題:有沒有什麽方法,可以使我們擺脫那些能將我們箝製住的主要勢力?我們能否逃離罪惡——它使我們無法體會作為神兒女的榮耀與自由——的捆綁?在很久很久以前,非常遙遠的地方,或許神曾經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捆綁;然而對於此時此地的我們,他要如何做呢?

  新約聖經宣稱:十字架與複活顯明了神有能力,也定意要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它以一連串強而有力的觀念來探討十字架在這方麵的意義,最重要的兩則是「贖罪」與「拯救」,我們將逐一的闡釋。

  馬可福音是最觸動人心的文學作品之—,部分原因來自馬可以生動而溫柔的方式,描繪出使徒們的軟弱。他好像是說,當耶穌公開傳道時,即使是在每一個重要時刻都陪伴在耶穌身旁的那些人,也都不太了解他!馬可並未將使徒們定罪,他仿佛在提醒我們:他們其實就和我們完全相似,對於神的奇妙作為反應遲鈍,並且因循苟且、不願接受挑戰。當耶穌預言他自己將要受難且被釘十字架時,使徒們的反應就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或許使徒們早已存著先入為主的看法,以為彌賽亞一定是位能征服敵人、耀武揚威的勝利者,因而始終無法理解耶穌所說的受難與受死,這怎麽可能?所為何來?

  或許耶穌當時已察覺門徒心中的疑惑,「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這些話是什麽意思?它和「贖價」有什麽關係?有下列三點:

(1)釋放:贖價是為了讓一個被囚禁的人得到自由。假設有人被綁架,對方會要求一筆贖金,付了贖金之後,肉票就被釋放。將耶穌的受死說成贖價,就是指著他的死能叫被囚禁的得自由,叫人們得釋放,結束了不自由的監禁。我們則是已經從罪惡與對死亡的恐懼下得著釋放。(羅八2;來二15)

(2)代價:贖價是為了讓某個人得到自由而付出的一筆金錢,被囚禁的人愈重要,則必須付出的款項就愈大。新約聖經上說,基督的死是為了使我們得自由而付出的代價,因此,我們才明白我們得贖的代價有多麽昂貴。神的兒子受死是為了使我們得自由,得著完整而自由的生命。

(3)贖金已經付給了某某:贖金通常是付給捕獲者或其代理者,然而新約聖經並未暗示,耶穌為將我們贖出而付出的死亡,代價到底是付給了誰(比如說魔鬼)。然而前四世紀的學者們將類推法推至極限,因而宣稱神將耶穌交付撒但,作為使我們從撒但權勢下得釋放的贖價。這個說法並無可供查考的根據,並且嚴重地扭曲了新約聖經中耶穌基督受死的意義,類推法因過度的使用而失去了意義。然而並非類推法出了問題,問題出在那些想要依據聖經,卻又超越了聖經範圍的人。

  因此我們應該考慮,我們可以使用類推法到什麽地步,才不會超越範圍又誤用它們。將贖金的比喻作適當的解釋是十分有意義的,然而若是作過度的解釋就會產生誤導。但是我們怎麽知道自己對於某一個比喻是否作了過度的解釋?所幸這並不困難。聖經中有許多關於救贖的比喻,結合所有的比喻就能夠組成一幅清楚的圖畫,顯示出「藉著基督的死為我們成就的一切」;並且這些比喻是彼此關聯、相輔相成的,如果我們對其中任何一個作了過度的解釋,就會超出了它們所共同要表達的核心觀念,在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觀念——救贖——中,也有同樣的情形。

  很多基督徒喜歡不加思索地使用「救贖」這個詞,但這個詞到底代表什麽意思?它在希臘文裏麵的解釋是:「從市場移開」,這個解釋不太容易明白,除非你留意到這個觀念的特殊背景,以及所指為何。它是指當一個奴隸獲得自由,就得以「從市場移開」,不再被當成貨品;同時,他能得到伴隨自由而來的人性尊嚴。因此,救贖的觀念涵蓋了:由於擺脫了奴隸身分而得著的自由喜樂和人性的尊嚴。被救贖就是被當作一個人,而不是一件貨物;不再是世界的奴仆,而是天國的子民。

  在古老的社會中,奴隸是重要的商品,必須有人為他付出代價,他才有可能自由(可見這是一件相當不尋常、又非完全不可理喻的事情),因此,救贖的觀念顯明付出代價的必須性。救贖是昂貴的,愈好的奴隸,就需要愈高的贖金來贖他,以彌補主人的損失。當新約聖經使用「救贖」的觀念來說明十字架的意義時,它同時強調兩件事:其一,救贖是昂貴的,需要神的兒子為我們受死,我們才能得贖;其二,神對我們是多麽的寬容,我們獲釋所需付出的代價,他完全為我們承擔,神為我們的得贖付清贖金,將自由與尊嚴當禮物送給我們。

  那麽,誰是收取贖金的奴隸所有者?我們是從誰的轄製下得釋放?新約聖經並未提及,類推法已行不通,若要作進一步的類推,就會有扭曲事實與誤解的危險;負責任的神學是不會對懸疑的事情作無限度的推論,古諺「天使止步之處,愚者仍然奔馳」,是相當具有神學的智慧。

  最後,讓我們再多思考一下囚犯的比喻。你會對囚禁產生怎樣的印象或聯想?我們腦海中可能會掠過以下的影像:被囚在黑暗的鬥室中,與外麵的世界完全隔離,這種隔離導致絕望與悲哀,可能被腳鐐手銬捆綁住。總之,那是一幅孤獨、無助、失望的景象;然而福音使這一切都改變了!我們生命的牢門被撞開了,我們被請出去,在光明中自由地行走。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將這令人印象深刻的情景,寫成一首有名的詩歌「何能如此」,正好可以作為本段的結尾:

          我靈受困,黑暗幽冥,

          被罪捆綁,不得釋放;

          救主慈目,發出恩光,

          囚牢即刻,照耀輝煌;

          鎖鏈立斷,我心自由,

          起身前行,跟主腳蹤。

E.醫院的比喻

  在聖經裏麵,經常以得醫治來比喻得拯救。換句話說,基督的受死與複活為我們成就的一切,正與某個病人複原的過程,有類似之處。我們不可將耶穌醫病的神跡看成是隨意行使的能力,彷佛某種展示特異功能的人士;相反的,這些事件所造成的形勢,和他後來在十架上受死、他的複活,都是相輔相成的。這些神跡使破碎的、有罪的、軟弱的人得著整全的醫治。對今日的基督徒而言,這樣的醫治仍然是十字架的主要意義。得醫治和得拯救,這兩個觀念息息相關,我們皆曾被罪所傷,需要被醫治。

  然則,從英文的「得醫治」(healing)和「得拯救」(salvation)的字眼看來,兩者毫無關聯,聖經的翻譯者麵對所有不同的問題,要將包含不同意思的字由希臘文翻譯成別種語言,是極其困難的事。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當耶穌回答尼哥底母時所說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在此希臘文的「重」(anbthen)字有兩個基本的意思:「再次」和「從上麵」——通常較為周詳的譯者會將兩個意思都附加上去。然而,哪個正確?哪個錯誤?哪個才是原意?事實上,很有可能兩者皆是。重生就是從上頭生的,我們的第一次出生是從地上而生,是屬世的自然事件;第二次的出生則是從上頭來的,是天國的屬靈事件。

  同樣的問題在希臘文的一個動詞中也出現,它通常在福音書中代表救恩的觀念。以路加福音七章50節為例說明,耶穌對那個「有罪的女人」(37節)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在此處被譯成「救」的希臘動詞sozein,所包含的意義包括:「治療」或「使之完整」,因此這句話也可以譯成「你的信使你得以完整」或「你的信醫治了你」。

  如此說來,治療的觀念如何幫助我們了解十字架的意義?第—,它肯定基督的受苦帶來改變的能力,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我們將在下一章探討這個主題。第二,它告訴我們,治療的過程本身,就是福音強有力的見證,向我們顯明神正為我們纏裹因罪而受的創傷,治療我們屬靈的疾病。

  或許「治療」這兩個字的最簡潔定義就是:回複健康。換言之,疾病代表失去健康的狀態,是由某種病毒的入侵,或某個身體器官不能正常運作所引起的。我們如何能體會到自己有病?那是因為我們能和自己健康時的情況作比對,而發現不對勁的地方。也就是說有一個標準、一套常規,可以讓我們去發現自己的情況不對。福音告訴我們:我們犯了罪(罹患疾病),需要救恩(治療)。我們的處境不是我們所當有的。我們病了——然而我們可以是健康的,隻要我們將自己投靠於加略山上受傷醫生的溫柔照顧之下,因著神信實的應許,以及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功效,雖然我們現今有病,我們仍有得痊愈的盼望,馬丁路德對此作了相當好的闡釋:

  正如某個人病了,但他相信醫生給他完全康複的承諾;同時,因著對這項承諾所持的盼望,他遵照醫生的吩咐,他戒除了醫生所吩咐應該禁止的事物,不致阻礙那項使他複原的承諾……。那麽,這個病人康複了嗎?事實上,他同時是病人也是康複者,他有生病的事實——然而因著醫生肯定的應許,他康複了,他所信賴的醫生也認定他已經得了醫治。

  這個比喻能幫助我們思想那些已經成為基督徒的人。奧古斯丁曾將教堂與醫院相提並論,一群願意承認自己的罪和信靠指望得著醫治的病人,所結合成的社團,他們願意信賴自己所投靠的醫生。批評基督教的人常說,信仰是某種拐杖,他們的意思是說,那是軟弱病痛者所倚靠的東西,他們將基督徒貶為軟弱者,在生命中不能缺少扶持。

  然而,如果你的腿瘸了,你的確需要拐杖的支撐,你必須誠實的承認這項事實。福音向人們宣告:每一個人都犯了罪,每一個人都虧欠了神的榮耀,每一個人——接續我們前麵的比喻來說——都瘸了腿,都需要拐杖。假裝自己不是罪人,就像是在所有的症狀都出現時,卻仍然假裝自己沒有血液中毒一樣的徒然,這種行為能挽回你的麵子,卻挽救不了你的生命。承認自己有病是得醫治的先決條件,不承認自己有病,就不會有救命和醫療的藥方;不承認有罪,也不會有天上的赦免。

  基督徒即是能全然誠實承認自己需要幫助與照顧的人,並且他們很喜樂地發現,因著神的恩典而能夠在基督裏麵得著。即使在新約時代,許多人對基督徒亦有許多的不滿,神竟然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和軟弱的,簡直駭人聽聞!然而,正如耶穌所提醒我們的:「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可二17)一個人需要痛下決心才有可能承認自己有病,需要福音所提供的藥方。

  當我們想到十字架,我們就能相信這位醫生是信實可靠的,而將自己投靠於他。舊約聖經中最動人的經節之—,就是先知論及神的仆人的受苦(賽五十三1— 12),因著這位仆人的受苦,其他人得以回複完全。當基督教會在耶穌十架受苦的亮光下誦讀這段經文時,這位奇妙受難者的身分立時清晰,那些目睹十字架事件的人們想起先知的預言: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

      背負我們的痛苦;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

      被神擊打苦待了。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這段經文的主題言簡意賅:基督親自承擔我們的痛苦、懼怕和刑罰,當我們仰望在十字架上受死的基督,我們可以看到人類因墮落所產生與麵臨的根深蒂固之問題,而我們亦有分於人類墮落本性中的敗壞與軟弱,這些都可經由對十字架的思索而反映出來。

  走筆至此,容格(Carl Jung)的句子浮現我心頭:「惟有曾經病痛的醫生才能給予治療。」基督是曾在加略山上受傷的醫生,他對我們的治療方式是:進入人類的處境中、分擔人們的愁苦與病痛;因此,那些跟從他的人就能得到新的希望。得知神在基督裏受苦,對我們是一大安慰;當我們知道神了解我們做人的歡樂與悲苦,就比較容易將自己交托給這位醫生來照顧,我們會對他有信心,理由何在?因為他曾經走過我們前麵的道路,分擔我們的疾病與傷痛。

  我的一個朋友有氣喘病,他常告訴別人他隻給本地醫院的某一個醫生看病:「其他人都把我當作是大驚小怪、庸人自擾,隻有這個家夥了解我。」原因何在?因為他自己也是一名氣喘患者!你肯定能得到感同身受的接納、真誠的關懷,以及真正用心的醫療處方;因為,如果你自己曾有過困難,就很容易關心其他有同樣困難者的需要。在神學的領悟方麵也有類似的情形,這正是為什麽我們能夠信靠那位透過十字架來醫治我們的神。

  最後,我們必須注意,治療是需要時間的,當治療的步驟開始了,我們就是處在一種過渡的狀態:我們患了病,仍處於不健康的狀況;但同時也是健康的,因為我們正行在康複的道路上。你可以想像一個正在好轉的病人,他有病的同時,也是健康的。同樣地,你也能夠了解:一個罪得赦免的相信者,他是個罪人,同時也是個義人。馬丁路德說明了這點:

  所以這個人同時是罪人也是義人。他實際上是個罪人,但因著神的應許而成為義人,神應許要繼續不斷地將他從罪惡中釋放出來,直到將他完全醫治,因此他是絕對能得著健康,但實際上又是個罪人。

  雖然有罪或疑惑的存在,但那未必表示信心跌倒、或不能完全交托給神,那隻不過反映出我們的確是不斷地在與罪抗爭,而這種掙紮正是稱義與更新過程中的重要因素。讓路德來為我們作結論:「就我們本身而言是個罪人,卻透過對神的信心而成為義人,因為相信他應許要釋放我們。但同時我們也與罪抗爭,以免被罪所轄製,我們要盡力站立得穩,直到最後神將罪惡完全除去。」

  以上就是救恩的五個比喻,這些比喻開啟十字架與複活的真義,好叫我們明白十字架與複活,如何改變我們對世界與對白己的看法;每一則都從不同的角度給予我們重要的啟示,有助於我們理解並宣揚福音。這些都是神給他百姓的禮物,好叫我們明白,透過信心能成就何等的事,也幫助我們向世人陳明這奇妙的信息,關於神藉著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的事,並向這個疲倦頹喪的世界顯出神持續不斷的作為。十字架能帶來改變——很偉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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