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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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的百姓去 出埃及記 21. 誡命是神給人生活的指針(廿8-26)

(2007-11-15 10:27:27) 下一個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奸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20:18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
20:19 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 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20:20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 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至犯罪。”
20:21 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 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20: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20:23 你們不可做甚麽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
20:24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麵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
20:25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汙穢了。
20:26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台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上次我們看了開頭的四條誡命,頭三條是關乎神的所是。第四條是說到神的所作。然後,從第五到第十條,都是說到人如何把神的所是和所作活出來。也可以說神是如何在人的身上有等候,等候人滿足祂的心意。

  人享用安息是神的目的

  現在,我們繼續從第四條來看神的所作。神的所是,好象給人一個很嚴肅的感覺,神是不能侵犯的,祂太尊嚴了。人到祂麵前來,隻能閉上眼睛,合上口,根本就不可能有與祂親近的念頭。但事實上,神一方麵給我們看見祂是那麽的尊嚴。而另一方麵,我們碰到祂的所作的時候,便看見祂是多麽的柔和,多麽的滿了憐憫,又是多麽的滿了同情。第四條乃是神的所作。

  第四條就是說到安息日,安息日是神一切工作的總結。我們注意那條文是這樣的說:「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8節)不是記念那個日子,是說要記得安息日,不要忘記這個日子。這裏的「記念」不是時下所說的記念某某事,把那些人、事、物高舉起來。這裏是說不要忘記那個日子,要記得這個日子,要把這個日子看作很神聖的日子。為什麽呢?底下我們看見聖經記著說:「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9-10節)這是很嚴肅的問題,但那安排的內容卻是滿有恩典。六天要作工,要勞碌,因為人墮落以後,必須「汗流滿麵才得糊口」(創三19)。現在神為人分別一個日子出來,在這個日子裏,人要絕對的安息,什麽工都不可作,什麽勞苦都要放下。在這個日子裏,要好好的享受一天的歇息。

  我們感謝讚美神!神作這樣的一個定規,從上文我們所念的經文來說,就是神對人的體恤。從下文來看,我們才看出神的目的。當然,神體恤人這一點是毫無疑問。但神的目的比起神體恤人這一點要高得多了。因為,底下我們看見神分別這一日的主要原因,「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天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這樣一來,就把我們的心思帶回神創造的目的去。不錯,第七日是神作成祂一切所作的工,第七日神完全歇下祂所作的工。在創造這一方麵來看,神所要作的已經作完了,沒有一樣沒有作好的。作好了,神就安息了,被造出來的人也同時得安息了。

  事實上,說到被造出來的人得安息,我們就覺得是很有意思,因為人一被造出來就進入安息。人沒有勞碌過,六天的勞碌都是神的。神勞碌過了,把一切都作好了,然後人被造出來,所以人一出來,就進入安息。這個進入安息,就是享用神所作的。事實上,我們回到創世記裏看曆史的時候,就是這樣的一回事。人一被造出來,就聽見神對他們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二16)弟兄姊妹,就是這麽一回事。他們並沒有勞碌,他們一出現便享用神的所作。我們感謝讚美神,借著這一個日子,在創世記裏我們已經稍微了解一下了。到了這裏成為一條誡命的時候,意思就更明顯、更強烈了。

  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因為在創造的時候,神的目的是讓被造的人享用安息,進入安息。到了主耶穌來到地上的時候,祂那個宣告就更印證了這件事,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 -29)得安息、得享安息這兩件事情都是和安息有關的。我們感謝神,神在人身上的目的是那樣清楚,借著安息日這件事,神是顯明人要在神麵前享用安息。這一個安息,不僅是停下來不需要勞苦,如果隻是停下來不需要勞苦,那已經是一個安息。但這裏所說的「進入安息」是比歇下一切的工更高、更豐富。希伯來書就說得更清楚了,那裏提到「這安息」,「那安息」(來四)。

  我們感謝神,我們可以說,就算亞當繼續活在伊甸園裏不出亂子,仍然是在「這安息」裏麵。但在神的心思裏,神有「那安息」的安排。「那安息」的安排就是進到神的豐富、榮耀裏,去享用神榮耀的豐富。我們感謝主,這是第四條誡命讓我們所看見的內容。在第四條誡命裏,這個事實是太明顯了。我們要特別注意:「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11節)我們要從這裏看安息的實際的時候,我們仍要回到創世記第一章第二節那裏,這裏是很有意思的。在本章十一節裏並不是說:「耶和華創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當我們回到創世記第一章第二節那裏,我們便看見這六日的創造裏的實際意義。「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創一2)在這一種情況裏,實在沒有辦法得安息,沒有辦法有享用。但是感謝神,神在那六日裏所作的,是把那一個「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的光景停止,然後帶進那六日裏所發生的事。這六日的事情完結了之後,神歇了一切的工。當神歇了一切的工的時候,我們便了解到一件事情,在那一個時候,整個宇宙都很正常,整個宇宙都很和諧。神歇了一切的工,是帶出這樣的一個結果。因此,當我們碰到「安息日」的時候,能了解當時安息日的意義,那是很有恩典的。

  神把人擺在安息裏麵,神把人擺在宇宙的正常光景裏麵,神也把人擺在神滿意的正常光景裏。這一點,我們在讀創世記的時候,是很容易讓我們了解的。我們在創世記裏看見多處說到「神看著是好的」,和「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從這些字句裏,我們知道神心裏感到滿足了。因此,透過安息日這一個定規,我們實在看見神的心思在人的身上是何等的寶貝。神所作的一切,都是為著把人帶進安息。我們一碰到這樣的一個事實,好象把神在第一、二、三條誡命中的莊嚴和諧下來了,裏麵不再存有恐懼,因為神顯明祂所作,都是讓人去享用的。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因為第七日是神所喜悅的日子,神要把人帶進祂的喜悅裏去。第四條誡命雖然好象叫我們隻看見安息日,但事實上,乃是讓我們看見神一切所作的目的。

  人該有的正常生活

  然後從第五到第十條,都是說到人在這樣的一位神麵前,他們應該怎樣活。也可以說叫一個活在祂麵光底下的人,活出這樣的要求。在下麵我們看見,這幾條誡命都是根據神的所是和所作來發出這樣的要求。人認識了神是什麽,人就該懂得如何過地上的生活。人知道神所要作的是什麽,人也就知道如何在地上活在一個正常的光景裏,我們稍微把這些誡命看一看。

  第五誡是說到人如何對待父母,以弗所書裏麵也提到這樣的一句話:「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弗六3)正因為它是帶著應許的,這一個應許就叫我們看到神提出這條誡命的時候,神心裏所存的意念是什麽。我們先看神的應許:「……,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12節)我們看這一句話的時候,便不能忘記亞當在創世記第三章裏所聽見的話。神在那裏給他的兩個意念是很可怕的。第一,「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9)這就是死,也就是說人的生命有了限製,人的生命是短促的,人的生命是不能存到永遠。第二,「你必汗流滿麵才得糊口。」(創三19)那就是勞苦。這是亞當在伊甸園裏所聽見的兩句可怕的話。我們要注意,這是亞當和他的子孫必須承擔的結果,沒有人能改變這個事實。但在第五條誡命裏,神有一個祝福的應許,人的生命可以長久一點,人的生命可以舒服一點。我們可以用這樣的說法來表明二十章十二節的話,那是享用生命。一般來說,別人活到一百歲,你可活到一百二十歲,所以說是「長久一點」,或者是「更久一點」。這一個「長久」就是生命的享用。

  但是要注意,這應許的立足點乃是在神「所賜的地上」。當然,在那個時候是指著迦南地。神所賜的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和豐富之地,也就是在生命裏享用豐富。不僅是享用生命,也在生命中享用豐富。我們看見這樣的一個應許,這應許是非常寶貝的。因為在這應許裏,神把祂對人的心意隱藏在裏頭,那就是神在人身上那恢複的心意。但是,人怎樣得著或者享用這個應許呢?我們就要看這條誡命的主題了。

  這個主題就是:「當孝敬父母。」我們看下文就曉得這個「孝敬」的實在意義。「孝敬父母」不是因為他是父母,所以我們要孝敬他,隻是為了「孝敬」而孝敬,也不是因著道德的要求來孝敬。我們讀這十條誡命的時候,千萬別把道德觀念加上去。因為一般人的道德觀念也有這些東西。但在這裏,是說到神給祂的子民指出的生活指導。這個生活的指導就不是道德的問題,而是一個人彰顯神的問題。所以,剛才我說這幾條誡命是根據神的所是和所作發生出來的。

  那麽,讓我們來看「當孝敬父母」的真正意義是什麽呢?這就把我們引進去注意生命的源頭。你孝敬父母,因為他們是你生命的源頭。你抓住這一個方向,你能把生命的源頭一直往上追,結果就追到神那裏。弟兄姊妹,這條誡命的目的,是一直把我們引到神的麵前去。你尊重父母,因為他們是你生命的源頭。而你父母生命的源頭呢?祖父母。祖父母生命的源頭呢?曾祖父母。曾祖父母生命的源頭呢?高祖父母。……這樣一直往上追的時候,追到最末了就是神。因此,我們看見在這一個誡命裏麵所說的生命的恩典,享用生命的恩典,是透過我們「孝敬父母」這一個實際生活來確定我們對神的正確態度。

  我們感謝讚美主!誡命不是一個道德的概念。誡命是說出了人和神的關係。我們記得,當我們的主在地上的時候,法利賽人不是來給祂一些難處嗎?他們問主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太廿二37)十條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這是很難回答的。你若說有一條是最大的,這樣其它的就沒有那麽重要了。但這裏是十條誡命,是神整個律法的基礎,是神直接傳給摩西的。十條都是相連的,相等的,都是有關係的。不能是這一條比那一條更重要,十條都是同樣的重要,叫主怎能回答他們呢?那些法利賽人和文士以為這一個詢問,一定能把主耶穌難倒了。不管主怎樣回答,都是要發生難處的。就像他們問說:「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是同一樣性質。說可以,有難處。若說不可以,也有難處。因為站在當時猶太人的立場來說,怎麽說都會發生難處。

  但是感謝主,我們曉得我們的主當時怎麽回答。主沒有正麵回答他們,沒有告訴他們那一條是最重、最大。主是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廿二37-38)但誡命中卻沒有這一條,這是申命記上的話,主卻說這就是誡命中最大的。然後主又說:「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廿二39)主說「其次也相仿」,亦即其它的也是一樣。弟兄姊妹看看主當時的回答,正好讓我們今日讀這十條誡命的時候,找到了一把鑰匙。那一條鑰匙告訴了我們什麽呢?十條誡命的總義,就是愛神和愛人。愛神,因為祂是神。愛人,因為那是神的要求。所以,在「孝敬父母」這一條,我們既然把它串到生命的源頭去,那就把我們帶到愛神的那一個地步去。

  能愛人的根據

  從第六到第十條,好象看似是一條一條的條文。但實際上,人若果真是懂得愛神,又會享用神,在末了的五條:「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13-17節)我們就看見一個共同的原則。從表麵上來看,那原則就是不傷害別人,不侵犯人。若往深一層去看,便看見一件事:怎麽才能不傷害人?怎麽才能不侵犯人呢?因為自己滿足了,沒有什麽要求了,不感到自己有缺欠了,感覺自己是很豐富了,所以不再需要在別人身上打主意。

  人為什麽去殺人呢?當然有很多原因,但不管是什麽原因,如果你這一個人是已經夠喜樂了,你這個人已經夠滿足了,你怎麽會動殺人的念頭呢?人在各方麵都滿足時,是絕不會動怒的,對人不動怒的時候,又怎會去殺人呢?你若不貪戀別人的東西,感到自己樣樣都滿足了,便沒有什麽奢望,在這種光景下,你總不會去打別人的主意。我們感謝讚美主!問題就是在這裏,人怎麽能得滿足呢?人怎能活在喜樂裏呢?人憑自己的所有,是否能達到這樣的光景呢?不可能的。但神是作了這樣的要求。要求是一回事,我們卻沒有辦法作得到。但神既然作了這樣的要求,定規人就可以這樣活。人必須要返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條去。是那樣榮耀的一位神,是那樣豐富的一位神,祂作了我們的主。祂為我們作了許許多多的事情,用祂的所是和祂的所作來作我們的供應。我們若是能享用這一位神來作我們的供應,我們便滿足了,我們就喜樂了。救恩就是如此,救恩是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以神為樂,以神作滿足。人滿足了,人喜樂了,又怎會再打別人的主意呢?

  這幾天來,我一直想到有關國度的問題。在國度的裏麵是主作王。但有些人說:「人接受了耶穌作主,還不是受轄製,和不自由嗎?」因此,我心裏便有這樣的一個領會。不錯,在地上一般的人都是在爭取民主和自由,隻要高舉這個主張一定是沒有人反對的。其實從法國大革命一直到現在二百多年來,民主、自由就是從那個時候提出來的。世界的曆史經過了很多的朝代,但這個口號仍是喊個不停。這就是說,當人還管轄這個地的時候,好象永遠都有一個追求不到的東西,那就是民主和自由。現在追求民主、自由的人,等到有一天他們掌權的時候,他們便變成統治者。很自然的,東西方都是一樣。雖然西方比較開明一點,但仍是一樣。為什麽?這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所謂民主和自由,完全是資源分配的問題。怎樣使資源或財富的分配叫人感覺滿意呢?如果用經濟學的話來說,人的欲望是無窮的,而屬地的資源是有限的,屬地的財富當然也是有限的。人可以創造財富,但這個財富卻不能脫離那屬地資源的範圍。既然屬地的資源是有限的,人怎能用有限的去滿足無窮的欲望呢?但是感謝主,到了國度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神是用祂自己來作供應。祂那無限的豐富,遠超過屬地的所有。因此,當神用祂的自己來作供應的時候,人就喜樂,人就滿足了,人就感覺沒有缺欠了。救恩把人帶到以神為樂的實際就是這樣。如果神不能成為人的喜樂,救恩的價值就不是那麽高了。但感謝讚美神!祂是用無限來對有限的作供應,我們這些有限的人便滿足了,都喜樂了。在這樣的一種光景下,怎麽還會打別人的主意呢?怎麽還會打別人的主意來叫自己滿足呢?能享用的,都已經享用過,自己都已經滿了,怎麽會去打別人的主意呢?

  我們感謝讚美神,我們看見十條誡命中末後的幾條。雖然,從條文列出來是五條,五條都是人生活方麵的主要部分。財富、欲望、感情的生活、物質的生活,一切都包括在這裏。但感謝讚美神,神作了人的滿足,神就要求人「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13-17節)也就是說,神借著這些規條,要叫祂的子民活出神的所是和神的所作。這是很重要的事。也就是說,神的子民在地上的生活,是以神的性情作為根據的。我們求主把這些心思很明確的放在我們裏頭。

  律法正麵的意義不是要定人的罪

  當神宣告了十條誡命以後,我想摩西大概就從山上下來了。當他回到百姓的中間,我們要留意一個事實。剛才神隻說了十條誡命,底下關乎典章的話,神還沒有說。關於律例的話,更是沒有說。律例的話,要等到會幕建成了以後神才說。典章的話,是摩西下山後再到神麵前去,那時神才說的。現在摩西回到百姓中間,在這以前,神隻說了十條誡命。為什麽神隻說了十條誡命呢?為什麽不一下子便說完了所要說的話呢?這裏麵便很有講究了。如果我們繼續往下看,便看見神若再多說幾句話,人根本就受不了。現在已經受不了,活在亞當裏的人,就是這十條誡命已經受不了。

  摩西下山的時候,百姓就在那裏對摩西說話。百姓說話的時候,可以用這兩個字來描述他們當時的情形,就是「發顫」。他們很是害怕,很是驚慌,因為他們看見神在山上說話時的那一種光景,是那樣的嚴肅,是那樣的可怕。但當我們看到這十條誡命時,真是看見它裏麵的精義,卻沒有什麽值得可怕的理由。因為,那裏是說到神如何借著這十條誡命,把人帶進神的安息裏去,帶進享用神的所作裏去。喜樂還來不及,又怎會害怕呢?當然,我們領會了它的精義以後,我們就能在神麵前維持著那一個安靜。

  但是,在亞當裏的人,所能接觸的,隻有外麵的事,都是表麵上的事。人在表麵上接觸事物的時候,所能看見的隻是「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隻是覺得神是那麽可怕,人就是受不了,這就是他們當時發顫的原因。他們便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19節)

  弟兄姊妹,注意這些人在神麵前的反應。在亞當裏,人在神麵前的光景就是這樣。在第十九章裏,他們不是很豪爽的答應了神嗎?「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十九8)豪爽得很,大有請神盡管吩咐就好了的樣子。但等到神真的說話的時候,人就受不了。人便覺得不能聽神的話,不能見神的麵,因為無論是聽見神的聲音,或是見神的麵,人就會死掉了。當然,這是在亞當裏的人的結局。但神當時傳的律法,目的是要人害怕嗎?神不是存這個意思的。我們把十條誡命的精義都領會過來的時候,我們都知道神的心意。就是在當時,神借著摩西來說出神傳律法的目的,也不是叫他們害怕。

  我們注意,「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祂,不致犯罪。」(20節)這是傳律法的目的。傳律法的目的是叫人好好的活在神麵前。傳律法的目的是幫助人建立一個準確的態度。傳律法的目的是叫人享用律法的好處,不去犯罪。這是律法正麵的功用,是把人領到神麵前去。但在亞當裏麵的人都不領會這個,他們隻從外麵的光景來決定他們在神麵前的情形。他們以為自己都要死了,不能見神了。的確,罪人是不能見神。但是,神傳律法是要給罪人找到一條路,不再作罪人,這是好事。不過,在亞當裏的罪人連這個也受不了。神若再多說一點,多詳細一點的說,他們又怎能承擔呢?他們實在沒有辦法承擔。我們實在看見神對人的體恤。因為在下文,我們立刻便碰到神體恤人的心意。

  神啟示承受恩典的路

  摩西又回到神麵前去的時候,神又對摩西說話了。神首先是讓他們肯定神是活神,是真神,偶像不能與祂相比,人不能把神當作偶像。那麽,人要到這一位神的麵前來就該怎樣呢?我們覺得很有意思,在這一個時候,神給了他們一條路,這一條路就是讓他們築壇。築壇是什麽意思呢?築壇就是尋求恩典。築壇就是把神和人中間的間隔拿掉。

  不錯,以色列人是神所選召的百姓,那是他們在恩典裏所接受的地位。但他們實際上仍然是亞當的子孫。如果沒有恩典的挽回,還是不能與神發生關係的,尤其是在神借著誡命來顯明祂的尊嚴的時候。但是感謝神,神就告訴摩西轉告以色列人說:「……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24節)神的意思是說,隻要他們歸在神的名下,神一定到他們中間賜福給他們,因為神是一位賜福的神。神是很清楚的把祂的心意表明了。

  現在問題又來了,怎樣可以記下主的名?記下主的名要憑些什麽?不是說拿一幅布來寫上「我們是耶和華的子民」,就像現在很多稱為基督教會的,他們根本是不信神的,但卻寫著某某教會的名字,絕對不是這個樣子。神說築壇,築壇便可以了。人築壇向神獻祭,按著神的意思來獻祭,來尋求神,這就是人把神的名字記在那裏,神就會到那裏賜福給人。

  我們感謝神,弟兄姊妹,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為什麽是築壇呢?當然,築壇的目的是為了獻祭。獻祭的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獻祭時候的祭物。那一個祭物是人在神麵前蒙記念的根本原因。我們感謝主!這一點是我們很清楚看見的,隻要人在壇上獻上神所要的祭物,人為尋求神而獻上一個燔祭,因為了解神的恩典在我們的身上而獻一個平安祭,就是承認神是祝福的源頭,這樣神就會來到人的當中。尋求神,就是承認神的名,這是燔祭所表達的功用。承認神是恩典的源頭,這是平安祭所表達的功用。神要他們用實際的行動尋求神,記下神的名。因此,重點是那個祭物。

  現在還沒有提到祭物的問題,等到我們讀利未記的時候,便會提到祭物的問題,我們現在可以稍微提一點就是了,祭物是說到神兒子的所是和所作。那麽,借著神兒子的所作,人在神麵前就蒙福了,就不必懼怕了,就可與神有交通了。因為築壇不僅是尋求神,也是與神有交通。與神恢複交通,尋求神的喜悅,就是亞當的子孫在神麵前一個大的突破。不再被定罪,而是成為神的子民。

  我們記得,十九章裏神怎樣跟以色列人說話呢?神說:「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十九6)這是何等重要的一件事。憑借什麽呢?他們一聽見神的聲音便發抖了,他們憑什麽能達到神所要求的程度呢?感謝主!神在這裏就給他們指出一條道路,就是築壇。實際的去尋求神,恢複與神的交通。為什麽我要那麽重的說這段話呢?弟兄姊妹要注意,神說:「你要為我築土壇。」人隻要用泥土築個土壇就可以了,不必用什麽裝飾,神不注重這些,神重視的是那祭物。神又說:「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不管是找到什麽石頭,就把原裝的石頭擺上去,堆砌起來成為一個壇便可以了。美觀不美觀,不是神所要注意的,神所注意的是祭物,對不對?

  我們感謝主!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一件事,就是神指出他們蒙恩是因著與神恢複交通。他們能恢複交通是根據神的所作,就是祭物的獻上。另外呢?神不注意那美觀的問題,神注意的是實際。因為一切的美觀都必須有人的加工。人的手一加上去,就打岔神的工作。所以,在這裏的土壇、石壇,都是很明確的叫我們看見,神不要人的手加在祂的工作上麵。我們感謝讚美主!

  還有一件事,這件事也是很重要的。神說:「你上我的壇,不可用台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26節)目的是叫人不要把壇築得太高。因為壇築得太高,獻祭的時候人就要往上走。人一憑著自己上到高處,那個結果是顯露人的羞恥,更招惹神的震怒,所以不需要那樣作。要緊的就是,讓我們用一首詩歌的字句來說明這一件事,就是「照我本相」的那一首詩歌。我是怎樣的一個人,就怎樣的到神麵前去。我不給自己加工,我再加工也不能改變我的本相。就帶著自己的本相,憑著神所指定的祭物便可以與神恢複交通,神的祝福也就要臨到。

  我們感謝神!律法是非常嚴肅的,但是神給他們指出一條恩典的路,叫他們在這條恩典的路上,仍然可以得著保護。律法隻是鼓勵他們往正路上走,而不成為他們的傷害。我們若是細心注意當時傳律法的光景,我們真要向神敬拜。律法當中,實在是滿了恩典。難怪約翰福音上說:「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一17)從祂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已領受了,還要恩上加恩。這實在叫我們看見,律法好象不講恩典,但事實上,律法的確是帶著許多的恩典。我們敬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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