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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不是小事

(2007-10-15 17:41:13) 下一個



一時的成功,終究不能代表永遠的成功;成功之後更要謹慎,因為許多事都是在吃飽穿暖之後發生的…… (ㄚ土 摘要)

吃喝真不是小事呢!

「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傳二24)

「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

所以,吃喝真不是小事!有人因吃喝得到了祝福,但卻有人在吃喝中失去了自己!「吃喝」是一種祝福,也是試探吧?!

之一 吃出咒詛

吃喝真不是小事呢!可以吃出咒詛啊!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

「……就摘下果子來吃,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

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三12、13)

這樣的「吃」可不是小事,因為:

1﹑不可吃
2﹑吃了之後再找同伴來分擔過錯--一起分享
3﹑以為不會被發現
4﹑被發現之後再彼此推諉
5﹑不認錯

其實,在生活中多少事上,我們都可以發現這樣的過程?

孩子還小,我們將他們自以為是,自以為高超的技術,看得一清二楚,而我們呢?在心思意念上,是否也這樣的呈現?別以為沒有人知道,經上豈不記載: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不可,就是不可,即使「吃」也一樣。

有些事,不是「吃」本身而已!但的確會吃出問題,吃出咒詛。

亞當夏娃豈不是因「吃」,而吃出咒詛嗎?

之二 喝出失態

吃喝真不是小事!完全人挪亞因「喝」失態!

在挪亞的時代,人們又吃又喝(路十七26),聖經上之所以特別記載,並非不可以吃喝,隻是當時代的過份吃喝,以致於所思所想的都隻是口腹之欲。而在那樣的環境中,挪亞竟能被稱為完全人(創六9),可見挪亞之分別為聖令人敬佩!

然而,一時的成功,終究不能代表永遠的成功;成功之後更要謹慎,因為許多事都是在吃飽穿暖之後發生的。(飽暖思淫欲?)挪亞也不例外!不注重吃喝的挪亞,以神事為念的挪亞,能以信心麵對群眾疑惑的挪亞,卻在經曆了洪水事件之後,在沒有考驗之時,挪亞以醉酒失態,玷汙了神所賜尊貴身份。

挪亞豈是有意醉酒?斷乎不是!但確實醉了!

多少時候,我們也會以為站立得穩,但是呢?挪亞在他最不可能犯罪的事上(吃喝)失態,何嚐不是有人在他自以為不會犯錯的情感上出軌?這豈是有意?隻是太不小心,隻是對自己太有信心,殊不知,惡者並不會因我們的聖潔自守而遠去,他隻是盯著、盯著,如吼叫的獅子,到處找尋可吞吃基督徒的機會。就連吃喝都可能是機會,我們是否該時時謹慎?

或者經上記載::「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或者經上記著:「凡是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前四4)但是卻也提醒我們不要以吃喝犯罪啊:「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弗五18)

完全人挪亞,都會因酒失態,平凡如我們呢?焉可不慎!

之三 吃喝出鬩牆

吃喝真不是小事!吃喝可以失去祝福,可以改變關係。

以掃對雅各布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豆湯給我。」

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份賣給雅各布。於是,雅各布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創廿五30~33)

吃喝不是小事:吃喝也是小事!

打獵對以掃而言,是興趣,卻因為不知節製,以致於常在田野中,甚至因為累昏了,以致於亳不在乎地放棄了可以得到祝福的名份與福份。在生活中,我是否也該思索,有沒有本末倒置的事?喝酒不好,喝茶真的比喝酒好嗎?如果經常喝茶到三更半夜,耽誤了次日的正事,損及了健康,或者在言不及義中淫詞、妄語或戲笑的話隨意出口,喝茶一定比喝酒好嗎?

許多人為了工作,在吃喝中應酬;把身體吃壞了、喝壞了,不見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神若要賜福,實在不必我們為神操心的。我們該想的是,是否盡了我們的本份?

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時,吃靈食、喝靈水,中間卻仍有大半的人在曠野惦記著埃及的肉鍋和韭菜。聖餐禮時,有人未能省察自己,吃餅喝汁時,吃喝了自己的罪了。所以,吃喝真不是小事!吃喝可以失去祝福,可以改變關係。由此可知保羅為什麽會苦口婆心的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麽,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 31)

之四 吃出俊美

吃喝真不是小事!吃喝可以立誌,可以得到祝福。

「但以理卻立誌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汙自己。」……委辦便允準……過了十天,見他的麵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更加俊美肥胖。(但一8~14)

但以理並非王膳不可以吃,隻是他不忘表明自己是神選民的身份,心中惦念同胞在苦堆中,所以立誌不吃王膳。經上豈不是記著:「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隻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8~13)

吃喝真得謹慎!基甸擊拜米甸人(士七1~8)前,神以喝水挑選勇士,在一萬人中隻有三百人因用手捧水而被選上。連喝水的姿勢,都是一種修養,一種條件;吃喝怎會是小事?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了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麽別的事,叫弟兄跌倒的事,一概不做才好。(羅十四19~21)

之五 吃出滿足

吃喝真是小事!因為

「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麽、喝什麽;為身體憂慮穿什麽。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要先求神的國神的義,這些東西就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25~34)

億萬富翁自我結束生命,因為金錢沒有辦法滿足生命的需要;青年學子為了愛情結束生命,因為情愛使他生死相許,眼中隻看見情愛,生命無法被滿足;倒債數億,因為自己覺得苦難,也「推己及人」(或自私?)的認為親人也當無法麵對生命,因而結束了全家的生命......有多少的人在空虛的生活中掙紮?有多少人在苦難中度日,心中的饑渴難以滿足,主說:

「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饑;信我的永遠不渴。」(約六34~51)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7~27)

神的恩典、神的糧,滿足人心中的空虛;然而人終究是人,麵對挫折、麵對苦難也有我們無法形容的軟弱,以利亞求死,使者以水與炭火燒的餅給他,他吃了之後仍然躺下,第二次吃喝以後,才有了力氣。(王上十九1~8)

所以,實在不隻需要生命的糧,活水泉源讓我們的生命得到滿足!更需要不斷長進,從吃靈奶到吃幹糧,從倚賴人到扶持人(羅十四1~6),求神憐憫,不要讓我遇見試探,需要同靈代禱與勉勵,因為,唉!「食量」太大,實覺不足啊!


吃喝不是小事;吃喝也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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