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文章分類
正文

5 哈曼--我們的肉體

(2007-05-23 16:44:14) 下一個

  


3:1 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3:2 在朝門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3:3 在朝門的臣仆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
3:4 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3:5 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
3:6 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3:7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麵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簽,要定何月何日為吉,擇定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3:9 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
3:10 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3:11 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
3:12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
3:13 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3:14 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
3:15 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



讀經:

  以斯帖記第三章第一節至第二節: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門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第五節至第六節: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太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第十節: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太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第十三節:交驗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太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第十五節: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


  -----------------------------


哈曼--肉體和肉體的幾重表現

  我們已經從以斯帖記,看見幾個非常重要的人物:亞哈隨魯代表我們的"魂",說明一個天然的人是怎樣的,末底改代表"聖靈",以斯帖代表"我們的靈"。我們也看見一個屬靈的人有那些特點,我們也學習在什麽時候能感覺到"靈"的存在。還有,當一個人真的是在靈裏生活的時候,他有那些表現。

  現在我們要繼續來看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哈曼。我們讀聖經的時候,很容易讀出他的屬靈意義來,那就是哈曼代表"肉體"。當聖靈形容哈曼的時候,在以斯帖記裏最少有四次是這樣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讓我們回頭來看這幾個名字的意義,先看什麽叫"哈曼";在原文裏有三個意義,第一,是出名的。我們知道肉體很容易出名,所以俗話說:"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裏"。肉體的特點,就是非常容易叫人出名,肉體也容易叫我們在世界裏出名。第二,哈曼就是"發怒的人",肉體常常有一個表現,特別表現在發怒這方麵,這一點是我們自己很容易認識的,因為這是肉體最粗魯的一麵,我們常常從這一方麵認識什麽叫肉體。當我們發脾氣的時候,當我們撒野的時候,我們就容易認識我們的肉體。一個人發脾氣的時候,我們說他肉體發作了,我們知道肉體發作就像心臓病發作一樣,有心臓病的人,不發病的時候是一個好好的人,跟所有的人一樣,但是他一發病的時候,你就知道他生病了。我們平時都是好好的,但在肉體發作的時候,就變成了獅子。這是肉體粗魯的一麵。第三、哈曼就是"混亂的局麵",當肉體掌權的時候,那個結果就產生一個"混亂的局麵"。有的夫婦發生爭執,起因多半是芝麻般的小事,最後常演變成不可收拾的混亂局麵。

  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兒子,哈米大他就是"雙重"的意思。我們曾提到"雙倍"的原則,也曾提到聖靈盼望有"見證的第二代",原來肉體也有第二代,他要代代相傳下去,所以就看見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兒子,當我們經曆肉體,許多時候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樣的感覺,他總是加重的,誇張的,總是在那裏擴大的,惟恐天下不亂,一個隨從肉體的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哈米大他。"

  哈曼不隻是哈米大他的兒子,這裏也告訴我們他是亞甲族的人,我們知道亞甲這個字,在原文裏有四個意思。第一,就是"凶猛"。肉體給人印象是尖銳的,凶猛的;說起話來尖酸刻薄,一點也不饒人,講到別人傷痛為止;正麵的話說得不痛快,一定要挖苦別人,挖到肉裏麵才痛快,這就是肉體的本事,凶猛無比。基督徒應該像綿羊,是與人無傷的,對人不應該凶猛得像獅子,像豺豹一樣,這不是基督的樣式。什麽時候我們凶猛了,什麽時候就證明我們是亞甲族的人了。第二,亞甲就是"火燒"。一個肉體發作的人,裏麵的感覺像是火燒一樣,像亞哈隨魯糊裏糊塗地出了一個主張,要王後讓臣民看她的美貌,不料王後居然抗命,就這樣王便受了傷,聖經說:王甚發怒,心如火燒。(一章十二節)

  因為燒得難受,非把這火放出去不可,燒著別人才是痛快。比方說,有的時候,在聚會裏受了委曲,回家後火就燒起來了,因為火在裏麵燒,那一口氣就咽不下去,那個火焰就是不能把它撲滅,一定要燒,燒到一個地步,甚至於說不去聚會了,這樣就知道我們是亞甲一族的人了。第三,亞甲就是"高度"。我們肉體都是好大喜功,好高鶩遠的。傳起福音來,如果不是成百人的場麵,就不起勁。一網一網的魚他肯打上來,一條一條的魚,他就一點忍耐也沒有,這個就是肉體,就是亞甲族的特點。第四,亞甲就是"好戰"。一個亞甲族的人,是打官司的能手,也喜歡抬扛,你若說東,他非說西不可,隻要你說什麽,他總得和你說相反的,並不是他相信他說的是對的,他的目的就是想把你打倒,並不是他站在真理一邊。所以肉體的一個特點就是好戰,喜歡和人征戰,如果看見一點真理的話,就要征服別人,征服所有的人,和許多人辯論要證明別人都錯,隻有他自己是對的,結果反倒證明他這個人是錯的,因為是屬肉體的。你是不是亞甲族的人,就看你是不是好戰的人,好鬥的人,所以亞甲族就是上麵這四個意思所包括的。

  -----------------------------


哈曼的先祖--亞馬力人

  除了字麵的意思之外,亞甲族還有他曆史的意義。亞甲原來是亞馬力人的王。我們讀撒母耳記就知道神立了掃羅作王,要他除滅所有的亞馬力人,無論男女老少都要剪除滅絕。亞馬力人原來是以色列人在曠野遇到的第一個仇敵。當亞馬力人來攻擊以色列人的時候,是乘其不備,抄後路來的,那時候以色列人把所有的男丁都放在前麵,將小孩和婦女放在後麵,結果遭到亞馬力人的突擊。後來神起誓說,他必世世代代和亞馬力人爭戰,在聖經裏亞馬力人很清楚地代表肉體,是"好戰"的意思。他的戰略是趁著我們不備的時候實行突擊。比方在清晨和主有美好的交通,讀主的話,也被主的愛摸著了,真是覺得沒有任何時候比這個時候更好,在地如同在天,晨更剛剛完畢,應該是忍耐最大的時候,沒有想到一個芝麻大的刺激,居然大發雷霆,使周圍的人莫名奇妙,像是染上了大麻風一樣,這就是亞馬力人的傑作。肉體來的時候從來不從前門進來的,也不事先用電話通知的,你不是準備好了不讓肉體進來?前麵剛剛講了一句屬靈的話,下麵那句話就不對了,把死亡帶進來了,這就是亞馬力人帶給我們的痛苦,因著這個緣故,聖靈要和肉體相爭。(加拉太五章十七節原文)。

  神說:必世世代代和亞馬力人爭戰,(出埃及記十七章十六節)。亞馬力人所代表的肉體,要完全對付幹淨,要殺得片甲不留才行。對肉體愈殘忍愈好,對肉體愈無情愈好。對肉體絕對不能仁慈寬大,這是神給掃羅的命令,但是掃羅的心太軟太好了,他竟然寬容亞馬力王亞甲--哈曼的先祖,結果神說: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章二十三節),這樣掃羅就失去了王位。掃羅作了什麽事?掃羅是把一些亞馬力人對付了,但是他看見了亞甲,卻憐惜亞甲,不肯下手,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米母幹在掃羅裏麵說話了:這些牛羊不是可以拿來獻祭的嗎?所以神才說,他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章二十二章)在這裏最要緊的乃是照著主的話來作,對肉體是愈殘忍愈好。什麽時候不忍心下手對付亞甲,等一等就會像掃羅竟然死在亞甲手下的亞馬力人手中。所對對肉體是仁慈不得的,它要無情地置我們屬靈的生命於死地。神所爭的我們也要爭,神所恨的我們也當恨,對付肉體我們隻能無情。

  因著掃羅不肯滅絕所有的亞馬力人,後來亞甲族就產生了劊子手哈曼。現在呢?你不消滅肉體,肉體卻要消滅你,你不對付肉體,肉體要對付你。掃羅不隻吃了立即的苦果,死在亞馬力人刀下,還要吃後來的苦果,使他的子孫遭受滅族的威協,容忍肉體坐大的後果真是可怕,亞甲的手下隻殺了以色列人中的一個人掃羅,而亞甲的後裔卻要殺盡全體以色列人。神對亞馬力人的辦法,是片甲不留,亞馬力人反攻的方法也是叫以色列人片甲不留。哈曼遠勝他的祖先,他不肯作小事隻謀害末底改,他要作大事,摧毀神見證的第二代,使彌賽亞無法降生在伯利恒,因而使神的救恩和永遠的旨意不能成功,肉體的後代真是青出於藍勝於藍。

  亞甲的後裔中非常出名的,除了哈曼之外,就應該是希律(以東人)了。希律要想除滅所有兩歲以內的小孩,他的目的是想除滅主耶穌。我們讀歌中之歌其中有一句話:要給我們擒拿小狐狸。肉體就像狐狸一樣,他不隻毀壞果子,還要毀壞枝子。單單毀壞果子是小事,因為隻要枝子在那裏就會有果子,但他要毀壞整個枝子,所以我們要知道肉體的詭計,肉體在我們裏麵的目的,是要根本地摧殘我們屬靈的生命。

  綜合上麵所說的幾點,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這寥寥的幾個字確是從不同的角度,將肉體描繪得十分生動而且細膩。總之,肉體是容易出名的,常是怒氣衝天;喜歡天下大亂,製造緊張局麵,非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不肯罷休;肉體常是雙料的,來勢洶湧,給人有銳不可當的感覺;肉體繼承並且發揮了自古以來的固有天性,好高鶩遠,凶猛好戰,並且是"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肉體是一代比一代更"興盛",更"有為"。不隻使屬靈的生命漸漸枯萎,而且最終目的是要達到扼殺基督的見證。

  -----------------------------


哈曼高升--肉體掌權

  "真理常是上斷頭台,錯誤常是登寶座"。這是一首詩歌中的名句,拿來形容哈曼高升,是再確切不過的了。因著亞哈隨魯王抬舉哈曼,使一個錯的人在朝中,而對的人反而在朝門,末底改完全被忽視在一邊,這幾乎是每個在亞當裏的人所作的事。

  我們知道肉體在我們的裏麵,一直等到我們主再來的時候,那時我們的身體要完全改變,肉體才會遠離開我們。今天的問題是你我怎麽對待它,人對於肉體作得最壞的一件事,就是抬舉它,把它放在一個高高在上的地位,讓肉體在人裏麵高升,這樣作的結果,就是把刀給劊子手。我們明明知道肉體的敗壞,但是還是要縱容它,你不知道我們怎樣"慣"我們的肉體,一直把它擺在一個很顯明的地位上,因著這個緣故,下麵的故事就發生了。所以在這裏看見一個反常的現象,就是高抬肉體。高抬哈曼,意思就是把肉體放在上麵,把靈壓在底下,讓肉體坐上"我"的高位。

  本來正常的時候,我們應該是"不靠著肉體的"(腓立比書三章三節),並且不"為肉體安排"。常常"順著聖靈而行",但亞哈隨魯王所代表的屬魂光景恰好相反,王把戒指給了哈曼。

  這是什麽意思呢?就是說現在對肉體投了信任票。我們知道那個戒指是為了下達王的命令的。所有用戒指蓋印的命令都是諭旨,從此隻要哈曼用王戒指蓋了印,凡哈曼說的就等於王說的;也就是說;凡哈曼所作的就算是王作的。照樣,我們也是常常如此,給了肉體一張簽好了我們名字的空白支票,支取的數目隨便它填,它填的就算是我填的,這個叫作"抬舉哈曼"。若翻成新約的話,就是"隨從肉體"。或者是"順從肉體活著,一個正常的情形,應該是我們不信任我們的肉體,不能說它作的就算我們作的,我們要提出異義,但是許多時候我們像亞哈隨魯一樣,把我們的戒指交給它,因此哈曼就坐上了寶座。現在顯在我們眼前的景象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反在朝門,我們知道當肉體掌權的時候,聖靈就好象退到邊緣上,結果一個對的人在外麵,一個錯的人反而在裏麵,這是一個反常的情形。箴言第二十一章九節說: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接著第十九節又說: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我們知道很多人喜歡這兩節聖經,特別是作丈夫的。若把它們應用在屬靈的生活裏,會有深一層的意義,這裏的"爭吵的婦人"就是代表我們的"肉體"說的,當肉體在那裏"爭吵使氣"的時候,聖靈寧可住在屋頂的角上,寧可住在曠野,這豈不就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卻在朝門"的那一幅圖畫嗎?這種光景持續的結果,就是"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聖經說得不錯: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當我們與肉體為伍,與肉體同樂的時候,我們整個人就慌亂,失去了平安。

  不隻如此,王有三十天沒有見以斯帖的麵。當我們高抬我們的哈曼的時候,我們就發現不大容易見到以斯帖,就不覺有主的同在,也就不覺得聖靈在我們的靈裏說話。相反的我們倒常常看到哈曼。若動不動就發脾氣,動不動看見亞甲的影子,這就是我們高抬哈曼的明證。許多時候,我們不承認我們高抬哈曼,但是讓我們問自己有多少天沒有見到以斯帖了呢?這樣我們怎麽能說是活在靈裏呢?不在靈裏又怎能享受主的同在呢?怎能聽取良心的聲音呢?又如何能接受聖靈的引導呢?相反地天天與肉體同飲共杯,心中怎能不慌亂?怎能平安?聖靈描寫我們的光景實在太確切生動了。

  -----------------------------


哈曼的醜陋麵目--肉體的殘忍

  現在我們來看哈曼的猙獰麵目,看他有多殘忍多醜陋。我們知道,當哈曼被高舉的時候,王下令所有在朝門的人都得向哈曼跪拜,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聖經說:當哈曼看見末底改不跪不拜的時候,他就"怒氣填胸",接著就決定要殺害末底改。在這裏我們看見肉體要人捧他,喜歡戴高帽子,喜歡人喝采;聽到恭維的話,就樂不可支。每一個活在肉體裏的人都是這樣,他要讓人覺得他非常重要,什麽時候他的尊嚴受到侵犯,就立刻怒氣填胸,要求報複。肉體要撕毀那撕毀它麵子的人,它要報複那破壞它尊嚴的人。你不知道肉體是多麽殘忍,肉體是得罪不得的,它像隻貓,隻能順著毛摸他,不能逆著來。全世界都這樣尊敬我,這樣捧我,就是你偏偏看不上我,跪也不跪,拜也不拜,讓我給你顏色看!這樣怒氣填胸的結果是什麽呢?就是要把對方撕毀,不光要撕毀末底改一人,還要滅他的全族。其實末底改隻得罪哈曼一人,但哈曼報複時,不隻傷害末底改,乃是要傷害他的全族。有的人是不能挨罵的,人罵他一句,他不光回敬對方,而且還連累他的父親,甚至他父親的父親,這就是哈曼作的事。因此千萬不要激動別人的肉體,當一個肉體被激動的時候,就等於把刀放在它手裏,它要盡所能的來摧毀。所以我們要怕肉體像怕火一樣。

  有的夫婦在結婚的時候,收到不少的禮物,其中有許多成套的盤子和碗。有趣的是結婚兩三年之後,這些碗盤常常是所剩無幾。因為在緊急的時候都用掉了,這就是為什麽鄰居們會常常從窗戶看見,飛碟在客廳裏飛來飛去的緣故。肉體是十項全能的,其中有一項就是投擲鐵餅。求主憐憫我們,真知道肉體是何等殘忍的,如果你說一句話傷了我,讓我一晚睡不好。肉體每次發作時都是這樣子,它決不是一對一的。為什麽在舊約聖經裏,有一句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埃及記廿一章廿四節)如果人挖了你一隻眼睛,隻許你挖人的一隻眼睛,如果人把你一顆牙打下來,你隻可把他的一顆牙打下來。很多人不懂,以為這是報複的原則,其實這乃是神的愛所定下的法則,神藉著命令來限製人的肉體,因為神太認識我們的哈曼了,當人傷了我們一隻眼的時候,我們這一位哈曼絕對不會隻傷對方一隻眼睛的,它最少是要你一雙的,你打掉我的一顆牙齒,我的哈曼就要打掉你的一排牙齒才能滿足。舊約的律法限製了人的肉體,一隻眼睛換一隻眼睛,一顆牙齒換一顆牙齒。哈曼的要求是什麽呢?乃是要末底改的一排牙,換哈曼一顆牙,要末底改兩隻眼睛,換哈曼一隻眼睛。肉體是傷不得的,因此他以"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三章六節)他要作大事才肯罷休,這一點我們一定要認識的,就是認識哈曼的殘忍。

  -----------------------------


肉體的抱負

  其次要認識肉體的陰謀,肉體是有謀略的,它的眼光並不短視,它有抱負,要立誌作大事,它知道如何放長線釣大魚。聖經說: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三章六節)因為隱藏在哈曼裏麵的撒但,太認識神的計劃了。

  末底改隻是小目標,他所打擊的大目標乃是神的旨意。他企圖阻攔神的旨意,破壞基督的見證,使基督的救恩沒有成功的可能,使神藉著他的子民在地上產生的見證,遭到徹底的摧毀,這是肉體的詭計和陰謀。

  所以千萬不要隨便讓哈曼坐在寶座上麵,不要說發脾氣不要緊,哈曼的目的不光是叫我們生氣,使我們血壓升高,或者是家庭失和,損害我們的身體和家庭。哈曼最終的願望,乃是要我們失去神的見證,許多的時候,我們的見證不行,福音傳不出去,是因為我們的鄰居,不隻要"聽福音",更要"看福音",看我們怎樣作基督徒。有的基督徒夫婦在結婚以前,是姊妹講,弟兄注意聽。度蜜月的時候,是弟兄講,姊妹留心聽。蜜月以後呢?他們兩個一起大聲講,隔壁鄰居"側耳傾聽 "。我們的哈曼丹田之氣很足,可以把爭吵的聲音送得很遙遠,留給人不可磨滅的印象,這樣的家庭會令人羨慕嗎?地上許多破碎的家庭,看到這樣的基督徒家庭,他們要怎樣感想呢?他們會不會說:他們比我們好不了多少?

  不信主的人會吼,信耶穌的人也會吼,這些信耶穌的人比不信的人有什麽長處呢?所以讓我們記得,哈曼一貫的目的不是叫我們一個人受虧損,乃是使主的見證受虧損。為著這個緣故,我們不能夠把哈曼放在寶座上麵。從前有一些少年人在一個公園裏傳福音,發單張,有朋友接過單張後,就揉成一團,然後往送單張的人臉上丟去。有的少年弟兄受不了,就發起脾氣來了,立刻脫口而出:像你這樣的人,難怪非下地獄不可。發單張明明要搶救靈魂免下地獄,結果呢?哈曼在裏麵反應了,就摧毀了基督"愛"的見證,那一個人也許再也不信主了。所以我們要怕肉體掌權,怕不能彰顯基督的溫柔和忍耐,這是非常嚴重的事。為此讓我們再重複:不要隨便發脾氣,不要隨便發肉體,不要捧肉體,不要給肉體戴高帽子。

  許多時候我們有一個錯覺,以為發發小脾氣,無傷大雅,沒有那麽嚴重。記得,這是一個習慣的問題,我們這樣作,天長日久就養成了縱容肉體的習慣,由於我們對肉體不儆醒慣了,結果就一下子嚴重的跌倒了。大衛怎麽會想到隻是睡了懶覺了,太陽平西了才起來,居然會闖了大禍呢?對肉體在一個角度上懶散的習慣,會導致我們在另一個角度上的失敗,大衛那可怕的跌倒,可作我們的鑒戒!肉體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是從容不得的。它不隻傷害了大衛屬靈的生活,在他個人的曆史上留下了汙點,而神的榮耀和見證,因此所遭受的虧損是無法彌補的。哈曼所代表的肉體,的確在大衛身上作了一件大事。

  -----------------------------


肉體的辦法和手段

  肉體不是昏庸無謀的,相反地它熟悉"孫子兵法",它要出齊而製勝。因此我們對肉體要事事儆醒,處處儆醒,不把戒指給它。

  哈曼起了屠殺末底改全族的可怕意念之後,他如何達成這個願望呢?肉體在我們身上是很有辦法的,他可以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我們可以從以斯帖記第三章裏找到兩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第一,它必須征得我們的同意才可以。第二,它必須要迎合我們的心理。這是肉體的工作,也是它的手段,肉體若在這兩點上不成功,它就沒有辦法作它所要作的事。我們若認清這一點,就對我們有很大的保護。第一,哈曼什麽事也作不成,除非王同意這麽作,把他戒指摘下來給他;有了授權書才能為所欲為。關於這一點我們要特別注意,什麽叫作罪呢?乃是我們的意誌讚成了才構成罪。許多時候撒但可以把很多汙穢的思想,像火箭一樣地射到我們腦子裏麵來,單單這樣還不是罪,乃是等你接受這個思想,讚成這個思想的時候,罪就構成了。如果哈曼隻是起了歹念,這不一定會成功的,乃是王同意把戒指給他,才有成功的可能。今天所處的時代,道德是非常敗壞的,在許多場合,如果你作基督徒就隻好閉上眼睛了,但是這樣作不可能。眼睛若是張開的,就會看見一些汙穢的道德垃圾,但是單單看見汙穢不是罪,乃是為了犯罪而看第二眼那就錯了。關於這樣的事主耶穌曾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奸淫了。(馬太福音五章廿八節)。你看,在這裏犯罪是怎樣犯的呢?在原文裏那個"看"是第二次的看,那個"看"是指為動淫念而回頭去看的。如果這個人看見一幅情景,那看見不是罪,這是第一次的看,第二次回過頭再來"看",代表你的意誌已經讚成了,這個時候,這個罪就成立了。我們記得我們的心思就像撒但的遊樂場,每天不知有多少火箭射到我們心思裏麵來。我們隻要拒絕它,就沒有事,因為沒有罪的問題。但是什麽時候一個心思進來,我們喜歡它,讚成它,結果罪就成立了。有個弟兄說得好:你不能防止小鳥不從你頭上飛過,但是你可以防止他在你頭上作窠。今天很多人讓鳥在頭上作窠,結果罪就成功了。這是非常要緊的事,隻要我們不同意,不讚成,不把戒指給哈曼,他就永遠不能成功他的計劃。對於哈曼的提議,隻要你拒絕就完了,肉體的籌算就不能達到。總之,讓我們認清,哈曼對付我們的辦法,就是要爭取"我的同意",我們隻要不妥協,事情就了了。

  肉體對付我們的第二個辦法,乃是想盡了各種方法來迎合我們的心理。我們的"哈曼"是心理學專家,對於魂的行為研究得剖白入裏。第一,它利用魂怕死的心理。第二,它迎合我們懼怕損失的心理。第三,它抓住了魂的弱點進行賄賂。當我們讀以斯帖記第三章的時候,看見哈曼為了迎合王的心理,怎樣作呢?

  哈曼讓人從正月起掣簽,按著日月一直掣到十二月,然後選擇一天,就是十二月十三日,找出來這天是最吉祥的日子。現在哈曼要到王麵前去大作文章,遊說他,在這個大吉大祥的日子,作什麽都是對的,包括剪除末底改全族這一件事在內。哈曼太懂王迷信的心理。人為什麽會迷信呢?很簡單,因為人怕死,所以人就注意那些日子特別吉祥,那些日子特別不吉祥,人多半到了四十歲以後就去算命,要知道未來,就是怕死的心理在作崇。肉體許多時候能叫我們聽它的話,就是利用我們怕死的心理。亞哈隨魯歡迎任何使他"延年益壽","凡事吉利"的建議,無論什麽事他都可以答應,也都可以作。我們要記得,許多基督徒失敗,就是失敗在這點上。為什麽肉體最後能在一個人身上達到它的目的,為所欲為呢?非常簡單,就是因著人怕死,就開始妥協,就開始變節,因為他要搶救他自己。在這裏還有一點更深的意義,許多時候我們向肉體投降,就是不肯叫我們魂的生命,被帶到死地。我們太愛自己"魂"的生命。肉體就利用我們怕死的心理,來得著我們的耳朵。所以這樣接受肉體建議的人,都是迷信的人,無論在"魂"和"體"上,一定是怕死的。?


  除了利用王怕死的心理之外,哈曼的另外一個花招,是迎合王懼怕損失的心理,嚴然一付維護王利益的姿態。哈曼對王說:容留他們與王無益(三章八節)。其實這是肉體給我們的錯覺,是哈曼在我們裏麵創造的謊言,假意提醒我們要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他會說:這樣屬靈見證沒有什麽大價值,算了吧!又說:如果你這樣作基督徒的話,恐怕要得不賞失,你的路要愈走愈窄了。別人十年之內就發達了,你這樣作五十年也發不了財。如果你堅持要這樣為主作見證的話,你是自己找苦吃。所以許多人聽了這樣話,就把戒指給了肉體,當他想到"如果我這樣苦苦維持主的見證,對我有什麽益處呢?我隻要稍微妥協一點,財源就滾滾而來,也許不到十年我就發達了"。然後"米母幹"就在那裏說話:"到了那個時候,也許我要十分之一奉獻給主。"結果就隨從了肉體。但願我們記得主的說話:"肉體是無益的 "(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要相信主的話,而不是肉體的話,我們要對撒但說:"我們的主說":"肉體是無益的",的的確確肉體對我們是沒有益處的。

  除了迎合我們怕死、怕損失的心理,肉體還抓住了我們的弱點,實行賄賂,隻要王肯接受哈曼提議,他就願意;捐一萬他連得銀子納入王的府庫,(三章九節)。肉體知道什麽是我們所要的,它可以開條件。我們每個人都有弱點,都可以在某一點上讓步的,而哈曼非常清楚我們的"那一點"是什麽。在"那一點"上哈曼願意出最高代價,隻要我們肯把戒指給它,這是肉體的詭計。接下去我們看見亞哈隨魯王並沒有好好的調查一番,也沒有問過朝中的那七個大臣,就隨隨便便地、立刻把戒指交給哈曼,這就是為什麽我們說,亞哈隨魯不僅是"暴君"也是"昏君"的道理。

  現在我們如何能使哈曼的計劃變成泡影呢?消極的一麵,我們要認識哈曼,積極的一麵乃是讓聖靈作更深的工作。聖靈第一步的工作是領人得救,聖靈第二步工作,就是要藉著我們裏麵的靈,讓我們真的看見我們肉體的敗壞,但願有一天我們能看見像保羅所說的: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馬書七章十八節)。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