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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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和好

(2007-01-12 12:05:21) 下一個



 陶恕



  
  “神阿,願你崇高,過於諸天,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詩 57:5)

  一個頂明顯的道理,就是自然界中各樣的秩序,是靠著正常的關係來維持的。物與物之間的協調,有賴於各自有其正確的地位,以及互相保持正當的關係。人類的生活也不外乎這個原則。

  我在本書的前幾章已經暗示過,人類痛苦的起因,乃是道德倫理本末倒置,我們對於神,對於人的關係已經顛倒了。人類的犯罪墮落了,無可否認的,就是人與創造者之間的關係起了急劇的變化。人對於神采取了另一種態度,改變了人與神原來的關係,這種關係正是人生快樂的關鍵,但是人卻不知道。就本質上說,人的得救乃是恢複人與創造者之間的正常關係,把人從不正常的關係中帶回來,回複正常。

  神與罪人之間的關係恢複正常之後,一種滿足的屬靈生活就要開始,這種改變不止是法律上的,乃是一種自覺而有的經驗上的改變,足以影響罪人的整個性格。主耶穌流血贖罪,使這種改變在法律上成為可能,而聖靈的工作,卻使人在感情上得到了滿足。聖經中浪子的故事把後半段的工作解釋得很完全。浪子給自己找來了一身的痛苦,都是因為他舍棄了原來作兒子的地位。最後他的歸回,恢複父子關係,這種父子關係乃是他出生之後就有了的,但在他犯罪離家出走之後,就改變了。這個故事沒有提到救贖工作在律法方麵的意義,但對得救經驗方麵,描寫得非常明顯,而且美麗動人。

  任何關係該有一個起點,就是一個中心點,作為衡量一切事物的標準。這個中心點不用什麽定律,就能夠確定它的“是”,亦不必用其他東西予以支持;這個中心就是“神”。神把他的名字告訴人類的時候,他找不出別一個字比“我是”來得更好。他站在第一人稱的身份說:“我是。”我們講到他的時候,說:“他是。” 我們向著他禱告的時候,說:“你是。每一個人和每一件事物,都以這一個固定的點作為衡量的標準。我是我所是(I am that I am,編者按:中文聖經和合本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見出3:14)。”神如此說:“我不改變”。

  水手以六分儀測量太陽的高度,可以算出自己在海中的位置,我們測定我們道德的方位,是憑著神,我們必須以神作為起點,隻有在我們站在正確位置上,與神有正常關係的時候,我們才是對的;除了那個位置之外,任何地方,都是錯的。

  基督徒大部分的難處,都是由於不願意把神當作神看待,使我們的生活與他失調。我們限製他,要他來迎合我們。我們的肉體哭泣,埋怨神冷酷與固執的命令;我們裝出乞丐的模樣,要求一點憐憫,給肉體可以放縱一下,可是絲毫也沒有效果。我們隻有接受神的命令,照他的旨意去愛他,凡事為了他才可以有好的開始。我們認識他更多的時候,就會有說不出的喜樂,因為神原來就是那樣一位能使我們的喜樂的神。我們所有最喜樂的時刻,就是對這三位一體神予以虔誠的敬拜,隻要對他稍一轉念,就會難以忍受。

  讓我們以神為起點,在一切的背後,在一切之上,在一切之前,隻有神。

  在秩序上,他是首先的,在等級與地位上,他是最高的;在尊貴和榮耀上,他在一切之上。神是自存、自有的,他使一切得以存在,萬有都是出於他,也是為他而存在。“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啟 4:11)

  每個人都屬於神,而且是因他的旨意才能活著。神就是神,我們就是我們,神與我們之間,唯一可想像的關係,就是在他方麵有完全統管的權柄,而在我們隻能夠完全的順服。在我們力量範圍內,把每一分榮耀都當歸給他,我們要永遠覺得遺憾的,就是歸給神的太少了。

  追求認識神,首要的是使我們的性情,和神的性情趨於一致。這並非在法律的地位上如此,實際上也要如此。在此我並不是指在基督裏因信稱義而言。我所說的乃是一種自願的高舉神,適當的把他放在管理我們的位置上,把我們整個人放在俯伏敬拜的位置上,達到創造者之間正常的關係。

  什麽時候我們決心高舉神在我們之上,就從世俗的行列中走出來,我們會發覺自己與世俗的生活很不調和,越是我們走向成聖之路,越不調和。我們會有一個新的觀點,一種不同的心理感覺,同時會有一種新的力量,它所表現的巨大變化與複興,會使我們大大驚異。

  由於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恢複,直接造成我們與世界的決裂,因為世上已墮落的人們並不榮耀神。成千上萬的人奉神的名聚集,這是不錯的,而且也對神表示了一點尊敬,但是稍微一試驗主可以看出,神真正被人尊重的委實太少。讓我們用“誰居首位”的問題試驗一下,神在人心中的真正地位,就立刻顯明出來。若人要作一次的選擇,神和錢財,神和人,神和個人誌向,神和自己,神和人的愛,每一次神要屈居較次的地位,其他的東西都被放在神之上。不管他如何否認,在人的一生中,日複一日,他的選擇確實是如此。

  “願你被高舉”,這是成聖經驗中的秘訣。這是一把小小的鑰匙,可以開啟貯滿豐富恩典的大門。這該是人裏麵生命的中心,一個追求神的人口唱心和不斷地說:“願你被高舉。”許多小問題便都迎刃而解,他的基督徒生命再不似以前那樣混雜,並且趨於單純。籍著他的意誌的鍛煉,他走上正軌,而且在這一條正軌上,如同有一位自動的舵手在帶領著他。若是被一陣逆風吹離軌道,他會因心靈中有一種隱秘的傾向要再次轉回,聖靈暗中的幫助他,並且“星宿……從其軌道……”(
士 5:20)為他爭戰。他找到了生命問題的中心,其他的一切問題都照此安排而行。

  人不要以為把一切都轉讓給神,會使他失去人間的尊貴。他如此做,並不減低他為人的地位,他恢複本來照著神的形像造出來的人的模樣。人的最大羞辱,乃是道德倫理的錯亂,和反常地侵奪神的寶座。他一交還所竊奪的寶座,就會再得榮耀。他高舉神在一切之上的時候,也高舉了自己。

  不願順服別人的意思的人,該記住主耶穌的話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約 8:34)犯罪的人自誇他是獨立自由的,卻完全不知道,他事實上是在轄製眾人的罪惡權勢之下的一個頂懦弱的奴仆。凡歸服基督的人,是脫離一位殘暴的壓迫者,而另外找到了一位仁慈的主人,他的軛是容易的,他的擔子是輕省的。

  我們既是照神的形像被造的人,本當把神作為我們的一切。神原先是我們的居所,每當我們的心回到那古老而美麗的住處,便會覺得舒服無比。

  我希望人都認識神,知道神居一切之上是理所當然的,他應當保有那最高的位置。我們奪取了應屬於他的位置的時候,整個生活規律都會脫節,沒有別的法子能夠糾正這種脫節的生活,隻有等到我們下了最大的決心說,神應當被高舉在一切之上,問題才得解決。

  有一次神對以色列的一個祭司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
撒上 2:30)雖然年代過去,宗教的規條數經變易,這一條天國的古老定律,到今天仍無改變。全部聖經和每一頁曆史,都在說明使這一條定律永存不變的原理:“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 12:26)這是耶穌說的,他把舊約和新約連在一起,同時把他對待人的一貫原則宣示出來。

  有時觀察一件不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看它的反麵。以利和他的兒子隻須遵守所立的約,一生尊重神,就可以得到祭司的職分,但他們卻沒有遵守,所以神差遣撒母耳宣布事情的結局。雖然以利事前不知道,但是這個定律一直在暗中發生效力,現在宣告結局的時候來到了,何弗尼和非尼哈兩位墮落的祭司在戰陣上死了,非尼哈的妻在生產的時候死去,以色列人在敵人麵前逃跑,神的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年老的以利從他的位上跌倒,折斷頸項而死。這一連串可怖的慘劇,連著發生,都是由於以利不尊重神的緣故。

  現在再照此原則去看,聖經中幾乎任何一個在一生中誠實地榮耀過神的人,神對他們都是不計較軟弱,不重視失敗,而把說不盡的恩典傾賜下來。例如亞伯拉罕、雅各、大衛、但以理、以利亞,或任何一個你所要舉出的人物,他們所得的榮耀,如同種子有百倍的收成一樣。屬於神的人,他的心把神高舉在一切之上;神悅納他的心意,也照樣地把他高興起來,使那人不同的不是他的完全,乃是他那種歸給神的意念。

  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這個原則更顯得單純而且完全。他降為人子的時候,自己謙卑下來,把一切榮耀都歸給在天上的父。他並不求自己的榮耀,隻求差他來的父神的榮耀,有一次他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麽。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
約 8:54)驕傲的法利賽人離這個原則太遠了,以致不了解這個舍棄自己而榮耀神的主,耶穌對他們說:“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約 8:49)

  耶穌還有一種說法,是最令人紮心的,就是他用問話的方式說出一句話來:“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約 5:44) 若我對於這句話的了解不錯,主耶穌在此提出一個叫警惕的道理,就是人若求人中間來的榮耀,就不能相信神。是否這就是造成不信的罪的根源呢?人通常說造成不信是因為理智上的困難,其實隻是掩飾真正的原因的煙幕而已。這種貪圖從人來的榮耀的心,叫人變成法利賽人,這就是隱藏在宗教徒心中的自義,和空洞的崇拜背後的秘密。我相信可能就是這樣,為了沒有把神放在應該屬於他的地位,使人整個生活的常軌破壞了。我們不高舉神而高舉了自己,因此咒詛就跟著臨到我們。

  我們渴望得著神的時候,要常常記住,神也是一樣的渴望,他的渴望特別是對那些願意一次完全高舉神在一切之上的人,這些人在神看來,比地上或海上一切財寶都可貴。在他們裏麵神有一個地方,可以籍著基督耶穌把超載一切的慈愛向他們顯現出來。神可以無攔阻地與他們同行,神對著他們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自由運行。

  這樣說來,還有一事必須當心,就是我們會想先把理智說服,然後讓神得著我們的心。讓神居於一切之上並不是容易的事,理智可能同意如此做,但是卻不允許意誌去實行。當腦子裏想要跑到前頭去榮耀神,意誌卻落後在後麵跟不上去,那樣會使人的心不知要分散到什麽程度,所以整個人必須先下決心,然後心靈才覺得滿足。神要得著我們的一切,而且他若未整個的得著我們,他就不停止工作,單單是一部分被神得著是不夠的。

  讓我們好好的為這事禱告,俯伏在神腳前,叫我們的心和口完全一致。凡是用這樣誠實的態度向神禱告的人,都不必再長久等待神悅納的憑據。神要在他仆人眼前揭開他的榮耀給他看,他要賜下他的一切珍寶,任他自由使用,因為他知道把榮耀賜給完全奉獻的人,是最妥當的。

  禱告:神啊!讓我的心高舉你,在我一切所有之上,隻要你在我生命中得榮耀,地上任何財寶都不足以令我珍愛。讓我的心高舉你,超過我一切的友誼。我立定主意,你必須在一切之上,即使因此遭人厭棄,成為地上一個孤單的人,也是我所情願的。讓我的心高舉你,在我一切安慰之上,即使會使我失去肉身的慰籍,和要背負沉重的十字架,我也要守住在你麵前所立的誓約。讓我的心高舉你,在我一切榮耀之上。求你使我渴望得你的喜悅,即或是令我降為卑微,和我的名字被人如夢一般地忘掉。我的主啊!求你在我裏麵興起。求你站在當得榮耀的地位,在我的意誌、我的好惡、我的家庭、我的健康,甚至我的生命之上。讓我衰微,使你興旺,讓我降低,使你升高。求你騎在我的身軀上,如同騎著當日進入耶路撒冷那匹小小的驢駒,讓我聽見孩子們向你的歡呼:“高高在上和散那。”(
太 21:9)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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