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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象征 第十三節 風

(2006-10-31 15:04:38) 下一個




所謂「象征」,就是用具體的事物來比擬抽象的事物,使其意義更淺顯而容易明白。例如:以「白衣」比擬聖潔(啟三4),以「十字架」比擬舍己(太十六24),以「杖」比擬權柄(出四17、20;民廿四17)等,都是象征的描寫法。這象征所表示的意義,往往比用文字所形容的還透徹,所以說它是最經濟的文學手段並不是過言;或許為此,神才選取了這方式來表明那奧秘的事物,使我們藉以領悟因語文窮乏而難於明白的真理吧?在聖經上,神用以表明聖靈的各種品格和功用之象征的,一共有十四種。
茲分述如下:


鴿子甘露江河雲柱火柱七眼





第十三節 風





「風」一字,希伯來原作〝ruach〞,希臘原文作〝pneuma〞;在字麵上的意思是「風」、「氣息」、「空氣」。聖經上用這個字來象徵聖靈的,共有三次:第一次見於以西結書卅七章5~10節,國語和合譯本作「風」和「氣息」,日譯口語體作「氣息」;第二次見於約翰福音三章8節,國語和合譯本作「風」,呂氏譯本註明「與靈字同字」;第三次見於使徒行傳二章2節,國語和合譯本的翻譯和呂氏譯本的附註,都與第二次相同。

「主對我說:『人子啊,你要發預言,向風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啊,要從四方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結卅七9~10)。

在舊約聖經中,這是以風象徵聖靈的唯一的記載。神藉著以西結行這件異象性的神蹟,乃在乎表徵聖靈有叫死人復活的權能,所以到了14節就清楚的說:「我必將我的靈(神的靈)放在你們裏麵,你們就要活了。」保羅也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

主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風不僅能任意吹來吹去,毫不受拘束;並且是看不見,捉不到的。主耶穌以風為聖靈的象徵,將兩者相提並論,乃在乎藉此說明聖靈的特性和作為的神秘。這個象徵,到了五旬節聖靈大降臨之時,就依照字句彰顯出來了。「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徒二2、4)。

狂風大作的時候,幾乎沒有一件東西能抵擋它的威力;但微風輕輕吹來之時,卻能給人難以言喻的快感。以風為聖靈的象徵,正可表徵聖靈強大的力量和威嚴,以及溫柔和恩慈。

風能掃淨一切的沙塵,使大地頓時顯出新的氣象。聖靈也能掃淨我們心裏的沙塵和汙穢,使我們更新(多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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