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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係列講座-- 第十五講 《八福》(上)

(2006-06-13 09:07:42) 下一個
馬 太 福 音
信息:維保羅Pastor Paul Viggiano
根據錄音整理、翻譯:王兆豐
(2004年)

第十五講 《八福》(上)
《馬太福音》5:1-12

一、前言

  在下麵的幾個禮拜裏,我們要來查考主耶穌的登山寶訓,有人說這是耶穌所講的最好的一篇道。

  馬太5:1~12“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心稱為神的兒子。因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注:中文和合本譯為“虛心的”應譯作“靈裏貧窮的”, “有福了”更好的翻譯應該是“蒙福了”]

  “父啊,求您使我們有一雙耳朵,有一顆心來認真傾聽我們救主的話,聽他的道。願他的話進入我們的靈魂,我們奉他的名求,阿門。”

  美國的獨立宣言上說,每一個人都具有他們的創造主所賦予的,不可剝奪的權力——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這句話的原文裏是追求財富的權力,後來改成了追求幸福的權力。假如你能聽到我的聲音,那麽你是有生命的,所有的人至少在某些程度上具有自由,既使不是政治上的自由,也有心理上、思想上、做決定上的自由。當然,在西方我們具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我們把政治上、思想上、信仰上的況自由看作是理所當然的。既使我們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有了生命和自由,那麽我們該如何來追求幸福呢?對此,獨立宣言沒有給出忠告,它說你有自由,你的創造主賦予了你這些自由,但它卻沒有告訴我們人應當如何追求幸福,追求幸福可以耗盡人的一生。

  人們用時間、財力、創造性竭盡全力地去追求幸福,這本來無可非議。誰不想要幸福呢?或許當代的搖滾樂詩人說到了點子上:“假如這能使你幸福,那你怎麽仍然憂愁滿麵?”

  不管怎麽說,對此基督徒不應感到吃驚。看到世界上的人拚命追求,但卻得不到,這是沒有什麽可以奇怪的。耶穌教導的世界觀與常人的背道而馳。他教導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失去自己的生命;想要在先的必須在後。他一直在教導這些令人難以理解的道理。現在,耶穌在這篇最偉大的講道裏開始教導一係列關於這種與人之常情相反的東西。這個世界說,有錢的人有福了;耶穌說,貧窮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裏說的是靈裏的貧窮,但路加福音裏說的就是窮人。耶穌將要教導我們怎麽才算真正蒙福,他在這裏九次提到“有福了”。他指的就是真正的幸福。

  伴隨著幸福的這些特征是基督國度真正的成員身上的性格特征。八福從頭到尾都有“天國” 這個詞,因此他所指的就是神國真正子民身上所具有的特征。這些特征不能為人贏得子民的身份,而是體現出他們的身份。這點非常重要,當耶穌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他們必蒙憐恤,而不是必“贏得”憐恤。

  當我對孩子說,假如他們表現好的話,我會帶他們去迪斯尼樂園。但並不意味著他們掙得或贏得了此權力。他們仍然要完全依靠我來付門票。假如他們以為自己表現好得可以讓門口檢票的人對他們說“歡迎光臨,請進請進”的話,那麽他們可就完全搞錯了。我們必須牢記,人進入基督的國與他們的行為沒有絲毫的關係,我們會討論行為,但行為與進入神的國之間沒有一點兒聯係。當耶穌說,靈裏貧窮的人蒙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他沒有說這是一種因果關係,希望你們能夠理解我所說的,靠好行為掙得、贏得與人應當如何行不是一回事。

  這篇講道應該提醒讀者,不是讓他們來看自己的道德水平有多高,而是讓他們來省查一下看自己有信心沒有。你讀這篇講道的時候,應該問自己:“我是否與此國度有份?”保羅教導說:“你們總要自己省查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

  所沒有說他們因為自己練出了一種靈裏的貧窮態度,因此就得以進入神的國。他隻是說明在神國裏的人是一種什麽樣的人,這裏他根本沒有談到他們是怎樣獲得或如何具備這種特征的。我以這不是一篇叫人加倍努力的道,當然加倍努力沒有錯,耶穌也的確要求我們竭力。但我認為這裏的上、下文指的更多的是,這些是基督國度成員的性格特征。因為宗教領袖和那些受他們影響的人,把人的行為與能否進入神的國聯係在一起,這是極大的錯誤。事實上這也是耶穌整個事工中一直強調、一直對付的。因為宗教領袖們不明白神的國究競是怎麽回事。耶穌是在向眾人作解釋,假如一個人發現自己身上完全沒有這些特征,坦白地說,你靠自己拚命努力是無濟於事的。你必須要象那個稅吏一樣,伏在神麵前呼求:“神啊,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加18:13)。假如你讀了這篇講道,看到自己原來與神的國相去十萬八千裏,假如你暗自立下決心要努力來做到這些,那麽到頭來你就會發現非常失望,(我再說明一下,我們努力是應當的)。讓我以自己與主同行,一直在努力的三十年經曆來告訴你一下,我越努力,發現自己越糟糕,若靠自己的道德品行,你永遠都不會與神和好。假如說隨著我們的成長,神賜給我們思考、辨別能力的話,那麽我們對自己的道德品行會越來越不安而不是越來越滿足。不過讓我再加上一句:假如我們在自己身上發現有一點兒這些特征的話,我們就應當更加追求(彼得後書1:5~11)。上麵我所說的不是叫你們懶惰、不去努力。耶穌講這篇道是要求聽見的人要去遵守。

  聽了這些之後,希望你們不要產生困惑。耶穌的這段教導的確容易引起我們的困惑,後來他又說,你們的義若不超過法利賽人的義,就不能進天國,後麵他會教導說,“你們聽到說……”他會提到律法和義。讓我們很快地來再看一下聖經中三種論到人的義。

  第一是人的自然的義。這是人沒有認識到他們需要基督的光景下所做的最好的事,就如我們在士師記中讀到了“人按自己眼裏看為正的行”(士師21:25),不是按他們眼裏看為錯的事,而是他們自己認為是對的事。我們的那些行為很好,道德很不錯的鄰居就是這樣的人。但我們從以賽亞書中知道,這種義是汙穢的衣裳(以64:6)。這種義也是法利賽人的義(馬太5:20),是外在的義,當然這裏可能有一定的敬虔,一定的德性,他們也知道倫理道德,但行這種義的人決不會說“我如此行是為了討神的喜悅”。這是一種沒有神的義。神不會看這種義,因為這種義在神麵前隻不過是汙穢。神決不看中行這種義的人。因此,我們把這稱為自然的義。

  第二種是我們稱為算作為人的(imputed)基督的義,為什麽這麽說?這是聖經的定義。這種義與一個人的實際行為毫無關係,是基督將他的義白白地算作人身上的義。事實上,這是一個財務結帳上的專用詞。是算作在我們帳上的,就好比我作了個決定,到銀行去把一千萬元錢劃到你的帳上,你坐在這裏什麽也沒做,一瞬間成了千萬富翁。這就是基督白白算作為人的義。這義隻與他的行為有關,與你的行為無關。其結果,因為他的義,我們的罪被神赦免,無罪釋放了。神這位審判官把錘子砸下,說,我看見你的時候,我看見的是基督的血、基督的義,你被宣告無罪釋放了。你與神合好了,我的朋友們,這就是福音。福音是:耶穌死了,為罪人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我什麽貢獻也沒做,白白地得到了永生。

  第三種是就是永遠伴隨著白白算作為人身上的義而產生出來的義,我們也可把它稱為基督加在我們身上的義(imparted)。神接納了我們之後,又哺養我們,將我們改變成他自己的樣式(羅馬8:29),或者我們可以從領養孩子一事上來理解。你可以來看一看那對夫婦:被領養的孩子與領養手續和過程毫無關係。這對父母必須先與領養機構谘詢、討論,開始辦理領養手續,最後他們必須說,好,我們決定領養這個(或這幾個)孩子。我們決心愛他們,於是他們簽了字,他們成為了孩子的父母。孩子(們)在屋子裏跑來跑去,什麽也沒有做。領養或接納之後,接下來的是成聖。他們把孩子帶回家,給他們衣服穿,給他們食物吃,他們愛孩子,給他們起名字,將他們扶養長大。這就是加給他們的義,這就是你能從孩子們身上看到父母特征的開始,這也是我們做父母的人在教會裏看著這些小孩跑來跑去時,會想到的一個問題:不知他們在家時的表現是怎樣的?這也就是成聖的過程。神使我們白白地成為他國度的成員之後,就開始訓練我們成為好公民。

  那些隻具備第一種義的人,無論你作多大努力,你所追求的義在神麵前都是汙穢。他們必須求告神的名而得救,必須蒙神的恩典,通過信基督接受那白白算作為他們的義。但在耶穌所講的這整篇道中,有一點很重要:當我們正確學習、理解基督徒行為的時候,不應當把加給我們的義與算作為我們的義人為地分割開來,兩者應該永遠都在一起。假如我說自己已經被算作為義,但卻沒有加給我們的義,我的言行和不信的外邦人毫無差別,那麽我很可能根本就沒有算作為義的義。這就象一枚鎳幣,一麵是頭像,一麵是麵值,兩者總是共存的。假如我們努力追求謙卑,(讓我來問一句,這是算作為義呢?還是加在我們身上的義呢?)這當然是加在身上的義,因為這是我努力在做的事,假如我這麽做的話,那麽我就一直要牢記我這樣的行為是因著神白白算作我為義的自然而然的結果。

  讓我用主耶穌舉過的例子來說明這一點。我們被神從一棵原來自然而然結壞果子的壞樹變成了一棵健康的好樹,這好樹必然會結出好果子來(馬太7:18)。但我們都知道我自己是不能把自己變成一棵好樹的,按我自然的本性是一棵壞樹,直到神改變我,把我變成一棵好樹我才能結出好果子來。因此,果子是加在我們身上的義,但從壞樹變成好樹則是算作為義,是神的作為,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我們必須理解。並且我們知道神的話能夠使果子成為大豐收。因此,讓我們一起來查考基督徒,也就是神國的真正成員所應該具有的,應當追求的這些品格特征。讓我們也來了解隨著這些品格特征而來的祝福。“……的人蒙福了,他們必得……。”也就是說,神所加在他身上義的人會蒙何等的祝福。你們是否懂得了這裏的順序關係?這裏的順序是: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神因著他的恩典,把基督的義白白地算作為我們的義,又加在我們身上,使我們有了上述品格特征所表現出來的義,又因這品格特征而祝福我們。

  我的這段開場白是長了一點,但我希望通過這段長長的序言,我們可以更深地來理解,更珍惜我們救主的這些話。因為我們需要來理解耶穌的話,因為耶穌決非不知道保羅後來會論到的因信稱義,白白算作為義,在聖經的其它地方我們也學到耶穌的同樣教導。登山寶訓的整篇道談到的都是律法,因此,當耶穌在論到律法的時候,他當然知道人得救靠的不是遵行律法。人得救是因為他遵行了律法,並且他將他的義白白地算作為那些因著神的恩典求告他名的人。所以,當我讀耶穌的這些教導時,首先我不會以為我必須合格才能得救。第二我也不會認為現在我知道我隻需要被算作為義就夠了,可以對耶穌的教導置若網聞,我不需要努力了,現在有很多人就是這樣教導人的。他們說,對於基督徒來說,律法的唯一功用就是叫我們知罪,律法不是基督徒的行為準則。我認為這是非常錯誤的教導,耶穌在後麵也會論到這一點。

二. 蒙福的人

  耶穌九次以“蒙福了”開始宣告他的聲明。這個詞所指的是一種超然的幸福,是超過人的努力,超越人間之愛,超越死亡的幸福,它超越一切。這是一種你無法改變的幸福,它不是那種僅僅投我們肉體所好的、眼前的、短暫的幸福。這是因著神重造我們靈魂而來的,內心的幸福。不是說,假如我能得到那輛新車,我就會很高興了的那種幸福。我記得第一次買新車是1989年,是一輛白色的車,當時我很高興。我們住的地方離海邊很近,不久之後我就發現車身上出了鏽痕,我馬上打電話給車行問這是怎麽回事,他們對我說,你住在海邊,車子當然鏽得快啦。於是我的快樂就不再了。耶穌所說的幸福非但是不隨環境、時間而變的,它也改變我們的靈魂。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中談到了這一點:“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麽兒情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立比4:11)

  假如我的車子鏽了,我會知足。保羅當然知道,我們也應當知道,我活著是為了基督,死了就是大利。使徒保羅的幸福、知足和他的蒙福不會被任何東西所改變,這應當是基督徒的目標。

  那麽,誰能蒙受這種祝福?誰會擁有這樣的幸福?耶穌說:“靈裏貧窮的人蒙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神的國。”(馬太5:3)

  要說與人之常情相背的話,這裏所說的就正好是你想要感到幸福愉快的反麵。“靈裏貧窮”?我要的是靈裏富足!

  屬靈在我們這個時代達到了空前的高度,人人都很屬靈,有人自誇說“我是一個很屬靈的人(Spiritual),或者也可譯作:我是個很講思想境界、精神麵貌的人。我不必去教會,不相信那種有組織的宗教信仰(注:指的是基督教信仰),但我是個很屬靈的人”。

  蒙福的人不是因為自己的屬靈狀況而是因為進入了神的國。耶穌說,承認天國的人不是靈裏富足的人,正相反,討飯的人才在基督的桌上得吃的。進入神國、承受天國的是那些省查自己的靈魂,知道自己絕望光景的人,而不是那些滿足於自己屬靈狀況的人。我們在啟示錄裏讀到,老底嘉教會的人對他們的狀況感到很滿足。但耶穌提醒他們,若按照他們的信心狀況,他要把他們吐出去,這是為什麽?“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示錄3:17)這是個大問題,或許你會說,“我可不是這種人,這句話是對非基督徒說的。”但我要提醒你一下,這封不是寫給羅馬外邦人的信,它是寫給教會的。所以,我們必須十分小心,不要以為自己已經在基督徒生活上得勝了。我認為,我們每次來到主的桌前掰餅喝杯的時候,必須意識到我們是乞丐,需要神滿有恩典供應給我們的食物。當我們對自己屬靈狀況感到滿足的時候,我們就走錯了方向。使徒保羅可不是這樣的,他成為基督徒後,隨著他的成長,他並未因自己的屬靈狀況或自己的言行而自滿,他越來越認識到自己是罪人中的罪愧。

  基督國度的成員不是大搖大擺、高視闊步,而是在神麵前低頭。從成熟的角度上說,我們應該認識到的,不是自己的行為是否變得高尚,這倒不是我們不想有好行為,不願意為人高尚,而是認識自己的靈魂實在是處在一種糟糕透頂的狀況。既使是蒙重生的基督徒,在我們的行為上、道德上,我們是何等需要救主耶穌啊!

  耶穌接著教導說:“哀慟的人蒙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5:4)我們都知道,哀慟的人為失去親人而悲哀。我們所盼望的喜樂必須先經過哀慟。“哀慟的人蒙福了。”哀慟是通往安慰之路。毫無疑問,基督戰勝死亡的勝利能夠戰勝一切痛苦,包括失去親人的哀痛。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基督所說的哀慟超過了身體死亡帶來的悲痛。這不僅僅是說,我失去了親人,極其悲痛,神會叫我愉快起來。(我失去過最親愛的人)我的確盼望那將來最大的安慰,但這不是耶穌在這裏所教導的,這裏所說的哀慟與我們剛才所說的,我們自己絕望的屬靈光景有關。我在靈裏是貧窮的,我為自己的屬靈光景而哀慟。讓我們來聽從、跟隨耶穌的教導。以賽亞經曆了這種哀慟,當他看到萬軍之耶和華神的時候,他哀哭到:“我有禍了!我要滅亡了!因為我是個嘴唇不潔淨的人,我住在嘴唇不潔淨的民中。”(以賽亞6:5)

  這就是哀慟。他看著神說,我有禍了!請注意,以賽亞不僅為他自己哀慟,也為周圍的人哀慟,我們有禍了!

  詩篇119篇的作者說:“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遵守你的律法。”(詩119:136)

  請看一看我們的社會吧,上個禮拜我們討論了關於獸的印記,關於6是人的數字(注:啟示錄),是人的努力。我們國家參議院、眾議院所發生的事,我們立法機構發生的事,都是6,都是人做的事,除非我們在7,在神的麵前跪下,我們的國家是不可能蒙福的。人的努力、人的創新總是離不開6,6永遠不會變成7。

  作為基督國度的人,聽到這些關於墮落、同性戀、離婚的事我們實在應該感到悲哀。

  但事實上,這些事並沒有引起我們多大的悲哀,因為我們生活在安逸之中,隻有當火燒到你腳下的時候,當這些事直接影響到你家人的時候,你才會行動起來。就象癌症,你對它無動於衷,直到你的家人得了癌死了,你才會開始向抗癌基金會捐贈。

  這種做法不是我們有信心的表現,我們應該行動起來,因為神要求我們這樣做。我們應該為自己、為周圍的屬靈狀況悲哀,但這不該是一個令人感到哀痛的無底洞。我們不應該一直哭喪著臉,整天談論那些負麵的事情,抱怨事情有多糟糕,我們知道,我們有一個得安慰的應許:慟的人蒙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基督必要來幫助哀慟的人。從最高的意義上說,生活在基督國裏的人知道,死亡——今世的和永生的,身體的和靈性的,都終將變為生命,所有的眼淚都會被擦幹(啟示錄21:4)。

  “溫柔的人蒙福了,因為他們必得承受地土。”(馬太5:5)

  希臘原文中“溫柔”這個字很難翻譯成英文(注:中文裏恐怕也找不到這個詞)。我們把它翻譯成“溫柔”,但這不是它的真正含意,真正的“溫柔”是人承認神的全權。神學家凡納斯作了如下的定義:

  “溫柔是人心靈裏的態度,它叫我們承認接受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一切安排都為美善,它使我們決不與神爭辯或抵擋。”

  溫柔是我們的知足,因為我們的神是全權的神,他不是僅僅允許萬事的發生,他預定萬事的發生。耶穌就是萬軍之神,他稱自己是溫柔的(馬太11:29)。

  凡納斯接著解釋說:“我們必須清楚地知道,主自己所表現出來的,也命令基督徒所應當學習的溫柔是能力的果子。一般人以為,誰若謙卑,那是因為他無能。但主之所以‘謙卑’是因為他擁有神無限的權能。溫柔與固執己見、個人利益正好相反。它是人心靈裏、精神上的平靜安穩,它能叫人不卑不亢,原因很簡單,因為溫柔與自我毫無關係。”

  “我不必擔心,一切問題都能解決”。用今天的話說,我不必去打拚,這裏有一個不很恰當的例子,但我還是想要引用一下。我認識一對沙灘雙人排球賽有史以來最傑出的運動員,倆人的配合簡直是無懈可擊。他們創下的贏球記錄至今仍未被打破。我記得觀看他們的比賽,都有點令人無新鮮感。但我印象特別深的是,他們倆在比賽場上的態度,別的運動員在比賽中總是會自己的隊友一起或擊掌或喊叫,為的是要鼓起鬥誌,可他倆看上去總是無動於衷。有一次,比賽到了關鍵時刻,對方叫暫停後就在哪裏緊張地商討下一步戰術。可這倆人卻原封不動地站在那裏,甚至相互之間看都不看一眼。他們等著很有把握地要吃掉對方。你們假如所聽出我想要說的就知道,他們之所以能那樣,是因為他們知道一定會贏,不需要打氣鼓勁。我想這或許從一定角度說,可以用來解釋“溫柔”這個字,我們知道無論發生什麽事,我們的神永遠在掌權作主。正如耶穌所說,假如我要求一下的話,神就會差遣十二營天使來。雖然這不是神的計劃,但他當然能這樣做。

  這裏教導我們說,溫柔的人必能承受地土。對此我們可能會有些問題,這裏說的地土僅僅是指天上嗎?有人是這樣解釋的,可我認為不是。前麵我們已經討論過,神的國開始時很小,後來在曆史中會越來越大。它從以色列開始,我們在以賽亞書二十六章裏已經學到,“疆界必會擴展”。記不記得但以理所說的石頭會打碎那大像、最後要遍滿全地?以西結告訴我們那水會變得越來越大,不可阻擋?耶穌在比喻中說天國會芥萊種,象麵酵那樣成長、壯大?因此,我的理解是,聖經中提到地的時候就如迦南地,是預表將來的天堂。但同時神的國從小到大,必要履蓋大地,這裏有一個成聖的過程。記不記得上個禮拜我們討論過,這個世界的國最終都要成為基督這位大君王的國。“你們為了我的原故離開父母家人的無不在今世得十倍在來世得百倍的。”基督說不但在來世也有今世的,所以我們應該從我們個人成聖過程的角度來理解,他拯救了你,又使你成聖。當然,你的成聖是有限度的,但他決不隻是救了你就隨你自己去了。同樣,神對全地也是這樣,他的國度在地上既有永恒的也有曆史的意義。所以說,地土在一定程度上說是預表天堂,但我們不能說它隻單單代表天堂。

  另外一個難點是,這個應許是否說假如我今天溫柔了,明天就必承受地土嗎?我費了那麽大的努力學溫柔,為什麽在地上隻有擁有那麽一點點東西呢?假如我們總是按我們的眼光把神的應許都看作是即刻的、針對個人的,那就錯了,這一點我們也應該了解。今天早上我讀了十誡,“孝敬父母,你在地上的日子得以長久。”

  保羅說這是第一個帶應許的誡命,你可以活得長久。那麽,假如一個小孩意外地夭折,那麽是否就證明他不尊敬父母?不。我認為這條誡命是應許說,在一個孝敬父母的社會裏,總的來說人的奉命會比一個羞父殺母、違抗權威的社會裏長。

  上述的這種錯誤理解,犯了一個把一般概念分割成為個體概念這樣一種邏輯錯誤。舉個例子,很多人說“我愛美國”。這是否就是說他們愛每一個美國人?不。這就是犯了分割的錯誤。我可以假設說,“我愛美國,但我並不一定要愛你。相反,正因為我愛美國,所以我才不喜歡你。”這句話非但沒有矛盾,並且是前後一致的。因為有的美國人專門和美國作對,但他仍然是美國人。

  我很同意司普羅說的一句話:

  “今天我們在神學上最大的障礙不是不懂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而是不懂邏輯學的概念。”

  當我們讀到約翰福音3:15節“神愛世人”,若把這句話理解成“既然神愛世人,那麽神就必定愛世上的每一個人”,我們就犯了上述的邏輯錯誤。當然我們並不能僅從這一點上全麵地來理解這段經文,但你不能把聖經裏一句對著整體說的話應用到每一個人身上。假如我蓋一棟樓用的都是方形的磚,難道這棟樓房就一定是方形的嗎?若一棟房子是圓形的,難道所用的磚就都是圓形的嗎?不。我們不能這麽理解,聖經說你要教導孩子,好叫他到老都不偏離。這是否就意味著,所有受到良好教導的孩子到老都不會偏離?事實顯然不是這樣。我們剛才學到的這個應許也是這樣,一個人人都尊敬父母的社會就會比較安定,在各方麵都會比較好,人們就不會酒後駕車、超車,和做其它傷害人命的事,那麽意外死亡就會少些。這是否就是說事故就不再發生了?當然不是,但發生的就會少些。

  所以我們應當正確地來理解耶穌的教導,他說我有一個國度,這些是我國度成員的性格特征,具有這些性格特征的成員必蒙福、必得勝。

  耶穌教導的是,那些專製暴君的名聲和權力都是短暫的,唯有那些神國度裏謙卑的人才是最終會得勝的,既在曆史中也在永恒裏。今天我們就講到這裏,下個禮拜我們會接著討論八福。

讓我們一起禱告:

  父神啊,我們禱告求您通過聖靈賜給我們一顆心,叫我們省查自己,看我們是否是您國度的公民。若不是,我們求您叫我們活過來,打開我們的眼睛和耳朵,好叫我們相信您。而不是靠自己的肉體以為我們可以憑自己的行為、自己的道德被神接納。願我們認清自己的可悲光景,求告您永遠喜悅、完全公義的那一位。父啊,假如你看到我們身上表現出一點這些性格特征的話,求您使它們漸漸成長,好叫我們更加謙卑、更認識到自己的可憐光景。叫我們更加依靠基督的十字架,同時也為自己的一切不討你喜悅的東西悔改。父啊,願您的國降臨,願您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父啊,求您使用我們,就如以賽亞所說,我們在這裏,請差遣我們,讓我們成為您國度的大使。奉基督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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