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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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中的雅歌-黃迦勒解經欣賞-第三章 (推薦)

(2006-05-09 17:30:21) 下一個






壹、內容綱要
 
【愛的重聚】
 一、愛的尋找:
  1.書拉密女──在床上尋找(1節)
  2.書拉密女──到城中遊行尋找(2~3節)
  3.書拉密女──尋見心所愛的(4節)
  4.所羅門王──囑咐旁人不要驚動她(5節)
 二、愛的結合:
  1.旁白──迎娶的華轎從曠野上來(6~10節)
  2.旁白──看見所羅門王頭戴婚冕(11節)
 
貳、逐節詳解
 
【歌三1】「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

 ﹝文意批注﹞一至四節描寫女子夜臥在床,想念她的心上人,卻見不到他,於是出去找尋,向看更的人探詢,誰知心上人就在附近,於是攜他回家。
 「夜間,」(原文複數)沒有白晝事物來分心,可以癡想心事。
 ﹝靈意批注﹞她留戀於在主裏安息(「臥在床上」)的經曆,卻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屬靈的黑夜。因此她開始警覺到不能像已往一樣,享受與主交通的甜美,以為失去了主。
 ﹝話中之光﹞(一)主的同在,有時是明顯的,有時是隱藏的;但無論如何,祂是「以馬內利」,祂永不離棄我們。
 (二)主有時會使我們在感覺上,好象是收回了祂的同在,目的為要叫我們經曆孤單的痛苦,免得我們不知珍惜祂的同在。
 
【歌三2】「我說:我要起來,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

 ﹝原文字義﹞「遊行城中」走遍全城;「街市」街頭巷尾;「寬闊處」廣場。
 ﹝靈意批注﹞「我說:我要起來,」這是對主兩次呼召她『起來』(二10,13)的答應,但是這個答應,在時間上不對,在動機上也不美。
 「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城』指神子民聚集的所在;『街市上』和『寬闊處』指神子民藉以交通蒙恩的方法。她到一切屬天的人、事、物中,用盡一切蒙恩的方法,去尋求主的同在。
 ﹝話中之光﹞(一)能夠感覺到主的同在,實在美好,千萬不要以為失去主的同在不太要緊。
 (二)參加聚會,與眾聖徒一起追求主,是一件對的事,是一件好的事;但我們若流於形式,就沒有多大的助益。
 
【歌三3】「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我問他們,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

 ﹝靈意批注﹞「城中巡邏看守的人,」指教會中被神托付,看守信徒靈魂的人(來十三17)。她求助於屬靈較有長進的人,好象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話中之光﹞(一)教會中那些靈命較長進的人,頂多隻能在客觀上幫助我們追求主,但主觀上還得我們自己去尋求。
 (二)有些傳道人不能帶領別人到主麵前,因為他們自己根本不認識主,甚至很有可能他們之中有的人從未真正遇見主。
 
【歌三4】「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

 ﹝背景批注﹞「母家,」是當時情人們談論婚事的地方。
 ﹝文意批注﹞「到懷我者的內室,」到我母親家中。
 ﹝靈意批注﹞「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從前她靠自己,後靠別人,似乎絕望了,主才來向她顯現。主並沒有離棄尋求祂的人(詩九10),祂是在等候適當的時機。
 「我拉住他,不容他走,」她還是沒有學會信心的功課,不懂得用信心持守一切,而想用自己的力量,來拉住主,難怪在第五章裏再一次失去主明顯的同在(歌五6)。
 「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信徒是聖靈重生的,聖靈就住在我們的心裏、靈裏,所以『母家』指我們的心;『懷我者的內室』指我們的靈。這裏她是用心靈好好享受這一刻主的同在。
 ﹝話中之光﹞(一)她是在離開人們時,才遇見她的良人的;在許多屬靈的事上,別的弟兄姊妹也許可以幫助我們,惟獨遇見主這件事,沒有別人能幫助我們,必須我們自己去尋找。
 (二)一個人要得著主,必須去單獨與主同在。
 (三)信徒所能拉住主的,就是信心、愛心和順服的心。
 
【歌三5】「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她自己情願。」

 ﹝靈意批注﹞主還是特別指著那班胡塗熱心的信徒說的。主不願別人來激動她,因為她已受了夠多的試煉和對付。主仍要讓她休息一段時間,等她自動的再起來尋求(歌二7)。
 
【歌三6】「那從曠野上來,形狀如煙柱,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熏的,是誰呢?」

 ﹝文意批注﹞六至十節這一段是藉第三者旁觀的口吻,說出王迎親的盛況。迎接新婦的路上,香料燃燒的煙氣冉冉上升,狀如煙柱。婚禮進行時的儀仗隊中有武士參加。喜轎以堅實的木料和金、銀製造,華貴輝煌。
 「曠野,」尚未開墾但有季節性的草原。
 「煙,」焚香所冒的煙。
 「商人,」表明香粉是舶來品。
 ﹝靈意批注﹞「那從曠野上來,」『曠野』是流蕩的地方(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裏流蕩了四十年)。這裏指她已一步一步的脫離了流蕩的生活。在這之前,可能有一段不短的時間,她在主的手中被加工與變化。
 「形狀如煙柱,」『煙柱』是從火發出的(珥二30),而『火』是指聖靈的能力(徒二3~4)。煙本易消散,但成了『煙柱』,便是穩定的。這是指她因著滿了聖靈的能力,而安定不搖動。
 「沒藥,」指主的受苦和死。
 「乳香,」指主的美德和複活。
 「商人各樣的香粉,」指她出代價從主身上得著的一切。
 「熏,」字說出她是先讓基督的香氣在她裏麵經過,然後又散發出來。
 「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熏的,是誰呢?」這裏是說她身上散發著基督死而複活的馨香之氣(林後二14~16)。
 ﹝話中之光﹞(一)一個商人不會隨便將他的東西送人,乃是要付代價買的;我們所得著的一切恩典與祝福,雖不是用金銀去買,卻也是要付代價,用順服去「買」的(賽五十五1~2)。
 (二)信徒須經年累月被基督的馨香之氣所熏透,才能隨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
 
【歌三7】「看哪,是所羅門的轎;四圍有六十個勇士,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

 ﹝文意批注﹞「轎,」原文『臥榻』,是用肩抬的床,裝飾華美的皇家交通工具。
 「以色列中的勇士,」勇士中最精練威武的一群。
 ﹝靈意批注﹞「所羅門,」豫表主。
 「轎,」原文『臥榻』,是讓人在夜間得著安息的,而夜間是黑暗掌權的時候。
 本節表明她成了為主爭戰的勇士,勝過黑暗的權勢,而能讓主得著安息。
 ﹝話中之光﹞(一)每一個信徒都應該是基督的精兵,抵擋魔鬼,好讓主得著歇息。
 (二)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借著我們在各處顯揚祂的香氣(林後二14)。
 
【歌三8】「手都持刀,善於爭戰;腰間佩刀,防備夜間有驚慌。」

 ﹝原文直譯﹞「個個都拿著刀(原文並無「手」字),能征慣戰;腰間佩著利劍,以防夜間的襲擊。」
 ﹝靈意批注﹞本節是說她穿戴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弗六11~18),足以應付從仇敵來的一切挑釁,並且得勝而有餘。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佩帶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才能與魔鬼爭戰。
 (二)現今正是夜間,撒但時刻注視著我們,要乘隙攻擊,所以我們若不時刻謹守、儆醒,就會抵擋不住。
 
【歌三9】「所羅門用利巴嫩木,為自己製造一乘華轎。」

 ﹝文意批注﹞利巴嫩的香柏木,材質堅實且具芳香,是當時最上選的建築材料,所羅門曾用以建造聖殿(王上五5~6)。
 「華轎,」是一種輕便、可移動的車輦。
 ﹝靈意批注﹞「利巴嫩木,」是香柏木,指高品的人性。
 「華轎,」是將所羅門王(指主)抬到各地巡行的交通工具。這是指她因滿有高品的人性,而成了主在各地榮耀的彰顯。
 ﹝話中之光﹞(一)利巴嫩木產自終年積雪的高山,生長的環境相當艱難;信徒若不與基督同苦、同活,就不能做主有用的器皿。
 (二)主乃是用那些能把祂十字架的工作與能力彰顯出來的人,來為祂在各地做救恩的見證。
 
【歌三10】「轎柱是用銀作的,轎底是用金作的,坐墊是紫色的,其中所鋪的乃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

 ﹝文意批注﹞「轎柱,」支撐篷蓋。
 「用銀...金作的,」金、銀大概是用來包在利巴嫩木上。
 ﹝靈意批注﹞「轎柱是用銀作的,」『銀』象征救贖的工作。她因著十字架的救贖和工作,天然生命被對付,才能顯出基督來。
 「轎底是用金作的,」『金』象征神的生命、性情。此句指主在她身上所有的建造工作,乃是根據神的生命,使她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坐墊是紫色的,」『紫色』象征王權。故指主在她身上得著完全的權柄。
 「其中所鋪的乃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眾聖徒的愛,不但最能使主心滿意足,並且也是最能彰顯主的(約十三35)。
 ﹝話中之光﹞(一)信徒必須脫離從情欲來的敗壞,而得與神的性情有分,方能彰顯神的榮耀。
 (二)主在我們的身上得著主權有多少,就顯露祂的榮耀有多少。
 (三)我們的愛無論有多少,主都歡喜安息在這愛裏(番三17)。
 
【歌三11】「錫安的眾女子阿,你們出去,觀看所羅門王,頭戴冠冕,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樂的時候,他母親給他戴上的。」

 ﹝文意批注﹞「冠冕,」結婚時戴的花冠(賽六十一10)。
 ﹝靈意批注﹞「錫安的眾女子阿,你們出去,觀看...」『錫安的眾女子』指比較有長進的屬靈信徒。這裏說她成了羨慕主的人所注意的。
 「所羅門王,頭戴冠冕,」『冠冕』指喜樂與誇耀(帖前二19)。這裏說她成了主的喜樂與誇耀。
 「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樂的時候,他母親給他戴上的,」『他母親』指遵行神旨意的人(參太十二50)。這裏說她成了主所喜悅的配偶,是從一班遵行神旨意的人中間得著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乃是主的喜樂與榮耀,這是何等的福分,我們豈可小看自己,而辜負了祂留我們活在世上的用意?
 (二)聖靈要把我們作到與基督完全相配的地步,問題乃是:我們肯在今生讓祂自由作工在我們的身上呢?或是像那些愚拙的童女,臨時去買油,卻被關在羔羊之婚筵的門外(太廿五1~13;啟十九7~9)呢?
 
參、靈訓要義
 
【脫離己的呼召和功課】
 (接續第二章)

 二、失敗中的功課:
  2.失去主在感覺上的同在:
   (1)她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屬靈的黑夜──「我夜間躺臥在床上,」(1節上)
   (2)她開始警覺到已經失去了主在感覺上的同在──「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1節下)
   (3)她起來用盡一切方法,去尋求主的同在──「我說,我要起來,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2節)
   (4)她求助於教會中靈命較有長進的人,但都歸於徒然──「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我問他們,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3節)
  3.恢複與主交通:
   (1)就在她似乎絕望時,主卻突然向她顯現──「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4節上)
   (2)她想用自己的力量來抓住主──「我拉住他,不容他走,」(4節中)
   (3)她在此刻用心與靈盡量享受主的同在──「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4節下)
 三、靈程中的又一歇息:因為她已受了夠多的試煉和對付──「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5節)
 
【與主同活】

 一、與主同活所顯出的功用:
  1.她經曆了主的死而複活:
   (1)她已逐步脫離了靈性流蕩的生活──「那從曠野上來,形狀如煙柱,」(6節上)
   (2)她的身上散發出基督死而複活的馨香之氣──「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熏的,是誰呢?」(6節下)
  2.她成了主得勝安息之所:
   (1)她勝過黑暗的權勢,而能讓主得著安息──「看哪,是所羅門的轎;四圍有六十個勇士,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7節)
   (2)她穿戴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足以應付從仇敵來的一切挑釁──「手都持刀,善於爭戰;腰間佩刀,防備夜間有驚慌。」(8節)
  3.她成了主在地上的彰顯:
   (1)她因滿有高品的人性,而成了主在各地向人的彰顯──「所羅門王用利巴嫩木、為自己製造一乘華轎。」(9節)
   (2)她的天然生命已受過十字架,神的生命性情已更多組織在她身上──「轎柱是用銀作的,轎底是用金作的,」(10節上)
   (3)主在她身上已得著了權柄,而成為愛主之人的表率──「坐墊是紫色的,其中所鋪的乃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10節下)
  4.她成了主的配偶:
   (1)她成了愛慕主的人所注意的──「錫安的眾女子阿,你們出去,觀看所羅門王,頭戴冠冕,」(11節上)
   (2)她成了主的喜樂與誇耀──「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樂的時候,」(11節中)
   (3)是從一班遵行神旨的人中得著的──「他母親給他戴上的。」(11節下)


  (下接第四章)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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