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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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緊的跟隨

(2006-04-25 13:47:58) 下一個
「我心緊緊的跟隨你,你的右手扶持我。」(詩63:8)

基督教神學中,有一條教義稱為「神恩先惠論」,簡單說來,就是一個人還不能尋找神的時候,神首先找到他。

一個罪人還不能對神有正確認識的時候,在他裏麵,必須先有靈裏的光照;這或許是不完全的一步工作,然而卻是真實的工作,而且這步工作,也是這人以後渴慕神,尋求神,和禱告神的內在原因。我們追求認識神,唯一的原因,乃是由於神首先把尋求他的心放在我們裏麵,激起我們的追求,我們的主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6:44)由於是神先吸引我們,因此他就拿掉了我們自己能來到主麵前的一切功勞。追求認識神熱切的心是源於神;而熱切的外在表現,就是緊緊的跟隨他。正當我們追求他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在他的手中了,因此說:「你的右手扶持我。」這樣,在神那一方麵有「扶持」,在人這一方麵有「跟隨」,二者之間並無沖突,一切都屬於神,正如許格勒(Hugel)所說的:「神總是在一切之先。」然而,在實行的時候(就是說神的工作先臨到人時人的反應),人必須追求認識神,既然神的吸引是為要造成與他合一的經歷,在我們方麵就必須有積極的交互反應。在個人感覺中,描寫這種經歷最熱烈的,是詩篇四十二篇,這裏說:「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詩42:1-2)這是深處的呼求,凡是切慕神的人都明白這個道理。

因信稱義的道理--確是出自聖經的一種真理把人從無效驗的律法,和無益的自我努力中釋放出來--到我們這一時代,已經誤入迷途,而且被許多人誤解到一種程度,實際上隻能阻止人認識神。整個宗教信仰所表現的生活是機械而無生命的。現在的信仰可以和天然生活互相協調,可以對自我老亞當的生活沒有妨礙。人可以「接受」基督,而在心靈中,沒有一點特別傾向於主的愛。有人是「得救」了,但對神不飢也不渴。其實他是被誤導,以為就此滿足。

現在的科學家,研究神所造的奇妙宇宙,卻失去了神;我們基督徒真正的危險,也是在領受神自己奇妙的話時卻失去神,我們幾乎忘記了神是一位有位格的神,忘記他是如同任何人那樣,可以與之建立親密關係的神。我們當然曉得,一個人可以認識另一個人,但是一個若要完全被另外一個人認識,就不能單憑一兩次接觸,隻有長久相愛和心靈互相的交通,雙方才能有深刻的了解。

一切人與人的社交往來,都是人與人的相互反應,從偶然的接觸,漸漸進到人所能達到最完全而親密的交通。宗教既然是真實的,在本質上乃是被造的人對於創造者神的回應。「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神是一個有位格的神,在他的全能神性的深處,他會思想、決定、享受、感覺、愛、要求,也會懮傷,如普通人一樣。為要使我們能認識他,他一直保持和人一般的性情,他通過我們的思想、意願、感情,和我們交通。神和被救贖的人之間,有不斷而無阻隔的相愛、思想交流,這就是新約活潑宗教生活的核心。

與神交通,是有意識的,是個人的,那就是說,與神的交通並不是透過一群信徒的團體而產生,乃是從個別有此經驗的信徒,而及於這些信徒所組成的團體得知這經驗。與神交通是可以感覺到的;那就是說,它並不是藏在意識之外,不為人所能領會(如同有些人想嬰孩受洗的道理那樣),它乃是在我們意識的領域中,就如同人能感覺任何事物的經驗那樣。

凡是在你我方麵是頂微小的,在神那一方麵是大的(除罪以外)。我們既是神照著他的形像造的,裏麵就有認識他的能力。我們犯罪後,所失去的隻是那種能力而已。但當聖靈重生了我們,我們整個人就與神有生命上的關係,我們因這種關係而湧起無限的喜樂。這就是從天而來的重生,若沒有這種重生,人就不能見神的國。但這不過是一個開始,而不是結局,因為從這時起,才算開始追求神的榮耀,心靈才有一種喜樂去探求認識無限的豐富。我說這隻是起頭,至於究竟到那地步為止,還未有人發現過,因為在三而一的神那可畏而奧秘的深處,是沒有窮盡的。

你是無邊的海洋,誰能測透

你以永遠無窮作居所

你至尊、至高

找著神而又繼續追求認識神,乃是人心靈中愛的矛盾。那些易於自滿自足的教徒,輕看了這種愛,然而熱心追求的兒女們有過喜樂的經歷,就認識它的真價值。聖伯爾納把這種神聖而矛盾愛寫成一首四行詩,每一個真心敬拜的心靈都極容易了解其中的意義:

我們嘗了你這生命餅

乃渴慕飽餐你

我們喝了你活水的泉源

乃更幹渴的把靈魂投進你裏麵求充滿

若你仔細研究以往那些男女聖人的生活,不久你就會覺得他們對於神的渴慕何等迫切。他們為神的緣故而懮傷,晝夜禱告為要尋求神,且是繼續不斷地尋求,當他們得著神的時候,那種甜蜜足以抵償從前尋求的代價。摩西把他對神的認識作為要更深一層認識他的理由,他說「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路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出33:13)跟著他就大膽地向神作這樣的要求:「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神顯然因他這樣熱心追求感到喜悅,於是第二天叫摩西到山上,在那裏莊嚴地使他的榮耀從摩西麵前經過。

在明白宗教理論之後,我們所需要的再沒有比神更重要的了。那些要找神同時也要找其他東西的惡習慣,是我們尋求神完全顯示的最大攔阻。在這「其他東西」除掉,就會很快找到神,而且在他裏麵,我們會得到生命所默默渴望的一切。

我們不用害怕,以為單單尋求神會限製我們寬闊的內心感情,使生活趨於狹隘,事實恰好相反。我們可以把神當作我們的一切,我們所著重、所犧牲的,都是為了要得著他。

英國古典名著「未識之雲」的作者,教我們如何達到這個地步:「用柔和而激動的愛,把你的心獻給神;單單想他自己,而不想他的任何好處。此外還應當厭惡你自己,除神以外,別無任何事物是你所想念的。心中要毫無雜念,意誌要化為烏有,單單剩下神自己。這種心靈修養功夫最能令神喜悅。」

他又教導我們在禱告中更進一步,抖空一切,甚至我們的神學觀念也當放棄:「這麽就夠了,以一種赤露的心意向著神,不為別的原因,而單是為著神。」然而他的思想,是有新約真理基礎的,因為他在解釋時說到「他自己」,就是指「創造你,買贖你,以仁愛慈悲召你到蒙恩地位的那一位神」。簡化是他的心中思想,他認為如果我們要把宗教「歸結成為一個字,為了使人更容易抓住,就要用一個單音節的字表明出來;這比用雙音節的字更好,因為越簡短越好,且與聖靈的工作相謀合,而所用的字就是「神」(God),或是「愛」(love)」。

當神把迦南地分給以色列從支派的時候,利未支派沒有得到土地。神隻對他說:「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民18:20)由於這些話,神使他比他的眾弟兄更富有,比世上歷來一切君王和王子更富足。這是一條屬靈的原則,這原則對每一位作聖高神的祭司的人都可以適用。

以神為財富的人,他一切所有的,都積蓄在一位神裏麵。許多平常的財物都與他無分,即使他能得到那些東西,他也不覺得必須有了它才會快樂;即使那些財物一一相繼失去,他也不覺得有什麽損失,因為他已經有一切財富的總源頭--神;他已經非常滿足,極其喜樂和高興。無論失去甚麽,他在實際上都毫無損失,因為現在他一切所有的,都在那一位神裏麵,他所擁有的是純潔的、合法的,也是永遠的。

禱告:神啊!我已經嘗到你的美善,你的恩惠使我滿足,也令我更渴慕你。我極其迫切要求更深的恩典,我因自己缺少此願望而抱愧。神阿!我要更加渴幕你;我要一直仰望你,我渴望你給我渴慕的心。求你將你的榮耀顯給我看,使我認識你。求你動憐憫之心,在我裏麵用新的愛激動我,對我的心說:「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來,與我同去。」(歌2:10)然後給我力量,使我能夠從這盤桓已久的霧境中出來跟隨你。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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