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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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展神覺

(2006-03-13 16:34:37) 下一個






( How to Develop God Consciousness )   

什麽是神覺
 
  在沒說到發展神覺之先,我們得先知道什麽是神覺?按著神的創造,我們知道人是三部份組織而成的。外麵物質的部份叫做體。或者說身體。在身體上有覺官, 如眼,耳,鼻,舌等。體就借著這些覺官,與世界的事物接觸,來認識世界上的物質。這一個我們稱它為“世界覺”,所以“世界覺”是身體的感覺,是身體借著覺 官來感覺的。
 
  中間心理的部份叫做魂。魂的裏麵有心思,意誌,情感,三個機關。一個人是借著這三個機關來認識自己。所以魂是“自己覺”的所在。
 
  最深的裏麵,有我們的靈,靈有三種的功用,就是直覺,良心,交通。所說的神覺就是藉靈的直覺去知覺住在我們裏麵的神的。所以靈是“神覺”所在的地方。
 
  所以認識神,知覺神,並非藉身體上的覺官,也不是借著魂裏的心思,意誌,與情感。乃是藉靈裏的直覺來覺祂,來認識祂的。所以說,我們的靈才是認識神的機關。
 
  一個難處   但是在這裏有一個難處,就是在神的創造裏,雖然靈是人裏麵最高的部份,魂是中間的部份,體是最低的部份;然而人的主體還是魂,人的特點還是魂,代表這 人的還是魂。創世記二章七節是說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原文)(神稱人為魂,所以魂是人裏麵的特點。因為一樣東西的稱呼,給一個名 字,就這名字是夠代表這東西的。在這裏,代表人的不是最高部份的靈,也不是最低部份的體,而是中間部份的魂。豈不是在人的經曆中,魂也是人的代表麽?因為 人“自我”的感覺與寄托都在魂裏麵。而不在靈或體的裏麵。人既然是一個魂不是一個靈,知覺神的--神覺--是靈,不是魂。所以在這裏人就有一個大難處,就 是人憑著自己--魂--的聰明,知識,學問,不管你的知識多大,學問多高,你還是無法真的認識神的。因為人的魂根本不是知覺神的機關,知覺神的機關乃是 靈。
 
  世界的人無法知覺神

   世界的人有靈,而他們的靈向著神是死的,因為世人有罪,這罪叫世人與神隔絕,同時他們的靈裏沒有神,既然在靈裏沒有神,你雖然有靈,也無從去知覺祂。 因此我們就知道為什麽緣故全世界最有頭腦的哲人,博士,對於物質方麵可以有驚人的發明,而對於神的認識,是莫明其妙的。因為裏麵沒有神,就根本無法借著他 的靈去知覺神。
 
  惟有基督徒能認識神
 
  所以隻有基督徒能認識神。(一)是因為罪蒙赦免與神中間沒有阻隔。(二)是因為裏麵有一個已經活過來的靈,能借著直覺來知覺神。(三)是因為有神的靈 --就是神一一住在靈裏,並且基督徒的靈與神的靈是聯合為一靈的,或者說神的靈是住在我們的靈裏的,神的靈與我們的靈有分別,可是分不開的,這兩個靈是二 而一,也是一而二的。這樣我們能說我們的靈與神的靈是一直繼續不斷的有接觸的。所以神的靈有什麽動靜,我們的靈是不該不知覺的,因我們知覺神的條件都已經 俱備了。
 
  雖然如此,但大多數的基督徒對在直覺裏認識神,仍是模糊不清,莫明其妙的,到底原因在哪裏呢?
 
  第一 因為靈不能直接使人明白
 
  在前麵已經說過,認識神的機關不是魂,認識神的機關乃是靈。但是明白靈所認識的卻是魂。表達靈的意思的,解釋靈所認識的,翻譯靈所知覺的也都是魂,如 果隻有靈裏的知覺而沒有魂--心思--的明白,這人(請注意“這人”)仍然是莫明其妙的。因為人自我的感覺,寄托在魂的裏麵。若要這人明白靈裏的知覺,就 這人的魂--心思--非被光照不可,非看清楚不可。讓我直說魂是人“己”寄托的所在。魂不明白,就是這人不明白。魂裏明白,才是這人明白。所以我的話要這 樣說才清楚,靈是知覺神的機關,魂是不行的,在知覺這一點上,魂沒有用處。但是在靈知覺了之後,就絕對地需要魂--心思--來明白靈所知覺的到底是什麽, 若不然,就這人是永遠不清楚的了。所以直接去知覺神--一認識神--的是靈。但是間接地使人明白的是魂,所以我說靈不能直接地使人明白。
 
  第二 心思不在家
 
  既然心思是使人明白神的一個間接的機關,心思的責任也就不小了。但是心思對於靈沒有負該負的責任,它像一隻野馬是遊蕩慣的,它一下子被眼睛帶到外麵 去,一下子又被耳朵帶到外麵去,世界有數不過來的事物,都能將心思帶到外麵去,心思不在家,靈也就無法將它所知覺的使心思明白。   

       第三 心思被占有
 
  要明白靈裏的知覺,需要一個安靜不被占有的心思,但今天的心思有今生的思慮,錢財的迷惑,以及各樣的私欲將心思霸占了,以致神的道--生命--受攔阻不能長大,因為心思沒有空去明白靈在裏麵的知覺,結果人變作胡塗了。所以一個被霸占的心思,是一個神覺出路的攔阻。
 
  第四 心思不慣注意靈裏的事
 
  自從人墮落之後,幾乎有六千年之久,人的心思總是受身體上覺官的支配,受世界各種事物的支配,而不會受靈知覺支配的。這樣,就心思不能常常像一個婢女一直注意她的主母--靈--注視裏麵靈的動靜,學習解釋明白靈的知覺,這樣,就靈裏的知覺也就此埋沒了。
 
  第五 靈本身的功用也埋沒太久了
 
  人若沒有得救,人的靈是沒有辦法知覺神的。因此人的靈對於知覺神這件事,已經埋沒太久了。一個機關或說一個肢體,你越用它就越發達,功能效率也越大, 若不用它就要漸漸退化痿縮的。靈也是如此。人的靈既然不在知覺神這件事上彰顯它的功用,就難怪許多人連靈有沒有也不敢斷定了。這是撒但在敗壞人的事情上一 個極大的成就。那麽,我們有什麽方法使我們的靈,在神覺上長進呢?
 
  如何能使它發展呢
 
  剛才說過身上的肢體須要用它,它的功能才發達。譬如眼睛,如果你將一隻眼睛包起來不用它,過了幾年,視力會減退的,位置會歪斜的。如果一隻手你一直不 用它,就這手上的肌肉會瘦小,力量會減退的。所以須要用它,它的功用才能正常。當你用眼睛的時候,你不止是用外麵的眼睛,你也實在同時用裏麵心思的眼睛, 你若光用外麵的眼睛,而不用心思,結果就是視而不見。照樣,外麵的耳朵可以聽,而裏麵的耳朵--心思--可以不聞的。所以一個正常的看見,必須是眼睛和心 思同時並用的。照樣,一個正常的聽見也是耳朵與心思並用的。這樣,就外麵的眼睛能視,並有視的操練,則其功用加增;裏麵的心思能見,並有見的操練,其功用 也加增。現在讓我說一個比方來講明我的意思,比方:一個不識字的人,看見一章聖經的字,以外麵的眼睛來說,他看見的字形與我所看見的字形是一樣的,但是他 隻能看見外麵的字形,而我卻看見字裏麵的意義。在他,我隻能說外麵的眼睛沒有病,是正常的,而裏麵的眼睛--心思--卻沒有操練。或者說一個識字的十歲的 孩子,讀一章聖經,我也讀一章聖經,這孩子也有相當的領會,但他的領會不如我的領會,因為我心思的操練比他多。雖然外麵的字形是一樣看見的,但是我裏麵的 認識卻比他多。我在這裏所注意的點,就是說要看見並明白世界的東西,眼睛與心思須要合作才能得到合適的效果。
 
  神覺與心思的操練
 
  照樣我的靈是一個神覺的工具,或者說機關,好象眼睛是看的機關一樣,靈裏的知覺--好象眼睛的視一樣。眼睛視了東西,而沒有將所視的東西帶到心思裏, 這叫做視而不見。照樣,靈裏有感覺而沒有將感覺帶到心思裏叫心思明白,這個人仍然不領會靈的意思。雖然靈裏有感覺而無心思裏的解釋,就像視而不見一樣。無 論從眼睛到心思--由外到裏--或者從靈到心思--由裏到外--心思總是這一個人明白的機關。所以一個正常的神覺,必須是心思與靈同時並用的。靈裏有感 覺,心思也能解釋這感覺才行。多少的時候,我們可以有二位基督徒對於某一件不對的事,在靈裏有同樣的感覺,但是甲隻感覺不對,而說不出不對在哪裏。而乙 呢,不止感覺不對,並且能說得出不對在哪裏。這就好象一個不識字的人與一個識字的人一樣,字形是一樣的被看見的,而一人能解釋,另一人不能解釋。那能解釋 的人,就是心思有操練的人。心思有屬靈操練的人,也就是能解釋靈的感覺的人。這樣心思的操練,就變作明白神覺一件非常緊要的事了。
 
  如何操練心思
 
  當將遊蕩的心思,往外跑慣了的心思,用意誌把它收回來,拒絕一切靈以外的思念,集中心思在靈上麵,思念靈的事(羅8:5-6)。在思念時是不用力的, 多注意在靈的上麵過於思念的動作。在此,心思的態度是安靜的,謙卑的,柔和的,敬愛的,敬虔的,在那裏注視一位住在裏麵的神。這樣操練過一段時間之後,心 思裏閑雜的思想就會減少,集中的力量就更強,思念變作單純,連言語也稀少了。(一個多言多語的人,是表明他的心思沒有經過操練。)這樣因為心思一直注意在 靈上麵的緣故,心思和靈的接觸自然加多,也更認識靈的情形,靈也就有更多的機會將它所感覺的達到心思去,這樣心思明白靈的能力就要越過越強,到了後來靈一 有感覺,心思也在同時能有準確的解釋,好象眼睛一看見東西,心思立刻明白這東西的意義一樣。結果就變作一個屬靈的人,因為這心思是一個認識靈的心思,也就 是一個更新的心思。我想這裏有一個定律,就是心思多注意什麽事,多思念什麽事,它就在什麽事上長進。我記得當我年輕的時候,有幾個月之久,一直研究像棋, 後來到一個老朋友家去,他的棋藝本來和我差不多,但經過我數次研究之後,他就遠不如我了。這沒有別的,因為我的心思在下棋的事上比他更長進,更通達而已。 照樣,心思如果一直注意靈的事,思念靈,一直與靈接觸,就自然而然的能更多認識靈,並能很快的明白靈的意思。這就叫我們看見心思該往裏麵去,向著靈的方麵 去操練的緊要。但是,請你記得,差不多全世界人的心思都是往外發展,在世界的事物裏轉念頭呀!
 
  當保守靈在正常的情形中
 
  通常來說,靈可有三種情形,在這三種情形中,二種是不正常的,一種是正常的。下沉的靈,受壓的靈,靈好象是癟了氣似的爬不起來,是一種不正常的情形, 在此應該找出原因,把原因除去,恢複正常的狀態。第二種的情形,就是靈過於伸展,變作狂放。靈能高升本是好的,但過於高升,就要變作不受約束,情形反而不 正常了。在此意誌該起來管理它,約束它,不許它過於伸展。第三,正常的靈乃是鎮定的,安靜的,既不下沉,也不狂放。這一種靈的情形,在神覺上才有正常的功 用,所以我們應當保守我們的靈一直在正常的情形中。現在讓我極簡單的說,你要神覺發展,神覺長進,隻要收回心思停住在靈的上麵,同時有一個安靜的靈,在正 常的狀態中就行了。像蓋恩夫人所說的簡易祈禱法,與勞倫斯所注意的與神同在,隻要人肯去實習,就神覺自然發展。
 
  注意:借著神覺認識神,是惟一直接真實的辦法,是直接用靈去摸著神的自己的,所以請特別注意。
 
  神覺(補)
 
  (一)神覺使我直接認識一位無限的神--雖然是借著我的靈知覺一位住在我裏麵的神,但也就知覺那位坐在寶座上絕對無限的神。因為在歌羅西二章九,十兩 節聖經裏,我們能看出住在基督裏的神是一位怎樣的神。這裏說的“神性”在原文是指著神之所以為神的絕對無限的神性,並非指著神某一種性格而言的(請看達秘 注),再加上說“一切的豐盛”,這就叫我們知道住在基督身體裏的一位神,是不折不扣,絕對無限,坐在至高寶座上的那位神。神和神一切的豐富,完全住在基督 的裏麵。這一位滿了神一切豐富的基督,借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麵。所以在我裏麵的豐富,也就是在基督裏麵的豐富。哦。我是多豐富,哦,我所能知覺的是多豐富多 無限的神!哦,神覺使我認識一位無限的神!
 
  (二)神覺要使我像神--借著靈知覺神,接著心思就得著光照,使我明白神,藉此使我的心思更新,也就是我的魂改變。歌羅西三章十節“在知識上更新”, 該翻作“更新到完全的知識,並且是照著創造他的主的形像的。”意思就是說我們要完全更新,主的形像如何,我們知識更新的程度也要如何,這就是要更新到完全 像祂。今天因為身體還未得贖,更新的部份還是限於魂,但是魂可以更新到有完全的知識就是像祂一樣,因為我的魂受著裏麵(藉神覺)神生命的熏陶,使我照著神 的形像更新,這樣我的魂就越過越改變,滿了認識神自己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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