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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一個人信仰的真實性就是在他熱心冷卻的時候。一個熱心的人若對於不屬於他宗派或團體的人充滿嫉妒或政擊性,表示他已遠離了愛。真實的愛沒有攻擊性與壓力感,假使必須論及一些錯誤時,也是柔和與憂傷的,而不是粗魯與無禮。他將不會反對以片麵真理為根據的信仰,或拘泥於一些特殊形態的團體。當一個人的熱心被愛管製時,他不會去反對任何形式的信仰,或政擊一些微小的錯誤節過失。愛是一切信仰的基礎。對於任何信仰團體,熱心常帶來爭論,但是愛心卻以加入他們為喜樂,且具有如此愛心的人是以逃避爭辯來保護自己的。
什麽是最可怕與危險的人呢?就是懂得許多信仰知識與熱心,卻沒有愛心的人。他們可以給人製造一種很強烈的信仰形象,但無法使人產生真實的信仰,他們的火熱可以影響人,但帶來的卻是不正常的結果。
二、強烈的愛
你可能對一個人有著強烈的愛,並從那愛產生出禱告來,但這並不代表你對他有從靈裏來的禱告,靈裏的禱告是依靠聖靈的引導,並指導你去禱告合乎神旨意的事。
三、完全的愛
1.完全的愛並不需要高度的情緒化或與奮興,奮興經常可以刺激情緒的力量,但是完全的愛大都是平靜的。雖然有時候情緒性的愛也能帶來高度喜悅與滿足,但也僅及於此而且是短暫的。愛的最高價值是在於它的恒久與堅定,愛經常形成一種意誌性的持守,而呈現出顯著的平靜與溫和。最好的證明是耶穌基督自己,在他的生平中,我們很少看到那種情緒化的愛,雖有時候他憤怒責備人心的剛硬,或因他的靈喜樂有外麵的表現。但是他大部份時候是平靜的,他對神的愛是完全的。
2.完全的愛會不斷的增長
當主耶穌在肉身裏時,父神和他之間完全的愛是隨著他的智慧與身量增加的,且無限的增長。時間隻加增了他對父神的愛,直到他走完他的路程。因此那在榮耀裏的眾聖徒,他們對神的愛即使再完全,但仍然會繼續增長,直到永遠。他那測不透的愛實在是長闊高深。
3.完全的愛是《施比受更為有福》
主耶穌從對人類完備的救贖中所得到的滿足,遠超過他後來從眾聖徒的任何事奉中所得的,這些聖徒是從他手中承受了恩典。他忍受的是十字架與被棄絕的羞辱,所以才有更大的喜樂擺在他的麵前。他愛我們,這愛引領他忍受十字架,也使他因而得勝,愛所帶來的十字架是使我們得到最大得勝與喜樂的緣由。保羅也是如此,基督的愛如此臨到他,使他視傷害、鞭打、石頭投擲,以及入監均為糞土,而完成了基督對他的呼召,因那榮耀的盼望,成為他的喜樂。在腓立比書我們看到他殉道的祭壇,就是他喜樂的高峰。
對人與神最完全的愛的結果是喜歡《受苦》。同樣也有許多人被這偉大的愛所激勵,成為一生傳揚福音的人,他們願意服事一千年甚至直到世界末了,為了神的國度及人的得救來克盡這愛的職份,即使是廢寢忘食亦在所不惜。
四、愛的結果
1.從愛產生的第一個結果是服事與順服。
從愛產生的服事與順服是自然的,且脫去了律法與字句的要求;並非懼怕神的憤怒,或期望得任何賞賜,隻因愛神的緣故而服事,並喜愛做神所要他做的事。
關於這一點,有兩個錯誤的極端,第一是沒有尋求神的旨意,並被神的旨意所引導就去作他自認為正確的事情。第二是輕忽神的權柄而從事個人所喜愛的事奉,結果他會成為新律法的創造者。無論是個人認為正確的事或喜愛的事,若不是降服於聖靈的引導與出於神的愛,都是沒有價值的。
一個妻子成功的服事是她知道什麽是她丈夫的喜好,但假如同樣的一種服事,隻是出於她自己的喜歡,而且並未注意丈夫的喜好,我們不能說這是她對丈夫的服事。
2.愛神產生的第二個結果是《順服》神的旨意─隻因是神的旨意,而不問別的。
3.的愛神產生的第三個結果是對世界《死》,向私欲《死》。
當一個人的心被神愛所充滿時,要轉離神是不可能的,尤其是聖靈將神的愛不斷的運行在他裏麵時。人可以奪去他在世上的財物、朋友、名譽、兒女,並使他下到監獄裏被鞭打、饑餓、傷害、丟入火裏,但因著他的神,他還是喜樂的。因那強烈的愛使他對一切事務均看成無所謂,愛已使他向世界死,向神活了。
許多著名的殉道者,當他們的身體被投入油鍋煎炸時,心裏麵仍能湧出豐沛的喜樂,致使他們對痛苦的感覺消匿於無形。如此愛神的人,即使把他們放在地獄裏,放在硫磺火湖裏,他們仍然以神為樂,神的愛充滿他們的心,他們仍會見證說《喜樂!而且不斷的喜樂》。
愛是兩顆心靈的相互吸引。所以當一個人充滿對神的愛時,他活著惟一目標就是愛神與服事神。他向世界是死的,對自己的名望也是死的,活著無論在地上或天上,甚而在宇宙的任何地方,隻是為了愛神、榮耀神,而無需任何理由。無論在那裏活著,隻要是榮耀神,就是要受苦一千年或是直到永遠,他都願意。
我曾認識一位弟兄,經常冷靜而且慣重的說:《我活著,若有任何時刻是為著其他的事物而超過為榮耀神,那對我而言簡直比跳入地獄還要可怕。》這位弟兄終其一生都在印證這個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