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飄小鷗

很高興總算有個地方可以表達一下自己,可以嚐試留住一些轉瞬即逝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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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小說:朝朝暮暮的愛情(暫用名)12

(2009-06-18 17:15:57) 下一個
欲說還休(三)

行吟語錄:“兩情若要長久時,就不能朝朝暮暮!”

     第三天的原計劃是去滑雪聖地威斯勒,行吟早就從網上把溫哥華周邊的好去處查了個一清二楚,自己也大概定了個行程。這個打著來看我旗號的中年帥哥,此行看來是兼收並蓄,集旅遊和約會於一身,老早就是一顆紅心兩種準備,一旦約會後果糟糕,便會馬上把工作的重心轉移到旅遊觀光上來,自然也就不會冤枉了他那白花花的銀子以及那和銀子一樣珍貴的時間。
 
     可是威斯勒卻沒有去成,原因是Grace出事了。
 
     其實我和Grace才作了幾個月的室友,還沒有變成知心女友那種,但大家同居一室,都是北方人,年齡也相差不多,所以也常常會在一起聊天,這一般是在我們一起吃飯時發生的。
 
     Grace今年36歲,身材消瘦,長得不醜也不俊,像很多大陸來的女移民一樣,眉眼和衣著都很平淡,屬於那種掉進人堆兒就找不著的那種。她本科學的化學,畢業後分在天津一所偏遠的郊區中學教書,後來按部就班地結婚了,卻不幸兩年不到就離了婚。離婚後在她的一個大學同學的影響下,找到一家規模不小的移民公司, 把她的化學專業改成了化工,並做了一係列的假經曆,居然在麵試時順利過關。2002年夏天,懷著忘掉過去,忘掉天津,一切從頭開始的雄心壯誌,一個人帶著大包小裹,來到了溫哥華。
 
     頭兩年她一直在打累脖工,從餐館轉戰到工廠,從香港老板轉戰到西人老板,沒舍得買車的她不得不從Bus換到Skytrain,冬天的時候天極短,所以每天都兩頭不見天光,有點披星戴月的感覺,說披星戴月更不準確,因為溫哥華的冬天大部分時間都陰雨綿綿。後來她決定要去BCIT讀個學位,以便可以有資本找一份稍稍專業的工作,為了達到進入BCIT所需的英語要求,2005年她去了屬於溫哥華教育局的South Hill 成人高中讀書。
 
     在這個華人成堆的學校,她遇到了來自北京的Andy,Andy在剛登陸溫哥華一年時,從北京二外畢業的妻子便攜幼女跟一個英俊高大香味撲鼻的白人哥哥遠走高飛了,留下他一人傷心徘徊蹉跎噓唏,最後依然是無可奈何。隻能打起精神,邊打工糊口,邊上學充電,直到遇見Grace,他還在一個華人家具店給人送貨,每天樓上樓下地扛那些實木非實木的家具們,副作用倒是不錯,身材並不高大的他練就了一身結實的肌肉。
 
     兩個人一開始有點同病相憐的意思,慢慢地就彼此誰也離不開誰了,在這個美麗而寂寞的城市,無親無故,孑然一身的兩個孤男寡女很快就打得火熱,後來他們就在Metrotown租了個一居室的公寓同居了。去年的時候,Andy考了一個電工證,費盡九牛四虎之力也沒在溫哥華找到工作,卻無心插柳地得到了一份在卡爾加裏的位置。無奈之下,他隻好灑淚吻別Grace,一個人孤苦伶仃地踏上了東去的征程,這樣我才有機會變成了Grace的室友。
 
     行吟到來的第二天晚上,剛好是星期五,是他們兩個的定時網上聊天時間,可是這一天,Andy提出了分手,並明確說明已經移情別戀、愛上了別人,表示不可能再回頭。兩個人在一起已經兩年多了,在Grace心中,結婚隻是一個時間上的問題,而不存在其它任何技術上的疑問,所以她一下子垮了。等我晚上回到家時,她就像一具僵屍一樣躺在床上,除了眼睛是睜開的,身體其它各部分都一動不動。
 
     心情興奮的我剛剛甩掉鞋,就迫不及待地衝進她沒有關門的臥室,原因隻是想告訴她我和行吟在一起的一舉一動點點滴滴,想有個人分享我這兩天不平凡的一切,而Grace是個很好的聽眾。沒想到麵前的她已經變成這個樣子,我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麽才能安慰她,隻好握著她蒼白而冰涼的手,靜靜地陪著她。
 
     當天夜裏她就莫名其妙地發起了高燒,第二天早上我翻箱倒櫃好不容易找出一個體溫計,替她一量,嚇了我一跳,超過了39度。至此我才真正明白精神上的痛苦不是永遠停留在精神的層麵上的,而是可以轉變成肉體上的傷痛的。她在周六和周日兩天雖然沒課,卻有一個在果菜店收銀的Part-time工作。於是乎我手忙腳亂,替她打電話給那個聽起來像印巴人的、英文拐了十八道彎的老板請假,一邊努力分辨他說的究竟是什麽,一邊想出自己所掌握的比較Nice的詞匯去感化他。然後打電話給我的行吟,解釋情況,讓他稍安勿躁,自己試著多睡幾個小時,盡量爭取在今天一天之內把時差睡過來,以便以後我們可以精力充沛地真正做到晝出夜伏,勝利完成他兼旅遊和約會於一體的此次行程的使命。
 
     沒想到這個曾經以冷峻著稱的中年帥男的反應出乎我的意料,他強烈要求陪我去給Grace看病。那更好,省得我一個人麵對這些,心裏邊不僅不踏實,而且有不少因同情和惺惺相惜引發的酸楚。載上Grace,再風風火火地來到行吟住的旅館,剛拐下公路就看到他已經站在門口等待。嗯,表現不錯,可以記五等功一次。他一上車我就適時地給予表揚。倒不是記住了小凡有一次的提醒,對男人要像對小孩一樣,及時給予表揚。而是因為我確實很感激他能節約時間,萬一Grace燒糊塗了,後半生可怎麽辦呢?
 
     因為是周六的上午,醫院急診室的人顯得格外的多,登記、量體溫等常規程序之後,足足等了兩個小時,我們才被請進了診室,醫生聽來聽去找不到什麽毛病,就把她推到裏邊的房間做檢查去了,我和行吟隻好百無聊賴地坐在候診室裏等待。
 
    “吳桐,上次你得闌尾炎時,也是住在這裏?”
 
    “沒有,我去的是VGH,就是Vancouver General Hospital,中文應該是‘溫哥華...’咳,我也翻譯不好,反正就那個意思,另一個醫院啦。”
 
    “在哪個醫院不要緊,我想的是當時你肯定也是這麽孤孤單單。”
 
    “我好像比她強多了,當時不是還有你惦記著嗎?”我訕笑,情緒有點提不起來。
 
     是啊,當初我也是這麽一個人孤零零地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而且Grace還是我和行吟送來了,而我是被鳴著尖厲警笛的救護車送去的,而且因為那天Grace有課,當時沒有陪我去。後來她倒是天天去醫院看我。好在這裏的醫生護士的態度不是一般的好,簡直可以形容為不是親人,勝似親人,所以住院的幾天,我倒沒有感覺太多的悲悲戚戚,唯一的不滿反而是飯菜實在是不敢恭維。不過作為一個淑女,老惦記著吃,好像也不是特別光彩的事,所以不提也罷。
 
    “今天哪裏也沒有去成,倒讓你坐在醫院裏這麽久。”我是真心實意地有點兒歉疚。
 
    “這倒沒什麽,反正有美女陪著,又不是我一個人。”他衝我笑一笑,一隻手趁勢摟住我的肩膀。“看到Grace生病,馬上就聯想到了你,一個女孩子,背井離鄉的在這裏......唉!”他長長地歎了口氣。

     我笑,“我還好啦,反正沒心沒肺的!”

    “平時還好,生病時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太可憐了!”他居然開始多愁善感起來。
 
     我一時也是心情有點低落,把頭輕輕地靠在他的肩上,腦子裏在無邊無際地胡思亂想。
 
     很少聽他說這麽多愁善感的話,那麽今天說了這些,是為了我嗎?
     僅僅是隨口感歎呢,還是想在我孤獨無助的時候陪著我呢?
     如果他真的想陪我,我該不該同意?
     如果同意了,我會開心幸福嗎?
     二十年前他就背叛了我的初戀,二十年後再走到一起,會有好果子吃嗎?
     我已經38歲了,不能再幼稚了,可我到底該怎麽辦?
     究竟什麽才算幼稚,什麽又叫做成熟呢?
     Grace已經經曆了結婚、離婚、又戀愛等等,看似足夠成熟了,不還是倒在了所謂愛情的魔爪之下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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