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書樂及大自然

讓詩詞書法, 音樂及精彩的大自然美化及充實我們的生活 - 伊梅邀請您
個人資料
正文

白晝如黑夜,蒼天真的落淚了! 對黑白顛倒的憤怒和咆哮!

(2009-06-17 05:44:36) 下一個

大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玉嬌案裁決顛倒是非
——鄧、黃明顯要實施強奸
<><>
 
阿波羅新聞網2009-06-17訊】  
  強姦案受害人反變加害人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法院是受到官方和民意兩方壓力下而作出折衷處理,但有「顛倒是非」之嫌,「鄧貴大、黃德智明顯要實施強姦,他們是加害人,現在鄧玉嬌『故意傷害罪』成立,反而變成是加害人。如果這樣都要被判有罪,可能會令其他公民在受到侵害時不敢反抗。」 摘自明報

(來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86.html)


鄧玉嬌“心智障礙”不能行使上訴權
——對鄧玉嬌“有罪免罰”判決的看法
<><>
阿波羅新聞網2009-06-17訊】 作者:劉曉原   
 

  今天上午,巴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鄧玉嬌案,出乎預料的是當庭作出了“有罪免罰”判決。一起全國廣泛關注的案件,竟然當庭作出判決,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經定好了。

   據《財經網》報道,黃德智向鄧玉嬌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鄧玉嬌明確拒絕並擺脫了黃的拉扯。隨後,鄧玉嬌離開VIP5包房。黃德智緊跟鄧玉嬌進入休息室,對其進行辱罵。鄧貴大聞聲趕到休息室,得知鄧玉嬌拒絕為黃德智提供“陪浴”服務,便與黃德智一起對鄧玉嬌進行辱罵,拿出一疊錢炫耀並朝鄧玉嬌麵部、肩部搧擊。鄧玉嬌稱有錢也不陪浴。經服務員羅某某勸解,鄧玉嬌欲離開休息室,被鄧貴大拉回。此時,聞訊趕來的領班阮某某,對鄧貴大、黃德智解釋鄧不是水療區服務員,並讓鄧玉嬌離開休息室。鄧玉嬌欲再次離開,鄧貴大又將其拉回並推倒在沙發上。鄧玉嬌站起來從隨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於背後。鄧貴大再次用力將鄧玉嬌推倒在沙發上。鄧玉嬌雙腳朝鄧貴大亂蹬,把鄧貴大蹬開,並站起來。鄧貴大再次撲向鄧玉嬌,鄧玉嬌持水果刀朝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的左頸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處受傷。黃德智上前阻攔,亦被鄧玉嬌刺傷右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財經網》的報道,讓我們知道了以前無法了解到的案件情況。鄧玉嬌在遭到暴力侮辱時,她一再作了退讓,但鄧貴大與黃德智仍不肯罷休。盡管有女服務員在場,也許迫於鄧貴大的淫威,大家也不敢加以勸阻和製止。鄧玉嬌掏出水果刀後,她沒有立即刺向鄧貴大。試想一下,如果鄧貴大不再動手侵犯了,鄧玉嬌還會揮刀相向嗎?在鄧貴大再次動手侵犯時,鄧玉嬌忍無可忍了,才揮刀刺向了鄧貴大。

    從《刑法》規定來看,當時不法侵害行為正在發生,為了保護自己不受侵害,鄧玉嬌用水果刀來自衛,也是符合正當防衛構成要件。

    試想一下,一個弱女子在遭到兩個醉酒男人暴力侮辱之時,難道隻能赤手空拳作反抗嗎?弱女子的兩隻空手,能製止得了兩個大男人的不法侵害嗎?法律並沒有對自衛工具作出限定,在兩個大男人的多次侵犯下,用水果刀反抗即便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也是屬於正當防衛行為。針對鄧玉嬌一案,並沒有超過必要限度。

   法院作出的是免除處罰判決,這個判決的前提是鄧玉嬌有罪,即法院認定的故意傷害罪。對這個判決,被告人仍然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由於鄧玉嬌患有“心智障礙”,依照法律規定,她的親屬可代為提起上訴,以一審事實認定錯誤,是正當防衛為由,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直接改判無罪。

6月16日上午,巴東縣人民法院庭審現場,鄧玉嬌被法警帶入法庭。

 
(來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87.html)




一審鄧玉嬌付多大代價 大陸律師:當局胡做非為
<><>【 阿波羅新聞網2009-06-17訊】  
 
罪與非罪辯:“定罪免處”是有罪判決 
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節目長度:3分36秒 下載mp3

6月16號,鄧玉嬌案一審判決結果是“定罪免處”,郭蓮輝律師指出,這樣的判決不能被接受,這是一種有罪判決,“罪與非罪”是原則問題,主張鄧玉嬌提出上訴。郭律師還強調對鄧玉嬌的精神病鑒定違反法律程序。

鄧玉嬌案的一審判決剛剛結束,郭蓮輝律師接到很多網民電話詢問判決能不能接受?郭律師明確表示,這個判決是不能接受的!

【錄音】這個判決是不能接受的!因為“罪與非罪”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原則問題,一審判決它做了有罪認定,免於處罰。也認定自首的情節、防衛過當、鑒於精神病學鑒定的“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間歇性精神病情節,搞了個免於刑事處罰。整個來說,這個判決還是個有罪判決。

郭蓮輝律師進一步指出,應該去關注判決背後是否存在交易,處於劣勢的鄧玉嬌母女是否被迫接受了交易?

【錄音】那麽現在,我就在考慮這個問題,巴東縣的司法當局可能和鄧玉嬌的母親,包括鄧玉嬌本人,可能對她布置了很多東西,她們可能接受了。現在的話,能不能把幕後的這些東西能夠曝露出來,這個幕後的東西就反映司法當局的黑暗,也是對法律的一種蔑視。

郭蓮輝律師還認為,對鄧玉嬌精神病鑒定違法法律程序,而且這種鑒定對鄧玉嬌是一種嚴重的人身傷害。一個清白無辜的人,為維護自身利益已經付出很大代價的人,

【錄音】你是無權做精神病的,這個精神病一定要有當事人申請做鑒定,沒有申請人你可以隨便綁架一個人去做精神病鑒定?這一點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嘛。特別是,給她認定精神病的,對人家一輩子是個很大很大的傷害啊,一個女孩被權威機構給鑒定成間歇性精神病,今後怎麽嫁人,怎麽生活,社會地位會不會受到貶低,受到影響、受到歧視?等等,一係列問題都會產生。

郭蓮輝律師最後強調,鄧玉嬌應該提出上訴,要求徹消有罪認定,改判無罪,她屬於正當防衛,對應刑法第20條的第3款“無限防衛”的條款。

李和平律師指出,鄧玉嬌案說明官民矛盾已達白熱化。公權力沒有受到任何製約,社會弱勢群體主張自己的權利卻沒有任何出路。一係列的社會不公正,每一個人都有一種被剝奪感、被壓迫感,這種感情使這些弱勢群體內心形成一個整體。任何一個有官方和民間身份的人衝突,都可能導演成鄧玉嬌案。而在每個案子中,官方陣營的強勢作為,又增加了民間的憤怒,在司法不獨立的情況下,非常危險。

以上新聞由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李亦菲、宇蓮采訪報導

(來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91.html)

2009-06-16 00:36 

6月16日,鄧玉嬌案將在巴東開庭。玉嬌被巴東檢方控以“故意傷害罪。”

就在玉嬌案開審的前夕,大陸傳媒報道:“此外,據知情人介紹,對鄧玉嬌的精神病鑒定也有了結果,鑒定結論顯示:鄧玉嬌具有心智障礙,但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同時,一些有影響力的門戶網站在此消息下關閉了評論欄,大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味道。

各位一定要細細琢磨這種“新聞放風”,我分析實際上就是為給玉嬌定罪做輿論鋪墊。一家四川的報紙,哪來的知情人消息?知情人又為何放風給此報?無非是借媒體試探網民反應而已。

可笑鑒定用詞如精準炸彈,何謂心智障礙?看來既要從司法上毀掉玉嬌,也要從名譽上毀掉玉嬌。其敲打蔑視網民之意躍然也——看看你們推崇的抗日女英雄,原來是“二傻子”也。

(來源: http://lingcangzhou2008.blog.163.com/)


鄧玉嬌一審後!爆出半個核彈律師再發驚人語
——鄧玉嬌從今天開始有罪 | 如果說你有罪,蒼天也會流淚,讓罪惡覆滅成灰!
<><>
阿波羅新聞網2009-06-17訊】  
內容摘要

今天她獲得了自由,但是她從今天起就變成了有罪之人,盡管她沒有受到刑罰處罰。今天的判決,我沒有辦法幫她開具“無犯罪證明”。應該有很多人知道這份證明將在什麽時候有用。

人在做,天在看。那麽今天,天在看嗎,他看到了嗎?

在鄧玉嬌案宣判的那一刻,2009年6月16日上午11時30分,中國首都北京遭遇雷雨天氣白晝如黑夜

 

鄧玉嬌案庭審——我仿佛看到了5月13日的通報

朱明勇

 

    鄧玉嬌免除處罰其實是很多網友都可以接受的,也可以說是”他們”和“我們”共同的底線。但是,也請各位不要忘記免除處罰其實鄧玉嬌是有罪的,也就是說在她的曆史中她是有過犯罪記錄的人,這樣對於絕

對的正義而言是遠遠不夠的。

 

    但是大家能夠接受,我,如果僅僅是一個冷靜的旁觀者的話,卻不能接受。今天的庭審中我們再次聽到那微弱的聲音還是強調了“欲離開休息室,被鄧貴大拉回”。“欲再次離開,鄧貴大將其拉回並推倒在沙發上。......鄧貴大再次用力將鄧玉嬌推倒在沙發上。鄧玉嬌雙腳朝鄧貴大亂蹬,把鄧貴大蹬開,並站起來。鄧貴大再次撲向鄧玉嬌,鄧玉嬌持水果刀朝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的左頸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處受傷。黃德智上前阻攔,亦被鄧玉嬌刺傷右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請注意這裏不是什麽“推坐”、不是什麽“拉扯”、不是什麽“推搡”。是“拉回”、“又拉回”、“推倒”、“再次推到”、“再次撲向”。

 

    我們除了從“亂蹬”中看到的絕望,還看到了鄧玉嬌不是“坐”在沙發上,是“倒”在沙發上。今天的“倒”難道不是13日通報中所說的“按倒”中的“倒”嗎?

    我記得在武術動作中不管是傳統的正蹬腿、後蹬腿、上架踢,還是太極中的腳推扇、轉身蹬腳等站立時的動作外,其他與“蹬”字相關的動作絕大部分都是躺在地上施展的,如洪拳中“兔子蹬鷹”。我還幾乎沒有見過坐著需要用“蹬”字來描述的動作。那麽鄧玉嬌的“亂蹬”是在什麽樣的情形之下應該很清楚了。

所以說仿佛從今天的庭審中我們隱約看到了5月13日巴東政府的通報中兩次“按倒”、“按住”。

    人們在歡慶鄧玉嬌將獲得自由之時,忘記了這並不是我們本來的期望。我們一時忽略了這種自由的代價了。“心智障礙”、“心境障礙”這是傳統“精神病人”的更為精準的符號。有罪之身將使我們為對她的幫助有諸多的限製。

    關心她的人,遠不止我一個,有能力關心她的人,更不隻是我。但是,今天的判決,我沒有辦法幫她開具“無犯罪證明”。應該有很多人知道這份證明將在什麽時候有用。

 

鄧玉嬌——如果說她有罪蒼天也會流淚

朱明勇

鄧玉嬌版《大海》最後一句:如果說你有罪,蒼天也會流淚,讓罪惡覆滅成灰!

今天鄧玉嬌獲得的自由,我在31日的《鄧玉嬌案終局已定》鄧玉嬌案終局已定、6月1日的《我本楚狂人   鳳歌笑孔丘》中已經公示於眾《我本楚狂人 鳳歌笑孔丘》

今天她獲得了自由,但是她從今天起就變成了有罪之人,盡管她沒有受到刑罰處罰。

在很多評論中我看到這樣的語言:人在做,天在看。那麽今天,天在看嗎,他看到了嗎?

在鄧玉嬌案宣判的那一刻,2009年6月16日上午11時30分,中國首都北京遭遇雷雨天氣白晝如黑夜http://news.sina.com.cn/c/p/2009-06-16/122618029949.shtml

 

 視頻:北京突降雷雨全城白晝如夜  

北京遭遇雷雨天氣白晝如黑夜(組圖)
烏雲密布,車輛紛紛開啟大燈。


 

北京遭遇雷雨天氣白晝如黑夜(組圖)
2009年6月16日上午,北京地區出現雷陣雨天氣。


 

北京遭遇雷雨天氣白晝如黑夜(組圖)
北京地區降雷雨。


 

北京遭遇雷雨天氣白晝如黑夜(組圖)
路上汽車紛紛開燈小心行使。


 

案發後鄧玉嬌在精神病院,手腳被綁哭喊:爸爸,他們打我!(資料圖)

  上午11時左右,北京上空從陰雲密布迅速轉為漆黑如夜,雷聲不斷,如黃豆般的雨點嘩嘩落下,預計下午仍有明顯雷電活動,雨量中等。

  監控快報顯示:16日10時至11時國家雷電監測網監測到北京地區雷電數538次,雷電活動比前一小時明顯增強,主要集中在北京郊縣順義,通縣及北京部分城區。

  另訊:北京地區早上7時起自北向南開始出現雷雨,截至10時左右,雨帶已南伸到城區,雨量不大,但雷聲頻頻響起。

  今天的降雨是從延慶開始的,上午8點到9點,延慶的降水量為3毫米。隨著雨帶的推進,密雲也出現降雨,並逐漸向城區擴散。10時左右,記者所在的海澱區上空雷聲隆隆,陰雲密布,雨點紛紛落下。截至10時,城區雨量在0.1毫米至0.3毫米之間。

  據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統計,8時至10時,北京地區雷電個數為85次。北京市氣象台也在上午發布雷電黃色預警信號,提示市民及相關單位做好防雷工作。

  在北京降雨的同時,河北中北部、天津大部也出現降雨和雷電。

(來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43.html)


你不得不相信老天爺的威力!!!!!!!!!!!!!!!!! 惡有惡報, 快改邪歸正吧!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