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顏還能生存嗎?
前天看到有關鄧玉嬌的報道,昨晚讀了一網友的一篇文章,我寫了兩三句評論,今天在讀了網友Midway8989 的以下七絕和ZT的文言文記實(1),我又上萬維網讀了幾篇報道 (2),現都收集於此(萬維網:
http://news.creaders.net/society/newsViewer.php?nid=390146&id=898667)。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個小女子為做人的基本尊嚴而奮起反抗,用一把小水果刀,竟然能刺死試圖侮辱她的流氓男人,在場的試圖侮辱她的還不止一個流氓男人。有頭腦的網友們都很清楚,如果一個弱女子有這般的力氣,她肯定是先自衛,用小水果刀威脅他們別靠近她,可是這些流氓男人們不退下,還撲上來,她在逼到沒有退路的懸崖上,才拚命反抗,才可能有此力量?我在還沒看完報道,就猜測流氓之死是否在她的拚死搏鬥中是由於水果刀不巧紮在了致命的大動脈上,果然,當我讀到報道“鄧玉嬌用刀刺破鄧貴大頸部動脈血管及胸部,致其不治身亡”證實了我的判斷。
大家可以看我以前的帖子“如何從美洲獅的追逐中逃脫?”真實地電影紀錄一頭小熊如何從美洲獅的追逐中逃脫,到了最後的雙方麵對麵時,小熊已走投無路了,他能做的就是使勁全力地狂吼。這可以說是人和動物一樣在垂死掙紮時能有意想不到的爆發力!
我看了這些報道後義憤填膺而且深深地為她的命運擔憂,尤其是讀到 “ 與鄧玉嬌談話後代理律師失聲痛哭 ” “下午2點半,律師再次進入看守所與鄧玉嬌會談。一直到5點多,兩名律師出來後,大叫‘喪盡天良’,然後掩麵哭泣。”等時。還有“ 鄧玉嬌 19 號下午出院 已被警方帶走”等報道時。
這不是一個獨特(isolated) 的例子。以前也聽說過,而那次是一個年輕的坐台女孩被當地的領導幹部侮辱後害死而拋屍在附近,最後的結局如何我也不清楚了。
這樣的社會怎麽不許好女孩子們(往往是清純秀麗女孩子或簡稱為紅顏)生存啊?
請有正義感的網友們,尤其是律師們幫幫鄧玉嬌吧!
如果這一惡劣事件沒有得到解決,鄧玉嬌沒有得到公平的待遇,對整個國家是極其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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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idway8989 的七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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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圖 ) 與鄧玉嬌談話後 代理律師失聲痛哭 |
南方都市報 2009-05-22 13:55:2 0 |
二度會見後律師落淚 夏霖律師說這番話是在第二次會見之後。上午 9 點 40 分左右,兩名律師進入巴東縣看守所,與鄧玉嬌第一次會麵。一直到中午 12 點 20 分,會見出來,夏霖打出 “ 順利 ” 的手勢。他沒有透露更多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他表示,上午會見時,他套用了《臥虎藏龍》的情節,作了一首打油詩送給鄧玉嬌: “ 巴山楚地一嬌龍,神來無影疾如風;今朝踏破巫山頂,明日削平武當峰。 ”“ 鄧玉嬌聽懂了, ” 夏霖說。 下午 2 點半,律師再次進入看守所與鄧玉嬌會談。一直到 5 點多,兩名律師出來後,大叫 “喪盡天良”,然後掩麵哭泣。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在看守所門口,夏霖律師請求在場媒體 “ 現在隻有呼籲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的老師,哪位老師都可以,或者是貴陽市公安局物證技術鑒定中心的技術鑒定專家,有個技術問題需要幫忙:案發 11 天或 12 天以後,遺留在乳罩內褲上的指紋或者其他物證還能否檢測出來能否提取出來?要考慮到案發地點屬於比較潮濕的山區這個因素,還有內褲和乳罩比較光滑。 ” “ 今天我在會見鄧玉嬌的過程中,鄧給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況,這些證據足可以認定強奸罪行。 ” 律師質疑警方未提證 “ 鄧玉嬌換下來的衣物最重要的是胸罩內衣,還在鄧玉嬌母親家裏麵,但我今天明顯感覺到,鄧母本來說陪同我會見,出來後發現,她被巴東警方帶到了野三關,而路程要 3 個多小時。 ” 記者看到,上午,鄧玉嬌父母一直陪同在看守所門口,中午吃飯時,他們接到野三關派出所所長譚靜的電話,趕往野三關鎮。 在電話裏,鄧玉嬌母親張樹梅說, “ 回到野三關後,派出所民警向她詢問了女兒相關病情,並且到家中拿走了藥物。 ” 但她又說,警方沒有拿走鄧玉嬌的衣物,並且,拿藥的整個過程也都拍了照。 晚上 8 點 40 多分,夏霖從巴東縣刑警隊報案出來後,召開了現場發布會。在回答媒體問題: “ 受到誰的性侵害?在什麽場合?性侵犯的細節? ” 時,夏霖律師說,現在還不方便說。他表示,會見鄧玉嬌時,鄧的精神麵貌很好,看不出來有精神病,邏輯也非常清楚。夏霖說:刺死鄧貴大的水果刀是鄧玉嬌自己買的,一直放在包裏麵。 “ 這麽重要的證據,他們為什麽不去提取,這就是案子的疑問之處。 ” 夏霖說。 到截稿時,記者致電巴東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他表示,要說的昨天專訪中已經全部說清楚了。對律師下午發布的言論,胸罩和內褲的事,他不作回應。 深度報道: 偏僻小鎮上的凶案 鄧玉嬌是巴東縣野三關鎮 “ 雄風 ” 賓館休閑中心 “ 夢幻城 ” 的服務員, 5 月 10 日晚,該鎮政府官員鄧貴大、黃德智酒後陪他人到 “ 夢幻城 ” 消費,與 21 歲的鄧玉嬌發生爭端,鄧玉嬌用刀刺破鄧貴大頸部動脈血管及胸部,致其不治身亡,隨後鄧玉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警方以故意殺人罪將其刑事拘留。 5 月 12 日,長江巴東網首先披露了相關案情。隨後《長江商報》對此案進行了報道,旋即, “ 女服務員 ” 、 “ 娛樂城 ” 、 “ 政府官員 ” 、 “ 刺殺 ” 等具有強勁衝擊力的字眼湧入人們視線,這一在鄂西偏僻小鎮發生的凶案很快成為各大網站網友關注的熱點。
而事實上,巴東警方表示,在案件發生的第二天, 5 月 11 日,巴東警方即向巴東新聞網提供了案件基本情況說明。指出 “5 月 10 日晚,野三關鎮招商項目協調辦 3 名幹部陪同客人在鎮上一娛樂場所消費時,與一名服務員發生爭端 ……”12 日,長江巴東網據此披露了案情。警方表示,在案件偵查中,從鄧玉嬌行李包中查出有治療憂鬱症的藥品。 13 日,該網站發布《巴東警方通報 “5·10” 案件調查結果》,這份調查結果比前一份詳細得多。但這一調查結果讓網友們群情激憤,紛紛指責涉案官員一方的強奸企圖,認為鄧玉嬌是正當防衛,並把她奉為反抗權力和暴力的烈女、俠女。 然而由於警方懷疑鄧玉嬌的精神問題,網友眼中的烈女子在被拘留後不久被送往恩施州優撫醫院進行精神病觀察。在恩施電視台《今晚九點半》節目視頻中,躺在病床上的鄧玉嬌激動、無助地哭喊 “ 爸爸,他們打我,爸爸 ……” 對此許多網友表示憤怒,懷疑警方認定鄧玉嬌有精神病,存在為兩個政府官員開脫企圖強奸的動機。 營救烈女子成為網友的廣泛呼聲。
不過這一次網友的行動不再止於網絡上的呼喊。 在看到媒體對鄧玉嬌案的報道後, 5 月 14 日中午, “ 超級低俗屠夫 ” 吳淦在凱迪 “ 貓眼看人 ” 論壇上發帖,認為此案是鄧玉嬌在麵對幾個男人對她的強奸威脅時,做出的正當防衛。並 “ 建議大家一起用行動來幫助這個用修腳刀捍衛尊嚴的姐妹! ” 當日下午,在發表了一通聲明後,這位網友將自己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乃至身份證原件等信息悉數公布。隨後,公布了自己接收捐款的賬號,並率先出資 2000 元,立意籌得錢款前往案發地幫助鄧玉嬌。不少網友慷慨解囊。 14 日下午,吳淦從河北前往北京聯係律師, 15 日出發前往武漢,輾轉來到巴東。從其博客內容可以獲知,他在抵達巴東的第二天即見到了鄧玉嬌的爺爺及父母,隨後說服他們讓律師介入。 17 日,在與另一位叫陳萬的網友在恩施州會合後,吳淦與鄧玉嬌父母一起前往優撫醫院,與院方進行溝通後,探望了鄧玉嬌,並拍攝了鄧的近身照片。 照片中的鄧玉嬌非常清秀,在與吳淦的一張合影中,吳淦握著女孩的右手,女孩淺淺地笑著。 “ 一個公民來做這種事情是不是很難做得到? ” 在 5 月 19 日晚記者與吳淦短暫的電話連線中,他反問記者,言語中透出幾分自豪。 在獲得鄧玉嬌家人委托後,吳淦聯係了北京律師,最後通過公盟 ( 北京公盟谘詢有限責任公司 ) 聯係到了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夏霖、夏楠,免費幫助鄧玉嬌。 18 日晚上,兩位律師抵達巴東,夏霖律師告訴記者, 19 日下午 4 時,他們已經把會見鄧玉嬌的法律手續提交給公安部門。 19 日下午,吳淦在凱迪網 “ 貓眼看人 ” 論壇發表新帖《屠夫:第一階段小結及新動向!》,叮囑網友: “ 我們現在回歸司法層麵,讓專業人士去說話,我們要做的就是把它陽光化! ” , “ 隻要公平,公正,公開,屠夫願意接受任何結果! ” 這位 36 歲的網友飽含激情,卻也不乏理智。 就在吳淦的行動過程中, 5 月 18 日下午巴東縣公安局再次通過長江巴東網發布 “5·10” 案件情況通報,更多細節展露出來,細心的網友發現,與前一次的通報相比,黃德智向鄧玉嬌提出的 “ 特殊服務 ” 被代之以 “ 異性洗浴服務 ” ;鄧貴大兩次 “ 按倒 ” 鄧玉嬌被代之以 “ 推坐 ” ;凶器由修腳刀,變成水果刀 …… 兩份案情通告中措辭的差異網友也沒有放過。 距離事件發生已經過去 10 天,案情卻在警方的幾次前後不一致的情況通報和網友的猜測、質疑與解讀中,細節越來越多,疑點也越來越多,案件事實越發顯得撲朔迷離。 目前,鄧玉嬌還在恩施優撫醫院進行觀察,等待接受精神疾病醫學鑒定,鑒定時間還沒有確定。 鄧玉嬌趴在窗口,淚眼婆娑,巴巴地望著我們離去的身影 ——— 那裏,代表著光明,代表著正義,代表著希望 法律界意見呈多元 相對於網友一邊倒的輿論,法律界的聲音並不齊整。焦點集中在以下幾個問題上。 是不是正當防衛? 鄧玉嬌的行為究竟是不是防衛過當?因為直接涉及公安機關對鄧玉嬌的處理,這是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 在得知此案的當天,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就在其博客上,根據既有報道事實分析認為,刺死一人、刺傷一人的女孩鄧玉嬌,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這一分析得到眾多網友的認可。
江西雲龍律師事務所律師、教授李雲龍並不認可幾位公務員有強奸企圖的說法。他認為,公務員到水浴場所要求進行異性服務,是違反紀律的行為。鄧玉嬌已明確告訴他們,自己並不從事他們所要求的服務,幾個人仍要求她進行服務,帶有流氓行為,但不能就說是強奸。 “ 鄧玉嬌進行反擊,有自我防衛的因素,但對方沒有犯死罪,不能把人打死。 ”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高一飛表示,鄧玉嬌是否受到了幾個男人強奸的威脅,目前很難用事實證明。 不過他認為根據警方 5 月 18 日案情通報的情況,鄧玉嬌至少是防衛過當。如果是防衛過當,應該構成故意殺人罪。
由於警方在拘留鄧玉嬌後不久,即將她送往精神病院進行觀察。有網友認為,警方此舉另有深意:證明鄧玉嬌有精神病是間接為官員企圖強奸脫罪,給政府台階下。 對這個觀點,李雲龍明確表示不同意。他認為警方在鄧玉嬌口袋裏發現治療抑鬱症的藥物,把她送到精神病院觀察,這對她是有好處的,是一種保護。如果真的鑒定她有精神病,她在精神病發作的情況下殺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鑒定不是精神病,就要承擔故意殺人罪。 **** 高一飛也讚同這一觀點。他補充分析認為: “ 當年的楊佳、邱興華,網友都希望他們是精神病人,而這個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主動要求對她進行觀察、鑒定。從這個角度來看,公安機關對她的處置,注意到了保護她的權利,應該說對她是公正的。 ” **** 不過他提醒警方: “ 對於是不是有精神病,中國目前需要有鑒定結論才能送往精神病院,所以警方在麵對這類案件的時候,要特別謹慎。 ” **** 網友查案為哪般? 對於此案引發網友強烈的輿論回應,幾位法學專家都認為是道德與法律的問題。高一飛認為,在這個案子裏,公務員至少有侮辱對方人格,違背國家公務員紀律等行為,網友對其有道德上的指責,這種道德指責進而轉化為對犯罪嫌疑人的同情。如果說那幾個公務員不對,鄧玉嬌殺人也不一定就是對的,如果你存在犯罪嫌疑,就應該接受適當的調查。 “ 不論網友要發表什麽樣的言論,國家應該都是允許的,這是一種表達權、言論權。隻有在質疑中,才有可能使案情更加清楚,敦促公安機關來負起更應當負的責任。 ” 高一飛表示。雖然網友的激情可以理解, “ 但公檢法機關的處理應該是冷靜的 ” 。 至於網友自發籌錢,主動奔赴案件發生地協助調查一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認為,網友在不能動用國家權力情況下,通過他能夠使用的方法去了解一些情況,對辦案機關案件的偵查是否合法,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實際上起到了監督作用。 |
( 組圖 ) 鄧玉嬌案:警方稱不存在鄧玉嬌被強奸事實 |
萬維讀者網 2009-05-22 16:05:4 9 |
5 月 23 日報道 5 月 23 日,記者從湖北省巴東縣政府新聞辦關於 “ 鄧玉嬌案 ” 的最新情況通報獲悉,警方證實不存在鄧玉嬌被強奸的事實,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已聲明與律師解除委托關係。 通報說,連日來,公安機關采取得力措施,加緊偵辦 “ 鄧玉嬌案 ” 。公安機關以雄風賓館休閑中心夢幻城涉嫌色情服務,於 22 日對雄風賓館經理賀德紅進行了依法傳喚。經警方找鄧玉嬌、有關證人進一步調查和現場勘察,證實不存在鄧玉嬌被強奸的事實。****
2007 年的鄧玉嬌( QQ 視頻截圖) 在恩施優撫醫院期間的鄧玉嬌(電視截圖) 通報還說,鄧玉嬌及其母親和其他親屬對受委托律師不顧事實向外散布 “ 鄧玉嬌被強奸 ” 一事感到非常憤慨。目前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已聲明與受委托律師解除委托關係。**** 原因是受委托律師未履行好職責,沒有對委托人提供實質上的法律幫助,偏離了委托的方向。 **** 通報稱,公眾關注的 “ 鄧玉嬌案 ” 中 “ 第三人 ” 係巴東縣野三關鎮財經所轉製分流人員鄧中佳,公安機關認定其沒有違法行為。**** 另訊: “ 鄧玉嬌案 ” 發生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了確保信息發布的公開透明、及時、準確、權威,巴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負責對外發布 “ 鄧玉嬌案 ” 的相關新聞信息,通報有關情況。 |
( 圖文 ) 鄧玉嬌 19 號下午出院 已被警方帶走 **** |
中華網 2009-05-21 11:52:4 0 |
童年坎坷的小鎮姑娘 22 歲的鄧玉嬌命運坎坷, 1 歲多時,父母離婚,然後又各自成家、生子,她輾轉在父、母和外婆家長大。 2 歲大時,她在外婆家玩耍被開水燙傷,腹部至今留有傷疤,這使得她在成年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非常自卑,也導致母女關係緊張。**** 高中讀了不到一年, 17 歲的她便離開學校,去福建鞋廠縫鞋。人們對她的印象是:內向、害羞,體現出一個女孩的單純。 失眠一直折磨著她 2007 年,鄧玉嬌在浙江打工,從那時起晚上開始睡不著,後來失眠一直折磨著她。為了治療失眠,從今年 2 月起,鄧玉嬌回到野三關鎮上。她穿著比以前時髦了,也不像以前那樣內向。身高 1.65 米,體重 45 公斤,在朋友中她長得最俊俏。後來她到雄風賓館夢幻城 KTV 上班,這份新工作,母親張樹梅一直被蒙在鼓裏。 **** 兩次愛情令她很受傷 除了坎坷的身世,愛情對於鄧玉嬌來說,也很殘忍。**** 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她經曆過兩段無疾而終的感情。第一次是在去年,當她發現男朋友原來是有家室的,她被欺騙後,更加抑鬱。 **** 最後一次,也是創傷最為嚴重的一次。 4 月下旬 ——— 在殺死鄧貴大前半個月,她從浙江回來,發現男朋友電話再也打不通,她變得歇斯底裏,數次在朋友麵前失聲痛哭。 **** 她隻想保護自己 5 月 10 晚上,鄧玉嬌出現在電視裏,她被綁在恩施州優撫醫院的病床上,兩邊的床上,分別是另外兩名精神病人。鄧玉嬌共有 19 秒鍾鏡頭,她不停地哭喊: “ 爸爸,他們打我 …… 爸爸,他們打我 …… ” 網絡上,鄧玉嬌被稱為烈女、俠女,甚至有人為其立傳。但鄧玉嬌的朋友們看著這些字眼,覺得很不舒服。鄧玉嬌的朋友唐芹說,她真的是精神出了問題****。她倆是有幾年友情的朋友,最近一個月裏危機頻頻:鄧玉嬌脾氣稀奇古怪,很暴躁,誰也不搭理。**** 鄧玉嬌的朋友楊紅豔說, “ 她不想做烈女,如果她還能回歸正常,她會說,我隻想保護自己。 ” 應酬頻繁的招商辦官員 身高 1.60 米,體重不到 45 公斤的野三關鎮招商項目協調辦主任鄧貴大,在很多人眼裏,是舉止溫和****的一個人。以至於他的名字出現在報道裏時,很多官員覺得判若兩人。鄧貴大今年 44 歲, 1985 年歲末,頂替父親的職務進入鄉政府。 1996 年,野三關撤鄉並鎮後,任職鎮司法所;兩年前任信訪辦副主任,兼任鎮紀檢委員。 鄧貴大等人是雄風賓館的常客。 “ 在 5·10 事件以前,官員出入娛樂場所,不算新聞。 ” 一名鎮幹部說。 鄧貴大的妻子鄭愛芝回憶說,丈夫一天早出晚歸,周末也沒有休息。協調、應酬這幾乎可以解釋招商辦日常的全部。 據悉, 5 月 10 日晚,鄧貴大接受宴請喝了不少酒。 野三關鎮處在交通要道, 318 國道途經鎮區內 12 個村,沿途飯店、娛樂業非常活躍。鄭愛芝弄不明白,在她眼裏,鄧貴大對這方麵不感興趣,酒量也有限。 “ 他這個人講義氣,愛出頭,喜歡幫朋友。 ” 鄭愛芝猜測,這可能是導致丈夫喪命的禍根。**** 鄧貴大下葬時,讀高二的兒子回來了, “ 你應該知道,你爸爸不是這種人。 ” 鄭愛芝對兒子說,但心裏又認為,總歸是件丟人的事。 “ 是該反省了, ” 鄧貴大死後,他的一名親屬說, “ 如果沒有公款消費,怎麽能養活這些娛樂場所? ” 背景 官員拿一疊錢扇擊女服務員 5 月 10 日晚,鄧玉嬌正在賓館 “ 夢幻城 ” 水療區包房內洗衣服。與鄧貴大一同去 “ 休閑 ” 的招商辦工作人員黃德智,誤認為鄧玉嬌是水療區服務員,遂要求其提供異性洗浴服務,遭鄧玉嬌拒絕,雙方遂發生爭執****。 在這一過程中,鄧貴大拿出一疊錢並朝鄧玉嬌頭、肩部扇擊。鄧玉嬌稱有錢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務。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鄧玉嬌即欲離開休息室,鄧貴大將其攔住並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又欲起身離開,鄧貴大再次將鄧玉嬌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鄧玉嬌又刺傷黃右大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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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已經不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衡量,人們把殺人者鄧玉嬌奉為 “ 烈女 ” , “ 英豪 ” ;而把被殺者鄧貴大貶為 “ 惡霸 ” 和 “ 淫官 ” 。 有一位哲學家,曾說過一句警世名言: “ 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更可怕 ” 。
一次, 為躲 避一名富商嫖客對她的一再糾纏,她將一袋安眠藥放到水杯裏,讓他安靜下來。哪知給她安眠藥的是個竊賊,他想盜竊富商的財物而給了瑪茲絡娃一包毒藥,富商死 了。經過種種不公正的對待,瑪茲絡娃以殺人罪被流放邊疆。 托爾斯泰通過瑪茲絡娃的經曆,對沙皇俄國的貴族、官吏、警察、法官、牧師、獄吏進行了無情的鞭笞,對國家製度、教會製度、社 會製度和經濟製度進行了激烈的批判。 列寧對托爾斯泰的作品特別是他晚期的作品(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就是《複活》),作了極高的評價,他有一篇文章的題目就是《列夫 • 托爾斯泰是俄國革命的鏡子》。 他寫道:“ 無情地批判了資本主義的剝削,揭露了政府的暴虐以及法庭和國家管理機關的滑稽劇,暴露了財富的增加和文明的成就同工人群眾的窮困、野蠻 和痛苦的加劇之間極其深刻的矛盾; ” |
巴東自古出英豪,
而今又有鄧玉嬌。
艱苦維生多隱忍,
平淡度日境絕高。
忽有貪官並惡吏,
為泄淫欲強行暴。
三惡同撲羸弱女,
髒鈔摜麵欲摧嬌。
人身皆由父母養,
豈容惡霸呈逍遙。
忍無可忍奮身起,
手揮三寸修腳刀。
憤然刺向惡人喉,
縱其三死恨難消。
白刃一出驚天地,
紅光迸現鬼神嚎。
烈女神武應歌泣,
貪官殺盡餘舜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