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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結腐敗的上海黃浦區,世博前強遷侵權的瘋狂!

(2009-03-16 06:32:24) 下一個
2008年下半年上海市黃浦區市中心靠近外灘的中山南路 B4 動遷地塊開始出現大量以黃浦區政府名義下發的強遷通知,15天之後對沒有搬走的居民實施強遷. 強遷的依據是黃埔區房屋土地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裁決書.到2009年3月份為止這樣的強遷通知居民們稱作“白榜“ 大字報,有30-40張以上 由此推測裁決書下達可能2倍於這個數字60-80戶.任何人看到這樣的數字都會在心中打個問號?究竟這個地塊發生怎莫樣的情況?

這個上海市黃浦 中山南路 B4 地塊要從 2004年說起。2004年12月,上海市黃浦區推出的中山南路B4地塊,被開發商金外灘集團以5.65萬元/平方米競得,總值6.6億元,成為申城新“地王”. 這個金外灘集團拿下B4地塊為何到了2009年都沒結束動遷工作呢? 50年的土地使用權的1/10已經過去了.在上海土地管理局網站可以看到一份當時土地招標書其中第3段第5點,招標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要求中很明確的指出這個地塊的用途是商業綜合. 也就是說這個地塊被金外灘買下後用來商業開發.這個商業開發地塊 除了2610平米是道路用地外,剩下居民都是因該和金外灘集團委托的上海市新鑫動拆遷有限公司商談動遷安置事宜.

做為黃埔區政府下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如此積極的參與到這個商業開發項目中來,並且下發如此之多的裁決書,和向黃埔區政府申請強製拆遷. 不少居名都有疑問?!一個商業的行為政府機構本因該最大程度的保護動遷居名的利益現在不但政府機構不能站在中立角色上,而且完全向是為了開發商服務:隻要達不成協議的居民,新鑫動遷就以強遷威脅,然後黃埔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就非常配合受理裁決申請,非常積極的作出對居民極端不利的裁決。然後以出奇高效率提出強遷申請發出強遷通知!到底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還是受開發商控製的金外灘政府?

隻要查一下這個上海金外灘(集團)發展有限公司就可以知道該公司成立於1996年1月26日,由原黃浦區住宅建設辦公室和黃浦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轉製組建. 原來這各開發商就是政府機關轉製過來的阿,怪不得黃埔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就如同金外灘控製一個政府部門!同樣我們也很好理解黃浦區政府當然也權力下放給金外灘,新鑫動拆遷的原因了。官商本一家,腐敗也平常了. 新鑫動拆遷的人員經常會對居民們說:“這裏就是市政動遷!我們就是代表政府“ 果然一段時間後裁決書收到了,強遷通知收到了。一個商業項目看上去完全成為了政府的項目. 可是在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檔案中沒有政府收回這個地塊的紀錄! 這個地塊的依舊是金外灘的資產!人們會聯想到黃浦區裏另一個和這個類似公司那就是新黃浦集團,新黃浦前董事
長吳明烈(已經被雙規的)脫胎於黃浦區房產管理局,曾擔任上海黃浦區城建辦主任、黃浦區房產管理局局長等職。看來金外灘是另外一個規模較小的新黃浦而已!

上海市黃浦區政府被濫用的權力,目的隻有一個幫助開發商最大限度的榨取動遷居民的利益,金外灘6.6拿到這個地塊成為地王的時候沒有想到,房地產行業會在2008年遭到寒流,於是隻有降低動遷成本才能保證收益! 降低動遷成本隻有一個辦法!利用政府的權利來逼迫居民接受極端苛刻的動遷安置方案!金外灘的動遷安置房源遠在周浦和浦江鎮房源周圍沒有交通離市中心距離在30公裏以上,2004年給與居民補償價格也很低在外灘寸土寸金的地段. 居然隻有每平米1萬左右的單價,加上這個地塊是舊裏!居民們普遍人多房子小. 本來上海這樣的舊裏是曆史遺留問題居民本身就因該得到政府的關心沒想到好不容易盼來得動遷居然成為了居民的噩夢!於是得到政府支持的新鑫動拆遷公司更是在具體的動遷中如魚得水!比如動遷黃牛安排假離婚,假結婚! 各種違規違法事件其實每天都在這個B4地塊發生!


上海市黃浦區的區長周偉在上海市延安東路300號黃浦區政府辦公地點距離 中山南路 B4地塊距離不到2公裏.就是這2公裏阻擋住了 居民向人民政府求助的呼聲!要求政府機構退出這個商業活動的呼籲就是無法傳遞到我們父母官的麵前.信訪石沉大海!各個政府部門對來訪居民的漠視和選擇性的隻聽取開發商,動遷公司所謂裁決資料證據. 權力的腐敗像旺盛的茅草在陽光下滋長著.黃浦江見證了2008-2009在外灘邊上強遷侵權的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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