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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6 12:36:51) 下一個
2000年5月27日 星期六

晚飯還沒有吃完,Chantal就回來了。這有些反常,因為我剛搬來時,她特別交待過,星期六晚上都住在男朋友那裏。

她在廚房裏忙碌著,邊說,忘了謝謝你,每天把我留在池子裏的東西都洗了。我也謝謝她給我的衣服。她笑了,說很高興我喜歡。

我說,你今天回家了。她坦然地回答,和男朋友分手了。Martin住在很遠的一個town裏,一個星期才見一麵,太累了,就分了。我連忙說sorry,可是她不以為然,說已經拖了很久了,這下兩個人都可以move on。我覺得很好奇,又不肯定會不會冒犯她。最後,還是鼓起勇氣問:“Do you still love him?”

Chantal聳了聳肩,坐下來切了一塊cheese,說:“I do. But you know, love is not enough.”

我們聊到Chantal吃完。原來,她在downtown的Les Ailes de la Mode工作,是Lancôme的sales rep. 有意思的是,她是在Ottawa河對麵的Hull長大的,父母至今住在那裏。Chantal很同情我的身世,其實沒什麽,我已經習慣了。

還是不理解為什麽她會和Martin break up.

Why is love not enough? Doesn’t everything come out of love?

如果有人愛我的話,我永遠也不會離開他,至少不會主動離開他!

今天跟Chantal說了這麽久,我忽然有個很好的發現!我發現,隻要在回答完她的問題後,說:“What about you?”就能避免沉默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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