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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恢複雙重國籍中的莊銳現象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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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複雙重國籍中的莊銳現象初探2012-11-24 04:32:46

《恢複出生國籍中的“莊銳”現象初探》

昨天,突然蹦出個“莊銳”來“談論雙重國籍”,自煽耳光,又說:“談論雙重國籍”是“居心不良”。而且出口罵人。而且,還很受用被反擊。

其他不說,有一點肯定,此人來自大陸,生活在美國而不是印尼;他歸化了美國籍。

此人一會兒威脅他人“談論雙重國籍”是反中國政府;一會又說“談論雙重國籍”會被美國政府抓了去。這種語無倫次不必理會。

有一件事值得深思:這就是為什麽這個“莊銳”要放棄自己的出生國籍而且還有鼓動他人跟他學?

在東南亞如印度尼西亞,其法律明文規定(從 1949 年起),中國人要麽加入印尼國籍,要麽加入中國國籍,兩者隻能選其一。即便如此,中國人在印尼備受歧視甚至被大肆屠殺和強奸(一說是被殺華人達 30 萬!),以致中國和印尼斷交。印尼對中華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永遠不會被饒恕!

如果美國是印尼,“莊銳”生活在印尼,那麽“莊銳”這樣做(放棄自己的出生國籍而且還有鼓動他人跟他學),無論是被迫還是自願,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美國遵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國籍”條款,默認雙重國籍。在美國最高法院在 1935 年和 1967 年兩個案例中,確立了不得剝奪任何人的國籍(無論是出生國籍或歸化國籍的法規。 1967 年左右,美國最高法院命令美國國務院去除所有文件中“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字樣。美國國務院也不得不公開宣布“雙重國籍的存在符合美國憲法”。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看到了美國作為一個法製國家,信守法律。例如,我們台灣同胞可以在美國持雙重護照,來回美國和台灣參加兩邊總統的選舉;菲律賓恢複雙重國籍後,要讀一個“效忠”菲律賓的“誓詞”,美國政府也沒有“開除”任何一個對菲律賓“效忠”菲律賓人的美國歸化國籍。

美國不是印尼,“莊銳”生活在美國,那麽“莊銳”這樣做(放棄自己的出生國籍而且還有鼓動他人跟他學),是完全無法理解的。

但是,“莊銳”者還不乏其人。

一個可能的原因是“莊銳”和“莊銳”者們缺乏法律知識,閱曆有限,而且被人誤導。

萬維網上 2010 年以來的一篇《 為什麽海外華人希望保留中國國籍 》(作者“ 一嫻 ”)謊言連篇,可能是誤導之源之一。

所以筆者相信,隻要他肯閱讀(包括美國憲法和一些有關法案和聯合國文件),“莊銳”會慢慢醒悟過來。

一個人出生國籍,尤其是對 1978 年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出國的大陸人民的出生國籍,和我們每個人的文化和傳統連在一起,和我們的祖先文化和傳統連在一起,和中華文明連在一起,是我們生命中最寶貴的東西。

我們再次呼籲中國政府早日遵守自己的法律,尊重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不任意剝奪一個人國籍”的條款,把《國籍法》和《國籍法解釋》中默認雙重國籍的法律條款,明文適用於中國大陸。早日恢複中國人民的出生國籍。

最後還是要聲明:如果“莊銳”自己一人選擇自願退出自己祖籍,而不橫加幹涉我們恢複我們的出生國籍的呼籲,我們根本不會也不需要對“莊銳”作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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