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閃電

國家社會主義者 容克共產主義者 民族主義分子 憤青的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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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自我——尋找另一種精神性存在

(2005-05-05 00:53:41) 下一個
看過我帖子的網友大多都會以為我是最恨中國人的,然而實際卻並非如此。恨也是一種感情,而且是很深的那種,它往往是愛的另一種表現。我不願浪費這種感情,所以我不恨中國人,一點也不。如果你從我的文字中讀到了恨意,那隻能這樣解釋,我們並不在同一精神層次上,所以無法進行正常的信息交流,而必然會產生誤差,你便有了誤解,依照你的經驗去解讀,所以你閱讀我的文字便是你的創作過程,而你得到的感受便是你的創作成果,已經與我的文字沒有關係了。你為什麽會產生這樣的感覺,那是你自己的事,我隻需明白告訴你,我從未恨過中國人。
    我隻對自己感興趣。我的世界僅因我而存在。虛妄的身外世界於我有何幹係呢?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道路的自由,就讓熱衷世俗的芸芸眾生做他們喜歡的事吧,我不會幹涉,隻要我的自由選擇不被幹涉。作為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誌而生存,但由於他不幸是社會中的一個成員,所以他就必然要受到社會價值規範的約束,而這種約束不論是大是小,隻要存在,便是對人性的戕害,人的自由便不能實現。但問題是,人之所以為人,乃是因為他有人的意識,而人的意識又是社會化所帶來的,沒有社會便不存在人,而隻能稱為高等動物。而且人的精神的提高也將受到社會文明整體的進步的影響。但隨著社會組織結構的不斷嚴密繁複,人的精神自由也將因此不斷被限製,所以這是一個二律背反的命題。個人和社會永遠不可能協調,兩者也不能單獨的存在,所以隻剩下妥協。
    在這個世界上歌功頌德的人太多了,讚揚光明的聲音也太巨大了,我就不想再增磚添瓦了。我隻想說社會對個體的沉重的壓迫。社會是一個群體性的組織,它本然有著維護群體利益的天性,而群體利益並不等於每一個個體利益的總和,它當然也並非社會全體的利益均沾,也就是說它不是平均的。群體利益和個人利益永遠是矛盾的。什麽是群體利益?群體利益就是公共利益,也就是每一個社會成員都具有的,如吃飯穿衣娛樂這樣的大眾需要,所以它是以多數意誌為服從的。什麽是多數?多數就是能夠基本形成普遍認同的群體,也就是大眾的思想認知水準。我們知道大眾總是愚昧的,他們總是歸屬於形而下的,他們本身就有著阻礙文明的性質,他們身上更多的是原始的野蠻性。能夠創造文明的永遠隻是少數,這也是社會得以維持的重要原因。如果每一個成員都有直接參與文明創造的能力,社會必將因此陷入混亂,直至毀滅。我們要明白造物主要讓愚民占大多數並統治世界的苦心。
    你會有疑惑,你說世界是愚民統治著的,可為什麽現實世界卻是精英領導的呢?這是一個大騙局。隻要在世俗中占著上層地位的人,都是下層人的奴役。你不要吃驚,真理就是這樣的。我不是用世俗的標準來衡量某個人的,而是以精神的自由度作為準則的。因為我堅持人是精神性的存在,用物質衡量人便是對人的侮辱。用這個標準來觀察社會的不同階層,我們發現,越是上層便受到越強的社會壓迫。由於經濟地位的優越,首先要為物所累,或許你會認為是享受,但你的精神卻在萎縮,物質的繁華將嚴重危害精神的生長。其次越處上層的階層得到的文化修養往往便越多,但因為這都是過去的文明,文明一旦形成,隨之便開始衰落。對以往文明的執著便是為自我精神帶上一副枷鎖。所謂的教養,其實都是精神的束縛。所以在各位推崇的許多學者,我卻以他們為知識的奴隸。根據社會組織原則,處在下麵的階層天然有要上層承擔解決他們困難的義務的要求,如果不能實現,他們便以對社會的不滿來表示對上層的不滿,並將隨著問題的發展不斷傾向改變現實秩序的行為。所以上層社會也就必然受到下層社會的壓力,處於上層社會的個體也將不能逃脫這種整體性的壓力,這便是精神的負擔,所以我說在社會中,每一個相對上層都是其下層的奴隸。但除了社會的最上層之外,每一個相對上層又同時是相對下層,而下層受到上層的必然壓迫是無需我在這裏贅述的,處在下層社會的個體同樣在承受著精神的重壓。所以不論哪一個社會階層,都在忍受著相互的壓迫之苦。
    個體的社會化是非常可悲而無奈的事。人一旦被社會化,他身上就帶著社會群體的共性。這個共性第一就是趨眾,也就是我的喪失。第二便是社會自身因不斷維新的需要而產生的競爭性在人的身上的體現。在社會產生前人是沒有競爭意識的,社會造成了人的競爭意識的產生,而競爭意識的形成便使人與人之間有著相互奴役的欲望,這就是人的異化。不管你是做奴才還是主子,你在精神上都是不自由的。人與人之間原本應有的和善也就被殘殺和虛偽所替代,全人類都在受著自己的苦刑。所以我們可以說,社會的產生是人類不幸的根源,但沒有社會,人類也不能存在。這就是我們的困境。
    既然我們知道個體和社會是不兩立的,那麽人的解放豈不永遠隻是夢幻?辦法還是有的。我不是一個者,我並未勸大家拋棄社會,我已經說了,沒有社會也就沒有人。所以我是捍衛社會的進步發展的。我也並沒有要求大家都跟著我走,我前麵就說過,我隻為我個人而活著,我不想從你們那得到什麽,而且我也希望大多數人都在世俗中好好活著,我希望你們永遠不要有人的覺悟,因為這樣即使受著苦刑,你們也不會有什麽知覺,日子還是能夠過得世俗意義上的美好的。所以你們千萬別信我的話。隻為自己,本來文章也是不用寫的。但為了不使他人誤會我,以為我有什麽不良居心和政治目的,我隻好寫出來,以表白心誌。如果有人因此得到什麽啟發,那當然是好的,雖然我並沒有這個企求。
    當我隻注意自己的時候,我才開始了自我的複蘇。自我複蘇隻能從背叛自我開始。我從來到這個世間起,便不斷地社會化,我的意識便被打上了深刻的群體意識即社會意識的烙印,自由便從精神中消失了。但我知道我的存在的土壤便是社會,所以我不,但我也不會從社會中去找解脫的方法,那隻是緣木求魚。我失去了自由,我不責怪任何人,那於我無益,我隻責求自己。我身上具有了一切社會的惡習,我的思想觀念已經被社會的價值體係和意識形態所束縛,那麽這個我就不再是我了,而是一個陌生的集合體,隻是因為我過去一直的執迷,反而認這個假我為真我,而對它有了陌生的熟悉。這隻能怪我自己。而我的精神要恢複天性的自由,我便要背叛這個非我之我。我隻有不斷的背叛自我,才能滌淨社會對我的異化,還原本性的我。
    到了這個地步,我便要解決實際操作的問題了,也就是說我要使用何種方法來實現對自我的背叛。由於被社會異化的自我一直處在社會的大環境中而顯得異常的頑固,因此我的精神的自由便要通過另一種替代社會意識形態和價值規範的東西來轉移從而得到實現。這便是尋找另一種精神性存在。精神性存在是有無限多可能的,它是自由的最高表現形式。如果我假定社會所認可的那一套規範為正常的,那麽與之相反的便是非正常的。既然我的精神的自由已經被囚禁於正常之中,那麽我就得用非正常的來打破正常的監獄,將精神釋放出來。因此,如果你覺得我的文章的反常,那是合理的。我的寫作便是在開辟另一種精神性存在,它是對現成的自我的背叛,每一個這樣的過程,便是一次精神的解放。而當自我已經完全居於另一種精神性存在中時,新的背叛便又開始了。就是這樣不斷的持續下去,一直到自我完全從存在中解脫出來,精神的自由達到了極致。
    當我的精神得到了絕對的自由,人的價值便有了終極上的實現。這個時候我便可以完全不壞一切世法,雖然肉身遵循世間的規範,但精神上卻已然超脫。這便是我不斷背叛自我,尋找另一種精神性存在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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