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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法官的荒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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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禍從口出 被判侮辱國格罪 -------------------------------------------------------------------------------- 華商網 2011-04-05 07:13:17 核心提示:2005年2月,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帕慕克接受瑞士周刊《雜誌》采訪時稱3萬庫爾德人和100萬亞美尼亞人在土耳其被殺害,6月五位反恐官兵的烈屬援引301條款設立的“侮辱土耳其國格”罪將帕慕克告上法庭。2011年3月25日,帕慕克被判敗訴。因曆史創痛卷入政治鬥爭 諾獎得主帕慕克被判有罪禍從口出被訴侮辱國格2005年2月,帕慕克接受瑞士周刊《雜誌》采訪時說:“3萬庫爾德人和100萬亞美尼亞人在土耳其被殺害,可除我之外,無人膽敢談論此事。”土耳其右翼輿論立刻嘩然於上述言論。但帕慕克的英譯者毛琳弗雷利認為,帕慕克說這些話是“出於良心”,而與政治無關。“如果很重要,他就會說。他視之為自己無法逃避的責任。”“一百萬”指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後,被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殺害的亞美尼亞人。亞美尼亞等國指認,此乃20世紀的第一場種族屠殺。土耳其曆屆政府均激烈否認種族屠殺的指控,聲稱亞美尼亞人係死於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崩潰時的內戰,且死亡數字被誇大了。“三萬”則源於1984年以來,土耳其軍隊對庫爾德分離主義遊擊隊展開的不道德戰爭。4個月後,土耳其頒布新刑法,其中的301條款設立“侮辱土耳其國格”罪,如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獲刑三年。五位反恐官兵的烈屬遂在律師凱末爾克林西茲帶領下,援引該條款,集體將帕慕克告上法庭。聯名聲援八位世界級作家公開支持歐盟立刻對此做出強烈反應,負責土耳其入盟申請的歐洲擴大專員奧利瑞恩因此受到歐洲議會不斷加大的壓力,一位議員稱起訴事件“極度遺憾”,另一位則稱“無法接受”。包括四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在內的八位世界級作家——加西亞馬爾克斯、若澤薩拉馬戈、君特格拉斯、翁貝托艾柯、卡洛斯富恩特斯、胡安戈伊蒂索洛、約翰厄普代克和馬裏奧巴爾加斯略薩亦聯署聲明,聲援帕慕克。受審前,帕慕克刊文於《紐約客》,“看到對我的審判被過分放大,多少有些令人困窘。”帕慕克寫道,“我也知道,我在伊斯坦布爾求教過的大多數朋友,都曾遭遇過更嚴苛的審問,並因庭審和判刑荒廢多年,僅僅因為一本書,僅僅因為他們所寫的某篇東西……我明白了,為什麽朋友們微笑著說,我總算成了‘一個真正的土耳其作家’。”眾原告隨即轉往伊斯坦布爾西什裏區第三初審民事法院上訴,向帕慕克索賠3.6萬新裏拉。2006年10月,帕慕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民族主義者的怒火被再次點燃。原告律師克林西茲公開宣稱:“作為一個土耳其公民,我感到羞恥。我不相信頒發此獎給他是因為其作品或其文學身份。之所以給他這個獎,是因為他貶低我們國家的價值,因為他承認了(對亞美尼亞人)大屠殺。”雇請保鏢警方破獲行刺計劃2005年12月16日,帕慕克在伊斯坦布爾出庭受審,歐洲議會議員和歐洲擴大專員瑞恩到場旁聽。因他出言在先,新刑法頒布在後,需司法部具函,但法官未見公文,隨即中止審判。司法部則拒絕出具“以新法辦舊罪”的追訴公函,此案遂以技術原因被撤銷。大群極端分子擁塞在法庭外,呼號不止,詛咒辱罵帕慕克,稱他為“賣國賊”。2007年1月,西什裏區法院判定原告不能代表全民,且任何人不能僅僅因為是“土耳其國民的一員”,而聲稱“個人權利受到侵犯”並要求賠償,因此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而上訴。2007年7月,埃及作家塞馬爾加亞尼透露,帕慕克已雇請保鏢。他說:“因為我對原教旨主義者的恐懼,我不得不與保鏢一起旅行。時刻與他們在一起的日子是不值過的生活。”帕慕克的恐懼不是沒有理由的。2008年1月下旬,土耳其各大報章均在頭版報道,警方破襲極右黑幫“Ergenekon行動”,捕十三人,並起獲針對帕慕克的行刺計劃。被判有罪帕慕克已決定上訴2011年3月25日,帕慕克最終被判敗訴,須向愛國感情受到傷害的原告支付賠款。帕慕克已決定上訴。由於此案為民事訴訟,他將不會為此坐牢。但鑒於法院認定,其言論傷害了六名原告的愛國感情,必將從此立下判例,今後在土耳其,任何人批評國家,都有可能受到任何他人以私權受到侵犯為由提起的控告。一向主張土耳其與亞美尼亞兩國人民和解的巴斯肯奧蘭教授在評論此案時,援引了民間故事裏的鴨子哈伊裏———在土耳其老百姓中,他廣為人知。哈伊裏有個外號“鴨子”,可他非常討厭人家這樣叫他。有天在咖啡店,坐在哈伊裏不遠處的某男看著窗外說:“我看今天是個陰天。”哈伊裏就跳起來,對某男破口大罵,拳腳相加。朋友不解,問他為啥揍人家。哈伊裏說:“天陰就會下雨,下雨就會積水,積水就會成塘,成了塘,鴨子就會來玩水。丫說我是鴨子!”奧蘭教授認為,帕慕克就是故事裏的“某男”,因為莫須有的罪名,無端受到了懲罰。土耳其經濟與社會研究基金會(TESEV)主席詹帕凱爾指出,土耳其應以此案為恥。“人民有權自由表達其觀點。”他說,“隻要這種表達沒有在某種程度上煽動起社會上的仇恨和暴力,就不能入罪。帕慕克不過是身為作家,表達自己的觀點。在我看來,法院這個判決完完全全是個錯判。”3月28日,帕慕克的律師哈盧克伊納內策公開表示:“這一判決可能會對土耳其的言論自由構成巨大威脅。在(正常的)法律製度下,是不可能做出這樣的判決的。”帕慕克簡介奧爾罕帕慕克(Orhan Pamuk)被認為是當代歐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學家之一,當代歐洲最傑出的小說家之一,是享譽國際的土耳其文壇巨擘。帕慕克1952年6月7日出生於伊斯坦布爾,在伊斯坦布爾科技大學主修建築。1974年開始其寫作生涯。1979年寫成第一部作品 《塞夫得特州長和他的兒子們》,並在1982年出版。1997年的《新人生》成為了土耳其曆史上銷售速度最快的書籍。2002年出版的《雪》以思想深度著稱,是其本人最鍾愛的作品。2006年10月12日奧爾罕帕慕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2008年5月21日,帕慕克開始了其在中國的十日行程。他的作品《我的名字叫紅》、《白色城堡》、《伊斯坦布爾》、《雪》等作品均已翻譯成中文出版。經曆了6年的漫長訟戰,土耳其大作家、200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奧爾罕·帕慕克正式被判有罪。伊斯坦布爾西什裏區民事法院在3月25日對帕慕克做出有罪判決,裁定他必須為自己關於亞美尼亞人和庫爾德人在土耳其遭到屠殺的言論,向六名原告每人賠付1000土耳其新裏拉(約合人民幣4217元),合共6000新裏拉。此案關乎言論自由、曆史陳案、政治現實,以至國家與作家的關係、愛國與叛國的定義,故而一直受到土耳其國內輿論和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加上其間幾度風雲變幻,甚至牽涉到行刺計劃等一係列聳人聽聞的大事件,所以既使人恐懼,也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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