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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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洋楊欣案的進一步分析

(2009-02-01 04:50:11) 下一個

     如果是強奸已遂,憤怒和著急的應該是楊欣,而不是朱海洋。從已獲的情況看,楊欣顯得很平靜,而朱海洋則不依不饒,現出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勁頭。再者,不要小看的了楊欣開出的40美元支票。如果被強奸,楊欣會無比憤恨,不僅不會開支票,還會認為受到傷害,會千方百計向朱海洋討說法。開出支票,意思很明顯,咱們倆兩清了,你不欠我,我不欠你。開支票的時間應該發生在楊欣從朱海洋的公寓搬出之後,這時候朱海洋已沒有強奸楊欣的機會了。如果是強奸,應該發生在開支票之前。但如果強奸已遂,楊欣斷不會開支票給朱海洋。因此看,強奸未遂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朱海洋向他的朋友提過他強奸楊欣的事,其實這也恰恰證明朱海洋強奸未遂。何也?因為如果強奸已遂,這是醜事,不可外揚,應該絕對保密,甚至到時候耍賴不承認都成,幹嗎還讓朋友知道此事?朱海洋之所以向朋友提及此事,一是向朋友炫耀,他已達到本壘,隻不過女孩不服氣,要告他。其實這時候他最明白,因為強奸未遂,女孩隻是威脅,還不會告他,告訴朋友此事也無妨。而且,他還想知道,如果女孩真告他,他要看看朋友的反應。另外,如果強奸已遂,楊欣是否有信心有足夠證據證明朱海洋強奸她也是未知數。對女孩來講,遭強奸也不是好事,最好不外揚。何況還是強奸未遂?
   現在的問題是,朱海洋還活著,隻有他能講明一切。但對於他來說,講明或招認事實已不重要,而是如何保住性命的問題。他可能會後悔不該向朋友吹噓強奸了楊欣,這個時候他斷不會承認已強奸了楊欣,再不會誇海口和炫耀了,因為這樣隻能罪上加罪。目前他要做的隻有找借口開脫,一是有精神問題,二是楊欣敲詐他,一時衝動失手,三會是啥借口,令他不得不動手?可都沒有理由把被你“強奸”的弱者且付給你40美元的女同胞人頭砍下,因為強奸本身即已犯罪,何況又置人於死地,還把人頭砍下。這得需要多大的推動力和刺激?朱海洋有,自私、虛榮、失敗感、絕望、欲火、控製力差、楊欣可能的語言刺激,等等,但朱海洋決不會是精神病,這時候他恨不得有精神病。如果他是男子漢,就勇敢的承認一切,他會嗎?會說實話嗎?為了求生,他會怎樣做?第二個辛普森?
   無論如何,楊欣是受害者,懷著美好憧憬和願望來美國求學,不是來找老公的,也不是尋求性開放和以此發財致富,隻是想安安靜靜學習,但結局是如此的悲哀和不幸。這樣的案件如何避免,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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