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毛澤東十大過之二-----AB團事件

(2009-04-20 22:18:56) 下一個
2.AB團事件.


1930年,AB團事件有幾千名紅軍官兵和根據地內的黨團員及普通群眾慘遭殺害,他們不是死於當時與共產黨爭鬥的蔣介石和國民黨,而毛澤東親自指揮的紅一方麵軍總前委要負相當大責任。

一, 事件的起因:

1930年,毛擔任了紅一方麵軍總政委和總前委書記,毛所領導的紅一方麵軍總前委成為江西蘇區最高領導機構,毛於是成為江西根據地的 最高領導人.當時蘇區草創,各類矛盾眾多,其中外來幹部與本地幹部的矛盾最為突出. 李文林是贛西南黨和紅軍負責人, 贛西南方麵與毛澤東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上:一,土改政策。贛西南方麵主張執行中共六大關於“沒收豪紳地主土地”的決 定,反對毛澤東提出的“沒收一切土地”的主張。二,軍隊及地方黨機構的歸屬及人員配置問題。這類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到1929年11月底,毛澤東提出合並贛 西、湘贛合並成立新的贛西特委,並決定將李文林領導的紅 二、四團合並到彭德懷部另成立紅六軍。贛西南方麵則認為此決定須經中共中央及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才能生效。但從毛澤東角度認為,他是當時為此地區的最高領導人,他有這個權務決定本地區的一些事務.在沒有勾通到位情況下,1930年1月,毛澤東任命紅四軍幹部劉士奇、曾山組成贛西特委,作為新贛西南等地特委領導人,但是卻受到贛西南方麵的抵製。
毛澤東於1930 年2月6~9日,在贛西特委所在地吉安縣陂頭村召開了由紅四軍前委 和贛西南方麵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後來史稱“二·七”會議),在“二·七”會議上,發動了一場對贛西南地方紅軍的鬥爭.毛澤東等列舉的贛西南地方紅軍和黨團機構負責人的一係列錯誤,並扣上“富農份子”的帽 子,宣布開除江漢波的黨籍,李文林被調離出主力部隊,轉任地方工作。2月16日,由毛任書記的紅四軍總前委發出《前委通告第一號》,正式宣布開展“肅清地主富農”的鬥爭,通告指出:贛西南黨內有一嚴重的危機,即地主富農充塞黨的各級地方指導機關,黨的政策完全是機會主義的政策,若不徹底肅清,不但不能執行黨 的偉大的政治任務,而且革命根本要遭失敗。聯席會議號召黨內革命同誌起來,打倒機會主義的政治領導,開除地主富農出黨,使黨迅速的布爾塞維克化。

這份通告乍一看,還有點象小文革的意思,,也是很濃的毛澤東味兒.



二,升級為AB團事件.



“打倒機會主義領導”在此前還是一個黨內鬥爭的概念,也就是被打倒的同誌,還會是黨內同誌.但毛澤東這一次卻上升到敵我高度.他宣布機會主義就是領導本身就是地富反革命份子.打倒他們,打擊他們應毫不留情,就象打擊敵人一樣.這就是所謂的鎮壓有據,消滅有理.也為消滅機會主義領導人提供了理論依據.

1930年春,在蘇區內已流傳國民黨“AB團”進行滲透破壞,其組織已被陸續破獲的消息,根據地的對敵警惕氣氛空前高漲,在這樣的形勢下,毛完全可以用“鎮壓反革命”來要求紅軍和根據地的黨組織、蘇維埃政權全力支持和服從鎮壓“AB團”的政策。
1930年“二·七”會議後,革命恐怖的氣氛在江西蘇區已逐漸形成。贛西南特委在書記劉士奇的領導下,遵照紅四軍前委《第一號通告》的精神,率先發動“肅AB團”的宣傳攻勢。6月25日,中共贛西南特委西路行委印發了《反改組派AB團宣傳大綱》,命令各級組織:

#如發現群眾中有動搖表現不好的份子,應捉拿交蘇(維埃)政府究辦,凡出來生疏的經過赤色區域必須嚴格檢查,如有嫌疑應即拘捕交蘇維埃政府,赤色區域內的民眾流通應持所屬蘇維埃通行條子。

  #工農群眾隻有階級之分,不要顧至親戚朋友關係,凡是來到自己家裏或發現其他地方有行動不對的人不論親戚朋友,應報告蘇維埃拿辦。

1. 地方先行.


1930年7、8月間,“肅AB團”迅速從基層清洗轉移到上級機關。8月,李文林出任根據李立三攻打大城市命令而新成立的江西省行動委員會書記。在“打AB團”的積極性方麵,李文林並不輸於前任特委書記劉士奇,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贛西南特委在1930年9月
24日印發的《緊急通告第20號——動員黨員群眾徹底肅清AB團》文件中宣布:“紅旗社列寧青年社,贛西南政府,都有AB團的小組……所有混入在黨團特委的贛西南政府的AB團份子全部破獲。並將各縣區的組織通通供報出來了。”

  這份《緊急通告》還詳細規定了“肅AB團”的審訊方法和處決人犯的基本原則:“AB團非常陰險狡猾、奸詐強硬,非用最殘酷拷打,決不肯招供出來,必須要用軟硬兼施的辦法,去繼續不斷的嚴形(刑)審問,忖度其說話的來源,找出線索,跟跡追問,主要的要使供出AB團組織,以期根本消滅。”
一經發現“AB團”份子,下一步就是槍斃。《緊急通告》要求:

  對於首領當然采取非常手段處決,但須注意,在群眾大會中由群眾斬殺。……富農小資產階級以上和流氓地痞的AB團殺無赦。……工農份子加入AB團有曆史地位,而能力較活動的殺無赦.贛西南特委厲行“肅AB團”,到了10月,在贛西南三萬多共產黨員中已“清除的地主富農有一千多人”,消滅了一千多“AB團”。贛西南蘇維埃政府工作人員的1/4被打成“AB團”,也大多被殺。

1. 毛澤東把AB團事件擴大到軍隊中.



在贛西南特委大張旗鼓“肅AB團”時,毛因忙於主持軍中事務,並沒有直接插手地方的“打AB團”,進入10月後,毛的態度發生轉變。1930年10月14日,毛澤東在江西吉安縣城給中共中央寫了一封信,通報他對贛西南黨的狀況的看法及準備采取的措施。毛在這封信中繼續發展了他對贛西南黨團機構的基本觀點,指出:近來贛西南黨“呈一非常嚴重的危機,全黨完全是富農路線領導,……黨團兩特委機關、贛西南蘇維埃政府、紅軍學校發現大批AB團份子,各級指導機關,無論內外多數為AB團富農所充塞領導機關”。毛申明,為“挽救這一危機”,決定進行一場以“打AB團”為號召的肅反運動,以對贛西南的黨團機構“來一番根本改造”


毛在率軍退出吉安後,於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一方麵軍迅速發動“快速整軍”—— 其主要內容就是在師、團、營、連、排成立肅反組織,捕殺軍中地富出身的黨員和牢騷不滿份子。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在四萬多紅軍中肅出4,400餘名“AB團”份子,其中有“幾十個總團長”(指“AB團”總團長),這些人都遭處決。
1930年11月,毛澤東的“根本改造”的利刃終於刺向中共江西省行動委員會及其所轄的贛西南地方紅軍。此次行動更因李文林等堅持執行李立三中央的路線,反對棄攻南昌的主張而更加慘烈。

930年5月,贛西南代表李文林赴上海參加由李立三主持的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會議,此次會議要求集中攻打大城市,爭取一省、數省的首先勝利。李文林返回後,於8月上旬主持召開了贛西南特委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部署貫徹李立三的精神。“二全會”不指名地指責了毛的一係列的觀點和做法,撤銷了擁護毛的主張、被毛派至贛西南特委任書記的劉士奇的職務,並建議上海中央開除其黨籍。這一切惹起毛的極大憤怒,毛早已習慣以中央在江西蘇區最高代表行事,豈能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下以擁護中央為名反對自己?此時毛尚不知“立三路線”這個詞語,於是認定“二全會”是“AB團取消派”的會議。

  1930年10月,紅一方麵軍攻下吉安,在國民黨地方當局的文件中發現了一張據稱是李文林的地主父親用真名簽字的便條,雖然這張字條究竟內容如何已不得而知,然而將李文林與“AB團”聯係在一起已經有了所謂證據。10月中旬和月底,李文林又在峽江會議和羅坊會議上公開反對毛提出的“誘敵深入”的軍事作戰方針,主張執行李立三有關攻打大城市的指示,與毛的衝突全麵激化,由此毛認定李文林就是“AB團”首領。1930年底11月底,李文林在寧都縣黃陂被拘押,緊接著一批與李文林有工作聯係的人相繼被捕。毛澤東根據犯人被刑訊後的口供,於1930年12月3日寫信給改組後的江西省行委,認定段良弼(省行委常委,贛西南團特委書記)、李白芳(省行委秘書長)等為“AB團”份子,命令“捕捉李白芳等並嚴搜贛西南的反革命線索,給以全部撲滅”。毛在這封信中要求省行委接到此信後“務必會同李同誌(即李韶九)立即執行撲滅反革命的任務,不可有絲毫的猶豫”,對“各縣各區須大捉富農流氓動搖份子,並大批把他們殺戮。凡那些不捉不殺的區域,那個區域的黨與政府必是AB團,就可以把那地方的負責人捉了訊辦”。

  李韶九攜著毛澤東指示信於12月3日前往富田,5日毛又派兩位紅軍戰士將第二封指示信送給已出發的李韶九和省行委。毛在信中指示彼等要從已被捉人的線索中“找得更重要的人”,為了督促貫徹兩封信的指示,毛又派出總前委秘書長古柏趕往富田“協助肅反”。

  12月7日下午,時任紅一方麵軍總政治部秘書長兼肅反委員會主席的李韶九代表總前委,到達江西省蘇維埃政府所在地富田,向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負責人麵交了毛澤東的指示信,隨即將省行委和紅二十軍八個主要領導人段良弼、李白芳、金萬邦、周冕、謝漢昌、馬銘等人予以逮捕。李韶九對這批同誌施用了“打地雷公燒香火”等多種刑法,被打同誌“皆體無完膚”、“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據當時資料記載,被害同誌“哭聲震天,不絕於耳,殘酷嚴刑無所不用其極”。12月8日,李白芳、馬銘、周冕的妻子來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當作“AB團”抓起來,被施以嚴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在慘酷的刑訊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萬邦、劉敵、周冕、馬銘等“是AB團首領,並供出紅軍學校有大批AB團”。對於這次刑訊逼供,蕭克將軍在1982年曾回憶道,“即便過了半個世紀,也不能不令人慘然一歎。我們這些‘過來人’也覺不堪回首”。

12月7日至12日晚,在短短的五天時間裏,李韶九等坐鎮富田,厲行肅反,抓出“AB團”120多名,要犯幾十名,先後處決40餘人,其中李韶九在未動身前往東固前親自布置將25人處決。李韶九等的殘酷行動終於引發1930年12月12日震驚蘇區的“富田事變”。

  富田事變的爆發,造成江西蘇區內部的嚴重危機,對毛澤東的聲譽損害極大,毛親自出馬,毫無愧怍,於1930年12月20日草寫《總前委答辯的一封信》為自己的行為辯解。在這封答辯信中,毛堅持“肅AB團”均是有根有據的。他說:紅軍中“AB團”要犯的口供“多方證明省行委內安了江西AB團省總團部,段良弼、李白芳、謝漢昌為其首要”。毛認定段良弼等為“AB團”首犯乃是證據確鑿,他說:“如果段、李、金、謝等,是忠實革命同誌,縱令其一時受屈,總有洗清的一天,為什麽要亂供,陷害其他的同誌呢?別人還可以亂供,
段、李、謝這樣負省行委及軍政治部主任重責的,為什麽可以呢?”毛堅持“肅AB團”不僅無錯,反而是對革命的巨大貢獻。他說:“AB團已在紅軍中設置了AB團的總指揮、總司令、軍師,團長、五次定期暴動,製好了暴動旗,設不嚴厲撲滅,恐紅軍早已不存在了。”毛聲稱富田事變將“叛逆的原形完全現出來了”,號召對事變進行堅決鎮壓。 最後, 幾千名紅軍官兵和根據地內的黨團員及普通群眾就是這樣死在自已人的屠刀之一.

這不能不說是毛澤東之一大過也.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