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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人权 - 以民为本 以法为规

(2010-02-21 04:03:24) 下一個

洪道子 博士

太極门掌门人暨世界之爱和平总会会长

联合国NGO世界公民总会荣誉副主席暨台湾区主席

 

人权是普世價值,21世纪全球人权意识已经觉醒,在这个重要的时刻,本人呼籲世人「天赋人权-以民为本、以法为规」,保护人权,真正实践上天赋予人类的基本人权。

一个公平與正义的社会,让人民得以安居乐业,五权分立平衡能安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也能够防止行政滥权,节製不当的立法,来保障人民的权益。我国宪法明文保障人民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以及言论、宗教信仰、居住迁徙等最基本的普世自由权利,在我国境内人民应受到宪法的完全保护。

 

税务无人权是人民痛苦的根源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最近公布一项 人的统计数?,至9810月底止全台有总金额高达4,400亿元、近420丌宗的欠税欠费行政执行案件,若以内政部9810月份户籍登记资料显示,现有台湾人口户数7,785,035户,以一户一件计算,则全国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家庭欠税欠费且已遭移送强製执行。数字会说话,这厶多的欠税人口,难道是台湾人民习惯逃漏税?还是税捐機关的稽征品质低落,税单的错误率太高?若是税捐機关的问题,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又根?税捐機关的移送进行催讨,恐怕会引发更多的问题,耗费更多的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及社会成本,政府不得不正视财政部委托东吴大学甫於今年116日举办「税务行政救济研讨会」,部长李述德先生致词时表示,课税要达到「人民缴税心甘情願、政府课税心安理得」。则相关单位实应深入探讨了解,谋求根本的解决之道。也许420丌宗欠税欠费行政执行案件的背後,隐藏了无数家庭的苦痛,正等待政府「解民所苦」。

根?统计资料,行政法院的诉讼以税务案件最多,其中又以「实质课税」造成的纷争最频繁。另外再根?成功大学法律係学者柯格钟统计,9596年的税务案件,发现纳税人告国税局被判败诉的比率约为87%;而根?今年司法院的统计资料,自民国90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人民获得 诉的比例平均不到一成,最低的一年 诉率隻有1.3%,纳税人败诉率如此高,纳税义务人无法於行政诉讼中得到有效的救济,实因税务法令多如牛毛,人民在诉讼武器上已经居於弱势,当然很难能获得 诉。因此,随着税捐稽征法第12-1条的新增,法院应落实命税捐稽征機关就课征租税腹成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如此才能避免擾民、增加税务诉讼及税务冤案,使人民不再为税务案件疲於奔命,还给人民真正的税务人权。

 

丌年不死税单是人权的杀手

更可悲的是,「丌年不死税单」竟然真真实实发生在21世纪自由民主的国家---台湾,国税局一开始发出错误不实不法税单,老百姓隻好申请複查,複查输了隻好向财政部提起诉願,诉願又输了隻好提起行政诉讼。若诉願赢了,原处分被财政部撤销,但国税局重核複查决定,加加减减玩玩数字遊戏,又重新开出税单。老百姓再提起行政诉讼,即使 诉了,原处分被法院撤销,但国税局又重核複查决定,重新再加加减减开出错误不实不法税单,就这样一再循环,永远没完没了。使人民疲於奔命,在此反複的过程中,不但造成人民的恐惧不安,更浪费国家资源與社会成本。国税局的错误,一错再错,政府竟然没有一个機製可以撤销这不实不法税单,国税局的职权竟然可淩驾於财政部及行政法院之上!老百姓不明白,人民被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败诉就全案確定,立刻遭国税局移送强製执行,而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国税局败诉確定,国税局却可以金额减一减又重新开出税单,人民永远是输家,那人民打行政救济又有何用?老百姓毫无税务人权可言,宪法明文保障的诉願权、诉讼权、生命权、财产权及人权被剥夺殆尽,究竟谁可解民所苦?

 

公务人员要有人权的观念

依法行政,才能解除人民的痛苦

公务员都是经全国高考、普考或特考脱颖出来的,以目前的录取率而言,公务员算是精英中的精英,专业上足可 任,那剩下的就是人心善恶以及製度的问题了。「身在公门好修行」,公务员在政府機关做事,处理百姓生活與权益相关的业务,若真的抱持服务百姓的心来工作,定会做得用心,可以造福人民,当然也会得到人民的感恩與爱戴。就如近期国民黨中常委选举传出贿选事件,在马主席强调改革决心,坚持查办到底下,前所未有的中常委全部请辞进行改选之後,接下来的县市长选举到底有没有落实马主席要求的清廉选风?更是国人注目與全民监督的焦点。诚如四书大学篇中所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公务员本应秉持一颗善心,服务人民,才是人民之福,国家之幸

人民关心的是会为社会、国家服务,有领导作用的公务员,並非隻是选举时拉拢选民、利用选民的公务员,过去有的公务员心态反正就是工作,没有服务百姓的热忱,但是平平的做,也多少能解决百姓平常的问题;最怕的是抓着工作职务上法律赋予的职权,却没有服务百姓的心,不但无法解决百姓的问题,还处处刁难,甚至滥权、违法,让百姓怨声载道,人民骂政府无能,对政府没有信心,社会民心怨氣冲天,这样的公务员损害了政府的信誉。执法的公务员若滥权、渎职、枉法,没有尊重人权的心,那百姓就可憐了,无辜受陷害而身败名裂者大有人在,即使等到获判无罪、冤狱赔偿又如何?反之,公务员若能本着「以民为本、以法为规」尊重人权的心,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也才能真正落实两公约。

 

革除公务人员知法犯法、官官相护的恶习

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一律平等。天赋人权,必当以民为本,以法为规。从个人、家庭、社会、教育、體育、宗教、文化、種族、国家等,都能推知其中的来龙去脉。社会、政治混乱造成人民的恐惧與不安。然人心因环境变異、迁就利己之利益而改变,在形式上可以做到公正,並不等於道德上可以做得到。违法滥权的公务员,其错误及恶习的累积,造成了千丌人民的苦痛。重视人权的目的是为了引导人心向善,因此,除了善良的动機之外,还需要更详尽的知识和道德的勇氣。懂法之人的行为亦可能犯错,因此,有必要透过法律所规定之程序正义及程序正当性,要求公务人员於执行公务时,亦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来减少政府犯错的可能性,以免侵害人民权益,落实对人权的保障。我国法律规定,公务人员未能依法行政,利用职权损害人民权益,滥权、渎职、枉法,已经不隻是道德沦丧之问题,更已违犯国家法律,涉及刑法时更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倘若是行政单位下属機关人员违法犯纪,主管依法应负监督之责,倘其疏於监督,或包庇下属,依法应负连带责任。

行政法院的法官更应以严谨、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审理所受理的案件,倘若機关人员有违反程序正义,程序正当性及不法、滥权、渎职等未依法行政之情形时,法官应本於职责,勇於承担,依法撤销错误之违法处分,並就情形自为判决,而不应隻是命原处分機关另为 法之处分,而让原处分機关再依凭错误、不法之资料,继续淩迟百姓。且针对公务员涉及刑案不法部分,更应依职责主动移送检察機关侦办,以儆效尤,才是真正爱国护民的表现。

 

落实人权才是真民主、真法治

联合国将1995年至2004年订为人权教育十年,除了积極推动人权教育,更积極处理全球各地人权问题。呼应联合国的推动,本人在第53届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大会上发表「分享经济與社会发展願景-全球的团结有其立即性與必要性」论文,於2004年递交158国、超过200丌人连署的「世界之爱和平人权宣言」成果到联合国,並数次與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会晤於纽约联合国总部,谈及「世界人权宣言」中『天赋人权』的落实,以及建立国际社会的监督機製,让人权受到应有的尊重與真正的实践。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於2008年来函致意,表达对本人常年與联合国互动的感谢與关注∶「谢谢您对联合国工作及目标的关心,秘书长未忘其致力建立及维係世界和平的承诺,因为有像您这般的支持,这样的目标就不会太难。」今年(2009)本人数度與美国总统欧巴马书信往返,讨论爱與和平及人权相关议题,欧巴马总统也亲自致函本人,信中提及「子孙的未来决定於我们願意承担彼此的重担、承担风险並共同迈进。因为你的协助,我们将在已达成的成果上,朝着目标为真实及恒久的进展立下基础。」

2008年本人受邀组团参與「第九届全球首席大法官国际会议暨第五届全球意识觉醒研讨会」,與会者来自85个国家,近300位世界各国的首席大法官及联合国NGO重要代表们共聚一堂,讨论共识即是法律是人权最後一道防线执法者既是握有公权力者,以身作则相当重要,也是保护人权的重要关键

大法官会议中立陶宛最高行政法院院长Mr. Justice Virgilijus Valancius表示,民主社会中,人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包括国家元首、立法行政官员等等,当违法的情况出现时,就必须要有一套法律機製,快速有效地加以製止,这当然要由国内的司法體係来提供法律工具,以便製止这種不当的行径;另一方麵,很重要的是一个国家的司法也需要遵循国际法,並落实在国家的法律機製中,才能够扩大法律機製的涵盖範围,以保护人权及人类的基本價值。

民心之所係,国家之依法行政,人权落实为重,当今立即就要开始;民主法治重视人民的声音,一切的方圆與规矩都是为利民與助民,每一位公务人员能够本着良心遵守法律,依法行政,才是人民之福,国家之幸,也是後代子子孙孙的福氣。我们必须真正了解並落实「天赋人权-以民为本、以法为规」,方可保护人权,真正实践上天赋予人类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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