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在中國福建省尤溪縣水東村,大好幾百的人,在一位尤溪副縣長的帶領下,殺氣騰騰地來到水東村。隨著副縣長一聲“摧毀一號目標”的命令,傾刻間一座房子灰飛煙滅。緊接著“扒掉二號目標”的命令又已發出。此時屋主尚在屋內。扒房隊伍見屋內有人,副縣長又發出“四個對付一個”的命令。頓時那些如狼似虎的受雇人員立刻衝進房裏。於是一場棍棒加磚塊的混戰展開了。到當天中午為止,已有八個當地居民受傷,血流滿麵,部分立刻被送往醫院。既使是在醫院療傷,他們還被趕來的人員繼續毆打。參與混戰的受雇扒房人員也有數人受傷。
事件的發生源於房屋拆遷糾紛。去年九月,尤溪縣決定對水東片區進行改造。拆遷人為尤溪土地收儲中心。該中心為謀取最大利益,強令當地居民遷往該區內最偏僻,目前還是一個樹木茂密的後山包上。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們想要原地居民房屋所在地的地皮,用以興建高級商業住宅群。然後拍賣以獲暴利。該拆遷人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以超低價定價屋主原有舊屋,同時又把將來要建於後山包上的替代房定以高價。被拆遷戶被迫從該區最好的位置,遷往最偏僻的角落,不僅得不到任何補償,還得上交數額巨大的所謂新舊房差價才得以住進替代房。文件還歸定若住戶未能在規定時限內交足這筆錢,則視為自動放棄替代房。
該拆遷人擬定了一份協議,勒令被拆遷戶在規定時間內簽字。如不按規定無條件接受該協議,他們就要強行拆除居民住房。麵對如此不合理的協議,當地居民當然抵觸很大。到目前為止尚有六十多戶拒絕簽署協議。不幸的是強拆事件最後還是發生了,而且還是以本文開頭所描述的血腥方式發生。所幸的是除了被拆的第一座房子外,其餘住房暫時還保存了下來。否則真難想象那些住房被拆的無家可歸者如何才能度過這個嚴冬。
按照法律,遇有糾紛理應提請法院根據法律進行調解,仲裁,以至判決。哪有未經法院審理,縣領導親自跳出來偏袒開發商而欺淩弱勢的另一方的道理。當地縣政府如此行為,豈是為民父母官之所為?他們心中似乎沒有國家法律,隻有唯利是圖。忘記了胡主席,黨中央提倡的“建立和諧社會”和“以民為本”的治國方針。
當地居民目前十分擔心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擔心縣政府會以其他罪名(其實住戶們僅僅是不同意簽協議而已)刁難他們。事實上他們的擔心不是多餘的,到目前為止已有四個當地居民被抓,罪名是“暴力抗法”。進一步的抓捕正在進行中。而實際上那天卻是縣領導帶領近千人,持械竄到住戶家裏,不由分說先動手打人,拆房。很明顯當地政府是在人為製造種種事端和借口,然後利用所掌握的國家職權,一步步把這些不肯簽協議的居民陷於麻煩,直至投入監獄。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占有那片地皮。對這種濫用國家職權,渺視法律,為利益和所謂政績而對平民無所不用其極的行為,令人發指,簡直就是當代的“風天南”。真不敢相信在改革開放,開明法治的中國,居然還有這樣的地方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