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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誰不是漢奸? -- ZT

(2009-02-12 23:48:39) 下一個

  要說漢奸,第一當然是汪精衛。他不但是二十世紀最大的漢奸,甚至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漢奸。那麽,第二大漢奸是誰?不好說,因為漢奸的定義極不明確。抗戰期間,愛國華僑陳嘉庚向重慶提議:「敵未退出我國土即言和當以漢奸國賊論」,此議由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通過,並被後人譽為「古今中外最偉大的一個提案」。
 
  根據這一最偉大的提案抓漢奸,首先就得拿下李鴻章。他在甲午戰爭失敗後,「敵未退」即與日本言和,簽訂《馬關條約》,割讓遼東和台灣。這是上一個世紀末的事,他偏偏又活到二十世紀。一九○○年七月,八國聯軍入侵北京,九月「敵未退」,他又跑到北京與各國議和,賠銀四萬五千萬兩。
 
  現在有人為李鴻章翻案,認為他不過秉承朝廷的旨意辦事,實際作主的是慈禧太後,故慈禧太後才是真正的大漢奸。慈禧不是漢人是滿人,怎麽能當漢奸呢?顧不得那麽多了,既然坐了咱們漢家的天下,她就有當漢奸的資格了。而且她從北京倉皇出逃,一身漢人婦女的打扮。正是咱們捉漢奸的好時候。
 
  封建王朝如此不爭氣,於是孫逸仙鼓吹革命。他跑到日本,一下就跟日本政要、財閥們勾搭上了。他剪了頭,穿上和服,蓄起日本式小胡子,宣稱「中日一體」。他要日本出人,出錢,出槍,支持他推翻中國政府,私下談好的條件是把東北劃給日本。日本人聽了,幾乎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這不是……賣國麽?不是第二個石敬瑭麽?而逸仙君早已更名為「中山樵」了,日本也成了他的「第二祖國」,賣國無非是這口袋拿到那口袋。清朝覆亡,首功孫中山;支持孫中山,首功日本;要當國父,首先當漢奸。
 
  孫中山兩位繼承人,一個汪精衛,一個蔣介石。汪精衛主張抗日的時候,蔣介石反而親日。一九二七年蔣介石下野赴日,與日本首相田中義一等人密談,承認日本在滿洲的特殊權益,以換取巨額借款;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變,他果然密令張學良「不抵抗」,失東三省;一九三二年,簽訂淞滬停戰協定,把抗戰的十九路軍調去福建打共產黨;一九三三年,瓦解察哈爾抗日同盟軍,簽訂《塘沽協定》,失熱河;一九三五年簽訂《何梅協定》,失華北主權。直至一九三六年西安事變,蔣介石才被迫抗日。由於倉皇應戰,半壁最好的河山沒多久就淪為敵手,自己也從南京一逃武漢,再逃重慶,還打算逃入西藏。及至抗戰勝利前夕,又指派外交部長王世傑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允許外蒙獨立。這件事把咱們的愛國華僑陳嘉庚弄得失聲痛哭,不是打贏了嗎?怎麽反而是中國割掉這麽大一片領土?怎麽好端端的一片桑葉,變成了一隻雞?陳嘉庚防得了言和,防不了賣國。他不知道,「敵未退」之際,蔣介石已經不知多少次要跟日本人言和了。他更不知道,在賣國方麵,蔣介石比汪精衛和北洋軍閥更有魄力。就拿整個中國曆史來說,從三皇五帝到如今,可有哪一個王朝,哪一位皇帝,有這種一次賣掉一百七十萬平方公裏領土的大手筆?不錯,蔣介石領導抗戰勝利,這是他的功。但咱們是捉漢奸,不看你有多大的功,隻看你有多大的罪。對汪精衛咱們不就這樣嗎?
 
  也許“中華民國”在台灣要好些?聽聽人家「外來政權」的“總統”李登輝怎麽說:「二十二歲以前,我是日本人。」他大概是日本的摩西,一心要帶領台灣走出中國。當摩西也就罷了,頂多咱們再損失三萬多平方公裏,不料他還要將中國裁為「七塊」。諸葛亮才主張裁成三塊,他以為裁得越多就越聰明麽?
 
  漢奸是不是還包括菲律賓的女總統柯拉蓉?她可是有漢人血統的,曾跑到中國的福建祭祖尋根。祖也祭過了,根也尋到了,可就是不見她把南沙群島劃給中國。這難道是對祖宗的態度嗎?
 
  偽軍當然都是漢奸。還有一些身分不明的部隊,如胡傳魁的「忠義救國軍」。他們是姓蔣還是姓汪?管他呢,這事兒阿慶嫂知道。抗戰勝利後,偽軍大多接受改編,搖身一變成了國軍。當然不包括滿洲國的偽軍,那是日本人建立的。四十萬人, 國軍不要, 共軍要了,林彪一口吃成了一個大胖子。林彪部隊為什麽叫「四野」?因為至少有四十萬漢奸,從東北一直打到了海南島。
 
  軍人守土有責,不抵抗即丟失領土,當然要比「敵未退即言和」的罪大。第三集團軍總司令兼山東省長韓複渠,不戰而退丟失山東,在武漢被蔣介石槍斃。如果韓複渠是漢奸,張學良應更是漢奸。他拱手丟失的東北,比山東可是大得多了。不過他手裏捏著蔣介石的密令,跟蔣又有金蘭之交,所以沒被槍斃。還有機會發動西安事變,以證明自己身為漢卿,不是漢奸。但無論如何,東三省是他給丟掉的。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知道的名氣最大的翻譯官,是作家鬱達夫。他任職於印尼蘇門答臘日本憲兵隊,成天「良心大大的壞」。五十年代初,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又不是地下黨派進去當憲兵,是自願的,怎麽成了烈士?
 
  而被地下黨派進去的另一個作家周作人,倒是做穩了漢奸。他沒當憲兵,當的文化官員,在偽政權裏搞教育工作,大致相當於華北地區教育局長。為此坐了十幾年牢,從國民黨時代坐到共產黨時代。國民黨定他為漢奸,因為他哥是魯迅;共產黨認他是漢奸,因為他和魯迅吵翻了。
 
  近年已有一位很出名的海外學者指出,魯迅誰都敢罵,唯獨不罵日本人。連電影裏放中國人被日本人砍頭,他也隻責怪中國人自己不爭氣,麻木,冷漠。在他眼裏,中國人的形象是阿Q;中國的曆史隻寫著兩個字:吃人;中國人像鴨子,被許多無形的手向上提著當看客。日本人呢?什麽都比中國人好:「照住了馴良和拘謹的一刹那的,是中國孩子相;照住了活潑和頑皮的一刹那的,就好像日本孩子相。」(《從孩子的照相說起》)
 
  同情漢奸,也得以漢奸罪論。你不是漢奸,幹嘛予以同情?古代有一種罪,叫「腹誹」,也就是肚子裏罵人,輕則丟官,重則是要殺頭的。同情漢奸比「腹誹」可是嚴重多了,至少是「腹奸」。抗日名將李宗仁出任北平行營主任,見到特務大肆肅奸,非常不滿。許多偽教授失業,衣食無著,李宗仁不但不竊心歡喜,斥其喪失節操罪有應得,反而生出同情,贈以路費安排他們去他的廣西老家當教授。
 
  愛上並嫁給漢奸,當然也是漢奸。這叫狼狽為奸。如女作家張愛玲,居然對汪偽名單上一度排第四位的文化漢奸胡蘭成,產生「傾城之戀」。遍觀當時的中國,愛國作家、抗戰詩人、節操教授、熱血青年比比皆是,你不去愛,偏偏愛上胡蘭成。兩個人在膏藥旗下情濃意濃,酸死了。日本鬼子占了上海,愛國作家們都不寫小說了,她偏偏寫起了小說來,以表現日占區的「文化繁榮」。跟漢奸結婚,又比不上直接跟日本人結婚,這叫「敵未退即通婚」。郭沫若就是一個,他娶日本老婆安娜(佐藤富子)。七七事變後,郭沫若拋妻別子回國參加抗日。抗日就不用說了,問題是「拋妻別子」。你把三個十幾歲的兒子拋給了誰?拋給了正需要男丁侵略別國的日本!漢奸的罪行之一便是資敵,郭倒好,知道敵人國小民寡,一下送給它三個人。如果跟日本人結婚,又不回國抗日,那就更是漢奸了。吳清源十四歲時,即一九二八年和母親、大哥一道去日本研習圍棋。當時中日關係惡化,張作霖剛剛被關東軍炸死,他卻接受日本財政界大老資助。一九三六年,日本已侵占大片中國領土,他卻不顧在日華僑的一致反對,加入日本國籍。一九四一年,他與日本棋士們結成「棋道報國會」參加勞軍。一九四二年,應汪偽南京政府顧問青木一男邀請,到中國慰問侵華日軍。一到上海,就有咱們的愛國人士在飯店貼上「殺死夷化漢奸吳清源」的標語。他不以為恥,反而趁機從上海帶了一整箱的布料回到物資供應緊張的日本,以為樂事。接著又娶了個日本太太,這下才算是徹底「夷化」了。吳清源當日本人,好歹還有過大戰日本棋手、橫掃東瀛棋壇十五年無人能敵的戰績。雖是漢奸,卻揚我國威;雖揚國威,仍做了漢奸。另一個漢奸何智麗,連前輩漢奸的這點精神都沒有,竟然揚言:打敗中國運動員真好!好像她嫁到日本,就是專門替日本人來揍中國人的。她忘了是誰把她培養成世界一流的乒乓球運動員,連中國姓都給改成日本的了,叫小川智麗。人家吳清源都沒改姓,而且是娶日本太太;她倒好,嫁日本男人。多惡心呐,還嫌鬼子當年,強奸咱們中國的婦女不夠嗎?
 
  滿清第十代肅親王的第十四格格金璧輝,生於一九○六年,六歲送給日本人川島浪速做養女,改名川島芳子,一九四七年被秘密押到南京審判。我們看看檢察官對她的指控,那才有意思呢:「被告既為皇室遺族,自然有恢複愛新覺羅帝國之企圖。被告自幼受日本之侵略教育,實已具備背叛國家之可能性。伊年已三十多歲,遲遲不肯結婚,又與日本皇室有密切關係,由是觀之,已經具備作間諜之完美條件。你不是漢奸間諜,誰是漢奸間諜?」一個人隻要「具備作間諜之完美條件」,就一定是漢奸。完美條件共四條:一,皇室遺族;二,自幼受日本教育;三,三十多歲不結婚;四,與日本皇室有密切關係。推廣一下,「皇室遺族」其實是前朝遺族,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應包括民國政府的遺族;不光受日本教育,受其他國家的教育也算,如自幼到美國讀書的小留學生;不光與日本皇室關係密切,與其他國家的皇室、政府、上層關係密切也算。「由是觀之」,文革抓漢奸、特務和間諜,真還一個都沒有抓錯。
 
  眼下也不知抽什麽瘋,那麽多的中國人跑到日本去「留學」。有些為了好混下去,早改了日本名字,什麽佐藤、田中、村木、小野,有沒有叫鳩山、龜田的?有沒有人叫「東條衛東」,「岡村建國」,或「山本抗美」?那可真是漢奸到家了。還有些當了賣笑女郎,據說人數不少,掙了錢回中國買個公寓住著,從此過上體麵的生活。我們聽到過這樣的故事:「山本抗美」去嫖日本女人,不料洗澡的時候聽到隔壁「良子小姐」偷空用上海話打了一個私人電話。原來彼此都是漢奸,剛才不過在國外做了一筆國內貿易。
 
  到美國留學的更多,改名字的也更多。什麽傑妮、大衛、凱文、安迪、查理、凱瑟林,……為了好混下去,中國名字都不要了,當漢奸了。人家「良子小姐」掙足了錢,還知道回去做一個體麵的中國人;約翰.劉和查理.王卻死心塌地待著不回去,千方百計找了工作,拿了綠卡,買了房子,滿嘴都是英格利事了。更有嫁給老美的,還好意思寫書恭維白種屁股如何的好。白屁股既然如此美滿,你一個黃屁股去湊什麽熱鬧?除了東洋漢奸、西洋漢奸,還有南洋漢奸,就是到越南、緬甸、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定居的中國人。
 
  史書上記載最早的漢奸群,便是南洋漢奸群。他們放著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不做,偏要去做化外之民,也就是蠻人。這和今日香港回歸,許多人還戀著繼續做亡國奴如出一轍。不想要中國護照,想拿英國護照;拿不到就把資產轉移到國外,去加拿大買房子、換身份,反正死活不做中國人。當年荷蘭人在印尼,殺中國人殺多了,挺不好意思地向大清政府道歉,說是下次不這麽殺了;清政府卻輕鬆一笑,鼓勵他們還要多殺。因為逃離本土,定居番邦,便是不服本朝管轄,不服本朝便是叛國,叛國便是漢奸。外番幫咱們殺漢奸,何樂而不為?現在考古學已經證明,可能有更早的漢奸群,如日本人,是春秋至西漢時從中國江蘇一帶移民過去的。或者不妨這樣說,日本人就是漢奸的後裔。從大曆史的角度來看,凡華僑都有漢奸嫌疑,包括愛國華僑。「愛國華僑」本是個可笑的詞。你愛國,怎麽去當華僑; 既當華僑, 複有何顏麵奢談愛國?華僑可以愛國,那日本人也就可以「愛國」(中國)了,跟咱們「提攜親善」了,「同文同種」了,「共存共榮」了。又比方愛國華僑陳嘉庚,—喲,連他都要成……漢奸啦?咱不說了,這事兒你看著辦吧。
 
  我們也許應該想一個輕鬆點的問題:二十世紀誰不是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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