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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故事

(2015-10-06 21:59:20) 下一個

我和我先生是在2002年三月認識的。 我們第一次見麵,他就邀請我參加他弟弟的婚禮。我也答應去了。 那時我喜歡去華府的大專院校校友會跳舞。 當時他並不會跳舞,他見了我第一麵馬上就請私人老師教他跳舞,還邀請我去他的班一起跳,這樣我們就有了手拉手的機會。

我認識他的時候,其實也是剛認識一個生意人的。 但我覺得我和我老公在興趣愛好上更接近。 就選擇了我老公。 在第一周後就各自把profile從火柴網上拿了下來。 他認識我以後不久,他就開兩個小時的來回,幫我剪草,幫我搞衛生。 在我們認識五個星期以後,他按照他們的習俗,跪下向我求婚了,當時我們還是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男女朋友。 後來我問他為什麽這麽快向我求婚,他說不想別人把牛買走了。 這是源於美國的俗語“Why buy a cow when you can get milk for free?”

在我們認識後不久,他告訴我,在認識我之前,他做了一個夢,他在家中的廚房做飯,有一個女子從後麵抱住他,他見不到她的臉,隻見到她的手,夢中那雙手就和我的手一模一樣。 我聽後覺得有點詭秘。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是一個大金融信息公司的principal engineer了,他當時的事業都比我好。

但在我們訂婚後大約八個月,剛好遇到dot com crash,他們公司要裁員來節省開支。當時我正在香港看我哥哥,他每天都打電話到我住的酒店。 一天他跟我說他們公司裁了好幾個VP,他很慶幸自己是搞技術的。第二天他又打電話來,說他被裁了。 當時我想都沒想就對他說,如果你幾個月後還找不到工作,就搬到我家來住吧。我知道他離婚後,要了他和前妻的房子,他每個月要付不少的錢給他前妻來贖買那個房子,他還要付child support,他的房子比較大,維護的費用也不少。

那時,在我們這個地區,如果沒有clearance,是很難找IT的工作的,他又不肯和我分開,找外州的工作,所以過了三個月,他還沒找到工作,就搬到我的家了。 我們先舉行了civil ceremony。兩個月後再舉行了一個有一百人參加的正式的婚禮。 他搬來我家不久,他和前妻的房子就賣掉了,給了大部分的錢給他前妻。 再過了幾個月,他才找到工作,但收入還沒有我高。 我也不計較,覺得錢總是身外之物吧。

我們結婚後幾個月,我也把我婚前的房子賣掉,一起買了我們現在的房子。 他自己動手,裝修了地下室。日子過得很快,一晃我們就結婚十六年多了。

那我和我老公應該屬於真愛了吧?   一見鍾情,他落魄,我不嫌棄,還盡力相助。但我還是有點懷疑。

婚後大約一年,我和他因為我女兒的事爭執。 當時他很看不慣我女兒,向我抱怨。 我就很生氣地說:“你應該慶幸我隻有一個女兒呢,如果我是個waitress,有兩個女兒,兩個都象我女兒現在那樣麻煩的,你還會和我結婚嗎?”

他說:“如果是這樣,我們根本就不會認識”

我聽後真是生氣得不得了,說那我們的感情不是unconditional love了。他又說自己不會說話,等等。但他當時的回答我還是忘不了,所以也懷疑這個世界上有所謂的真愛。

但仔細想一下,真愛,假愛,相愛,等等都是人為的名詞。 倆人過日子,就是做個長久的伴,相互關心,相互扶持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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