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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屋主11月一定要投票, 反對 Affordable Housing Act提案

(2018-05-12 19:58:39) 下一個

加州很多城市已經有了租金管製, 比如 舊金山, 博 克萊, 奧克蘭, 租金管製的公寓 每年隻能漲1%到3%的租金, 根本趕不上各種費用地稅的增長, 對小地主很有害, 幫政府給租客補貼, 房客住進這樣租金管製的公寓以後就不會想搬, 嚴重影響小地主的收入和 房屋的價格. 大地主新建的公寓不受租金製約.  

 
因為租金管製壓抑房地產市場嚴厲, 很多小地主不願意出租房屋,  也沒有錢修繕房屋, 實際上造成 出租市場萎縮. 為了適當保護屋主的利益, 1995 年加州通過法律 Costa-Hawkins law 規定:1) 如果租金管製的 單位 房客搬走後, 房東可以按照市場房租重新出租; 2) 1995 年2月以後建的公寓不受租金管製 (一些城市 根據他們通過租金管製的時間而定); 3) 獨立家庭房 和condo 不受租金限製.
 
但是這幾年房源緊張, 租金上漲, 物主又成了替罪羊.  一些政客為了拉選票, 要取消Costa-Hawkins law, 讓各個城市自己決定怎麽樣進行租金管製. 一個姓邱的舊金山華人議員, 發提案, 想要取消Costa-Hawkins law, 結果2018年1月在加州議會委員會 差一票 沒通過. 
 
現在房客組織開展草根運動, 已收集了足夠的簽名,  提交了Affordable Housing Act, 今年11月份要公投, 就是要取消Costa-Hawkins law.  
 
如果你在加州擁有物業, 請去DMV上網登記, 準備11月份投票, 堅決反對此提案.  即使你現在所在的城市可能沒有租金管製, 但是這已經是大勢所趨. 沒有Costa Hawkins 這條法律的保護, 各個城市的政客可以為所欲為, 出賣房東的利益.  想象一下你有 獨立家庭房或者康鬥出租, 每年隻能漲房租1%到3%, 必須要有租金管製規定的理由才能趕房客, 即使 符合要房客搬走的條件, 法律很可能規定你要給房客搬遷費, 補貼房客租金的差價等等.  如果你想把家裏麵一兩間房間出租, 也很有可能受租金管製的法律製約, 不能隨便叫房客搬走.  你的房子就不再是你的房子了.  
 
趕快行動吧! 這比討論任何投資方案都更為重要.  用我們的選票保護我們辛苦掙來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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