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花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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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中偷閑記錄一下日本開車的事情

(2009-08-26 04:35:13) 下一個
又到了車檢時候,我是換車還是不換。說實話,我對車真是一點愛好也沒有,車就是一個代步工具,要不是為了節省時間,我寧願上下班徒步而行;要不是為了接送孩子、帶她們出門方便,我一開始就沒有買車的打算。

剛學會開車就立刻在家附近的熟人修車行買了一個年數很長走行距離2萬的輕自動車,因為外觀有擦傷所以比較合理的價錢拿到手,問我要不要修理那些擦傷,當時就拒絕,瞧我這技術,要不了兩天就有新擦傷的。果然,第二天放停車場的時候不知道啥原因開到旁邊的溝裏去了,不深,但是底盤有擦傷了,當時就立刻加入了JAF,多交了好多入會錢呢。車嗎擦傷了就擦傷了,接著開,後來時不時這裏刮一下那裏擦一下,不是很明顯但仔細看了就看見了。也就是前兩三個月的時候沒有感覺總是有磕碰,以後再也沒有了,就有了交通事故了。
 
有一次趕著去接孩子,對麵也是一個行色匆匆的主,錯車的時候聽見咣一聲,刹車幾米遠停下,對方也下車過來,我檢查一下沒有啥事情啊,對方問藥不要叫警察,我說沒事算了吧,對方就走了,當時天擦黑沒有仔細看,坐上車一看,是鏡子被撞了,不過沒啥事情。

第二次的時候是早上孩子病了要趕在第一號看完然後送到保育園,不幸的是有個老頭沒有看見我的車過來,直接撞到了我的車上,因為我是優先道路,所以應該沒有我的責任,這一次左手的前門被撞進去一個凹,事情經過我直接給保險公司的人說了,他們全權負責沒有我啥事情,最後對方賠了我10多萬,因為我買保險的地方和我買車的地方是一個家庭經營的,我沒要求修車拿到了現金,別人說不可能,我也不是很清楚,糊裏糊塗拿了錢。這也就罷了,後來把車停在一個有料停車場,大白天的不知道那個猥瑣的人在我的車上劃了一道很明顯的痕跡,通報警察局,說以前也接到過這個停車場的類似事件,他們隻能記錄下來,找到犯人會通知我們,因為我的車本身不是啥寶貝沒有保險車身,如果修理要15萬,算了,反正就是代步的。不過那痕跡是很顯眼的,不爽,不過時間長了習以為常,嗬嗬。


第三次,是搬家到這裏之後,有一次早上送小的在家門口左轉的地方,來了一輛飛速摩托車,因為那條路有一個拐彎死角,所以我沒有看見摩托車來,等我要轉過去的時候,速度是非常慢的,對方的摩托車砰的一聲撞到了我的駕駛門上,帶著摩托車刺耳的刹車聲。那是一個小青年,問我要不要叫警察,我其實對我的車一點也不在意了,就連車也沒有下就說算了吧,怪麻煩的。他就立刻上車走了,等到保育園一看,我的車真是明顯的凹進去一片,比上次厲害多了,後悔半天沒有叫警察,我有責任是肯定的,但對方的速度絕對有問題,那段路限速30,對方可能50不止,我自己不到20,所以是他把我的車撞進去一片。不過算了就算了,也不是啥好車,叫警察很麻煩啊。

我家的車都是我擦傷的,LD比我開車晚,但沒有擦傷過車,值得表揚。反正車已經傷痕累累了,換一個也是應該的,問題是我對車一點也不在乎,LD有不同意見。

羨慕那些把車比作自己情人的人嗎?老實說一點也不羨慕,車是拿來用的不是拿來寵的,要寵不如買個寵物,嗬嗬。啥時候我能讓別人能作我的司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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