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複得

一片失而複得的天地,一段逝而複還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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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屋見聞

(2008-10-09 23:23:46) 下一個
繼《糊塗僧斷葫蘆案》後,作者惹毛了林大官人,被關了禁閉,於是誕生了此文:

黑屋見聞

蒙林大官人厚愛,入黑獄小住。經黑屋主任關照,分至豪華套房(傳聞有四陪滴)。喜逢狂歌正醉酒,正欲陪其推杯換盞,猛然見那黑屋陰暗的角落裏,一雙鷹眼如電。餘大驚,心咐,難不成山雞哥來小黑屋查號?細看,乃長城上空之鷹也。究其因果,竟與區區罪名相同——“擾亂投訴區正常秩序”。一般的是訴那林大官人糊塗枉法,自然也跟在下一樣的待遇。於是相逢不如偶遇,邀入席上同飲。

三人正將那黑屋主任提供的村釀濁酒,當個瓊漿玉液般之時,旁邊文字獄裏傳來呼冤之聲。黑鷹一翻鷹眼,慍道“何方狂徒擾人酒性!”狂歌灌完口酒,將碗一放道:

休去理會。這是那號“橄欖綠”的,在水樓裏燉了鍋湯,光祿寺功曹還賞了個精華。不想被人聞到香味,令巡街禦史連鍋端到了錦衣衛衙門。這呆子還想去那北鎮撫司要還,卻被大老爺查出,那鍋湯是汙了林大官人家的人參來燉的公雞。這呆子自己發暈,林大官人的人參豈是汙得的,結果被送來這裏作耍。想那林大官人,一身技藝非凡,光那六脈神賤,隻須淩空一“點”,就能讓你動彈不得。那淩波微步更是了的,別說你是他府上犯科,就是跑到水樓茶室,林大官人也能跟腳即到,施展下審核刀法,劈你個落花流水。

狂歌正說話間,對門號子裏伸出個腦袋,對這邊一笑說:“列位,哪裏是這林大官人的人參汙不得,實乃汙的分量不夠罷了。”餘聞言詫異,忙問道:“這位仁兄又是何人?何出此言?”

那人道:小人就是那鐵叉的訟棍,接的這人參燉公雞案。想那一鍋燉出的湯,老何也熬得公雞,潘維也燉得公雞,沒見提那是汙了林大官人的人參來燉的,不曾將這二人涮涮來吃了。就說你狂歌因何入獄?不就是評了個獎麽。人家老何做司儀公開頒獎,到處請佳賓,沒見有誰拿他進來。再說我吧,接了這案,依律送上狀紙,也不是給扣做“人參燉公雞”給送了進來?咋告個官就成了公雞呢?

正準備安慰這訟棍兩句,牢外一陣喧嘩,黑屋跑堂屁顛屁顛的跑過來,衝我說:”恭喜,恭喜!“

餘大驚:”這不隻判的拘役,咋就要俺的親命了捏?是剮?是絞?還是腰斬啊?“

”嗬嗬,誤會,誤會。今小愛思巡按大人查冤獄,令將您老給放出去。“

”不去,不去。咱在此酒還沒夠,飯還未飽。與眾牢友相談正歡,如何去得“

黑屋主任施施然而至,勸道:最近黑屋床位緊張,待會說不定林大官人又送人進來了。且先出去,有林大官人提攜,你遲早還是會來的,我準備好套房留給你就是,價錢好商量。

就這樣,不明不白的進了趟黑屋,又這樣不清不楚的出來。略把見聞寫寫,無恥的勾個原創發到水樓,看還有公雞湯喝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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