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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第二個

(2008-10-10 23:49:22) 下一個
我沒有被告知結果,是在網上查到的。在我寫信過去的第二天,他就去叫律師趕緊辦手續了。還是不敢相信,人的心原來真的可以這樣硬。網上看了一個故事。說男的有婚外戀,絕覺得要離婚。女的想了想,同意了。但開了一個條件,一個月的時間,每天回家吃飯,每天一個擁抱。後來,在這一個月中,男的漸漸改變看法,然後婚姻得到挽救。看完了這個故事,我隻有一個感覺:這是一個幸福的女人。人沒有不犯錯誤的。但是犯了錯就要改正。這個男人肯言而有信的做女人提出的條件,哪怕初衷是為了達到離婚的條件,這就是一個肯於擔當的男人。他的身上,仍舊存有一絲的“責任”。有了這一絲的“責任”,就容易達成諒解。然而,我遇見的,卻是一個沒有任何“責任”感的人。遊戲人間。我很想哭,哭自己可憐。可是,又有誰真正關心我哭了沒有?傷心了沒有?我到底該怎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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