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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移民七年之路”(上)

(2009-10-27 08:11:18) 下一個
  今天上網看到有篇文章叫“移民七年之癢”,大概就是說過了七年以後,好像就不像剛開始那樣,一切都還是零,還有股拚勁,等一切都穩定了,就有些懶洋洋的了每天。
   2002年9月登陸,老爸作為年齡最大的技術移民申請人領著我和媽媽外加一個尾巴二叔的兒子,來到的多倫多。和大多數人一樣,頭幾天當然是住在移民接待站。我們四個人就住在一個房間裏,兩張雙人床,當然50加元一天,能省當然省了。住了五天,馬上又租了一個公寓,當然是和人家合租。二房東姓湯,我叫他湯叔叔,其實他也就比我大10歲吧。我和老媽一間房,湯叔叔一間,老爸和表弟就住廳裏,就這樣,一直住到2002年年底。我嗎,當然是去社區學英文;爸媽當然各自找了累薄工,但是也就是最低工資,每小時8塊這個樣子。雖然從國內帶了幾萬加元,可是萬萬不能亂花。我負責買菜,每次買一小車的菜才花20元,當然了,都是挑便宜的買了,這樣四口人能吃一周。當時看到唐人街賣的盒飯好像是4元錢可以選3樣菜加飯,就想等有一天自己打工賺了錢,就一定要買一份。這就是當時的一個小小的願望。
  2003年初,我們又搬家,租了一層,這樣我和表弟都有了自己各自的房間。父母還在很辛苦的做著工,我在學英文的同時也找了一份工,在一個化妝品工廠做流水線。第一天當我穿著工作服聽著線長講解,差點沒哭,心想,這哪是我做活,我的手是用來彈鋼琴的。不過既來之,則安之,就這樣做了3個月。後來又去了咖啡店打工,當然環境要比工廠好,不過還是最低工資。
   2003年秋天,爸爸在我們那個所謂的家的旁邊看到一個洗衣店,於是就把它買了下來,和媽媽一起經營。一是在這裏給別人打工真的一刻都不能停,沒活都要裝著幹點什麽;二是給自己幹,當然付出多少就會回報多少。
  就這樣,做了一年,我們就在店的旁邊買了第一棟房子,當然這次把從國內帶的錢都用上了。當時的房價不高,又不是什麽大豪宅,隻是一個很普通的連體房,好像24萬吧。我還在繼續學著英文,打工,也沒有個什麽目標。爸媽都在勤勞的工作。對了,因為買了店,要上貨,所以老爸買了一輛二手車,好像1萬多。
  好了,今天就先寫到這吧,明天繼續寫我家的2005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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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沒落貴族 回複 悄悄話 一家人好樣的
leima 回複 悄悄話 發現LZ很喜歡用“當然”這個詞。
閑人Filiz 回複 悄悄話 不錯不錯!等下文!
soundbox 回複 悄悄話 I suppor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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