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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沒有了祖國你將什麽都不是

(2015-10-02 16:24:04) 下一個

十一之際,轉一篇天涯網的文章。。。

  新華社力推一篇網絡文章,不僅要求各媒體刊發其要義,還要求配發評論。這篇文章的題目是《沒有了祖國你將什麽都不是》。

  沒等到閱讀下文,看到這題目我就笑了。首先躥入腦海的是香港、澳門同胞,他們被英、葡殖民了一百年,沒有了祖國也一百年,你可以問問他們,那些年月裏是不是覺得自己什麽也不是?曾經多少年深圳河兩岸百姓是“逃港”還是“逃中”?繼而又想到楊振寧、李政道、丁肇中、朱棣文等一批華裔諾貝爾獲獎得者,還有美國勞工部長趙小蘭、欲將卸任的駐華大使駱家輝,還有大批的像愛因斯坦一樣的猶太人知識分子等,他們或自己離開祖國,或先輩離開祖國,生長成長在別的國家,你也可以問問,他們是不是覺得自己什麽也不是?

  “什麽也不是”是什麽?就是說是人卻不是人,說是豬卻不是豬,說是鬼也不是鬼。我不知道這世界還有沒有連做豬、做鬼都不成的東西,而其原因就是沒有了祖國。

  祖國是什麽?是祖祖輩輩生存和繁衍的疆土。它滋養過我們,嗬護過我們,人們對它自然而然地有著深厚而無限的情感。喜愛這裏父老鄉親,認同這裏的文化風情,回報這片疆土的養育之恩,都是應該的,也是本能的、天然的。可問題在於,因為有了它的養育,是不是就永遠不能離開呢?倘若如此,馬克思那句“工人階級是沒有祖國的”名言簡直就是蠱惑人們叛國和反人類的口號了。

  古語隻有“盤古開天地”之說,而沒有“盤古開國家”之說。為什麽?因為家國不是與世俱來的,而是因為有了人,有了不同人群的利益紛爭,所以才有了國家。而人們建立起國家,願為這個國家效力,捍衛這個國家的安全,是要讓這個國家統治者來實現、維護、發展所屬每個成員的利益。一個人在這個國家所作奉獻能得到對等的回報——或回報於自身,或回報給其所期望的社會,那麽這個國家就沒有辜負他;相反,他在這個國家裏奉獻多多,而回報少少,人生價值無法實現,聰明才智不能發揮,甚至受盡盤剝,受盡屈辱,沒有應有的人權,沒有起碼的尊嚴,喪失應有的自由,他為什麽一定要賴在這個國家呢? 

  不說這個國家對不住公民,就算對得住,但價值取向不同,政治信仰不同,公民也可以別它而去。托馬斯·曼這個著名德國作家,他從骨子裏就懷疑納粹政權的德國出了問題,斷定它已不再是好國家,於是毅然決然地離它而去,流亡到美國。這在納粹們看來,沒有了祖國的托馬斯·曼必將什麽都不是。可曆史很快證明正好相反:沒有了托馬斯·曼,納粹德國什麽都不是。索爾仁尼琴因為他的小說而惹惱了所謂的祖國,他的祖國把他驅逐出境,因此他也就沒有了祖國。而曆史也很快證明,沒有祖國的他並不是什麽也不是,相反,沒有了索爾仁尼琴的前蘇聯政權很快倒了台。

  祖國對於一個人固然很重要,人們不應當輕易地背叛祖國,可是,如果這個祖國背叛了他的人民,還有什麽理由讓他的人民來永遠承受這種背叛呢?

  愛不愛祖國,背叛不背叛祖國,其實“國”都是受冤屈的,前麵說了,國首先是一個地域概念,一個人文概念,“國破山河在”,國其實沒有好賴成敗之分,有分好賴成敗的是掌握著這個國的統治者。曆史上許多所謂的“愛國”呼籲,其實都不過統治者要求愛自身的代名詞。我們常講清人顧炎武曾說過“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其實,這是對顧先生警世之言的肆意篡改,他說的是:“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天下者,地理上的生存之地也;國家者,統治者主宰之社會也,國家亡了,是你統治者沒有當好,老百姓負什麽責?“帝王將相寧有種乎?”大不了另換一路人馬上來,老百姓依然還是當他的老百姓。祖國是不會沒有的,沒有的隻是這個國家的政權和統治者。

  毛澤東當年更是看透了蔣介石政權偷換概念把愛國當作愛政權的把戲,針對國民黨提出的“全國人民團結一致,愛國禦敵”主張,十分不屑地說:“現在談愛國,那是愛誰的國?蔣介石的國吧?”“少數人的國,他們少數人去愛吧。”多麽深刻,多麽精辟。

  這當然不是說統治者是一律不可以愛的,維護政權也是平民的責任,但關鍵要看當權者做了什麽,有無可愛之處。當初我一直想不通一個問題,世界已進入了文明民主時代,英國人為什麽還供養著耗資不匪而又沒有實際意義的皇室?為什麽不像法國大革命那樣把皇室革掉?後來才想明白,因為漢諾威王朝特別是維多利亞女王時期是為這個國家做出了很大貢獻的,這個政權建設了“日不落帝國”,惠及百姓百餘年,直到王朝沒落都始終給他的國民帶來好處,且不曾犯下罪錯。對於這樣的統治者,人們沒有理由不供養著它、關注它,甚至愛戴它。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切都有因由。

  關於愛國的口號,人類自有政權統治就開始喊起,真的喊得疲憊了,漸漸地人們也懂得其內涵和要義。權力和警察是培養不出愛國情感的,要使人們真的有愛國情感,那就是中共第一任總書記陳獨秀在《我們究竟應不應當愛國》一文中說的:這個國家必須是“為人民謀幸福的國家,不是人民為國家做犧牲的國家”。這就是國可以愛與不可以愛的分水嶺。

  這篇被力推的文章不僅觀點荒誕不經,其文字邏輯混亂,概念混淆,同樣讓人冷齒。但盡管如此,我以為也不必以流氓般地口吻說它“什麽都不是”,它依然有著很大的價值,它是可以寫入這個時代的政治史、思想史、宣傳文化史或意識形態史的,因為它完全具備了作為標本和典型的舉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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