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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孩子小的時候(〈 3歲),媽媽(或爸爸)在家比較好;

(2010-04-30 23:35:49) 下一個
之後呢,就無所謂了。喜歡上班的上班,不喜歡上班的就留在家裏。

我現在後悔孩子小的時候沒留在家裏,不過也晚了,就盡量不去想了。 現在呢,孩子大了一些。我換了一個忙一些的工作,兒子挺高興:他有更多的時間和爸爸在一起了!他也很喜歡和學校的孩子玩,不希望我們提早接他。

我不認為勞工有養活妻子的義務,自願另說。妻子有病或因故(比如生孩子,照顧家庭)不能工作另說。 大家都有手有腳,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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